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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经典语录
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了,才会有办法,没上绝路以前,不是没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这是我读了几遍后摘出来的句子,先给你了,不过很遗憾当时我只摘了一句,看你能不能用上吧!其实,《许》的叙述手法很客观,也就是很少有评价性的话语,所以找一些哲理性的句子并不是很容易,呵呵!
许三观卖血记经典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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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许三观卖血记》中的许三观一共卖了几次血?(指导P244)他一生中最迫切、最委曲、最痛彻心肺的那次卖血是为了什么原因?你以为作者这样安排要表达些什么? (指导P249)
简介:《许三观卖血记》许三观一共卖了11次血。他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结实。他本来暗中喜欢同厂的女工林芬芳,但卖血回来遇到的第一个人也是他暗中喜欢的“油条西施”许玉兰,便请她上馆子并立即求婚,以三寸不烂之舌说动了许玉兰的父亲,硬生生地从何小勇手中夺走了许玉兰。婚后许玉兰接连生下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和三乐。但人们都说一乐不像许三观,许玉兰也承认了与何小勇的一夜之情,许三观便以此为由在家里当起了老爷。许三观最喜欢的是一乐,可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他不肯“花钱买乌龟做”,便要一乐回去认何小勇为父,被何小勇赶了回来。许三观不赔钱,方铁匠就带人拉走了许家的东西。许三观无奈,只好再一次去卖血。许玉兰不忍丈夫卖血伤身,去何小勇家讨伐,与何小勇的妻子大打出手。始终耿耿于怀的许三观又想起了林芬芳,林芬芳却因为踩上西瓜皮摔断了右脚,许三观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自己的初恋情人,为了报答她的好心,让她吃到“肉骨头炖黄豆”,早日痊愈,于是,他走进了医院。然而,林芬芳的丈夫一看到十斤肉骨头和五斤黄豆,就知道这份大礼背后必有奸情,径直打上门来,许三观只得束手就擒。
时间进入了1958年,大跃进、大炼钢和大食堂之后,便是全民大饥荒。无论许玉兰怎样精打细算也不能填饱一家人的肚子,许三观的“嘴巴牙祭”也无济于事,在一家人喝了57天玉米粥之后,许三观第四次找到了李血头。一家走进胜利饭店去吃热腾腾的面条时,却将一乐撇到了一边,让自己去吃烤红薯,让一乐伤心致极。11岁的一乐终于自己去找自己的亲爹了,但没人要他,当许三观重新找到他时父子二人和好如初。两年以后,何小勇遇车祸,因为他只有女儿没有儿子,他妻子只得来求一乐为他爹喊魂,一乐在许三观的要求下很不情愿地喊了魂,许三观也向众人宣告:一乐从此就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文革”开始了,许玉兰被当作妓女剃了阴阳头,天天拉出去陪斗。许三观虽然知道她不是妓女,却要她当着儿子的面交待她与何小勇犯下的“生活错误”。几年以后,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在送一乐回乡下的时候,许三观悄悄走进医院,第一次将卖血的钱给了一乐。可是刚送走一乐,二乐所在生产队的队长又来了,为了招待队长,万般无奈的许玉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第一次开口求丈夫:“许三观,只好求你再去献一次血了。”然而,这次卖血却遇到了麻烦,虽然由于血友根龙的求情,李血头勉强同意了他连续卖血,但随后根龙的死亡却让他感到了恐惧。就在这之后不久,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了,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到了63元钱,他一边让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到李血头。可李血头不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旅行路线,在六个地方上岸,“一路卖着血去上海”。这一路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
40年以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他又空发奇想,想再卖一次血,可已经没有人要他的血了。“40年来,每次家里遇到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有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许三观开始哭了……”这是他一生中最迫切、最委曲、最痛彻心肺的一次卖血,作者这样安排是有其深刻寓意的。许三观在家庭中的最大价值是通过卖血来拯救他的家庭,显示一个丈夫、父亲所应有的可贵和非凡的牺牲、爱、无私、坚忍。因此卖血不仅是一种存在方式,更是一种精神寄托。于是许三观无需卖血去卖血。这是他迫切重温他的人生价值。可是却因年老而遭拒绝,他感到委屈,失落,痛心。这无疑是对其存在价值的否定。外在生存环境的改善却带来内在精神的失落,喜剧悲剧交织,内在审美张力陡然倍增,让生命在这种荒谬的困境中达到一种无法言喻的哀戚体验。
这是一个小人物在具体的时代背景之下的日常生活和悲欢离合,那些生活的坎坷和遭际不是可歌可泣,如泣如诉的,但却在深层里揭示了这样一种具有普遍性的苦难:每个人生活着,就必须直面这样或那样的生存困境。活着是不容易的。事实上,生活里的苦难恐怕更多的还是来自生活的压力,生活的不易和艰辛以及必须直面的生存困境。许三观就是这样一个面对生存困境不断地挣扎并生活下来的小人物。许三观面对自己和家人的生存困境则是痛苦地挣扎。为了结婚,为了付方铁匠医药费,为了渡过饥荒之年,为了款待儿子的生产队长,为了筹集大儿子的医药费,为了日常的正当的生活,这个一无所长的小人物只能用自己的鲜血去换取困境的解决和一家人的继续生存。在丧失与获取之间,苦难被铺陈了出来。在现实里,不是每个人都要去卖血,但是每个人只要生活着,就注定要面对这样或那样的生存困境,要担负压力而生活,而许三观只能选取这种最本原的方式。
11次血。
朴实有华
——读《许三观卖血》有感
初看余华作品,是《活着》。震撼于作者用那样一种的淡漠去叙述我无法接受的浓黑的悲凉,让我知道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而这一系列的苦难、甚至是永无休止的苦难就象无穷无尽的风一样会刮得人透不过气来,就在浓得让人窒息的悲凉中,人还是要这样活着,人还是要去忍受。不为什么,活着就是活着。我有点迷恋这种朴实中的震撼,于是又找来了余华的另一部作品——《许三观卖血》。
它讲述了一个中国底层农民迫生计,以卖血度过了生活一个又一个的难关,以透支生命来维持生存,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许三观卖血》和《活着》一样,都是一部中国人民的苦难史,所不同的是《许》的立意比《活》更深远,叙述方式更平静,更朴素,它举重若轻,从从容容地就跨越了人生长河所有的忧伤。
人生沧桑莫如斯
许三观仅仅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下里巴人。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加入了卖血的队伍。并且用卖血的钱娶到了老婆。此后,儿子打破了别人的头,他去卖血;为了报答老情人,他卖血;为了孩子们吃顿好饭,他卖血;为了……卖血甚至成了一种惊喜,潜伏在许三观的体内,让他觉得只要还有血可卖,生存就充满了希望。一次次卖血,一次次卖血后到饭馆里喊一声“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许三观的声音从结巴变成了老练,从年轻变成了苍老,然而卖血也使他全家躲过了一次次的灾祸和劫难,在厄运和困境中求得生存,喜中有悲,悲中有喜。大悲大喜间就是卖血。许三观卖血的一次壮举是为了救他儿子的命,从他居住的小城到上海的路上十天就卖了四次血。甚至于昏倒在医院里……醒来后他还想继续卖血救儿子。多年过去,当许三观的头发白了,牙齿掉了七颗,他家已经不再为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发愁的时候,他又恍然发觉岁月已夺去了他的健壮,“卖血救急”的好时光一去不返,对未来灾祸的忧虑,使他像失掉了魂一样,忧忧郁郁泪流满面。人生沧桑莫过于斯……
这儿没有一处对主人公的肖像和心理活动进行了描写,但许三观的形象却跃然纸上,有血有肉,栩栩如生,他的语言毫不做作,如同行云流水,酣畅淋漓,这是一种丰满的,富有生命力的语言,对话描写是《许三观卖血》一书的闪光点,它占了全问的一半以上,我读过的小说里,却再也找不出第二本小说的对话描写能和它一样与小说本身完美的结合,能和它一样生动贴切地表现出人物的性格特征,叙述上的留意,使得余华的小说在对人物的描写上达到了一种反扑归真的逼真性,无所用心而无处不在。
从第一部小说《在细雨中呐喊》到第三部小说《许三观卖血》,余华抛弃了华丽的写作风格,作品结构由繁入简,这就是一个内心契合的过程,是他对成熟表达的需要,并具备了成为世界文学的可能性。余华曾提到鲁尔弗的作品让他吃惊“描写得极其单纯,”却使他“在阅读时在心里产生极其丰富的事实。”由此,他深受启发,“从叙述上看,单纯得笔触常常是最有魅力的,他不仅有效地集中叙述者的注意力,也使阅读者不会因描绘太多而迷失方向。”在分析威廉福克纳的作品时,余华也显露了对自己创作道路的思考:“就像我们见到的那些手艺高超的木匠,他们干活的神态是一样的漫不经心,只有那些学徒才会将自己的兢兢业业流露在冒汗的额头就紧张的手上,福克纳叙述上的训练已经不再是写作的技巧,他绝对不会被那些突然来到的漂亮句式和艳丽的词语所迷惑。”余华就是这样成长起来的,他说,现在“很多青年作家的小说都在于及切地表达他们散文或者诗歌的才华,可能是一种时尚,今天的小说逐渐地变得花哨和空洞起来,写作者越来越迷恋语言不实际得漂亮,忘记了准确得文字才是最美的语言,如果说没有了语言就没有了小说,这样的说法没有错,可是,游离于作品的语言就是将一身衣服挂在了衣架上,而不是穿在一个活生生的人体上。”总之,余华不像那些煽情小说家,他是真真正正用笔在写些东西,而不是在堆砌词藻。
人性的温情
不少人觉得余华的作品过于黑暗,让我们无法在其中看到美好的曙光。但是这本《许三观卖血》却一次又一次得让我感到温情。
小说中的一乐是许三观的老婆许玉兰与何小勇生下的孩子,对于许三观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屈辱。然而,当何小勇被大卡车撞倒后,命悬一线时,当地有一个习俗就是让亲儿子上屋顶、坐在烟囱上喊魂,连着喊上半个时辰,那灵魂就会回来,垂危的人就会生还。但是,这个一乐已是许三观的儿子了,幸灾乐祸之后的许三观,却没有袖手旁观、见死不救,他认了一个理:做人要有良心。他对一乐说:“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再说他也是你的亲爹……”
王安忆在评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时,说到许三观是个“英雄”时,我不禁一震。给予许三观“英雄”称号的王安忆,有自己的尺度与理由。她认为,许三观卖血抚养的,是他老婆与别人的儿子。这就是现实中的英雄。我没有觉得他是个英雄,但是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人性闪光的一面,看到了那种美好。
有一次,当一乐负气出走,许三观把又饿又困的孩子找回来,背着他回家时,有这样一段描写:
一乐看到了胜利饭店明亮的灯光,他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
“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
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地说道:
“是的。”
看到这里我觉得心中温软的角落想试一下被击中,有种湿湿的软软的酸酸的感觉。泪水一下就滴了出来。本来一路上骂着孩子的许三观,突然温和地说……我真的有一种心的悸动。那个“突然温和”的声音,让我们感到了一种无比温暖的父爱、一种广阔无边的父爱。那是一个英雄般包容一切的宽广的胸怀。
当一乐(何小勇的儿子,许三观养了十几年视如己出的儿子)患了肝炎,许三观没有办法四处借钱时,找到了何小勇的妻子,说出了自己的情况。何小勇的妻子二话没说,“将手伸到自己的胸前的衣服里面,摸出了钱”。钱是用方帕包的,有一张五元,一张两元,其余的都是硬币。她的两个女儿也拿出了她们全部的财产。“其余都是硬币”,可见这钱是她辛辛苦苦一点点攒下来的,可是就这样坚定的那给了许三观,跟曾经的泼妇形象天壤之别,真得让我看到了人性闪光的一面,人与人温情的一面。
还有许三观四处奔波卖血,在林浦的时候,周围的人看到他那样喝冰冷的河水,后听说了他悲惨的处境,专门给他弄了茶水,送来了盐。他们说:“盐吃不了你就带上,你下次卖血的时候还要用。茶水你现在就喝了,你趁热喝下去。”这就是素不相识的人的温情。
还有文革时期许玉兰被批斗,许三观偷偷地去送饭,在锅底米饭的下面,藏着他专门做给妻子的红烧肉。而且几次地说话,都是轻声说。既是因为文革时期的特殊背景,也是因为一个丈夫的温情。“看到许玉兰这个样子,许三观眼泪都快出来了。”真的是很简单的一句话,可是看得我眼都快出来了。想象他们平时的样子,许玉兰动不动就做到门槛上撒泼,许三观可能动不动就骂许玉兰,可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看着妻子伸手捶腿,说了句简单的腿都麻了,许三观的眼泪就快要出来了。那种夫妻间的温情,让人不由得心动。
看了这些温情,你会觉得最感人的东西就在你的身边,就是这种人性中温情的地方,让人性闪光,让我们彼此相爱。
荒诞背后的真实
初看《许三观卖血》这个题目,以为是比《活着》还要令人哀痛的,但是看的时候发现其间充满了荒诞与幽默。我看着看着书,都会爆发出一阵阵的大笑,以为其中的语言或者情节是如此的荒诞,但是大笑过后,回想一下,却又是浓黑的更加深沉的悲凉。
小说的伊始就具有强烈的荒诞色彩。农民依赖土地为生,然而土地却不再给农民以丰衣足食的心理和现实的保证,从而使能否“卖血”成为衡量体魄甚至娶妻生子的标准--“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呢,在地里干半年活也就挣那么多。”--农民的劳动被贬值到如此地步,以至于他们用出卖“生命”的方式来延续“生命”,这是多么荒诞的一个怪圈。
许三观娶妻之举也并非在理念计划之中,而是在拿到钱后的突发奇想,并采取了怪异的求婚方式--请素不相识的许玉兰吃饭,饭后计算出给许玉兰花用的钱数“总共是八角三分钱”,紧接着就理所当然地提出“你什么时候嫁给我”。而玉兰父亲的允婚则基于两点原因:一,许三观的钱比何小虎(玉兰的恋人)多:二,双方都姓许,女方的香火亦可以延续。许父完全无视自己女儿的主观意愿,然而这一非理性方式又恰恰是中国传统的成规惯例,没有人会对这一情节的真实性表示怀疑。“无视婚姻主要角色”这一最不合理性的事实的确曾经作为一种“伦理道德规范”而为人们所接受并且在中国一些农村依然默默地进行着,这无疑证明余华对“非理性世界本质”洞察的可靠性和敏锐性。
围绕长子一乐发生的事件更加充满了可悲却又荒诞的色彩。一乐因为众人的流言而被认为是何小虎的儿子,许玉兰也对这一点加以了认证。何小虎只有两个女儿而无子嗣,然而当一乐上何门认亲的时候,何小虎却对亲生儿子嗤之以鼻,这显然违反了中国父系社会以男嗣传宗接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传统观念。造成何如此冷酷无情的很大一个原因是“三年困难”导致的全社会饥饿,在强大的经济窘境制约下,文化传统被生硬地打破。
至于涉及到各种政治运动,这种荒诞和非理性更是比比皆是:五八年大炼钢铁,丝厂建立小高炉,毫无用处的钢渣被做为“战果”加以炫耀;个人的炊具米粮均被收没,人头汹涌挤吃公共食堂,戏台被充作厨房,和尚改做大师傅;饥饿的一家人用嘴炒菜进行精神会餐,孩子们吃了甜的却想不起来这是糖的滋味……
文革这一中国历史上最大的群体性癫狂给余华提供了一个自由表现自己对世界荒诞认知的巨大空间。从小说的第二十五章开始,余华精细地,甚至是得意洋洋地描绘了许氏在文革中的个体感受。
文革伊始,许三观就做为一个旁观者将运动的实质一语道破:“什么叫文化革命?其实就是一个报私仇的时候。”余华借许三观之口,告诉大家文革中人们的癫狂只不过是“借酒装疯”,一切被暴露出的令人发指的的阴毒事实上早已隐藏在人们心中。文革的疯狂事实上是整个社会“非理性本质”的真实爆发。
许家做为社会的一个小小单位,不可避免地颠簸在这场大劫之中。第一件祸事就落在主妇许玉兰头上。泼辣的许玉兰因被嫉恨者贴了一张诽谤无据的大字报而在万人批斗大会上充数做“妓女”陪斗。然后这一“结论”被做为事实而为人们接受--先有“果”而后“因”被坐实,惯常的逻辑推理被完全打乱,而许三观为妻子送饭的合理行为反倒被视为反常。丈夫和儿子一本正经地给妻子或母亲开家庭批斗会,只因为接受了一个“摸不准来历”的路人随口的一句指示。这一切,不由不令感到世界疯了。
于上山下乡,这部小说里有一个被很多人津津乐道的细节:这一天,毛主席坐在书房的沙发上说:身边只留一个。于是,三乐留在了父母身边,三乐十八岁时,中学毕业进了城里的机械厂。
一个轻松幽默的段落,巧妙地带过了一段漫长而艰辛的历史,在小说,这可以说是一种类似卡尔维诺说过的那种轻逸的品格,在现实,却是一种精妙的逃避。作家的智慧就在这里,既呈现了一部精致的、拥有经过巧妙修饰过而貌似平实的高超文本,又轻松地避开的审查制度的刁难。这种智慧,我们可以看到,同样出现在许三观的身上。
不可否认,《许三观卖血》中的各种“荒诞”是建立在我们熟知的生活真实之上的。如小说中的主人公许三观具有典型的中国式男人的特点:平时骂妻打子,但在危急时刻总是充当家庭的顶梁柱,而且不时表现出父亲、丈夫的温情。同样,许玉兰也是一个随处可见的家庭主妇:没有多少知识,惯于撒泼骂街,但又勤朴持家,用自己的精打细算使一家人得以度过三年灾害的困境。使得这本书在荒诞背后,总是有真实存在,看似荒诞,想想又益发觉得真实亲切。
一个奇妙的结尾
许三观对自己的老婆许玉兰说:“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是比眉毛长。”
文章就是这样,用这句很粗俗但是又富含哲理的话结了尾。没有多余的东西,没有去做什么深化主题,设置悬念。但是这句话的结尾却比所有的悬念结尾更让人回味。它很好的回应了整篇文章的寓言意味。作为一种寓言,《许三观卖血记》拥有相当轻盈的步伐,作家就这样轻而易举地熨平时代的褶皱。时代的印痕在文章中很明显,但是却是用轻灵幽默的笔法叙述那些艰辛的岁月。这大概也是这本书最吸引人的特点吧。
参考资料: 很值得看的一本小说!建议你先看上面的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