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宗岗评点三国演义经典语录
这个问题比较大,可以写硕士论文或博士论文了。我本科论文选了嘉靖本和毛改本里刘备形象的异同为切入点,以讨论毛氏父子修改嘉靖本的功过。以下是我的论文全文,题目为《试论毛纶、毛宗岗修改嘉靖本<三国演义>的功过——以刘备形象的变化为例》。
咱们知道《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在当时也是脍炙人口的佳作,所以有许多知名的人士喜欢对它进行评点,其中最有名的叫做毛宗岗,大家经常说的毛批三国,这个毛就是指的他,其实呢,在他之前,他老爹毛纶,也评过三国,他是明代著名文学评论家。他中年以后,双目失明,乃评《琵琶记》、《三国志演义》以自娱。评书时,由他口授,再由其子毛宗岗校订、加工和最后定稿。
曹操那么曹操究竟做了啥事,让这父子俩都气愤不已,差点就跳脚骂街呢,其实这个典故大家在《三国演义》新老版本都演过,那就是曹操割发代首,具体的,小编再跟大家重温一下。操留荀彧在许都调遣兵将,自统大军进发。行军之次,见一路麦已熟,民因兵之逃避在外,不敢刈麦。操使人远近遍谕村人父老及各处守境官吏曰:“吾奉天子明诏,出兵讨逆,与民除害。方今麦熟之时,不得已而起兵,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军法甚严,尔民勿得惊疑。”百姓闻谕,无不欢喜称颂,望尘遮道而拜。官军经过麦田,皆下马以手扶麦,递相传送而过,并不敢践踏。操乘马正行,忽田中惊起一鸠。那马眼生,窜入麦中,践坏了一大块麦田。操随呼行军主簿,拟议自己践麦之罪。主簿曰:“丞相岂可议罪?”操曰:“吾自制法,吾自犯之,何以服众?”即掣所佩之剑欲自刎。众急救住。郭嘉曰:“古者《春秋》之义:法不加于尊。丞相总统大军,岂可自戕?”操沉吟良久,乃曰:“既《春秋》有‘法不加于尊’之义,吾姑免死。”乃以剑割自己之发掷于地曰:“割发权代首。”使人以发传示三军,曰:“丞相践麦,本当斩首号令,今割发以代。”于是三军悚然,无不懔遵军令。
削发代首这段文字并不难懂,小编简单的说下,就是曹操出去打仗,命令官兵不准踩踏人家的麦田,违者杀头,可曹操的马受惊了,踩了一大片,结果曹操就要自杀,当然众人赶紧拦住,曹操就以头发代替头颅割掉了,以后曹操的军令执行力度就非常大了。毛氏父子俩看到这段,非常气愤,认为曹操轻描淡写就把死刑规避走了,如果是下等的士兵那百分百被杀头,为啥他不处决自己呢,所以这就是个奸雄。
曹操当然了,网上又一个论调,认为曹操做的没毛病,古人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能轻易割舍,所以割发如割头,还有人说,古代头发短的都是奴隶,曹操这种发型就跟奴隶一个造型,所以曹操这么做已经够可以了。小编并不赞成,因为三国是啥时候,那为了自己的利益,连干爹都能认,亲兄弟都能置于死地,曹操有那么高尚吗,如果头发能换来自己一统江山的话,他宁愿当过光头。还有司马懿,堂而皇之的穿上诸葛亮送的大红袄,这也不男女有别了,所以呢,像曹操这样的奸雄,是分得清头发与头颅的,根本不受“身体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的约束。所以毛氏父子没骂错,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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