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伤的说说
1.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受工伤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意味着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受工伤的劳动者可以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工伤保险条例有明确规定,劳动者受工伤的,单位至少应当保留劳动关系,伤残补助金另算。
自己摔伤的说说
劳动合同法是有说因公负伤不能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摔伤疼得说说
手受伤的说说心情说说
这个有的哦: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疲惫了,要疼惜自己的身体健康;受伤了,要保护自己的柔弱模样;难过了,要开导自己的心情向阳。一辈子真的不长,一定要好好为自己活一场! 为何受伤的总是我的说说。
没说能,就是不能 摔伤了发表的说说。
去年的事了,陪老公去医院做检查,然后我自己也准备抽血做个检查,结果医院窗口收费的女的态度极差,拉着脸,需要先挂号,让我充钱,我想着有医保卡就随便充了点,结果人家直接来了句你会后悔的,当时就火了,跟她你一句我一句的吵起来了,然后掏出手机拍她,她竟然拿着扫把出来要打人(当时老公不在现场),好吧,干了一架,但是没斗过三十多岁的这个母货,脸上负伤了(被抓的),然后我报警,我俩一起进了派出所,当时很多围观患者都说就没看到她们正常的脸,都是拉着脸,熊你几句那种,服务态度太差了后来被我爸妈捞出来了,整个去派出所路上以及在派出所期间,她都特别拽,事后知道她公公就是在派出所上班,但不是我们进的那个,但是我也不是吃素的啊,而且关系比她硬,她们医院院长我爸熟,派出所区里领导也熟,然后坚决要开除她,并按照程序要处理她,后来她发现碰到硬钉子了,开始慌了(开始她那么横,可能是认为家里有人,然后我是外地身份证,操着一口普通话,还是一小姑娘),各种找关系要和解,我妈还认识个她们那领导,把她打人视频和我的负伤照片发到医院领导群里,大家都在讨论说哪的人那么横,然后说是他们自己医院的对了,补充一点,当时脖子上戴了一个吊坠,拉扯中掉了,在派出所提到的时候她还很拽,说她的坠子也掉了,让我赔她的,总之我就说那个坠子好贵的,拿出来购买发票等(其实不是我戴的那个的),还说被毁容,要去治疗,然后拖着不和解(她想和解也是为了保工作,现在工作也是之前找人弄的)她被停职,前后拖了有个把月,期间她还找了派出所的打电话恐吓我,说我不和解就通知我们单位,处理我,还要留档案,我就直接说了,我有她打人证据,我是受害者,通知到哪里我都不怕,我不愿意和解,也不要赔偿,就是要让她没工作,被处理,后来再也不骚扰我了拖了好久,感觉差不多了,她家也找个各种人当和事佬,在我们这,不超过三个人就都认识的(也不想不留后路),终于同意见了,我没去,家里人代为处理的,据说她表现的很惨,最后让她赔了3万多,在我们这里,估计将近她大半年工资吧对了,后来我的吊坠被找回来了,当然她不知道,就是感觉人不能太横,不知道哪天就碰到一个被自己厉害的,然后就怂了受伤坚强的说说。
你所说的因公负伤因该指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他们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法上所说的是指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属于工伤。 负伤的说说 。
自己摔伤的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