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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经典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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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经典语录



《爱玛》经典语句



世界上这一半人的乐趣,那一半人永远不会懂。 That is the case with us all, papa. One half of the world cannot understand the pleasures of the other.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回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 场秋 点兵.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辛弃疾是南宋杰出的爱国词人,《破阵子》是他的名篇之一。从题目看是寄给好友陈亮 , 抒发抗金壮志的。陈亮,字同甫,著名的爱人,和辛弃疾同属主战派,又同遭投降派的打击 迫害。118年,陈亮到带湖访问辛弃疾,一对志同道合的战友,促膝畅谈,共抒北伐壮志。之后,两人又作词唱和。本篇即作于带湖之会以后,自抒壮怀激烈与之共勉.
本篇以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的虚实结合方法,来驰骋壮志,抒写愤。词人将自己 的爱国之 心,忠君愤懑,都熔铸在这篇神采飞扬而又慷慨悲壮、沉郁顿挫的词章里。 这首词题为“壮词”,壮就壮在它形象地描绘了抗金部队的壮盛军容豪迈意气,道出了英雄的一片壮心。”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起首两句情景交融,不胜感慨。这两句紧扣“壮”字,是现实生活的写照。此时词人罢职闲居,但目睹国事则忧心如焚,胸中块垒,惟有以酒浇之。醉酒之时,词人还拨亮灯火,深情地端祥着心爱的宝剑。“挑灯”“看剑”是写动作和神态。灯的红光,剑的寒光想相互交融,透射着一种特有的壮烈气氛。从这钟壮烈气氛中,可以看出词人在刀光剑影中抗战杀敌的愿望是多么迫切!“挑灯”“看剑”的举,真切地表现了词人此时内心的郁愤,而透过这,词人又仿佛回到了那令他日夜梦萦的战场和那难以忘 怀的 岁月。在迷离仿佛的醉态中,英雄酣然入梦,一梦醒来,各军营里 召唤战士出征杀敌的号角响成一片。“梦回吹角连营”渲染了士气的高涨,军心的振奋。
“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意思是:部下的官兵分食烤熟的牛肉,军乐队奏出雄壮的战歌。“八百里”,牛的代称。《世说新语钬二卑渚堛?杞斤细鐜嬫伜链変竴澶寸埍鐗涳紝鍚嵝?鍏?栌阅屼氦钬濄?鍚庝汉鍗崇敤钬滃叓鐧鹃噷钬濇寚鐗涖?钬滈壕涓嬧?锛屾寚閮ㄤ笅銆傗?浜斿崄寮〔?锛屾硾镌囧?镐荤?涔愬櫒銆傗?缈烩?锛屾紨濂忋?钬滃?澶栧0钬濓紝浠ヨ竟濉炰负棰樻潗镄勯泟澹?偛鍑夌殑鎴樻瓕銆傝繖涓ゅ彞杩涗竴姝ユ覆镆揿啖涓?殑鎴樻枟姘旀皼锛岄儴阒熺粰鍏诲厖瓒筹紝瀹桦叺鍚岀敇鍏辫嫤锛屼竴璧峰垎闾d簺椋熺儰镡熺殑鐗涜倝锛屽啖涔愰槦濂忓搷板勫.镄勬垬姝岋紝浠ラ紦鑸炴枟蹇椼?鎴戜滑鍒嗘槑鐪嫔埌濞佹?濡效北镄勫啖钀ラ噷锛屾枾鎴熶粠绔嬶紝鐩存寚鑻岖┕锛涙棇镞楃炕椋烇紝鍝楀摋浣滃搷锛涘皢澹?滑阈犵敳鍙戜寒锛屼竴涓?釜板勫Э鑻卞彂銆傝繖鍦洪溃鏄?綍绛夊.瑙伞?鐑?儓锛佲?娌椤満绉嬬偣鍏碘?锛屽畠浣夸汉镒熷埌杩欐敮澹?皵楂樻槀镄勯槦浼岖殑璧?但鍐涘▉銆效埌浜嗙?楂橀┈镶ワ紝姝f槸鐢ㄥ叺鏉?晫镄勫ソ镞惰妭锛屾垬鍦轰笂姝f?阒呭啖阒燂紝鍑嗗?闀块┍鍑哄緛銆效彧鐢ㄤ簲涓?瓧锛屽氨镙╂牍濡傜敓鍦板启鍑轰简板勫.濞佹?镄勯樀瀹癸紝鍐岖幇浜呜瘝浜虹珛椹?樀鍓嶏紝镣瑰叺鎺堜护镄勫舰璞★紝绗旈叄澧ㄩケ鍦?对上文所描写的情况作出了出色的小结,收束有力。
下片紧承上片的词薏来抒写,把激情推向高峰。“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这两句是说英雄骑着快如的卢的战马,手持狠有力量的弓箭,飞驰战场,英勇杀敌。“的卢”,良马名。据《世说新语》载,刘备在襄阳遇难,的卢载他一月三丈,脱离险境。后来用“的卢”形容善战的良马。“霹雳”,比喻响声如雷。这两句连用两个比喻,让我们好象看到的卢快马在飞驰电掣般前进,强弓劲矢在霹雳般震 响。一幅风尘蔽日、金鼓匝地的战斗情景便跃然纸上,爱国将士们冲锋陷阵,所向无敌的英雄气概,历历如在目前。这是壮词壮景的进一步烘托,是壮词壮意的进一步生发。
“了却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天下事”,指收复失地,统一祖国的大业。“生前身后名”,意谓生前死后都留下为祖国、民族建立不朽功勋国的美名,字里行间洋溢着爱国激情。这两句意味着词人看到大功告成,踌躇满志,从而发出愉快的欢呼声,连调子也是轻松而又大气磅礴的,使词的感情上升到最高点。
结句“可怜白发生”,笔锋陡转,使感情从最高点一跌千丈,吐尽壮志难酬的无限感慨,揭示了理想与现实的尖锐对立,抒发了报国有心,请缨无路的悲愤,使全词笼上了浓郁的悲凉色彩。这一句与首句相呼应,都是叙写现实生活的感受,与中间梦境形成强烈对比,有力地表现了报国有志志不伸的悲愤。
这首“壮词”,气势恢弘,慷慨激昂。从结构上看,构思奇特,结构奇变。它打破一般填词上片写景,下片抒情的传统写法。除首尾两句写现实外,中间全写梦境,过片不变。梦境写得雄壮,现实写得悲凉;梦境写得酣畅淋漓,将爱国之心、忠君之念及之间自己的豪情壮志推向顶点,结句猛然跌落,在梦境与现实的强烈对照中,宣泄了壮志难酬的一腔悲愤。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这是辛弃疾寄给陈亮(字同甫)的一首词。陈亮是一位爱国志士,一生坚持抗金的主张,他是辛弃疾政治上、学术上的好友。他一生不得志,五十多岁才状元及第,第二年就死了。他俩同是被南宋统治集团所排斥、打击的人物。宋淳熙十五年,陈亮与辛弃疾曾经在江西鹅湖商量恢复大计,但是后来他们的计划全都落空了。这首词可能是这次约会前后的作品。
这词全首都写军中生活,也可以说是写想象中的抗金军队中的生活。上片描写在一个秋天的早晨沙场上点兵时的壮盛场面。开头两句写军营里的夜与晓,“醉里挑灯看剑”一句有三层意思:“看剑”表示雄心,“挑灯”点出时间,醉里还挑灯看剑是写念念不忘报国。次句“梦回吹角连营”,写拂晓醒来时听见各个军营接连响起雄壮的号角声。上句是看,此句是闻。接下三句写兵士们的宴饮、娱乐生活和阅兵场面,词的境界逐渐伸展、扩大。“八百里分麾下炙”,八百里炙是指烤牛肉。《晋书》载:王??有牛名八百里?始/SPAN>,常莹其蹄角,王济与王??赌射得胜,命左右探牛心作炙。“麾”是军旗。全句的意思是:兵士们在军旗下面分吃烤熟的牛肉。“五十弦翻塞外声”,指各种乐器合奏出雄壮悲凉的军歌。古代的瑟有五十弦。李商隐诗:“锦瑟无端五十弦。”这词里的“五十弦”,当泛指合奏的各种乐器。“翻”,指演奏。“塞外声”,指雄壮悲凉的军歌。
下片写投入战斗的惊险场面:“马作的卢飞快”,“的卢”,骏马名。相传三国刘备在荆州遇厄,的卢马载着他一跃三丈,越过檀溪(《三国志·先主传》引《世说》)。“作”,作“如”解。“弓如霹雳弦惊”,比喻射箭时弓弦的响声如雷震。“了却君王天下事”两句,描写战斗获胜,大功告成时将军意气昂扬的神情。“天下事”指收复中原。收复中原,不仅是君王的事,也是人民共同关心的大事。末句一结,却转到在南宋统治集团的压抑下,恢复祖国河山的壮志无从实现的悲愤。这一转折,使上面所写的愿望全部成为幻想,全部落空。
这首词题是“壮词”,前面九句的确可称得上是壮词,但是最后一句使全首词的感情起了变化,使全首词成为悲壮的而不是雄壮的。前面九句是兴高采烈、雄姿英发的。最后一句写出了现实与理想的大矛盾,理想在现实生活中的幻灭。这是辛弃疾一生政治身世的悲愤,也同样是陈亮的悲愤。
辛弃疾被称为宋词豪放派的宗师。在这首词中表现的艺术风格有两方面:一是内容感情的雄壮,它的声调、色彩与婉约派的作品完全不同。二是他这首词结构布局的奇变。一般词分片的作法,大抵是上下片分别写景和抒情,这个词调依谱式应在“沙场秋点兵”句分片。而这首词却把两片内容紧密连在一起,过变不变(过变是第二片的开头)。依它的文义看,这首词的前九句为一意,末了“可怜白发生”一句另为一意。全首词到末了才来一个大转折,并且一转折即结束,文笔很是矫健有力。前九句写军容写雄心都是想象之辞。末句却是现实情况,以末了一句否定了前面的九句,以末了五字否定前面的几十个字。前九句写的酣恣淋漓,正为加重末五字失望之情。这样的结构不但宋词中少有,在古代诗文中也很少见。这种艺术手法也正表现了辛词的豪放风格和他的独创精神。但是辛弃疾运用这样的艺术手法,不是故意卖弄技巧、追求新奇,这种表达手法正密切结合他的生活感情、政治遭遇。由于他的恢复大志难以实现,心头百感喷薄而出,便自然打破了形式上的常规,这决不是一般只讲究文学形式的作家所能做到的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
八百里分回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
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本篇以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的虚实结合方法,来驰骋壮志,抒写愤。词人将自己的爱国之心,忠君愤懑,都熔铸在这篇神采飞扬而又慷慨悲壮、沉郁顿挫的词章里。这首词题为“壮词”,壮就壮在它形象地描绘了抗金部队的壮盛军容豪迈意气,道出了英雄的一片壮心。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起首两句情景交融,不胜感慨。这两句紧扣“壮”字,是现实生活的写照。此时词人罢职闲居,但目睹国事则忧心如焚,胸中块垒,惟有以酒浇之。醉酒之时,词人还拨亮灯火,深情地端祥着心爱的宝剑。“挑灯”“看剑”是写动作和神态。灯的红光,剑的寒光想相互交融,透射着一种特有的壮烈气氛。从这钟壮烈气氛中,可以看出词人在刀光剑影中抗战杀敌的愿望是多么迫切!“挑灯”“看剑”的举,真切地表现了词人此时内心的郁愤,而透过这,词人又仿佛回到了那令他日夜梦萦的战场和那难以忘怀的岁月。在迷离仿佛的醉态中,英雄酣然入梦,一梦醒来,各军营里召唤战士出征杀敌的号角响成一片。“梦回吹角连营”渲染了士气的高涨,军心的振奋。
“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意思是:部下的官兵分食烤熟的牛肉,军乐队奏出雄壮的战歌。“八百里”,牛的代称。《世说新语汰侈》载:王恺有一头爱牛,名“八百里交”。后人即用“八百里”指牛。“麾下”,指部下。“五十弦”,泛指多总种乐器。“翻”,演奏。“塞外声”,以边塞为题材的雄壮悲凉的战歌。这两句进一步渲染军中的战斗气氛,部队给养充足,官兵同甘共苦,一起分那些食烤熟的牛肉,军乐队奏响雄壮的战歌,以鼓舞斗志。我们分明看到威武如山的军营里,斧戟从立,直指苍穹;旌旗翻飞,哗哗作响;将士们铠甲发亮,一个个雄姿英发。这场面是何等壮观、热烈!
“沙场秋点兵”,它使人感到这支士气高昂的队伍的赫赫军威。到了秋高马肥,正是用兵杀敌的好时节,战场上正检阅军队,准备长驱出征。只用五个字,就栩栩如生地写出了雄壮威武的阵容,再现了词人立马阵前,点兵授令的形象,笔酣墨饱地对上文所描写的情况作出了出色的小结,收束有力。
下片紧承上片的词薏来抒写,把激情推向高峰。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这两句是说英雄骑着快如的卢的战马,手持狠有力量的弓箭,飞驰战场,英勇杀敌。“的卢”,良马名。据《世说新语》载,刘备在襄阳遇难,的卢载他一月三丈,脱离险境。后来用“的卢”形容善战的良马。“霹雳”,比喻响声如雷。这两句连用两个比喻,让我们好象看到的卢快马在飞驰电掣般前进,强弓劲矢在霹雳般震响。一幅风尘蔽日、金鼓匝地的战斗情景便跃然纸上,爱国将士们冲锋陷阵,所向无敌的英雄气概,历历如在目前。这是壮词壮景的进一步烘托,是壮词壮意的进一步生发。
“了却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天下事”,指收复失地,统一祖国的大业。“生前身后名”,意谓生前死后都留下为祖国、民族建立不朽功勋国的美名,字里行间洋溢着爱国激情。这两句意味着词人看到大功告成,踌躇满志,从而发出愉快的欢呼声,连调子也是轻松而又大气磅礴的,使词的感情上升到最高点。
结句“可怜白发生”,笔锋陡转,使感情从最高点一跌千丈,吐尽壮志难酬的无限感慨,揭示了理想与现实的尖锐对立,抒发了报国有心,请缨无路的悲愤,使全词笼上了浓郁的悲凉色彩。这一句与首句相呼应,都是叙写现实生活的感受,与中间梦境形成强烈对比,有力地表现了报国有志志不伸的悲愤。
这首“壮词”,气势恢弘,慷慨激昂。从结构上看,构思奇特,结构奇变。它打破一般填词上片写景,下片抒情的传统写法。除首尾两句写现实外,中间全写梦境,过片不变。梦境写得雄壮,现实写得悲凉;梦境写得酣畅淋漓,将爱国之心、忠君之念及之间自己的豪情壮志推向顶点,结句猛然跌落,在梦境与现实的强烈对照中,宣泄了壮志难酬的一腔悲愤。
辛弃疾是南宋杰出的爱国词人,《破阵子》是他的名篇之一。从题目看是寄给好友陈亮抒发抗金壮志的。陈亮,字同甫,著名的爱人,和辛弃疾同属主战派,又同遭投降派的打击迫害。118年,陈亮到带湖访问辛弃疾,一对志同道合的战友,促膝畅谈,共抒北伐壮志。之后,两人又作词唱和。本篇即作于带湖之会以后,自抒壮怀激烈与之共勉.

爱玛确实不错,题主可以考虑下。

  今天我读了辛弃疾的《破阵子·醉里挑灯看剑》,不禁热血沸腾,感慨万千。辛弃疾不只是词人,还是一名爱国武将,他积极主张抗金北伐,任职期间坚持练兵备战,因而不断受到主和派的排斥、诬陷。淳熙八年(1181),辛弃疾在两浙西路提点刑狱公事任上,被人弹劾罢官。他不得不已在上饶带湖赋闲家居。无前人沙场征战之苦,而有沙场征战的热烈。词中通过创造雄奇的意境,抒发了杀敌报国、恢复祖国山河、建立功名的壮怀。结句抒发壮志不酬的悲愤心情。
  词的上片,写作者闲居家中心情苦闷,只能借酒浇愁;然而,就是在深夜酒醉之时,还一次又一次地拨亮灯火,久久地端详着曾伴随自己征战杀敌的宝剑,渴望着重上前线,挥师北伐。作者带着这样的思念和渴望进入梦中。他恍惚觉得天已拂晓,连绵不断的军营里响起了一片嘹亮雄壮的号角声。他把大块的烤牛肉犒劳将士们,让他们分享;军乐队奏着高亢激越的边塞战歌,以助兴壮威。在秋风猎猎的战场上,他检阅着各路兵马,准备出征。
  词的下片,紧接着描写了壮烈的战斗和胜利的结局:将士们骑骏马飞奔,快如“的卢”,风驰电掣;拉开强弓万箭齐发,响如“霹雳”,惊心动魄。敌人崩溃了,彻底失败了。他率领将士们终于完成了收复中原、统一祖国的伟业,赢得了生前死后不朽的英名。到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个意气昂扬、抱负宏大的忠勇将军的形象,他“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然而,在词的最后,作者却发出一声长叹:“可怜白发生!”从感情的高峰猛的跌落下来。原来,那壮阔盛大的军容,横戈跃马的战斗,以及辉煌胜利,千秋功名,不过全是梦境。实际上,在苟安卖国的统治集团的压制下,作者报国无门,岁月虚度。“可怜白发生”,包含着多少难以诉说的郁闷、焦虑、痛苦和愤怒啊!

我们楼下就有一家爱玛专卖店,因为上班的需要嘛,我也刚买了一辆,首先我觉得爱玛电动车的外形非常的漂亮,很大气的感觉。我转了转其他的专卖店,觉得都不如爱玛的电动车洋气,所以当时稍微询问了下价格就买了,现在每天上下班都骑,三天充一次电,真心觉得不错。(图片是在专卖店拍的)

从周二上午到周五晚上,把400多页的《爱玛》读完,那感觉,就像吃了一个超大份的汉堡巨无霸。

为何读《爱玛》?是因为《哈利波特的书架》中那有魔力的推荐:J.K.罗琳把这本书反复读了不下20遍,这本书是她在写哈利波特系列时,影响她最大的几本书之一,罗琳认为它的结尾,是文学史上最吸引人的转折;因此,读完了《简爱》,我毫不犹豫的从深图二楼书架里选了它。

抱着期待,当天很快就读完了前一百页。这段阅读体验并不令人特别愉悦,但却让我有另外一种别样的感觉:我觉得仿佛是英国版的《乡村爱情故事》:想想吧,他们老家,都住在那个屯,都没啥大事,只有相亲邻里往来的那些零碎,那些人都充满烟火气息,都有一股子因痴迷于狭隘的自我判断而又因此频遭生活戏弄所带来的喜剧色彩,间或其间的,就有那些小爱情,一股子有见地但不刻薄的英式幽默,一如东北那嘎哒的大渣子味……

周三感冒浑身难受,继续读,慢慢有点儿感觉,特别是爱玛反被埃尔顿求婚的那一段,激起了我的精神,让我不禁有意减慢了阅读速度,来细细体味这个过程,并不断的往回去追忆此前的情节,想想哪些其实已经被作者有意误导了,哪些其实是可以反过来理解的!

这就是《爱玛》的高妙之处之一,简奥斯汀选择了一个所谓“第三人称有限全知”的视角来讲这个故事,到此为止,所有我们读到的,都是爱玛看到的听到的经历的事情,以及爱玛自己对此的解释、以及爱玛为何要做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爱玛的所思所见,成了我们唯一得到的信息,不知不觉中,我们认同爱玛了!尽管作者从第一段话就说,爱玛自负,云云,但我们已经不管了,我们相信爱玛,相信她经历的,就是事情的全部,但实际上,她没有经历的,反而才是故事发生的地方,反而才是最后扑面而来的现实!

比如:她充满热情的要为哈丽爱特牵红线,她觉得牧师埃尔顿很合适,便想办法撮合他们,埃尔顿也向她们频献殷勤,但爱玛却丝毫没有认识到,埃尔顿其实是在向她示爱,她坦然受之还暗暗为哈丽爱特高兴,我们受限于这一视角,也逐渐相信,埃尔顿在追求哈丽爱特,直到埃尔顿在马车上向爱玛求婚,才大吃一惊!但回头想想,其实早在很多公里以前,在每一章里,作者就以爱玛看到的那些客观的事情,隐藏了一条条指引真实走向的线索,只不过,戴着“偏见有色镜”的爱玛,随后一一对这些事情做了“自负”的详细解读,遮蔽了自己的双眼,也误导了我们,把我们一步步带进了作者早就挖好的沟里!我们发现了这一点,就会会心一笑,并承认这时候的阅读越来越充满发现的乐趣,也佩服起作者戏耍读者的手法高妙。

因为已经吃过奥斯汀奶奶一棒,再往下读时,就会时时留心别又被误导,但读者这种自认为机敏的判断,仍然敌不过一波又一波的陷阱设置。自从丘吉尔和简小姐联袂出场登录海伯利这个屯之后,带着刻意要隐瞒所有事情真相的目的,和爱玛几乎对每件事情都会误判的自带偏见,两方互相对称的人物动力几乎是完美结合,看得我一愣一愣之余,深深觉得自己被挑战,不少章节看完了字面意思,仍然要停下来,再去看一遍试图捕捉其深层意图,并怀疑自己是不是又一脚踏上了早被安排好的错误方向,这种时候,我都仿佛听见一个不怀好意又洋洋得意的女子的笑声,从一百多年前的深深黑洞里以光速疾驰而来。

由于对本书的各种剧透比比兼是,故事大结局的悬念已然不存在,但好处是,作为一种颇具功利目的的阅读,这时反而体现出了它的价值,我读之的目的,就想好好学学简奥斯汀这位祖师奶奶是如何巧妙利用叙述视角和故事结构,来深深吸引读者,并让他们读完之后仍然会在心中念念不忘长久思索的。因此虽然周四周五提速,但有些桥段仍然会一字一句的去体会,比如丘吉尔是如何去创造机会不引人怀疑地去见简的?钢琴事件,是如何被每个人讨论,而当事人又是如何反应的,特别是爱玛如何去解释,才能做到如何与真实原因完全不同,而又合乎道理,这样才能合情合理的把我们继续带进下一条深深的河沟。

在此刻,我体会到,《爱玛》初读它,会颇有乐趣,但带着被调戏之后来求证的感觉第二遍读它,会发现每一章节的含义与第一遍截然不同,这很奇妙。不知道第三遍或再多遍读它,感觉又是如何?就像好茶,每一泡,口感总有变化,自己发现的乐趣总要远远好过被给予的乐趣。

周五晚上快马加鞭,疾驰进爱玛听到弗兰克丘吉尔已经和简小姐秘密订婚为起点的这一“文学史上最妙转折”,就像每一个好故事那样,这里的转折不再拖拉,而是一种急速上升、即将登顶的冲刺感,接下来的每一个主要人物,都纷纷抖落身上被偏见涂抹上的迷惑色彩,露出真实的他们自己:紧接着的转折就是——被爱玛认为已经爱上丘吉尔的哈丽爱特,对丘吉尔订婚竟然只吃惊但不失望,因为她爱上的竟然是别人,那个人竟然是爱玛根本连想都没有想过的奈特利先生!接下来,转折继续,爱玛认为奈特利也对哈丽爱特怀有某种情谊;而另一条友谊的小船在心中轰然翻倒,爱玛发现,一直不打算结婚的自己,竟然认为奈特利先生是自己最爱的那位男神!短短几章里,这种转折反复开启,直到最大悬念来临,奈特利究竟会选择哈丽爱特还是爱玛?好在作者目的已经达到,400多页的巨著已经写完了饱含悬念的390页,简奥斯汀没有再多折磨读者,很快赐予了爱玛和奈特利先生以巨大的幸福。

而贯穿全篇的另一个栩栩如生的大人物,很快又成了他们幸福道路上的阻力,伍德豪斯先生,神经脆弱的父亲,总为女儿出嫁忧愁不已,似乎成了不可逾越的困难,不料,一个匪夷所思的转折结束了这一切,他两害相权取其轻,最终同意了小女儿的婚事。

从“视角”这一角度来看待《爱玛》全书,会发现很多乐趣。我计划着下一次重读时,用“结构”这一角度再来审视一番,因为罗伯特麦基曾总结说:结构即人物,人物即结构。而《爱玛》被认为是结构精妙,精妙在何处,此处有多少宝藏?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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