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要了解一些张爱玲关于红楼梦的经典语录的时候,豆豆语录网已经为您备好了这些张爱玲关于红楼梦的经典语录的内容,等待您的翻阅,相信这些张爱玲关于红楼梦的经典语录的相关信息会是您正想要阅读的经典语录。
张爱玲关于红楼梦的经典语录
张爱玲关于红楼梦的经典语句
118回红楼梦,完全是曹雪芹的,脂砚斋曾读过全书,据说这本红楼梦(118回)现在一个日本人手里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此本据说存在,现在以佚,这个不是张爱玲说的,次为周汝昌和刘心武说的,说有个大学教授上中学的时候在他们中学的图书馆中发现了个抄本红楼梦,此本共108回,前80与脂评本一样,后面多28回。
张爱玲在他的《红楼梦魇》中第一章就是《红楼未完》他并没有说这个抄本的问题。
我自己看法:这个本子不一定存在,这个本子现在人没人见过或者所已知的人中无人看过,刘心武、周汝昌之所以说存在这个本子是为了验证他们的研究成果:最后湘云和宝玉还有妙玉的结局,我认为这个本子是否存在,刘心武的观点是正确的,但目前未发现真本。
楼上所说纯属胡掰,红楼梦全本已经遗失,绝对不在日本,红楼梦古本在海外的只有俄罗斯的《列宁格勒藏本》全本只有79回,比脂本还少1回,红楼梦所有续本没有118回的,多为104回,程甲本程乙本等120回最多的是清朝陈少海著的《红楼复梦》全书180回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 现存最少2回 最多80回
程高本红楼梦 120回
后红楼梦 110回
绮楼重梦 128回
续红楼梦 110回
续红楼梦新编 120回
红楼复梦 180回
补红楼梦 128回
红楼梦补 128回
红楼圆梦 111回
红楼真梦 144回
红楼梦影 104回
红楼幻梦 104回
续红楼梦未竞稿 100回
注:续本加上了前80回原著,算出的总回数。
周汝昌、刘心武“梦”中想的那个本子是108回。
也就是楼主说的那个本子了,目前在未发现前,我们无法确定他的存在
是的 所有爱好红学的 朋友都有所了解 还说某某认识一个人 他的爷爷是 红楼梦里茗烟的原型 他也说有过这么个事
不知道是谁告诉的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她显然很把这个理念当回事,早早开始谋划未来。
3岁能诵唐诗;7岁提笔写小说;12岁作品便被印成铅字;初中立誓要像林语堂一样用英文写就世界畅销的小说:"要比林语堂还要出风头,我要穿最别致的衣服,周游世界,在上海有自己的房子",她在《童言无忌》中写道。
都说张爱玲早慧,这种"慧"多半是张爱玲自己的选择,就像许多人选择庸碌一样,她清醒自知地选择了不凡。
17岁那年,《大美晚报》刊登了她的一篇全英文散文,文章讲述了她被父亲幽禁在家、她智脱牢笼的经历。文章一见报,张爱玲便大出风头,成名之路就此拉开序幕。
但张爱玲似乎是一个"美国梦"的拥趸者,少时在双语学校就读,大一点就一心想出国留学,在国外闯出一片天地。不过她继母从中作梗,挑拨得张爱玲父亲把她毒打一顿,然后禁闭她半年之久。
她脱逃以后还是没能如愿在国外留学,反而中了辍学魔咒,通过了伦敦大学入学考试却无缘就读,在香港大学求学遇到战乱只能肄业,去圣约翰大学被老师排挤无奈退学。留学梦死,但她好歹练就了一身英语真功夫。
张爱玲被誉为"最有可能把《红楼梦》精准翻译成英文第一人",足见世人对她双语功底的认可。虽然她少年成名,但不能抹去她的勤奋和执着,在港大她发奋读书,奖学金就拿过两次。对于学习英语,张爱玲很有一套别出心裁的方法,她大方教授给弟弟张子静。
一、少年时期沉浸在英语环境里
张爱玲的家庭"洋味"很浓,她几乎就成长在双语的环境里。
她的双亲和姑姑英文造诣极高,父亲张志沂英文小说不离手,还在天津津浦铁路局做过英文秘书;母亲黄素琼久居欧洲,英文不在话下;姑姑张茂渊也曾留学英国。
而张爱玲自己幼年起便接受双语教育,8岁前父亲请了英语家教,上学后在圣母玛利亚女校就读,这所教会学校以英文教学闻名,盛行美式教育,国文课甚至因为也因英文而被边缘化。
1937年,张爱玲从圣母玛利亚女校毕业,图为毕业照
少年时期能处于一个双语环境里对学好英语来说是如虎添翼,在这样一个氛围中,英语处于一个被需要、被使用的地位,学习者自发认可英语的重要性,发展英语能力就像饿来吃饭困来眠一样、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现在的大部分家长都有一定的英语储备,如果做不到每天和孩子英语对话,起码可以为孩子选择英语素材营造一个双语环境,比如一起看英语光碟,一起看英语原声电影,鼓励孩子用英语写日记和阅读,让孩子从小培养出"使用英语"和"自发吸收英语"的习惯。
如果是高中生、大学生或成人,可以学习张爱玲的另一个方法,把自己泡在英语里。
张爱玲有个爱好,就是大段大段地背英语,她自己能背下莎士比亚的大半剧本;待到她去港大读书,她便极力避免使用中文了,那会儿她想争取到公派去牛津大学的机会,一直在作准备,无论是生活交流、做笔记、读书、写信、参加征文比赛,她一律只用英文。就这样,张爱玲的英语达到可以给外刊写影评、散文、翻译小说的地步。
二、 找准学英语的动机
张爱玲学习英语的动机一直极其强烈。
初时为了好玩,年少时为了实现超越林语堂的鸿鹄大志,再大一些则是为了去欧洲和母亲团圆。
但更重要的是,她好似一直都很清楚地掌握着自己的人生轨迹。
她说自己:"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
她就像我们身边那些学霸一样,不甘平庸、不甘平凡,于是从不肯放弃对自己的鞭策。她是一个始终绷紧弦在生活的人,注意力、时间基本投注在人生目标上,这也是她如此高产的原因。
所以,学习英语找到动机也很重要。你可以为了考高分,可以为了当第一,可以为了在需要使用英语的重大场合出尽风头,只要动机足够强烈,一直朝着动机努力,你在成就目标的同时,目标也会成就你。
三、自创"双语重复书写"大法
这是张爱玲的秘笈。
不要以为不经寒彻骨就能有梅花香。
张子静在回忆录里写当初张爱玲如何教他练英文,这个方法不仅提高英文能力,还提高中文写作能力——张爱玲会先用中文写文章,写完以后把它改写成英文的,英文写完了又对照着翻译成中文,然后又译成英文。每一次的转译都要求避免使用前几次翻译已经用过的句子、词汇,就这样,张爱玲的英语水平突飞猛进。其实别看她从小在双语环境里长大,她初到香港时英语也不怎么高明,她结合了自己的爱好兴趣,发明了这一方法。
一般人提到中文写作都是一个头两个大,本身没有写作爱好和写作习惯,就不太愿意使用这个方法,就算尝试两天,也会因为太过麻烦而懒得坚持。实际上,这个方法并不要求一开始就从长篇大论写起,可以只写几个句子、一个段落,写不出来也可以借助工具书和其他一切资源,但无论如何也要自己动笔操练,只要坚持练习反复转译,无论你写多长,英语读写能力都能提高。
由@英语学习方法原创首发,欢迎转发,但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做有观点,有态度,有情怀,还有学习方法的教育号!带你轻松学英语,快乐聊教育,喜欢我记得关注哦!
更多精彩阅读:
诗词一战成名,万众瞩目下淡定考清华,武亦姝的未来还有多少惊喜
康熙精通8国语言?关于学霸皇帝的外语学习,你更应看清这些真相
回国时,带回30多箱珍贵资料,北外博导:学英语,这3点很重要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吗?”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爱情本来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不是“我爱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吗?对不起。 失望,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有所期待所以才会失望。因为有爱,才会有期待,所以纵使失望,也是一种幸福,虽然这种幸福有点痛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思念你,我就不会妒忌你身边的异性,我也不会失去自信心和斗志,我更不会痛苦。 如果我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如果情感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扔到海中,那么,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你的言语,我爱听,却不懂得,我的沉默,你愿见,却不明白。 你问我爱你值比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 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 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都是严格的考验。 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语言,随身带着的是袖珍戏剧。 要做的事情总找得出时间和机会;不要做的事情总找的出藉口。 如果你不调戏女人,她说你不是一个男人;如果你调戏她,她说你不是一个上等人。 回忆永远是惆怅。愉快的使人觉得:可惜已经完了,不愉快的想起来还是伤心。 一个知己就好象一面镜子,反映出我们天性中最优美的部分。 替别人做点事,又有点怨,活着才有意思,否则太空虚了。 书是最好的朋友。唯一的缺点是使我近视加深,但还是值得的。 一个人在恋爱时最能表现出天性中崇高的品质。 这就是为什么爱情小说永远受人欢迎——不论古今中外都一样。 人因为心里不快乐,才浪费,是一种补偿作用。 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块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 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一般的说来,活过半辈子的人,大都有一点真切的生活经验,一点独到的见解。 他们从来没想到把它写下来,事过境迁,就此湮没了。 男人做错事,但是女人远兜远转地计划怎样做错事。女人不大想到未来——同时也努力忘记她们的过去——所以天晓得她们到底有什么可想的! 男人憧憬着一个女人的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到她的灵魂,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 惟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 要是真的自杀,死了倒也就完了,生命却是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变的更坏,更坏,比当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还要不堪。 太大的衣服另有一种特殊的诱惑性,走起路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有人的地方是人在颤抖,无人的地方是衣服在颤抖,虚虚实实,极其神秘。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 短的是生命,长的是磨难。 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笑,全世界便与你同声笑,哭,你便独自哭。 硕达无比的自身和这腐烂而美丽的世界,两个尸首背对背栓在一起,你坠着我,我坠着你,往下沉。 但是,酒在肚子里,事在心里,中间总好象隔着一层,无论喝多少酒,都淹不到心上去。 男人彻底懂得一个女人之后,是不会爱她的。 他看着自己的皮肉,不像是自己在看,而像是自己之外的一个爱人,深深悲伤着,觉得他白糟蹋了自己。 女人还没得到自己的一份家业,自己的一份忧愁负担与喜乐,是常常有那种注意守侯的神情的。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善良的人永远是受苦的,那忧苦的重担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因此只有忍耐。 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我爱你,为了你的幸福,我愿意放弃一切--包括你。 小小的忧愁和困难可以养成严肃的人生观。 女人……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远永远。 无用的女人是最最厉害的女人。 人生最大的幸福,是发现自己爱的人正好也爱着自己。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 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象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听到一些事,明明不相干的,也会在心中拐好几个弯想到你。 你死了,我的故事就结束了,而我死了,你的故事还长得很。 你年轻么?不要紧,过两年就老了 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我爱你,关你什么事?千怪万怪也怪不到你身上去。
应该很难找……
我看过一点张爱玲对于红楼梦的解析,据某些大家说是还有一定的道理,至于内容,却是不记得了
据说(周汝昌说得)
黛玉受到赵姨娘诬蔑与宝玉有染,贾政告诉元妃,所以死了
宝钗宝玉结为夫妻,但仍然保持着以前的关系,互为知己。后来贾家没落,宝钗死。宝玉沦为乞丐,遇到湘云(也是乞丐),结为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