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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鲁亚克经典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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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鲁亚克经典语录



凯鲁亚克经典语句



我一辈子都喜欢跟着让我感觉有兴趣的人,因为在我心中,真正的人都是疯疯癫癫的,他们热爱生活,爱聊天,不露锋芒,希望拥有一切,他们从不疲倦,从不讲那些平凡的东西,而是像奇妙的黄色罗马烟火那样,不停地喷发火花。
我最大的愿望是有朝一日我们和我们的家人能够住在同一条街道,都能够成为老居民。

《在路上》,一个人用一周写出的书,曾改变了我的19年的生活。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许巍那首《蓝莲花》早已成为如今最有效的心灵鸡汤,一句“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你对自由的向往”,就能把朝九晚五的手铐抛去,奔向青藏高原。在我看来,杰克•凯鲁亚克那本垮掉一代的圣经《在路上》似乎也具备着同样功效,属于所有叫嚷着要辍学投奔理想、辞职背包上路却又从不见行动的苦闷心灵。而对于生命状态已然在路上的人来说,杰克凯鲁亚克和尼尔卡萨迪、萨尔和迪恩,等等这些从真实到虚构的青年亚文化偶像,他们的憋闷、无聊、愤怒,他们的流浪、酒精、吸毒、性爱,实在是一场无聊到不值一提的破事。当然,不得不承认,杰克•凯鲁亚克在1957年确实通过这部弥漫着强烈空虚感的《在路上》影响了整整一代人,让遍及全美的灰狗大巴载着反战的孩子、嬉皮的花童全国串联,让69号公路载上即叫即停随时搭车的“自由与爱”美国梦。这番乌托邦式的画卷,又被下一代的青年再内心翻涌美化好多遍后,代代相传。我读这样的一本书的时候,与其说是为了寻找它的意义,还不如说就是看看而已。那时的我刚上大学,脱开了繁重的学业压力,似乎一步进入了自由的天堂。那时的我似乎浑身都长满了刺,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愤青,抱怨社会的不公,抱怨政府的黑暗,看不起父母那套守旧世俗的观念,看不起一切的有钱人。然而,我那浅薄的,毫无论证与推理的思想,并没有得到任何人的认同,从而甚至产生了一种世人皆醉我独醒的落寞感。直到我读到了这本《在路上》,跟着四五十年代美国这群年轻的疯子在路上狂飙一样,我连滚带爬的把这本书一口气读完,好像从山坡上滚下来一样,什么也没记住,脑子里一片空白,兴奋异常。那天晚上,我似乎找到了人生最终的目标,我要上路,我要像萨尔那样寻找“我的价值”。于是,我和深爱的女友说了再见,似乎这是一个让我重新“涅槃”的,具有象征意义的符号。开始学会了抽烟,开始逃课出去旅行,在束河的酒吧里学会了飞叶子,在后海的胡同里嗑下了第一颗bule demon。我开始酗酒,流连于上海的各大pub,跟着一帮所谓的二代朋友们在疯狂的音乐和群魔乱舞的舞池中亲着陌生的姑娘们的嘴挥金如土。似乎只有这种的“反叛”才能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才能证明“我是与你们这帮屌人都不一样的”,从而满足自我心理上的毫无依据和来源的虚荣感(实际上,简单地说,其实就是读书读少了)。在萨尔第一次见到特丽的时候,他说:“每当我看到一个我所喜欢的姑娘和我擦肩而过,我就打心眼里感到一阵痛楚。”那会儿看到这样的句子,简直惊呆了,觉得青春忧伤不过如此。 其实这句话泡妞也非常管用,每当我对当时 一个 和我处于暧昧期姑娘说起这句话,她都会无比怜爱地揽我入怀,暗下决心要用尽力气温暖我这颗被青春无名的痛楚折磨的心灵。高晓松说泡妞要跟女孩侃全国钢产量,显然那是瞎掰。 只有孩子才有权利不负责任,长大的悲哀在某种程度上就在于此。所以翻译王永年说他并不喜欢这本书,我觉得特别可以理解,就像我和我朋友们经常被视为这个社会的怪胎,王永年先生的反映,其实也代表大多数为房子车子和存折而奋斗着的人们。作为翻译,他只要尽他的本分,就像医生没有义务去喜欢他的每一个病人一样。而喜欢则是一件自然的事,假如一个人天分有限,真的不必责怪他。我想到老莫里亚蒂,他会搓着肚皮,心不在焉的对所有指责他的人说是呀,是呀,他的朋友把他围在屋子中间围攻他的时候他就是这样的德行的,不介意所有不谅解他的人,所以萨尔说他是“圣人”。真正不羁的灵魂不会真的去计较这些。因为他们的内心深处里有国王般的骄傲。 然而,显而易见的是,我并没有那样的骄傲,而是一种经不起任何哪怕是语言上打击和容不下持有任何相左观念的一个刚愎自用的人罢了。和那种上善若水所相对应的,是一块绝对经不起任何碰撞的,没有任何内涵的一块玻璃而已。当我看到我自身的问题,重拾对这世界的敬畏之心,真正意识到自己是那么的无知和微不足道,没有任何特别之处的人时,那已经离我第一眼看到这本书已经过去了一年多。大二升大三的暑假,我跟着狼叔去爬K2。我与狼叔结识于亚丁,整个大二上学期,我和他就是在无限的火车旅途上度过的。我和他谈论我空洞的梦想,他嘲笑我的幼稚。我也不生气,因为我知道,他说我的同时,实际上就是在说他自己。“我的梦想,就是三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他抽了一口烟慢慢说道,当时我们正在叶城做攀登的最后的准备。我差点没把刚灌进嘴里的酒喷在他的脸上,我嘲笑他忘记了自己的追求,要过起那种我们本来一致唾弃的生活。“因为那才是生活最本质的地方啊!”他一脸严肃地和我说。按计划,爬到7100m的营地过一晚就下山。当我们一路下降,海拔表的数字开始以5打头的时候,忽然走在我身后狼叔突然就不见了,回头一看,一个硕大的冰缝就在身后。我整个人顿时呆住了,坐在地上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脑子里一幕幕的,都是狼叔的身影。等我回过神来,一声呼之欲出的哀嚎就被领队堵住了嘴,生怕引起雪崩。那种撕心裂肺的心痛发生在身却连哭都不能好好哭的场景,至今都是噩梦的常客。在悲伤过后,我开始重新审视自己,重新进行一些思考。回过头来发现,在狼叔突然的去世这件事面前,我所有的追求,所有我认为令我兴奋与快乐的事情,突然显得那么的可笑。我自己灌酒精,追求性爱的体验,疯狂的登山和徒步享受虚脱和在危险下肾上腺素所带来的快感,亦或是在噪声中兴奋地扭动自己的身体,甚至用大麻和摇头丸来刺激自己那无聊的,麻木的神经。这种种体验所带来的快感实际上是非常非常短暂的,我们大部分的时间,还是要面临种种的,有原因的和无原因的痛苦和烦恼。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我开始静下心来,重新拾起曾经阅读的习惯,开始认真地对待身边所有的朋友,开始每个周末回家陪父母,我希望能够回到“生活最本质的地方”来寻找我对于痛苦的答案。所幸的是,在一次将近两个月的骑行之后,我找到了自己的答案。渐渐地,当我真正的静下心来观察周遭的事物时,实际上发现以前我所摒弃的传统的东西,变得越来越能理解和认同。在传统文化中对人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的约束,其目的在我看来是与佛教中对希求对痛苦的解脱的思路是一致的。传统文化所提倡“控制自己的欲望”(无论对金钱的不削或是相对于如今西方的性解放的“性压抑”亦或是对“名”的淡薄(当然这点不符合孔子的观点)),如今在我看来都是能被接受的,毕竟在很多情况下,自我内心的刚性需求和幸福感是成反比的。所以当我又拿起《在路上》的时候,发现杰克凯鲁亚克想要表达的并不是那种流于外表的“自由”,垮掉派的凯鲁亚克更关注着内心景致,无论是萨尔在东部的纽约家中,还是迪恩在丹佛的二老婆屋里,抑或为赚路费而干苦力的加州棉花田,对苦闷的青年都一个样,他们的风景只有地下酒吧的爵士乐、加入苯丙胺致幻的咖啡,以及床榻上激烈碰撞的异性或同性肉体。这其实也就解释了在美国60年代嬉皮士横行的时期,嬉皮士们将杰克凯鲁亚克当做嬉皮文化的鼻祖而对他顶礼膜拜,一辆又一辆的灰狗大巴跑到他家来朝圣,而老杰克不得不端着枪把他们一个个赶出去。因为杰克凯鲁亚克知道,他和这帮逃避现实,成天拿着反战,和平和爱的标语来掩饰自我内心的空虚,为他们疯狂的纵欲,和毒瘾寻找借口的年轻人是完完全全不一样的。他的追求,更多地是寻找自我,寻找自我本来的真面目。所以无论是主人公萨尔还是他自身,最终选择来自东方的禅宗哲学作为自己的归宿,这本身也就是他对这本书的一个写照。坦率的说,这不是一本我会推荐给所有人的书,因为我认为它并不适合所有人来阅读,对于很多习惯了传统的讲故事的方法的读者来说,这些碎碎念念的东西罗列,并表述如同激流直下的瀑布的速度感结合在一起到底意味着什么,并不是他们所能体会到的。当然,把责任一股脑的推给翻译者是一件很容易,也很时髦的事,很少人会认为,他自己看不懂一本书,是因为他本来就看不懂。更何况这个版本的翻译王永年自己也不能理解自己翻译的这些,无数的从车窗前划过的风景,记忆的碎片,到底在文学上算是什么,所以会认为这本书在文化上的意义远远大于文学上的。 但是事实上,凯鲁亚克是第一个把文字的速度感带进文学史的人,这不能不说是一种伟大,王朔在07年推出它的《我的千岁寒》的时候,提出速度感这个词,曾经被很多人所嘲笑,那种速度感,就像当年上高中的时候做英文卷子里的那一大段的阅读理解,老师说,遇到不认识的单词,要跳过去,一直往下看,于是,我们就一直往下看,因为往下看,成为唯一能做的事情,于是,就看出来了速度感,然后我们的脑袋里带着速度感和一堆字儿,一堆碎片儿去做完形填空,判断对错,一通瞎蒙。这就是速度感,好像一个人往山下跑的速度感,停不下来,刹不住车,遇到石头就跳过去,碰到树杈赶紧一低头,摔倒了就继续滚下去。在卡通漫画里,描述速度感的语言就是:@#¥%×&……,是不是和王朔的小说的感觉很像?可见,人类的思想,是相通的。   王朔的所谓速度感,其实就是凯鲁亚克六十年前就玩剩下的东西,怎么说,就代表着说什么,我不知道《我的千岁寒》干吗要搞速度感,但是在路上的那种速度感,那种世界在你耳边永远退后,风驰而逝的感觉,难道还有能比凯鲁亚克描述的更模糊,却表达的更清楚吗?所以说,它并不适合很多读者,因为对于很多人来说,读书是细嚼慢咽,反复回味,边读边想的过程。一个无法割舍这些传统爱好,习惯于如此节奏的读者,是很难适应这样一本书的节奏的。

凯鲁亚克是美国“垮掉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他1922年生于马萨诸塞州的洛反尔城,父母都是加拿大人。他曾入哥伦比亚大学,但不久退学。期间认识“垮掉的一代”的两个代表性人物金斯堡和巴罗斯。二战时,在海军服役,因患有精神分裂症而去职。20多岁时他当过水手,游历了美国与墨西哥的许多地方,这段生活经历成为他那部杰作《在路上》的生活底稿。战后,他当过铁路职工、看林员、装卸工、事务员甚至体育记者。 1969年因酗酒过度死于佛罗里达州,年仅 47岁。他一生共创作了 18部小说,大多带有自传性质,其中《在路上》是“垮掉的一代”的代表作。这部作品成为20世纪六七十年代青年生活的教科书,发行量很大,有许多译本。这部边缘作品正日益成为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部经典。

每当太阳西沉,我坐在河边破旧的码头上,遥望新泽西上方辽阔的天空,我感到似乎有未经开垦的土地,所有的道路,所有的人都在不可思议地走向西部海岸。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在衣阿华,小伙子们总是不停地骚动喧闹,因为是那片土地使他们如此无法平静。

每当太阳西沉,我坐在河边破旧的码头上,遥望新泽西上方辽阔的天空,我感到似乎有未经开垦的土地,所有的道路,所有的人都在不可思议地走向西部海岸。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在衣阿华,小伙子们总是不停地骚动喧闹,因为是那片土地使他们如此无法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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