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加图索经典语录
帅哥,太多了,怎么发的完,你简直是在为难我们,要凯撒的经典语录吗 追问 可以 追答 “诺诺,这是我的第一版遗书,很大的可能 它会在半个小时之后被删掉,但如果你听 到这段录音,那说明这份遗书不幸地生效 了。”凯撒的声音低沉。 路明非一愣,忽然明白凯撒正通过通讯频 道录制遗书。 “虽然求婚了,却始终没有带你回家见过我 的家人,也许会给你留下诚意不够的感觉 。但我的家人都是一般混帐,如果可能我希望你一辈子别见他们。我听说你的家人 也都是混帐,所以我也没有要求去见他们 。但如果你愿意让我跟他们碰面,我心里 其实是非常愿意的。我考虑过要表现得像 一个中国式的女婿一样,跟他们讨论一下 中国文化什么的,我也可以穿着唐装提着 火腿、鸡蛋和各种食材当礼物,虽然说真 的那在我看来要多蠢有多蠢。”
这,恺撒铁粉,鉴定完毕。
混血种世家“加图索家”的继承人,在混血种社会中是皇太子般的人物,身世高贵到不能再高贵,从小就被作为领袖培养,被认为是会带领加图索家走向辉煌的男人。但因为太过着重于培养其帝王之气,所以多数时候表现得有点中二病。 虽然是被选定的继承人,但跟家族之间很不融洽,疑似跟母亲的死有关,谈到家中长辈的时候鄙夷地称他们为“老东西”,谈到父亲庞贝的时候则刻薄地称其为“种马老爹”。 加图索家是卡塞尔学院的校董,最大的出资人,但恺撒考入这所学院全凭自己的本事,但他的科目成绩其实相当差,全靠绝佳的血统能力补足。他旋即竞选学生会主席成功,立志靠自己的魅力在学院中建立至高的地位,而不是凭出身。 综合实力应该拍在本科部的第二位,略逊于狮心会会长楚子航(楚子航拥有深度暴血的能力),在获得暴血技术的资料后有望快速提升。 跟楚子航是宿敌,但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只是竞争和互相看不惯。 是诺诺的男友。虽然是皇帝般的男人,但对女友非常地忠诚,到了忠犬的地步。名言是“每个女孩都是一本书,我最爱诺诺这本书,因为我读不懂。” 加持了镰鼬之后是“枪皇”般的存在,靠着双枪和加长弹夹能压制手枪射程以内的战场。 爱好是游泳/帆船/红酒/雪茄/打猎/派对/旅行……贵公子喜欢的他都喜欢。
……作为恺撒本命我此时此刻也只能默默地给你点个赞然后遁走,去恺撒吧看看吧我记得有个帖子专门搜集这个不知道还在不在。
作为意大利著名屠龙家族--加图索家族的继承人,凯撒加图索天生性格不羁,难以管束。在《龙族幻想》中,凯撒臭屁且骄傲的一面,再一次展现在玩家面前,虽说他时而中二脱线的特性,不由给他平添了几分亲近感。但自幼因母亲的遭遇与离世,一直和家族不和,这个悲惨的过往,却从不向外人倾诉。他在看似无比光鲜一面的背后,总是小心翼翼的隐藏自己软弱的一面。
在游戏中,凯撒无时无刻不在展示着他的骄傲,从在雨中抱着诺诺出场,再到亲手为麻生真复仇,短短的主线剧情让我们看到了加图索家的男人的成长。
作为射手座的代表,凯撒加图索和所有射手座一样,是一个追求自由的梦想家,按江南的话来说,恺撒是很典型的"中二病"患者,因为他是要做老大的人,所以难免会很"中二"这一点在游戏中无时无刻的不在体现,导致玩家经常性的觉得,凯撒加图索才是游戏真正的主角。
凯撒的战斗力很强,猎刀狄克推多加上双持沙鹰在配上镰鼬言灵,在战斗中甚至可以独当一面,但是,射手座的凯撒也有一个致命缺点,就是他太自负了!甚至会在战斗中,脱离你的控制自己战斗!
但是凯撒也有一项及其受人欢迎的技能那便是,无敌的钞能力,身为射手座兼富N代的凯撒,对金钱完全没有什么概念,有多少便花多少,而且对待玩家及其仗义,总是会在关键时刻慷慨解囊,这也是许多玩家更愿意冒着战场上被“出卖”的风险,也要选择凯撒当伙伴的原因!
在游戏剧情后期,我们将和凯撒一起,面对绑架麻生真的团伙,在那个混乱的夜晚,最终恺撒也没能救下真,她被蝰蛇撞进了墙里,浑身骨头断裂。她没有漂亮的容貌,没有显赫的家世,也没有牛逼的血统,她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就像生活中大多数的女孩一样。在年轻的时光遇见一个爱慕的男孩,心一点点向他靠拢,想着哪天,能为心上人做点什么。只是我们会送类似围巾饼干之类的礼物,而真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个代价太大也太重。
真的结局是我们玩家无论怎样都无法接受的结局,身为射手座的凯撒也是一样,射手座的凯撒不喜欢别人入侵他的小世界,他认为这是对自由的干涉,会让他感到厌烦甚至愤怒。在游戏的后期,我们能明显感觉到凯撒的变化,这可能就是射手座的成长吧!
作为不可多得的钞能力战斗伙伴,凯撒加图索或许是你不错的选择呢,快来龙族幻想,找到你专属的臭屁射手座吧!
我(#‵′)考,
那么多
凯撒,你要他的干么
追问
有用呃也可以是他反抗家族施舍的话
路明非,你就是我们班的定海神针啊!有你定着,我们班的平均分才不会飞上天去!
你本应该是咆哮于世间的怪物,却甘愿收敛起爪牙当个废物
我本欲张开双手冲着世间咆哮,却只能无奈的回头看着你笑(后面这句出自网易云音乐热评)
叔叔你记错啦。上一个跟你说“叔叔喝酒”的女孩已经永远被埋在东京远郊的那口深井里啦。
我只是忽然明白了两件事,第一,我不是师姐从水帘洞里带出来的唯一的猴子;第二,是我需要师姐,不是师姐需要我,我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了
其实这个世界上有20000个女孩是你会一见钟情的,只是很多人的一生中连她们中的一个都遇不到。
凡王之血,必以剑终!
汝必以痛,偿还僭越!
汝必以眼,偿还狂妄!
汝必以血,偿还背叛!
我重临世界之日 ,诸逆臣皆当死去!
我们都是小怪兽,有一天会被正义的奥特曼杀死。
是啊,你是小怪兽,可小怪兽也有小怪兽的好朋友,孤独的小怪兽们害怕得靠在一起,但如果正义的奥特曼要来杀你,我就帮你把正义的奥特曼杀死。
可是我答应了,却没有做到。(是啊,路明非,你答应过她,可你没有做到)
所有玩具都被标明是Sakura和绘梨衣共有的,整个世界都是他们共有的……这个女孩拥有的世界就这么大这么多,她第一次把这个世界跟人分享。
你以为她是公主拥有全世界,可她以为她只拥有你和她的玩具们。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多数女孩都向往着太阳般的光芒,恰如她们喜欢那些闪闪发亮的饰品,可成群的男孩中,往往只有一个是太阳,而其他都是阴影。阴影原本也没有那么晦暗,只是太阳太闪耀了,阴影就越发晦暗了。
这些年他也坐过不少好车,可如果要他说世界上最好的车是什么,他会下意识地说法拉利。没什么理由,虽然它没有布加迪威龙跑得快,但好像就只有它跑得赢时光。
师姐,你放心吧,你不会有事,我一定会想出办法的……我改主意啦不再说什么打爆车轴的蠢话,我要参加你的婚礼,看着你穿着白色的婚纱捧着橘子花,走上幸福的地毯……没准你还会把花球扔给我呢。
遇到喜欢的人,就像浩劫余生,漂流过沧海,终见陆地。
路明非想他无论做什么其实都不会讨叔叔婶婶和堂弟的喜欢的,就像对一个女孩,因为她不爱你,所以你做什么都是错。 因为不爱,所以都错。
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需要吗?不需要吗?需要吗?不需要吗?这是个鬼知道天晓得的事情。本来你什么也不在乎,开开心心的、吃着火锅、坐着火车、唱着歌出了城......忽然间火车被人掀翻到水里了,你从水里钻了出来,睁眼看见一个细腰长腿 一 头长发的 女 土匪 ,一脚踩在你的脸上,威风凛凛,说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打此过留下买路财,若敢说个不字管杀不管埋!你心里一动,恨不得留下来和她一起当土匪......那个瞬间你就喜欢上她了呗。
没有人喜欢怪物,哪怕怪物有再多再多的心事,内心绵延的向一条古道。为此,你是否愿意换一张苍白好看的脸给别人看。
“谁也不想自己喜欢一个人喜欢得那么扯淡对不对?”他轻声说,“连机会……都没有。
“没有人可以逃得过悲伤,哥哥,”路鸣泽轻声说,“悲伤才是最大的魔鬼啊,越强大的藏的越深。” “不过别怕!别怕!有我呐!”他大力地搂着路明非的肩膀,“任何人,想从你身边夺走任何东西,都是我们的敌人。凯撒?加图索是么?我们一起……杀了他” 他的瞳孔中,金色的烈光在极暗的黑色中旋转,仿佛太古的巨龙旋舞于乌云深处,即将降下惩罚的巨雷。
别傻了好么?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你那么愚蠢的人呢?什么人会孤零零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却感觉不到孤独呢?
你陪了我多少年, 穿林打叶,过程轰轰烈烈, 花开花落,一路上起起跌跌, 春夏秋冬泯和灭, 幕还未谢, 好不容易又一年。
女人原来是这样的东西么?你觉得她很神秘,但她其实很简单,她如果喜欢你,你说谎她都会信。 女人啊……说到底都是很笨的家伙啊……所以要爱她们。
lonely kids hides in heart(每个人心里都有个死小孩)
"只有生在黑暗里的蛾子才会知道黑暗的恐怖吧……飞在阳光里的蝴蝶,永远都不能明白。
"即使那么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也从未偏离自己的方向,即便对着空无一人的屋子,也会大声说,“我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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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一些
最孤单的人分两种,一种恨不得全世界都跟他一样倒霉,一种则希望别人能幸福,因为看到幸福的人,他也略略觉得温暖。
大人不该觉得自己看透了孩子,孩子也别轻易觉得自己看透了大人。
你要和平还是尊严?和平就是屈服,尊严就是死去。
所谓同伴,就是你看着他当下,来不及救援,也来不及悲伤,可你会代替他笔直地站在战场上。所谓同伴,就是踩在他的尸体上,做完他想做的事啊
真正孤独的人是从来不会去思念的,因为如果你已经很孤独了,又无法见到你想见的人,你所能做的一切只是不想。
可能是有点贪心了,想把每个人都留在最初相遇的时候。
人小时候总是鄙夷“酒肉朋友”这四个字,长大后才发现,在你最难过的时候,只有喝杯酒和大块吃肉能让你稍微舒服些。某种意义上说酒肉才是你永恒的好朋友,因为它们从不弃你而去,所以世界上伤心的胖子越来越多。
喜欢一个人那么久,那个人就和自己的过去捆在一起了,要是后悔以前喜欢过谁,不就是把自己以前的时间都否定了么?
没有人会记得死的东西,所以要活下去,咬牙切齿的活下去!
几千年了,你在别的事情上糊涂,在这件事上从未答应过我,这个叫诺诺的女孩改变了你那么多么?让你愿意付出这么惨重的代价,让你连底线也放弃?
那个男人说过,如果有一天他死了,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件东西能证明它的存在,就是流着他一半血的楚子航。
其实他很走运了,帮他的人不少。但是那种感觉很奇怪……并不是幸福,没有任何人的帮助给他带来幸福,只是维持他在孤独边缘的脆弱平衡,好像他是这个世界的孩子,谁也不敢叫他真正绝望。每当他即将坠入悲伤的深渊时,总有人施舍似地给他一点点安慰让他能坚持住。我有种奇怪的感觉……当他真正绝望的那一天,他会变成……魔鬼那样的东西!
他听说过曹操有一匹好马叫做“绝影”, 快得连影子都追不上它,路明非于是想着 那匹马应该是全身金色的皮毛,永远奔跑 在阳光里,光与暗的分际永远在它背后, 每当黑暗就要追上它,它便会再一次发足 狂奔。很久以后他才知道所谓“绝影”只是一 个传说,布加迪威龙是世界上最快的量产 跑车,可它跑不过时间,也跑不过早已注 定的命运。
如果你还记得孤寂天台上曾有一个少年 同样孤寂远眺,
如果你还记得曾有一个红发姑娘在你最无 助的时候如天使一般推开门,
如果你还记得你在水下八百米,整个世界 如同只有你一人,那个姑娘还陪在你身边 。
有些爱从未被你唱响过,有些火种也从未 被你点燃过。 可是你心中始终有着,声与光。
如果你还记得赤色狂雨里你曾听过一首 温馨的歌,你在流泪,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 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黑色地铁里你曾背着一个女 孩一步步向前走,你在呼吸,
如果你还记得青色绒帘旁你打开一个女孩 的五斗柜,满目灰尘,你在抚摸,
你在阳光里垂下头,回忆曾亲吻过你脸颊 的那个天使,即使她不再出现。 有些爱稍纵即逝,却铭心刻骨。 它在命运里烧成灰烬,却在记忆力拔节生 根。
常常都是这样,你最爱的人,你为他做 了很多事,但他不知道,因为你觉得做这 些都是应该的,你忘记跟他说了。
哥哥,要活下去啊,我们都要活下去,生命是我们仅有的一切了。我们的火,要把世界……都点燃
他握住了权与力,好像把整个世界都握在了手中。如临绝顶,俯瞰群山,呼吸天地,逆者皆亡。
随着她缓缓睁开眼睛,井底的黑暗被她的瞳光照亮,她的眼底仿佛流淌着熔岩。她望着天空又俯瞰脚下,在扫视着这个地狱般的地方。面如冰封,而又君临天下。这是王的苏醒,第一件事就是看这万年后的世界是否还依旧。
“别傻了啊!”路明非猛的从长椅上蹦起来,“你们玩命就管用么?你们都会死的啊!够资格拿命来赌的……”他深深吸了口气,轻声说,“只有我啊!”
他想起来了,追着他来的,是记忆。 他勐地站住,拼命地拉扯着自己的头发,对着漆黑的夜空,发出无声的唿喊。 “弟弟!” 他想起来了,全部都想起来了。 原来这两千年里,无论沉睡或者醒来,你只是想来找我,可你找到我的时候,我已经忘了你的样子。 等我记起了你的样子,你已经死了。
我总是忍不住回想起那座城市的夜晚
灯火燃成的篝火
我坐在天台上时光短促有漫长
风从我的耳边流过带来整个世界的声音
风中
有人弹唱
有人舞蹈
有人相爱
“可你觉得孤独又能怎么样啊?你觉得孤独也不过是心情更差而已嘛。”路明非摊摊手,“以前没什么人跟你说话,你觉得孤独,也还是没人跟你说话啊。
闭嘴!你知道弃族的绝望么?上千年的沉睡!无穷的循环噩梦!最深的黑暗里只有你自己!
“真正爱你的人,只有魔鬼!只有我这个魔鬼啊!嗨!哥哥!为什么不拥抱我呢?为什么不拥抱这个世界上唯一需要你的人?”路鸣泽在雨中张开双臂,嘶哑地咆哮,满脸笑容,这一刻他是这世上最忘我的戏子,在演出世界上最经典的悲剧,全世界的悲辛都融于他癫狂的独白中……
他哭泣他歌唱,是魔鬼,是神明,是绝世的戏子,声情并茂----他是路鸣泽.
可他人生里的每个重要时刻都只是一个人,一个人在三峡水库深处,一个人站在那个黑暗的尼伯龙根中,没有一双眼睛看着自己。苦逼的时候自己闷着也就算了,为什么牛逼的时候也没人知道呢?没人知道的牛逼不是真牛逼,就像在世界毁灭之后的孤岛上,你是唯一的幸存者,你是牛逼的世界之王,可没人会编一顶荆棘的王冠为你戴上,你只会号啕大哭,没有半分喜悦。
是不是你也曾经是倔强的小孩,低着头在人群走过,不出声离得很远看别人说说笑笑,也不出声,但你心里有一个很大的世界夜深人静的时候,所有人都睡着以后你躺在床上睁大眼睛透过窗户去看夜空忽然难过或者笑的打滚?
他一直觉得这个男人的一生很扯,嘴里永远说着“我其实只会开车”这样的话,却在最后一刻才暴露出那种可怕的血统。其实,只要动用那种血统,很多东西都唾手可得。当你拥有了把一个个个体轻易毁灭的力量,还会真的在意它的存在吗?可他还是那么喜欢妈妈,隐藏起血统来,伏低做小来讨妈妈开心
手握力量和权柄,却只配当个宠物。
路明非猛地按住额头,脑颅深处隐隐透出了剧痛,高速闪动的画面侵占了他的脑海,好像是挣扎着苏醒的记忆,又像是这些年看过的动画片的拼图。各种不可思议的画面,有些是曾在幻觉中见过的,譬如他和路鸣泽坐在盛夏的花坛边,天上下着雨,他们共同把一件衣服撑起在头顶挡雨;又譬如古老的教堂深处,这个男孩被神圣的长枪扎在十字架上,他沿着长长的红毯走到十字架前,轻轻抚摸男孩湿漉漉的头发;也有些是他不曾见的,譬如化为废墟的城市,钟楼倒塌在月光下,碎石嶙峋,他和路鸣泽拉着手在空无一人的街头走过,手中各自提着打开保险的枪……
这些画面至为荒诞却又真实得令人恐惧,路明非能回忆起每个细节,甚至剌死路鸣泽的圣枪上那行希伯来文的家族铭文!那些不是幻想,而是……记忆!
“哥哥,”路鸣泽脸上写满了悲伤,“无论我为你做什么,我始终是你在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愿意相信的人么?或许……即便世界毁灭,生命绝尽,在一切的废墟上只剩你和我相对,你依然会警觉地看着我,手中握着打开保险的枪?”
同一条路,和某些人一起走,就长的离谱,和另外一些人走,就短得让人舍不得迈步子。
有些时间错过一次,好比错过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