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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经典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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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经典语句



这话听过 好像是关于一本小说的评论 啥名字忘了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这句话大意是说,生命中有太多事,看似轻如鸿毛,却让人难以承受。

“历史和个人生命一样轻,轻若鸿毛,轻若飞扬的尘埃,轻若明日即将消失的东西”。就像托马斯和特蕾莎是在6次偶然事件发生的前提下相遇的一样,一切事情都是在众缘和合才偶然地发生的,任何一个微小的差错事情就完全是另一个样子。

这是米兰·昆德拉的书,大意是说生命因为能够背负起许多重量而显得有意义,如果一个人变得轻而又轻,就会觉得人生毫无意义,这是生命所不能够承受的。昆德拉揭示了人类生命中不能承受的轻,但他和我们一样,无力解决这个问题。

扩展资料:

1、特蕾莎是昆德拉笔下一个很具代表性的人物,也是与现实联系最为紧密的一个女性形象。在作者男性话语笔下的这个人物形象,具有传统女性的一般特点,即认为灵与肉是不可分的。这正是特蕾莎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

2、特蕾莎对卡列宁是一种无私的爱,她一直坚守着自己生命中的“重”,而她却偏偏爱上了生命中“轻”大大多于“重”的托马斯,最后她也放弃了自己一贯坚持的“重”跑到工程师那里,让“重”变成了“轻”。

3、她却和托马斯有着本质的区别,她只是想证实托马斯告诉她的做爱和爱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显然她得到的是肯定的答案。可以说特蕾莎的爱情更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托马斯的放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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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德拉揭示了人类生命中不能承受的轻,但他和我们一样,无力解决这个问题。因为"永劫回归"是不可能的。民族历史、个人生命都只有一次性,没有初排,没有草稿,选择也就变得毫无意义。我们不选择媚俗,又能选择什么呢?安知抗击媚俗的决心和勇气不是另一种更大的媚俗?一个生活在地球上的人怎么可能避免媚俗呢?如果媚俗不可避免,那么所有"沉重而艰难的决心"不都是轻若鸿毛吗?这又是一种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昆德拉由此对生命的终极意义表示了怀疑,而那是我们的前人认为理所当然而又坚信不疑的。我们无可选择又必须选择,我们反对媚俗又时时刻刻都在媚俗。的生命中有很多“不可承受之重”,比如来自工作、生活、感情、人际关系等等,因人而异。但人们往往忽略掉,生命中还存在着“不可承受之轻”!一个人活在一个没有压力的世界,为什么没有压力,可能有多种原因,比如他养尊处优,衣食无忧;比如他不思进取,整日无所事事,如同行尸走肉;比如他逃避现实,看破红尘,遁入空门……这些都是消极的行事方式,这种“没有压力”的生活,不会让人感到“沉重”,而让人感到“轻松”,但这种“轻松”会毁掉一个人,使其淹没于滚滚红尘而一事无成。所以这种“轻”是要不得的,是生命中不该承受也不可承受的!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昆德拉认为是塞万提斯让人知道世界没有绝对的真理,只有一大堆相对的问题。昆德拉在书中提出轻、重、灵、肉、记忆、虚弱、晕眩、牧歌、天堂等一系列的生存暗码,并与人物一一对应,支撑起各自的生存状态,展现了心灵与肉体的两重性。而每个关键词都是人物不同可能性的侧面。可能性是与一次性抗争的最积极的方式,因而此书可视为对自以为是的“绝对”的瓦解。而生命由于缺乏绝对的意义,变得没有依凭与支撑,甚至不如随风飞舞的羽毛那样有确定的方向。

有滴有滴~~要么?给个地址?

就像司马的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好几年前写的读书笔记,长文预警:

首先,《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一本哲学小说,更确切说是一本存在主义哲学小说,而非一些人认为的小资情调,更不是言情小说。昆德拉本人是深受尼采、海德格尔形而上学,还有存在主义哲学影响的。昆德拉评价胡塞尔和海德格尔:“那两个伟大的哲学家揭示了这个时代的模棱两可”,而且本书就是以尼采关于永恒轮回的论述开篇。

其次,看过昆德拉的所有小说,会发现《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其中较为乐观,观点也是较为生动的一本。昆德拉惯用的反讽手法在本书中几乎无迹,反而是对人物行为、思想以及情感一遍遍做着不厌其烦的解释——简直有些不像他了。这本书切入人性的角度是恋人之爱、友人之爱、家国之爱等正面情感,不应受到以道义为名的非议。

再次,这更像一本提出问题而非解决问题的小说,我们欣赏作品的眼光不应是急功近利,只要能从书中汲取到作者的思考,增加对人生的感受与思索就好,答案也许在书外的什么地方。

我们对书中的一些主要问题进行解读。

如何看待本书四个主角的形象?

本书的第一章第二节里提出了一个问题:“那么,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四个主人公用自己的生命践行着这一问题,他们是或轻或重的选择者。

托马斯是一个生命之轻人物。他是一名医生,有着深厚的知识储备,在性道德上极度开放,广为结交各色性伴侣。托马斯的轻是不限于世俗道德和传统价值观,他放弃了抚养儿子的权利,在与情人的交欢中追寻每个人身上百万分之一的独特性。但他并不是轻浮人士,他有着自身坚守的道德观,绝不收回自己的“反动”文章向苏共当局妥协,而在特蕾莎身边也算是一位负责的丈夫。托马斯对特蕾莎的爱是无可置疑的。

特蕾莎是一个生命之重人物。她曾是酒吧女侍,通过萨比娜学会摄影,青少年时期一直在母亲的阴影中度过,婚后也一直因为托马斯的出轨行为饱受煎熬。特蕾莎心中的爱情是理想化的,她认为肉体和灵魂不能够人为分割。不论在爱情还是在社会关系上,她都处于对托马斯的依赖地位,但在书的最后部分,特蕾莎逐渐摆脱了这种生命之重而几乎转变为生命之轻。特蕾莎对托马斯的爱也是无可置疑的。

萨比娜是一个生命之轻人物。她是画家,托马斯的情人之一,用弗兰茨的话来说:“萨比娜,您是个女人”,她具有自由奔放,野性难驯的艺术家特质。萨比娜的轻是不停地背叛,背叛自己的父母,背叛丈夫,背叛故国,背叛弗兰茨,她同托马斯一样轻视世俗传统的价值观,将媚俗看作一生中最大的敌人。但她并不清楚自己的背叛究竟有什么目的,她也未想过要给自己的举动寻找什么意义。背叛时她激动不已,背叛后却同样陷入忧伤。

弗兰茨是一个生命之重人物。他是大学教授,在萨比娜看来,他聪明,懂她的画。他善良、正直、英俊。弗兰茨有着安稳的生活和自己的小家庭,他生命中最激烈的一次冲突就是被一位哲学家写信嘲讽;但弗兰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他想要追寻历史伟大进军的脚步,追求轰轰烈烈的冒险人生,结识萨比娜使他得以背叛自己原来的生活。弗兰茨的重是对历史的崇尚,对内心政治理想的固守,最终他在一次去柬埔寨的游行途中,被当地的恶人杀死。

四个人身上都带有或轻或重的特质,但也不能忽视书中人物性格的转变。在本书的结尾,特蕾莎已经看到自身的软弱而开始学会释然;而循规蹈矩的弗兰茨在遇到萨比娜之后,竟也轻率地选择了放弃一切,开始新的生活。原本打算与爱情绝缘的托马斯,遇见特蕾莎之后也毅然承担起了责任。他们的重和轻也都是相对而言的。

轻和重带有什么具体含义?

轻是认识到生命无意义之后,对世俗生活采取的一种超然态度。这里说的世俗生活与精神生活相对,事实上轻的代表人物托马斯与萨比娜对精神生活很是重视,尤其托马斯,对自己的内心严苛而诚实。轻的态度使托马斯与两百个情人做爱,却知道自己不会对她们产生爱情,因为性爱不代表任何意义;轻的态度使托马斯漠视历史,既讨厌俄军也不欣赏反对派;轻的态度使萨比娜在毫无理由的情况下一次次背叛,根本不在乎自己将去往何种境地。是的,不在乎,书的最后托马斯没了工作,没了朋友、情人,却和特蕾莎幸福如初,甚至胜过当初,真是温馨的生命之轻。

而萨比娜的轻要糟糕一些,在背叛完亲人、家庭、爱情与祖国后,她的周围一片虚空。也许她背叛的东西都没有什么意义,这种背叛本身也没有意义;但完全认识到这些,也就深陷于存在主义哲学“世界本无意义”的论断,是最本质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所幸萨比娜还不算坏,她还有她的艺术创造,身边还有私人的交际圈子。

重是从世俗道德与价值观出发,对普遍认知中的意义的固守。重的代表人物弗兰茨和特蕾莎都带有理想主义色彩,特蕾莎从八岁时开始,就用一只手握着另一只手入睡,幻想她握着生命中所爱的男人;弗兰茨对一切革命都怀有偏好,乐于参加示威游行,幻想自己能够参加到历史的第一线。特蕾莎对爱情毫无保留;忠贞不渝,弗兰茨工作勤奋,社会责任感强烈,从世俗的眼光看两人都是非常完美的模范式人物。

但可惜的是,弗兰茨所看重的历史,并不是什么有意义的东西。他认为伟大悲剧的布拉格之春就是一场帝国主义侵略,柬埔寨之行完全是一场没来由的闹剧,他本人也因此丧命。爱情当然是美好的,但特蕾莎赋予了爱情超过其本身价值的意义,甚至想过把身体打发走,只让灵魂与托马斯在一起,这无疑是让爱成为自己的负担,让自己成为托马斯的负担,这太重了。夜中不停的噩梦,从安定的苏黎世不辞而别返回布拉格,都是生命之重给特蕾莎留下的烙痕。不妨说,人为地赋予事情超过本质的意义就是加重生活。

托马斯和特蕾莎之间的感情是爱情吗?

当然是。相处的第一刻,托马斯就把特蕾莎看成一个涂了树脂的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对她感到一种无法解释的爱。通过特蕾莎他明白,爱开始于一个女人以某句话印在我们诗化记忆中的那一刻。虽然第一章第九节里提到了同情心,特蕾莎在两人的婚姻生活中也一直处于依赖地位,但不能说托马斯对特蕾莎的感情是怜悯。客观上看两人的感情确实有不平等性,但主观上托马斯一直对特蕾莎爱恋而尊重,“不允许任何人觉得特蕾莎不好”,甚至在特蕾莎与其他人共舞的时候他也会吃醋。

托马斯对特蕾莎的态度是,又是隐藏,又是假装,还得讲和,让她振作,给她安慰,翻来覆去地向她证明他爱她,还要忍受因嫉妒、痛苦、做噩梦而产生的满腹怨艾。他从没有责备过特蕾莎,也没有和特蕾莎争吵过。在第七章第七节中,特蕾莎也终于明白自己的软弱是咄咄逼人的,是自己的痛苦和软弱迫使托马斯就范,直至他不再强大。

造成特蕾莎痛苦、托马斯妥协的原因是两人的爱情观不同。托马斯认为爱情是轻的,造成他们相爱的原因是六次偶然,如果不是科主任犯了坐骨神经痛,这一爱情就根本不会存在;而特蕾莎认为没有了爱情,生命将不再是我们应有的生命,从孩提时代起,她就幻想入睡时能紧握着自己深爱的那个男人,当她与托马斯相遇时,恨不得让自己的灵魂冲出肉体让他看一看。托马斯认为爱情之轻承认了肉体和灵魂之间不可调和的两重性,做爱和爱根本就是两回事;但特蕾莎不认可这一说法,她更相信肉体和灵魂之间具有统一性。书的最后,托马斯做出了让步,同特蕾莎一起移居乡下,颇有些长相厮守的意味。两个人终于确信了自己的爱情,达到了一种牧歌式的幸福。

弗兰茨和萨比娜之间的感情是爱情吗?

不尽然。虽然萨比娜曾因弗兰茨感动不已,在去阿姆斯特丹的列车上,她几乎大脑一发热,对弗兰茨说“别放开我,把我留在你身边,让我做你的奴隶”;而弗兰茨更是甘愿为萨比娜离婚,直到死前,他眼前浮现的仍是萨比娜的身影,但萨比娜与弗兰茨并不相互理解,两人之间的不解之词几乎可以编成一部字典。与其说弗兰茨对萨比娜的感情是爱恋,倒不如说是崇拜。

弗兰茨生活在瑞士富裕安定的社会环境中,对萨比娜惨痛悲剧的祖国有一种思乡般的向往,他甚至潜意识中将萨比娜看作一位经受苦难的女神,对她有着“难以解释和不可理解”的“超凡之爱”。萨比娜的野性和自由极大地冲击了弗兰茨信守的伦理观和生活轨迹,给了他开始新生活的契机,萨比娜离开后弗兰茨发现她在不在其实对他并不重要,她留下的印痕,还有新生的自由才是重要的。在以后的日子里,弗兰茨对她的崇拜也未改变分毫。

萨比娜聪明得多,她明白两个人之间不存在相互理解的基础,纵使他们热切地相互倾诉,纵使她明白弗兰茨非常优秀。弗兰茨为可笑的历史、刺耳的音乐赋予各种崇高意义,而这些东西正是萨比娜所避之不及的;在性爱生活中,她觉得紧闭双眼的弗兰茨让人厌恶,像一个吮乳的婴儿。最重要的理由,萨比娜绝不愿为所谓的婚姻放弃背叛的欲望,于是她义无反顾的离开了他,身后是虔诚的信徒弗兰茨。两人间的关系体现了重和轻的对立,萨比娜轻得飘摇不定,而弗兰茨重得难以动摇,他们之间有相互关爱的情谊,但绝不是爱情。

如何理解Es muss sein和Einmal ist keynmal?

Es muss sein,意思是非如此不可。

Einmal ist keynmal,意思是偶然一次不算数。两者是昆德拉对重和轻做出的形而上学的阐述。

Es muss sein出自贝多芬的最后一首四重奏,即F大调第16首弦乐四重奏,序奏以“非如此不可”的动机抑郁地展开,但主部转为快板,F大调,气氛转为明朗,以“非如此不可”的第一主题开始。第二主题是嘲笑般的,尾奏反复强调“非如此不可”的动机。贝多芬给我们留下的观点是,“人的伟大在于它扛起命运”,他庄严肃穆的四重奏是对重的崇敬:必然者为重,重者才有价值。

所以Es muss sein是生命之重的象征,象征着生命中我们必然要承担的责任,我们必然会结成的婚姻,我们必然要遵从的命运。但Es muss sein的灵感来源其实是贝多芬的一次诙谐的讨债行动,托马斯认识到大多的“Es muss sein”是由社会习俗强加到他身上的,并不是真的非如此不可。他渴望看一看当一个人抛弃了所有他自认为使命的东西时,生命中还能剩下些什么。

昆德拉在第二章第一节中写,托马斯产生于Einmal ist keynmal这句话。Einmal ist keynmal代表的偶然性与Es muss sein的必然性恰好形成对立。

因为Einmal ist keynmal,偶然一次不算数,所以我们无法客观评价历史与人生的意义,历史与人生毕竟只发生一次。在第一章第一节中,作者就评价生命:“即使它是残酷,美丽,或是绚烂的,这份残酷、美丽和绚烂也都没有任何意义”;托马斯认为,只能活一次,就和根本没有活过一样,因为我们无法判断抉择是好或坏,一切都是初次经历。我们既没有足够的经验,也没有客观的角度去评价究竟什么是客观价值。托马斯的想法颇具虚无主义的真谛。

从Einmal ist keynmal的角度看,“历史和个人生命一样轻,不能承受地轻,轻若鸿毛,轻若飞扬的尘埃,轻若明日即将消失的东西”。一切事情的发生都带有极大的偶然性,如历史的峰回路转,人生的啼笑皆非,偶一差错事情就完全是另一个样子。敦刻尔克战役失败,今天我们也许被军国主义恐怖统治;鸦片战争胜利,也许到后来我国难以废除君主制度;17岁时在雨里向你回眸的女生成为了你的妻子,40岁时一次上班迟到使你遭遇了车祸。一连串的偶然成就了我们的生命之轻,我们现在所处的局面只是万千可能性之一,如果这样还要认为“Es muss sein”,认为我们的时代有某些天经地义不可撼动的准则,从作者的眼光来说是有些自欺欺人的。

托马斯为什么认为爱情是轻的?因为他觉得爱情超越了“Es muss sein”。爱情,就是我们的自由。托马斯在书的结尾对特蕾莎说:“使命?特蕾莎,那是无关紧要的事。我没有使命。任何人都没有使命”。这是对Einmal ist keynmal相当忠实的描述。

特蕾莎的噩梦有什么含义?

书中花了很大篇幅描写特蕾莎的噩梦,其中有目睹托马斯与萨比娜亲热的噩梦、猫挠皮肤的噩梦、游泳池受威胁的噩梦、躺在棺材里的噩梦……

前两者是易于理解的,都出于对托马斯不忠行为的嫉妒,感到其他女人的威胁。作者详细着笔的是游泳池和棺材的两个梦境。

在游泳池的噩梦中,特蕾莎光着身子走在一群赤身裸体的女人中间,这对她来说是极为恐怖的。特蕾莎生活在单亲家庭,母亲有一种报复命运的变态倾向,她经常对特蕾莎说:你的身体和其他人的一个样;你没有权利觉得羞耻。母亲不停恶意取笑她的羞耻心,让特蕾莎感到屈辱;她要让女儿为她本人失去的生活付出代价。一群裸体的女人没有灵魂,团结一致,手舞足蹈,且歌且唱,正是母亲想把特蕾莎带往的境地。在棺材的噩梦中,特蕾莎混在一大堆女性尸体中间,尽管她坚称自己还活着,尸体们嘲笑不已,说她和她们一样是死人。

这两个梦境共同的恐怖之处在于个体性的丧失。当肉体混在一大堆白花花的肉体中时,人体原有的结构美与动态美完全看不到;当声音混在一大堆杂七杂八的喧闹中时,再独具一格的真理也无法传入人耳;当人存在于一个完全同化、物化了的社会中时,人的尊严和能动性消失殆尽。大家的身体一模一样,因为没有区别而兴高采烈,甚至死亡也只是使大家绝对相似。特蕾莎一直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自己的羞耻心,这羞耻心是道屏障,是维护自己私密性和独特性的最后一道屏障。托马斯的出轨使她烦恼,因为她想表明自己是独一无二,不可替代的,但却混淆在了托马斯的众多情人之中。特蕾莎最害怕的东西是个体性的丧失。

个体性的丧失的确是场噩梦。通过作者对一大堆毫无特点,绝对相似的裸体人物的描述,我们很容易就想到集中营里赤身裸体排队受难的弱小民族;想到战战兢兢磕头如捣米的封建臣民;想到狂热崇拜元首高喊口号的昏暗时代。历史上,这样的场景真是太多太多了。

托马斯为什么要让特蕾莎上彼得山?

一般的看法认为,这是一个梦。特蕾莎众多噩梦的其中之一。 不难看出,特蕾莎上彼得山这一情节,前后行文有一种梦呓般的紊乱,这是作者刻意营造的的一种虚幻感。最明显的暗示是第四章第二十九节:她醒过来,发现自己一个人在屋子里。而情节本身也有不合理的地方,例如热闹的彼得山一个人都没有,男人手中的枪更像高尔夫球杆;还有男人们为自愿受刑者提供服务这一荒谬的行为。弗洛伊德在《梦的解析》里认为枪支这种坚硬、突起的长筒状物体象征着男性生殖器,特蕾莎半自愿半被迫承受枪击这一情节带有明显的性暗示。

如果一定要说特蕾莎上彼得山不是梦境,而是亲身经历的话,从纯文本的角度来看也还说得过去。但问题远不止这么简单而已,特蕾莎下山之后,心灰意冷认为托马斯要杀她,于是经历了人生中的唯一一次外遇。这一次外遇使她陷入困境,她几乎对陌生人产生爱情,也被警察局可能的威胁苦苦折磨。特蕾莎的精神变化是本书中间部分很重要的一个问题,要解释这一情感波动,我们还是要从彼得山说起:

托马斯微笑并挥手鼓励特蕾莎,要她到彼得山上去。特蕾莎认为自己不能违抗托马斯,尽管她很累了,还是即刻出发。为什么特蕾莎如此遵从?因为她相信自己是忠诚不渝的,忠贞是她自己的唯一武器,在第四章第二十一节里,她认为两人的爱情是建立在她自己忠贞的绝对信念之上的。因此,特蕾莎几乎是强迫症般的坚持着爱情中的从属地位。

特蕾莎登上山路,惊奇地发现一个人都没有。山顶是一望无际的草坪,点缀有枝繁叶茂的槭树、悬铃木,开着花的栗树;山下城市在温柔的喃喃低语,除了鸟儿的歌声,听不到一点喧闹。她看到三个惶恐不安的自愿受刑者,在三个宽容善良的持枪者的引领下温和地走向死亡,而枪手温柔地询问她是不是自愿死去。这一段关于死亡的描写太美了,以至于很多读者读完这段后心灵为之一颤。持枪者与特蕾莎的对话是颇值得玩味的,短暂的几句对话是我们理解作者用意的关键。

“为了不出错我要问一句。这是您自己的意愿吗?”这是男人的问题。 “是的。当然是,这是我自己的意愿。”这是特蕾莎第一次的回答。 “不!这不是我的意愿。”这是特蕾莎即将被枪击中之时,改口反悔的回答。我们前面说过,这一段情节描写具有明显的性暗示,特蕾莎也曾想在被陌生人侵犯之前说出同样的话:“不!这不是我的意愿。”山上的一切景物,包括行刑者都有共同的一个特点:温柔。而第四章第十九节中,特蕾莎出轨后独自呆着,这时她渴望“他用一种温柔而认真的声音跟她说话”,她就会紧紧抱住他,她会陷入爱情。显然,用梦境来解释彼得山前后的这一部分情节合适得多:梦境中的行刑者是性侵犯者,他被特蕾莎关于温柔的渴望给美化了。我们将两人的对话稍加改动,结论就跃然而出。

“为了不出错我要问一句。(发生性行为)这是您自己的意愿吗?” “是的。当然是,(发生性行为)这是我自己的意愿。”当然这一组问答没有真的发生,实际的情节是特蕾莎主动去了陌生人家,让他解开了自己的纽扣,脱下了自己的衣服,褪下了自己的内裤。她既不自己脱衣服,也不反抗。 “不!(发生性行为)这不是我的意愿。”这是特蕾莎将被侵犯之前,以及快感来临之时不停喊出的话语。这下子我们可以认为,梦中的情节就是特蕾莎对外遇的一次重演,虽然行文顺序梦境是在发生外遇之前,但事实上这个梦的产生时间应该在外遇之后,准确地说在特蕾莎被警察威胁之后。梦中特蕾莎认为托马斯让她去死,现实中,在第四章第十五节,特蕾莎认为“是托马斯把她送到这个男人家来的”,因此,死亡或出轨都不是她自己的意愿。特蕾莎将自己对托马斯的忠诚看得很重,现实中托马斯告诉她爱与性不同,将她逼到了出轨的境地;梦中她直接将情节夸张恶化成死亡。因为要特蕾莎出轨,要她想到自己有爱上别人的可能性,简直如死亡般痛苦。

一些读者认为托马斯真的让特蕾莎去死,这种理解就显得偏颇了。

昆德拉对伟大的进军持何种态度?

伟大的进军指的是当代历史。本书设定在1958年苏俄入侵捷克的历史背景下,昆德拉在谴责侵略者的同时,对历史进行了怀疑主义的思考。他认为伟大进军丧失了意义,已经走到尽头。

昆德拉写道:自俄军占领托马斯的国家五年来,布拉格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一半的朋友都移民走了,留下的人当中也有一半都死了。这个事实是任何一个历史学家都不会记录下来的。而捷克国内的共党分子声嘶力竭地为自己进行辩护,认为祖国丧失独立与自己没有关系;没有参加告密、揭发、勾结的托马斯的同事们产生了洋洋得意的道德优越感;而托马斯的儿子西蒙为首的反对派发起了狂热的请愿书运动。这简直一团混乱,是极左分子的大集合,只不过左的方式各有不同。 昆德拉的第一本小说是《玩笑》。这本书通篇向我们阐述了一个思想,即历史就是一场玩笑。因为这本书的缘故,昆德拉在布拉格之春事件中被迫流亡国外。本书中也是一样,一直对历史前景充满热忱的弗兰茨,在柬埔寨与越南的国境线上认识到,伟大的进军到此为止了。他蓦然明白“每一次反对的是一方的屠杀,每一次支持的是另一方的屠杀”,由此弗兰茨产生了一种自毁的冲动。

产生自毁冲动的不止他一个。在第六章的第一节,斯大林的儿子雅科夫被关在战俘营,因为英国战俘指责他把厕所弄脏,斯大林之子愤然扑向电网。昆德拉认为战争是普遍愚蠢的,如德国人牺牲生命向东扩张,俄国人牺牲生命向西进军,他们的死才愚蠢,才是毫无意义的。斯大林儿子因粪便而死代表了战争的普遍愚蠢,因而具有形而上学的意义。伟大的进军建立在非理性的态度之上,所谓的伟大进军将人们划分成或左或右的两部分,划分成众多的政治派别,每一个都是对某种理论的盲目信仰甚至狂热崇拜。想一想我们国家因为意识形态问题遭受了西方多少责难。

更确切地说,伟大的进军是政治媚俗。

什么是媚俗?

媚俗的根源是对生命的绝对认同。

这是作者给出的相当准确的说法。我们日常交谈中的媚俗,指的是追求低俗,昆德拉所说的媚俗与此不同。一定要找一个相近词的话,语义最接近的是“自以为是”。媚俗是盲目信任某种价值标准,并认为达到这一标准就实现了自身价值。举些例子,双手背后气场凌人的官员是媚俗者,大金链子胸口纹身的社会流氓是媚俗者,宝马大奔纸醉金迷的暴发户是媚俗者,盲目崇拜希特勒的党卫军、崇拜天皇的日本军是媚俗者。在他们看来,自己是如此强大而牛逼,我们身边绝不缺少这种人。

什么是对生命的绝对认同?我们经常看到,一位少女失恋后,痛哭流涕声称自己卑微,事实上她并不认为自己真的卑微,而是与情郎地位平等,理应获得爱情的。因为她绝对认同生命,认为生命是美好且有价值的,获得一份爱情是天经地义的,情郎的做法冲击了她对生命的绝对认同,她才转而愤愤地称自己卑微。事实上呢,没有谁规定生命中非有爱情不可,自由恋爱在中国一共才几十年历史啊。这种自由恋爱的价值标准并非出自她本人的思考,而是社会解放、周围同学以及偶像剧集带给她的,这种对获得爱情的绝对认同也是一种媚俗。

这种对生命的绝对认同可以解释很多东西,绝对认同事业的人,破产或失去工作后可能走向自杀;绝对认同权利和升学率的校长,随意缩减学生们的放假时间;绝对认可麻辣烫的人,你把他的那份吃了他就活不下去。我们回到正题,为什么昆德拉如此反对媚俗:你如此认同被灌输到你脑子里的那些价值观,那么你自己的思考在哪里呢?

试想一个社会,大家都自以为是,都充满了对自身生命价值的认同。在各种门户网站和社交网络,他们会通过喜欢的明星、各自的星座、低音质歌曲、带有褒扬或谩骂的言论、流行词汇,加以区分和发表自己的意见,可事实上只能看到一群人喊着卧槽情怀接地气,神马浮云很给力,最终结果还是个体性的丧失,是一场噩梦。媚俗可怕的地方就在于它将人强行拖入集体性之中,消除了人作为个体的独立性与尊严。

在第六章第十一节中,萨比娜愤怒地说,我的敌人不是共产主义,而是媚俗。因为苏共侵略者强占捷克以后,用各种暴力手段让人认同他们的极左路线,试图消除所有人不一致的意见让他们团结起来高喊共产主义万岁,这这种用一种绝对思想统治所有思想的精神压迫,是媚俗的真实写照。苏俄侵略者们妄图让人们盲目信任他们的政治媚俗,因此我们才给他们戴上一顶帝国主义的帽子。在第二章第二十四节中,特蕾莎认为反映苏俄侵略的照片和海滩裸体浴的照片完全是一回事,因为两者都是个体性的丧失,是集体性的强暴统治。媚俗的必然结果就是个体性的丧失。

萨比娜在美国的参议员朋友,他因为自己在资本主义国家就与萨比娜相比产生了一种优越感,这是绝对的媚俗。他看见草坪上几个孩子奔跑就认定自己的国家无比幸福,这是又一次媚俗,是自以为是。而苏俄侵略者的媚俗是强奸民意,二者沆瀣一气,真看不出什么区别来。四个主角中有没有媚俗者?

答案是没有。 萨比娜形容托马斯,我之所以喜欢你是因为你毫不媚俗。托马斯对待任何事情都有自己的价值判断,他不受任一种主流观念或思想的束缚,不停与情人们性爱,也只是为了发现每人身上百万分之一的独特性。人与黑猩猩之间,DNA的相似程度是96%,人和人之间则更为相近,哪怕爱因斯坦和希特勒,两人之间也只有百万分之一的不同。而媚俗则是要把这最后的百分之一也扼杀掉,这是托马斯不能接受的。

特蕾莎在激情的驱使下拍摄照片,哪怕被俄军抓获恐吓她要枪毙,放出来之后还照拍不误。她的社会交际不广,大多数的行为是出自内心直接的感情,有时候会显得与周围格格不入,瑞士的女摄影师直接告诉她,她落伍了。对托马斯的爱是她最先考虑的事情,这种理想化的人物真的是可遇而不可求。

萨比娜把媚俗视作她一生的敌人,她的各种行为都充满了挑战意味。但她心中唯一曾有的媚俗想法,是像大多数人那样拥有一个美满的家庭。除此之外,这是一个不能用常理推断的女人。

弗兰茨信奉伟大的进军,希望看到人们团结到一起,看似有媚俗的倾向,但第六章第十四节中,作者明确表示弗兰茨不是一个媚俗的人。他对于伟大进军的追寻,不是出于对某一主义或学说的轻信,完全是出于内心浮现的美好幻想,或者是对萨比娜那种自由的效仿。事实上,弗兰茨对自己的生活现状也有很多不满,他是一个成功的人,但从不认为自己有什么值得夸耀的地方。弗兰茨善良得无可救药,他最后的结局让人不禁扼腕叹息。

永恒轮回和牧歌有什么区别?

永恒轮回和牧歌式生活都表现为一次次重复,但它们之间的区别也很明显,牧歌是伊甸园般的,没有冲突,没有变故,只是一次次温馨重复的爱。而永恒轮回是沉重的,它负载着历史上一次次血腥的大事件,如希特勒一次次上台,法国大革命永远地重演,这想必对许多历史爱好者来言是件可怕的事情。

牧歌在已知的事物中间循环移动,它的单调是一种幸福。但牧歌的局限性是仅限于伊甸园或乡村这种小环境,一旦要将牧歌扩展到较大的环境,那牧歌就不复存在,只剩城市里每天挤公交上班排队吃午饭下班累得要死的可怕重复,或是一次次夫妻争吵与上司的责骂。 而永恒轮回也未必就是坏的事情,从作者的角度看,历史的一次次重演可以使我们正视历史,并客观评价它究竟有什么意义,而不是加以美化或诋毁。通过永恒轮回对我们的启示,我们可能会学会认识人的脆弱性和人生真正的价值。

卡列宁的微笑有什么含义?

卡列宁是本书的第五主角~

托马斯和特雷莎两人在卡列宁病后一直说它在笑,只要它笑,就还有治愈的希望。也许这是一种幻觉,但不可否认它离去时充满对托马斯和特蕾莎的眷恋。这种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是最美好的爱,它完全出于自愿,不依赖于荷尔蒙,不依赖于社会关系,只是无私的爱。

特蕾莎认识到了,她和卡列宁之间的爱比她和托马斯之间的爱更美好。这种互不要求、不存疑问、相互接受的爱,是本质的爱,简直如同牧歌一样。而通过卡列宁特蕾莎意识到,自己以前对托马斯的做法,似乎也有不当。托马斯老了,变得弱小,他们站在了相同的高度上,得以重新审视两人的爱情。

托马斯和特蕾莎都如此深爱卡列宁,他们有更多的理由,还有时间去深爱对方。

最后,愿我们拥有卡列宁和梅菲斯突般超越种族的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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