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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麦田的经典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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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麦田的经典语录



早春的麦苗,就像脱去襁褓、换上单衣蹒跚学步的孩子,摇曳着手臂,舒展着筋骨,为快速奔跑做好了最初的准备。

描写麦田的经典语句



说到麦田,大家总是回以一个轻淡的微笑,脑海里呈现的总是那一大片麦海,金灿灿的阳光下闪耀着农民质朴憨厚的笑容。但是,现实总不是幻想中的那么美好。忽略麦田里的农民,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个矮小的身影——他们就是麦田里的孩子。虽然,现实社会国家富强,人民兴旺,但总有被遗忘,或无暇顾及的地方,那就是某些角落的孩子。他们也渴望着读书,渴望着老师的来临。他们渴望走出麦田,去一个繁荣的地方,安心读书,而不是在麦田里日复一日地帮爸爸妈妈扛那世世代代的锄头! 麦田,想飞。这是让我最难以忘却的留言,一个生活在麦田里的孩子,用她那淳朴的心一笔一笔在我的留言本上写下的留言。非常的简单却非常的刻骨铭心,拥有非凡的意义! 孩子们,等着,终有一天,祖国母亲会让麦田,起飞,会让你们翱翔在自由的蓝天!你们要加油,要努力!

首先谢邀,《麦田里的守望者》是一本特别出名的小说,它的剧情也特别简单,随便搜搜都能找到简介的,但这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小说,所以为了更好的回答你这个问题我想起好久好久,但我是真的写不出给我的那种感动。于是乎想起了了几年前曾经看过的一篇书评,我认为那个书评无疑是关于这个问题最好的答案了,之后花了接近两个小时的时间也没有找到(毕竟是几年前看过的了)。为了找到那个书评 还特地下了简书和豆瓣,再找的过程中呢,也看了不少其他人的见解,感触最深的就是你不要抱着某种目的去阅读一本书,也不要去强求某些感动或者是要让自己得到精神的升华,读后感什么的都是见仁见智嘛,总而言之这本书呢只能自己体会啦,毕竟不管好与坏都是自己才能体会到的。

在找的过程中也有一篇特别好的书评 以下为书评内容

如果你是来听我说这本小说在当代文坛占据了什么样的地位,给几代青年人带来了怎样的影响,它的叙述手法是怎样的,或者作者塞林格是个什么样的怪人什么的,那我几乎没法儿跟你说下去了。首先,我不太清楚这些事情。其次,我也没兴趣搞清楚。我想说的,仅仅就是我对这个故事,这里面的人的一些个人看法。大可不必太当回事了。

首先,霍尔顿这个混账从头到尾都在说粗口,简直没停下来一会儿。他如果少说几次“他妈的”和“混帐”,这本书还能他妈的薄一半。可是它们就是恰到好处地营造了那么一种小气氛,小感觉。我的天!怎么说才好呢?老霍尔顿那混帐的小语气,小思想,真是可爱至极!一切都他妈的那么生动!你会笑个不停,但又没法子笑得那么畅快,只能心里暗暗地笑,或者鼻子嗤嗤地出气那种笑法。

老霍是个小混混,特别喜欢倒着带他那顶一块钱买的红色鸭舌帽。十六岁就喝酒抽烟,不学习,四次被学校开除,没目标没计划,想起一出是一出,脑子乱得像浆糊。不过他倒是混得地道得很,不像现在市面上这些假混混,真混蛋。假混混心里可有数着呢,知道什么时候可以耍无赖,什么时候应该变聪明。

这人还很古怪。比方说,有次他的室友托他写篇描述房子的作文,到头来他却描写了他死去的弟弟老艾里的垒球手套。原因就是他当时突然想起了那只指缝里抄满了诗词的垒球手套。他还自认为写得很动人,真是笑死我了。他这样的怪人要是活在现在,要能考上个大学,那真是活见鬼了。

他还会突然操心起冬天中央公园的浅水湖结了冰的时候,鸭子都去了哪儿,还为此问了俩个出租车司机。俩位司机呢,当然啦,他们都是正常人,所以一听到这种奇怪的问题立马就火了。第二位司机倒是个好人,很幽默,我敢说他一定是个黑人,电影里黑人就是那么说话的。老霍问不出结果来,只好自己跑去湖边转了一圈,还险些掉下去,也没看到半只鸭子。嘿!谁叫他平时不学无术,连这种简单的问题都不明白。

另外,老霍还很烦恼当自己正和某个教徒进行一场不错的谈话时,那人却开始打听他是不是也是教徒;或者自己拿着值钱的牛皮箱子,而别人的箱子却很廉价这类破事儿。他甚至很反感别人把“很高兴认识你!”或者“祝你好运!”这样的话挂在嘴边。老霍诸如此类的怪癖还有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当然啦,如果你也是这么一种怪人,那你没准儿能理解他。

老霍尔顿自己性格古怪又浑浑噩噩,却还看不惯这儿厌烦那儿的。学校里全是假模假样的伪君子;酒馆里尽是王八样的男子,婊子样的女人;电影院里坐满了粗俗不堪的家伙;小旅馆里住着怪模怪样的客人。还好他没有憎恶一切,事实上有那么几个人他还是挺喜欢的。除了他弟弟老艾里,妹妹老费比还有哥哥D.B,老霍还挺喜欢跟他一起吃了顿早饭的俩个修女。也喜欢一个不怎么熟的同学,那人因为不肯收回对另一个自高自大的学生说的一句不好听的话,从窗户上跳了下去。还有那个第一个抱起了这位同学尸体的老师,是他唯一敬佩的一位老师。他 甚至很喜欢一个乐队里敲鼓的家伙。整场演出他只需敲一俩次,他不需要演奏的时候就耐心地等着,轮到他时,他非常认真,脸上还露出紧张的神色。老霍尔顿就是这么傻兮兮的,会因为这点小事喜欢上那家伙,赫赫。

老霍唯一还不错的地方,可能就是他很有童真。他被室友斯特拉德来塔打倒在地后,还一个劲大骂他是个婊子养的窝囊废,老斯叫他去洗脸,他却叫老斯去洗他自己的窝囊脸。哈!窝囊脸。。。我笑得差点从椅子上滚下去。他可真孩子气。怪不得他那么喜欢他的小妹妹费比。老费比十岁,聪明极了,用老霍的话说就是:“不管跟老费比讲些什么话,她总知道你他妈的讲的什么。你要是带她去看一部蹩脚电影,比方说,她就会知道这电影蹩脚……她最爱看的是《三十九级台阶》……”。老霍给她买了一张唱片,但摔碎了。她说:“把碎片给我,我在收集碎唱片呢。”真是可爱。故事的最后,老费比在旋转木马上一圈圈转个不停,而老霍呢,就在旁边的长椅上看着她。尽管下着倾盆大雨,他并不在乎,还觉得快乐极了,差点大叫大嚷起来,他觉得老费比穿着那么件蓝色大衣,就那么转个不停,真他妈的好看极了!

老霍到最后也没能去成一个穷乡僻壤,装聋装哑过起隐居的生活。更别提他另一个更不着边的理想啦,就是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边抓孩子。本来嘛,这世上根本没有什么麦田,没什么守望者,就不该有这么离谱的想法,真不知道他那混账脑袋 是他妈怎么长的。

这个是书评地址《麦田里的守望者》的豆瓣书评:【一本他妈的书】 https://www.douban.com/doubanapp/dispatch/review/1413351

最后的最后就是书中的脏话真的不影响阅读,我觉得呢真TMD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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