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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的心里说说
在法院的心里qq说说
有个朋友(不是我本人,真的!)本应在澳门工作,本应在新加坡上大学,本应在...本应...今天她说考公务员准备,在法院工作了~我觉得这不应是她的"本应"然而冷暖自知,幸不幸福开不开心自己心里最懂,别人又奈何呢?徒劳~我也只能在这里说说,我也是懦弱的人吧
你如果太压抑的话,我建议你可以去找你的朋友聊聊天儿,或者你可以去外面跑跑步,释放一下自己的心情。
人生,不求活得完美,但求活得实在。
人生活在世界上,都是在自觉不自觉的写书。写得好写得坏,写得厚写得薄,写得平庸写得。
事业和工作的乐趣,不在于取得的成功和业绩,更多的乐趣在于跌跌闯闯的过程中。
本人曾经是法官,当年法检公务员考试是作为综合第一的成绩进入的法院,在多个岗位都工作过,但都是业务部门,包括立案、民事审判第二庭,诉讼保全中心等等,两年前因各种原因辞职,脱离体制,但依然从事法律工作。
我对我在法院工作的质量是非常问心无愧的,不仅仅是对于案件办理的质量和责任心,更重要的是我对于当事人极其友好负责的态度,是极其好的,我坚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量地为当事人着想,考虑他们的难处,尽量为他们提供方便。
你见到的法官排期开庭,会考虑当事人时间安排吗?我会,我会主动打电话询问他们的时间什么时候方便……例如当事人要退费,我会帮他们尽量一条线跑完,可能浪费我15分钟,但我不做可能就浪费了当事人一下午,这个我想得到,而不是让自己跑这跑那找谁谁谁;案件结案后,我会主动帮当事人总结风险和经验,告诉他下次尽量吸取教训,等等,而不是端着傲慢的态度。很多很多,因为我觉得办事不易,我多费心一点点,当事人就省心许多许多,可能这也是我在法院工作极为疲惫的原因之一。
直到辞职后,我作为当事人代理人的身份去和法院打交道的时候,我真心感觉到作为一个普通的当事人,去法院办个事是有多么多么困难!我不禁觉得,我这样的人,在法院工作,简直就是一朵奇葩。
下面我说说我作为前法官,现当事人,在法院办事遇到的各种窝心事情。
接下来的叙述,我分为两种吧,一种是作为法官在法院内部办事时遇到的窝心事,另一种是作为当事人在离职后去法院办事所遇到的窝心事,分别标注“体制内”、“体制外”吧,可能没有体系,权当随笔。
我认为,作为代理人员和作为审判人员,两个工种之间的差距,比两个物种之间的差距还要大,我肯定是不认同有什么“法律共同体”之说的,这两者之间各有各的难处,也对对方各有各的抱怨,偏听则暗兼听则明,我恰恰是在两个工作上都有较长时间经历的人,所以叙述应该更具有客观性,希望我的发言能给大家带来一些思考。我也会在文后给一些我深层的思考。这个问题起源于吐槽,如果吐槽能让我思考出较深刻的东西,也不失为一个好事。
-----------由于各种原因,原本写在这里的各具体事例已删除,抱歉各位----------
今天下午最后更新————提炼我的思考结果,对体制内外两种困境的原因分析和根源概括,给出我的一点个人观点。
1月26日更新
下面谈谈法院工作人员对待工作中不好情况的核心表现、原因和对应的解决方案。
一、不好情况下的核心表现:
我认为,绝大部分法院工作人员(不仅仅是法官)是好人,是想把工作做好,也没想和当事人过不去(没怨没仇的何必呢),大家看到的推诿,扯皮,效率慢,态度差,看人下碟区别对待甚至极端情况下违法等,都是表面的表现,而其核心,归纳下来是:
以顺利完成自己的工作,杜绝法律责任,在完成自己工作且不违法的前提下将自己利益最大化为核心,而不是以推动法治进步,促进法律完善,为人民服务为核心。
虽说这两者似乎并不矛盾,但当资源越来越有限的情况下(案多人少),矛盾就会有了,而他们就会做出选择,一般会选择前者。(这个规律也适用于其他公务员单位,下同)
我前文对所见所闻有批评,说自己好,大家也不要以为我就是个圣人,以为我就没有这些表现,我也有过,必须予以承认,所以这些话也是对自己的自我剖析和检讨,我能保证的是我在这一点上比多数法官做得好,而且没有违法过,在因为自己没有能力做得更好,而让当事人受不必要的麻烦的时候,我会觉得心理不安。
二、原因
我们不能苛求苛求每个公务员都能有“法治理想,社会进步,为人民服务”这些伟光正的大标准,很多人其实也就将它作为一个养家糊口的工作而已,和其他工作也没什么差异,如果告诉法官,到律所去当律师,可以立即执业且案源管够,收入只增不减,且没有增加支出成本,退休也有很好的社会保险待遇,将辞职转业的风险完全抹去,我相信大批法官会辞职,而不像西方那么有“法官情结”而留下。
原因有以下几点:
1.公务员评价和考核的主体不在于人民而在于上级领导。
有法官会说,让当事人评价法官?这不幼稚吗?谁输谁给你差评,哪个法官能让双方输赢都满意的?不错,我也曾经这么想过。但出来后我觉得这么想就完结真的简单化了,因为很多的不满意,并不是针对案件审理判决本身,而在于行政性工作中,在审理案件外有没有让当事人少掉不必要的麻烦。我觉得绝大多数法院,在这一点真的有待提升。
2、法院考核的严格让工作人员在价值选择上,更倾向于保全自己的利益,将责任推给外界,而不是选择为当事人利益考虑。
举个例子,原告(公司)诉讼后退费,很多法院要求经办人与领导在《退费审批单》签字才可,既然生效裁判文书已经对费用做出处理,这个有没有必要?
另外,法院要保留已退费证据,很合理,但有些法院有些极端:只能打给原告公司账户(即便公司盖章说明要求打给代理人账户也不行),还要公司必须同时出示一式三联收据,否则即便是原告公司账户也不行…(大多数法院不要,但有些就会设置各种障碍),既然已有公章证明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做出了处分,有没有必要这样苛刻要求?
其实,这些细节就表现了这些法院的价值选择:必须保证自己的绝对安全,把风险和责任尽最大力量排除在外。至于给当事人(甚至给法院的经办人员)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对不起,那是次要的考虑。
另外,也显示了在没有明文规定的一些领域,各家法院甚至各位法官的标准不一,各家有各套的说法,而且弹性很大。你是平头百姓我就标准严格,你是个有来历的人,或者,熟人,那就标准松一点呗,绿灯通过。
3、工作任务的加重化和资源有限性,让法院和法官对有限的资源分配不得不做出选择。
就法院来说,核心就是案多人少。忙都忙不开了,谁还会管的到那么多细节?正事都办不完了,哪里还会注意到这些小事?很多当事人觉得很不舒服,可以改善的东西,繁忙之下会被忽视,甚至根本未被察觉。
4.社会制度的不完善造成的不公平现象在内外存在,加剧了很多法官心理的不平衡性,最终导致对工作的倦怠和厌恶,并反馈在当事人身上。
打个比方。
对内:司法改革谁入额?谁能办案谁入额,谁入额谁办案,这本是个原则,权责统一嘛!但有些法院(其实很多)会有一些怪象,有权者入额领高工资却不办案、让别人挂名办案,不入额的人却被要求挂别人的名办案,领低收入,担大任务,这让大家感觉很不公平。对工作如何没有抱怨?
对外:法官会觉得自己的才学和辛苦,都不亚于律师之下,甚至劳累和责任比律师重得多,但却见律师的收入远在自己之上,西装革履光鲜亮丽,而自己收入低得只能叫司法民工,发件制服都像富士康流水线制服,这种对比是让人极难平衡的,所以很多法官的怨气,常常会不自觉地发泄在律师身上。就像我看到一个法官写的帖子“看到那种说话阴阳怪气的律师,就想先干死再说……”
有相应的截图文章,请看本文文尾。
三、解决的办法。
其实对应前面的原因也能想到一些对应之策。我觉得核心在于两点∶一是提高法院在中国政治体系中的地位,以法为核心,不求于人,提升法官的职业尊容感,让法官以职业为荣,而不是以高收入为荣,将工作仅仅作为为糊口手段。二是提升群众的地位,让群众更方便,更无顾虑地向公权力提出意见,予以有效的监督而不用担心不理后果。
其他还很长,就不谈了。
感谢关注,未来在别的文章里,会有更多好答案,谢谢大家支持!虽然已经离开法院,我也希望法院未来能够更好,因为这和每一个中国人都有关。
以上。
---------------------------2月1日跟新-------------------------------
离开法院体制很久,也就没太多再关注法院内部新闻,今天重新一翻看,发现法院内部的不公平现象比我离开的时候,有增无减,法院内部已经形成撕裂的局面。
我说的不算,大家可以亲眼看看,以下是我截图自微信公众号《 烟语法萌》的一篇最近时间段文章,这个公众号主要反映的是法官生活的内容,个人认为是《法官之家》后办得最好的,如果有对法官生活感兴趣的,推荐大家关注!
文章是匿名作者投稿,著作权归属原作者,如果原作者或是公众号要求我删除,我会立即删除。转载是为了说明法院内部人员对法院制度的吐槽,造成内部人员受到的不好体验,与本题目“外部人员在法院办事”无关。
看到没有,法院内部已经被割裂成什么样了?如果制度合理,待遇公平,我相信大家总体上是可以同心同德把工作做好,然后给当事人提供更多更好的司法产品和司法资源,但内部发生了问题(并且是大问题),内斗、怨气、纷争已经充斥满内部了,与外部的当事人接触的时候,能够做到多心平气和呢?他们自己在内部都很窝心了,能够让你有多舒心呢?
就像是其中一个留言所说:“老子挣多少钱就干多少活,别的少扯。”
一个不合理的司法改革,法官不是唯一的受害者。
你我都是。
证明身份,准时报到,服从分配,领取资料,了解制度,熟悉岗位。参加培训。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