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萝说说26
曲名:我是一个芒果(河东狮吼插曲) 歌手:古天乐 来来 我是一个菠菜 菜菜菜菜 来来 我是一片芒果 果果果果 来来 我是一个竹笋 笋笋笋笋 来来 我是一块菠萝 萝萝萝萝 来来 我是一粒草莓 莓莓莓莓 来来 我是一只香蕉 蕉蕉蕉蕉 来来 我是一个葡萄 萄萄萄萄 来来 我是一个蜜糖 糖糖糖糖
除了年龄一无所有说说
来来来,是时候说一说这个案子了
普克卡瓦血屋之谜是新西兰知名度最高、最离奇的凶案、悬案,没有之一!案件调查取证一波三折,庭审过程亦多次戏剧性反转,悬疑小说都不敢这样写,但它却是实实在在发生过的真实案件。今天就给大家说说这件至今未破的双尸命案!
文章较长,人物较多,部分情节有些烧脑,但绝对精彩!
原文作者:随风之城
原文出处:天涯
原文地址:想继续818发生在新西兰的一些离奇凶案,还有人看吗?_娱乐八卦_论坛_天涯社区
配图、视频及音乐:奇闻志
普克卡瓦(Pukekawa),位于新西兰第一大城市奥克兰以南一百多公里处。新西兰最大的河流---怀卡托河(Waikato River)---在附近流过,提供了可供农作物生长的充沛水源。这里地势平坦,土地肥沃,一望无际的农场相互比邻。 1970年6月22日下午2:20左右,一个报警电话在当地警局(Otahuhu Police Station)骤然的响起,打破了普克卡瓦一直以来悠闲宁静的田园生活。
这个电话来自当地居民欧文.普里斯特(Owen Priest)。 他在电话里急促的告诉接线警员,自己邻居大卫.哈维.克鲁(David Harvey Crewe)的岳父莱纳德.登勒(Lenard W. Demler)刚才跑来要求他打电话报警。莱纳德.登勒去他女儿女婿家拜访,却发现他的女儿珍妮特.丽罗伊.克鲁(Jeanette Lenore Crewe)和女婿大卫.哈维.克鲁(David Harvey Crewe)都失踪了。
报警者欧文在电话里大喊,“他们不见了。屋子里都是血,到处都是血。” 当日下午4点左右,当地警局探长布鲁斯.休顿(Bruce Hutton)和他的助手,探员莱利克.约翰逊(Lenrick Johnston)从图阿卡(Tuakau)驱车近一个小时,终于来到普克卡瓦(Pukekawa)农场区。
大卫.哈维.克鲁(左)和珍妮特.丽罗伊.克鲁(右)在大卫.克鲁家门前,报案人欧文.普里斯特和莱纳德.登勒正焦急的等待着警方的到来。莱纳德怀里抱着一个婴儿,是自己的女儿女婿---克鲁夫妇18个月大的女儿萝切莉(Rochelle Crewe)。莱纳德告诉探长休顿,萝切莉被独自一人留在家中,而克鲁夫妇踪迹全无。从他们颤抖的声音和脸上惊恐莫名的表情来看,探长休顿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
莱纳德.登勒休顿和约翰逊在两名报案人的指引下穿过克鲁家大屋的前院,来到屋子前面的台阶下。屋子前门此刻洞开着,令人作呕的血腥味正若有若无的从屋子里阵阵飘来。虽然已经是冬天(新西兰6~8月是冬季),但是在通往客厅的前门走廊里,不少苍蝇正反季节的嗡嗡飞过。
克鲁夫妇居所地板上隐约可见一些由拖拽形成的血迹,早已干涸凝结。客厅的一侧是厨房。当时依然是白天,但厨房里的灯却亮着。透过厨房的窗户,可以看到屋外后门处的照明灯也没有熄灭。 厨房收拾的很干净。餐桌上的盘子里有些剩下的炸鱼和闷豆子,水池里还有条处理过的鱼。但现在都已经变质。
厨房与客厅之间的拉门完全敞开,屋子里并不凌乱。客厅里的电视机正在播放着节目。位于客厅中间有一张老式带扶手摇椅,椅背上端刻着“哈维的椅子”字样(Harvey'S Chair,Harvey是大卫.哈维.克鲁的中间名)。
大片深褐色凝结的血污散布在椅面和椅背以及椅子下方的地毯上。距离椅子不远处,是一条明显拖拽造成的带状血迹带。血迹带尽头靠近墙角的地毯上,是另一大片的血污。而墙上和天花板上,则到处飞溅着斑斑点点的干涸血滴。 整间屋子还有四间卧室。最大的一间是克鲁夫妇的卧房,卧房中间是一个婴儿的摇篮床。
房屋前门据莱纳德指认,不满2岁的萝切莉不久前就被孤零零的留在摇篮里。 集中于俩处的大量血污;飞溅的血迹;拖拽形成的血迹带,这一切都预示着屋里发生了一些很可怕惨烈的事。而根据对现场展示情况和血迹状况判别,凶案的发生时间最少在一天以上。探长休顿指示助手约翰逊警探立刻用警车上的无线电寻求增援,自己则留在屋内继续勘查现场。
进门处血迹 摄于1970年6月22日现场遗留的大量血迹,让探长休顿对克鲁夫妇生存前景相当悲观。但是由于没有发现克鲁夫妇的任何踪迹,休顿在现阶段又只能将此作为失踪案处理。不过,失踪案很快就升级成了谋杀。 随后赶来的现场鉴证人员很快告诉探长休顿,在那张沾满血污的摇椅扶手上,发现了一团黏着物。经检验,这团粘着物是人类脑组织的碎块。
屋外,莱纳德怀中婴儿似有所觉的大声啼哭起来,仿佛昭示了克鲁夫妇的最终命运。
客厅地毯上的血迹 摄于1970年6月22日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是谁制造了这一切?克鲁夫妇的最后去向又是哪里?作为新西兰历史上最为扑朔迷离,同时又最是臭名昭彰的谋杀凶案,普克卡瓦血屋随同笼罩在其身上的那层神秘面纱,由此困扰世人44年(编者按:现已近50年,该案至今未破),直到今天。
‘Harveys Chair’沾有大卫.哈维.克鲁血迹和部分脑组织珍妮特.丽罗伊.登勒(Jeanette Lenore Demler)出生于普克卡瓦(Pukekawa),是当地农场主莱纳德.登勒(Lenard W. Demler)的长女。1950年,珍妮特的舅舅在去世前留下的遗嘱里,指定10岁的珍妮特与其8岁的妹妹海瑟.登勒(Heather Demler)共同继承自己位于普克卡瓦的Chennell Estate农场。 珍妮特在奥克兰完成自己的学业,之后成为一名教师。
珍妮特.丽罗伊.登勒后改随夫姓(珍妮特.丽罗伊.克鲁)1965年,25岁的珍妮特在旺加努依(Wanganui)任教时,与时年26岁的大卫.克鲁相遇。 大卫.哈维.克鲁(David Harvey Crewe)出生成长于北岛的一处农场。在首都惠灵顿完成自己的学业后,他辗转于伍德维尔(Woodville)和旺加努依(Wanganui)的多家农场做工。 在旺加努依与珍妮特的邂逅,成为了大卫.克鲁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两人相遇相爱,并在1966年6月结婚。
婚后的大卫随着珍妮特一起回到了普克卡瓦,并全额支付买下了小姨子海瑟.登勒的另一半农场所有权。这样,克鲁夫妻二人搬进了现在已经完全属于他们自己的农场,成为Chennell Estate农场的新主人。 这对新婚夫妇对未来满是憧憬,全身心的投入到农场的发展建设中。
随着Chennell Estate农场的一片欣欣向荣,1968年12月1日,他们的女儿萝切莉(Rochelle Crewe)出生了。 拥有着赢利颇丰且前景光明,在当地数一数二的大农场,大卫和珍妮特与他们未满两岁的可爱女儿迈入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当他们满怀希望的展望下一个十年时,一定不会想象到现在这样的可怕结局。
餐桌 摄于1970年6月22日1970年6月22日晚6点左右。位于新西兰北岛22号国道边,距离公路约60码的克鲁家宅院已经被严密的警戒起来。 随着增援警力以及相关人员的到达,警方开始封锁现场,搜索包括克鲁家院落在内的整个附近区域,寻找克鲁夫妇的踪迹以及一切可能相关线索与物证。
与此同时,法医学鉴证人员正在屋内进行现场调查和取证工作。整个勘查和搜索工作一直持续到深夜,并且在接下来的几日内持续进行。
客厅壁炉旁的血迹 摄于1970年6月22日莱纳德.登勒(Lenard W. Demler)的证词:6月22日上午,鳏居在家的莱纳德.登勒接到一个电话。奥克兰谷物收购商在电话里询问起莱纳德关于大卫.克鲁的下落。对方自称想与莱纳德的女婿大卫.克鲁讨论下收购价格问题,但克鲁家的电话已经连续几天没有人接听。满是疑惑的莱纳德立刻前往几公里外,自己女儿女婿的家查看。
在持续敲门未果后,他跑到后门,从门口地毯下摸出备用钥匙,打开了屋门。 屋里散发着浓重的血腥味。顿觉蹊跷的莱纳德一边高喊着自己女儿的名字,一边快步穿过前门走廊。然后,他被自己在客厅里看到的恐怖场景惊呆了。
厨房半空的奶瓶 摄于1970年6月22日莱纳德跌跌撞撞的夺门而出,小跑着来到数百米外欧文.普里斯特(Owen Priest)的家。 说明来意后,俩人结伴回到了克鲁家。这时莱纳德忽然意识到自己的外孙女萝切莉(Rochelle Crewe)不知是否还在屋中。两人胆战心惊的在屋中搜寻,并在卧房的摇篮床上发现了被独自留在屋中,仅仅18个月大的萝切莉。
此时,在身临其境的感受到克鲁家的诡异惨象后,几近崩溃的普里斯特在莱纳德的催促下,飞快的跑回家中报警。
大卫.哈维.克鲁和女儿萝切莉莱纳德和普里斯特的证词为警方判断确切的案发时间提供了帮助。随着警方调查工作展开,案件调查负责人探长布鲁斯.休顿(Bruce Hutton)开始整理自己手头所掌握的线索。 奥克兰谷物收购商确认了莱纳德的证词。并且对方还告诉探长休顿,自己最早一次的致电时间是在18日,此时克鲁家的电话就已经没有人接听。同时,自18日起致电克鲁家的不止一人。根据他们所汇拢的证词,休顿确定18日后已经没有人能联系上克鲁夫妇。
探长布鲁斯.休顿根据血液测试显示,现场发现的大量血渍,其形成时间远久于警方6月22日第一次到达现场的时间。而探长休顿获得的多方目击证词表明,克鲁夫妇在17日白天依然活着。
6月17日下午3:30到4:15之间,还有人见到克鲁夫妇驾驶着汽车,从图阿卡(Tuakau)的主路向普克卡瓦方向行驶。而当日下午5:10,邻居看到大卫.克鲁的车停在自家农场南端。探长休顿判断当时克鲁夫妇应该是去谷仓搬运点货物。
克鲁农场外部环境根据厨房和屋外后门始终亮着的灯,厨房盘子里有剩余主食,还有客厅里开着的电视机,多方的证据无不显示,最有可能的案发时间是6月17日夜间。
休顿手头的这份血液鉴证报告还阐述了一个事实。老式带扶手摇椅以及椅子下方地毯上的血泊,和墙角处地毯上的血泊分属不同的俩人。按照对每处单独的血液容量估算,俩人的生命都将因为大量失血而极度危险。
此外,法医鉴定报告关于摇椅扶手上黏着的碎肉块,属于人类脑组织部分确认,让休顿现在已经能确定克鲁夫妇中至少有一人确认死亡,而另一人很可能死亡。
婴儿房调查发现,现场的门窗完好无损,同时屋内没有明显的打斗痕迹,也没有丢失任何财物。因此凶手很可能与克鲁一家熟识,在被请进屋内后,伺机发难。但是,现场勘查所掌握的各种线索并没有让探长休顿有豁然开朗的感觉,反而更加的疑惑。一个巨大的问号浮现在他的脑中,百思不得其解。
18日早上送来的报纸和牛奶还在邮递箱中作为克鲁家很可能是唯一的幸存者,18个月大的萝切莉安然无恙的留在了凶案现场的卧室摇篮里。经过相关医护人员的检查,发现萝切莉营养状况良好,身体健康,衣物整洁,尿布干净。可见这名女婴一直被十分细致周到的照顾着,衣食无忧。(编者按:关于萝切莉是否在此期间进食,医学专家观点不一,但2014年审查小组最终偏向于认为萝切莉不太可能被进食,那块尿布因为被莱纳德托付照顾萝切莉的朋友烧毁了,警方并没有看到那块尿布,莱纳德朋友称之所以烧毁那块尿布是因为它实在是太脏了)而她的外祖父兼报案人莱纳德证明,他是在发现现场的同时发现的萝切莉。
当时他忧心如焚,留在现场急迫的等待警方到来,只是让同行的普里斯特找了奶瓶,给萝切莉喂了点奶。所以问题来了。 既然一切线索表明克鲁夫妇很可能已经遇害,而且案发时间更是被判断早在6月17日晚间左右。那么在这过去的5天里,又是谁在血迹横飞的屋中,细心照顾着这个18个月大的女婴呢? 能解开这个疑点的钥匙,或许在一个不久后出现的证人---布鲁斯.罗迪克(Bruce Roddick)的身上。
克鲁夫妇房屋平面图在整个6月底到7月中,警方展开了庞大的调查和细致的搜索工作。休顿首先确定了调查对象,包括:
1. 以克鲁家为中心,5英里范围内的所有普克卡瓦居民。
2. 克鲁夫妇的朋友,无论是否居住在普克卡瓦。
3. 双方的亲属,无论是否居住在普克卡瓦。
4.与大卫.克鲁或珍妮特.克鲁有产生过交集联系的人员。
以上相关人员全部被警方登记,一一排查。与此同时,一支警方搜索队伍在警探杰弗里斯(Detective Sergeant Jefferies)的带领下,开始在克鲁家住宅以及其附近范围内,搜寻克鲁夫妇的行踪或可能的埋尸地点,以及相关证据。休顿根据现场的血迹情况,一开始认为凶器可能是刀具类。随着脑组织的确认,斧子锤子等工具成了重点寻找对象。
克鲁夫妇而不久,报案人之一欧文.普里斯特(Owen Priest)的妻子又向警方提及,自己在6月17日晚,也就是警方判断的实际案发时间,曾听到过三声枪响。普里斯特夫人当时已经上床睡觉。但大约在当晚8点~11点左右,她模糊听到了可能有三次的枪响声。现在想来,枪声很可能来自不远处的克鲁家。
她还告诉警方,虽然她那会儿有些迷迷糊糊,但是当在客厅看电视的丈夫普里斯特11点多回房睡觉时,她曾向自己丈夫提过这事。 欧文.普里斯特证实,自己妻子的确向自己提及过此事。不过在当时,一是普里斯特自己之前没有听到枪声,二是他们根本没想到克鲁家会发生这么可怕的事,所以之后并没有在意。
于是,随着时间走到1970年的6月底,枪支又成为警方了最新考虑的潜在凶器。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搜索工作却始终没有任何进展。克鲁夫妇似乎就此消失,没有留下一丝痕迹。布鲁斯.罗迪克(Bruce Roddick)就是在这案件调查陷入停滞的关键时刻出现了。
克鲁农场北侧(前门) 摄于1970年6月22日布鲁斯.罗迪克是一名普克卡瓦当地的年轻人,和父母同住。这一天,罗迪克慌慌张张的跑到警局,找到了正一筹莫展的探长休顿。他告诉休顿,自己在电视上看到了关于克鲁家凶案的报道。但是在他看来,警方公布的关于克鲁夫妇失踪或者被谋杀的时间在6月17日晚间,这一点显然是错误的。因为克鲁夫人---珍妮特.克鲁在6月19日依然活着。
他旋即解释说,自己最近一直在为当地农场主奇迪(Mr Chitty)家打短工,于每周五白天帮忙整理仓库。而雇主奇迪的家,就在克鲁家所在的22号国道斜对面。 6月19日的那个周五上午,他在仓库门口干活时,瞬间发现马路对面克鲁家的前院台阶上站着个女人,正在向一侧眺望。同时,有一辆车停在克鲁家的车道上。罗迪克向探长休顿发誓,克鲁家的大宅在当地人所皆知,他绝不会看错。
这下,问题全部抛给了探长休顿。 现场的大量血迹和脑组织证实至少有一人,很可能两人已全部死亡。并且法医学鉴证人员确认,两处血泊是分属于不同的两个人。
现在,如果珍妮特在19日依然出现,那还有处血泊属于谁? 难道行凶的人是妻子珍妮特.克鲁?那么珍妮特现在又在哪?珍妮特最终选择将自己女儿萝切莉留在现场,就是为了隐瞒自己依然活着的事实?当然,如果珍妮特依然活着,那萝切莉在17日~22日间始终被人喂食,更换衣物尿布就很好理解了。
布鲁斯.罗迪克当时目击神秘女人所在的位置,远处是克鲁夫妇居所布鲁斯.罗迪克的生活和工作背景立刻被警方确实了。此时,探长休顿开始翻阅自己的调查记录,结果发现罗迪克的目击并不是单个事例。当地居民,同样住在克鲁夫妇家附近的麦克考纳奇夫妇(Mr and Mrs McConachie)曾在6月20日那天目击到一辆车停在克鲁家的车道上。但是他们没有目击到任何人在车辆附近出现。
在记录目击证词时,探长休顿习惯性的以为那是凶手搬运克鲁夫妇尸体的车,而没有将它和珍妮特.克鲁本人联系起来。现在在分别听取了罗迪克和麦克考纳奇夫妇对车辆的描述,休顿确认他们目击的是同一辆车。
各个农场所在位置但新的问题又出现了。麦克考纳奇夫妇确定,那不是克鲁夫妇所拥有车辆中的任何一辆。于是,休顿再度询问罗迪克。 这次他终于了解到,虽然罗迪克知道那是属于克鲁夫妇的宅院,但是罗迪克本人却从来没有见过克鲁夫妇。当他见到一个女人站在克鲁家前院的台阶上,自然而然的就认为这个女人是珍妮特.克鲁本人。
那么,罗迪克在19日目击到得女人究竟是不是珍妮特.克鲁呢?休顿将一张珍妮特的照片放在了罗迪克面前。 罗迪克的回答是,看上去相似。他特别指出,照片里珍妮特的头发和他见到女人的头发长度一致。但是(总有但是。。。),他目击到得女人的头发颜色却非常浅。
经确认,事发前珍妮特的头发颜色和照片上一致。而罗迪克的目击地点,距离克鲁家屋子的前院大门处就有约110码。从大门穿过前院到走上屋子前的台阶,期间还有相当距离。更何况罗迪克见到的还只是侧脸。如果罗迪克目击到的神秘女人是珍妮特,一切自然相对简单。但如果不是,那么这个神秘女人又会是谁呢?
克鲁夫妇的汽车按照休顿对现场的残忍血腥程度理解,凶手应该是个男性。只是现在,却已经不能排除有两名疑犯涉及其中的可能。目击者罗迪克的出现,还是对探长休顿产生了相当大的提示。一些曾经的碎片,慢慢在他脑海中汇拢起来。一个原来模糊的身影,开始不断的清晰起来。
探长布鲁斯.休顿当一个人的死亡会遗留下可观财富时,能从中获利的亲人,不可避免的将成为人们怀疑的对象。当一件凶案发生时,第一个到达现场的报案人总有着潜在的嫌疑。莱纳德.登勒(Lenard W. Demler)---珍妮特的父亲,大卫的岳父,他开始进入探长休顿的视野里,不仅仅是因为以上两点。更重要的是,休顿从一开始就觉得莱纳德的行为相当可疑反常。
克鲁农场平面图首先,克鲁家的现场就有电话,为什么莱纳德的第一反应却是跑几百米去普里斯特家要求对方帮忙报警?
其次,根据莱纳德和普里斯特的共同证词,18个月大的萝切莉是他们共同在卧房摇篮里发现的。作为萝切莉的外祖父,莱纳德第一次到达现场时就没有想过自己外孙女的安危和去向?而当他带着普里斯特重返现场时,却又主动提出萝切莉是否还在屋内的疑问,并最终找到了婴儿。
第三,在现场最初的笔录时,莱纳德反复提及自己当时的紧张和害怕。但是他又始终在向屋内张望。当现场鉴证人员调查那张满是血污,刻着“哈维的椅子”的带扶手摇椅时,他主动指认,这张椅子不在它原来的位置。
最后,休顿通过向附近居民的询问了解到,莱纳德在自己妻子去世后,开始时不时前往克鲁家和克鲁夫妇共进晚餐。按照附近居民的说法,莱纳德与长女珍妮特最近的关系开始密切起来。那么为什么偏偏在案发到尸体被发现的5天内,莱纳德没有登门?女儿女婿5天来一直没有过联系,莱纳德就一点都没有发觉不正常?在调查的一开始,休顿就曾带着这些疑点,大力度挖掘关于莱纳德.登勒的一切相关信息。
客厅另一角度现在的鳏夫莱纳德独自一人居住在自己农场里。因此在案发的17日晚上,他没有不在场证明。休顿通过几次对莱纳德的询问发现,在案发的17日晚到发现现场的22日间,莱纳德有相当一部分时间段的确切行踪无法确认。而且相比于其长女珍妮特很可能已经死亡的残酷现实,他更在意的是如何向警方竭力撇清自己。另外,外孙女萝切莉现在是由他的次女海瑟照顾。而莱纳德对此并不十分关心。
左至右依次为海瑟.登勒,大卫.克鲁,珍妮特.克鲁,莱纳德.登勒,梅西.登勒就在目击证人罗迪克出现之前,探长休顿已经注意到一个事实。莱纳德的妻子梅西.登勒(Maisey Hemler)在案发前4个月刚刚去世。
梅西.登勒拥有莱纳德经营农场的一半所有权。在她之前立定的遗嘱里,是将自己的一半所有权平均分配给了长女珍妮特和次女海瑟(Heather Demler)。但是在梅西死后,次女海瑟的名字在最新遗嘱里被划去。母亲梅西将自己的一半所有权全部留给了长女珍妮特,而父亲莱纳德宠爱的二女儿海瑟最终一无所有。
休顿可以想象,一贯独立自主在外读书工作,又找了个莱纳德之前一无所知的非本地男子大卫.克鲁结婚的长女珍妮特,自然远远不如从小到大一直陪伴在身边的次女海瑟更贴心亲近。况且莱纳德曾私下对友人抱怨过,长女珍妮特夫妇已经拥有当地数一数二的大农场,并且足够富有了。妻子临终的决定对次女海瑟不公平。这或许就是动机。
登勒一家休顿顺着自己的思路一路推测下去,感觉似乎豁然开朗起来。莱纳德在妻子梅西死后开始亲近长女珍妮特,想为次女海瑟谋点好处,但是始终未果。
6月17日夜间,莱纳德和克鲁夫妇可能谈崩了。于是愤怒的莱纳德残忍的杀死女儿与女婿,并在17日~22日之间着手处理尸体。 这个推断也符合现场的勘查状况。没有门窗撬动痕迹,没有明显打斗痕迹。父亲深夜拜访,克鲁夫妇理所当然会将其让进屋内。等到莱纳德暴起发难,克鲁夫妇自然也不会有任何准备。同时,休顿对莱纳德在现场发现当日的种种可疑之处,也可以得到合乎情理的解释。
前门砖块上的血迹 摄于1970年6月22日探长休顿随后的推测是,萝切莉从17日案发当夜起,可能就没有留在克鲁家的屋子里。莱纳德在之后的几天里照顾萝切莉,并伺机处理克鲁夫妇的尸体。当莱纳德处理完一切,打算在22日报案时,才将萝切莉抱回克鲁家。找到自己女儿女婿的邻居普里斯特请求报案;带普里斯特来到现场并发现萝切莉;这一切都是为了摆脱自己在这件事里的嫌疑。
沾满血污的扶手椅和地毯上的血迹如果莱纳德抱着萝切莉独自报案,那当警方发现萝切莉当时的身体情况不符合被遗弃5天的特征时,莱纳德势必会第一时间成为嫌疑人。如果私自藏匿外孙女萝切莉,那案发后搜寻萝切莉会带来更危险的变数。
所以,当目击证人罗迪克出现并指出珍妮特还活着时,休顿几乎就要推翻自己推测的一切。但是现在,那个19日出现的神秘女子是珍妮特的可能性变得很低。相反,莱纳德.登勒(Lenard W. Demler)最终还是一跃成为凶案调查负责人探长休顿心目中的头号嫌疑犯。
根据目击者罗迪克最新的证词,休顿此刻开始考虑莱纳德的次女海瑟.登勒(Heather Demler)在这件事中所扮演的角色。
莱纳德.登勒的 Ford Cortina汽车海瑟.登勒会对母亲临终的遗嘱感到高兴吗?当然不会。 海瑟会对自己的姐姐珍妮特心生怨恨吗?海瑟会和自己的父亲莱纳德合谋吗?
当目击者罗迪克在辨认珍妮特照片是否是他19日所看到的神秘女人,之后指认为相似但发色不同时,让休顿想到了海瑟.登勒。次女海瑟完全有理由涉及其中,并在父亲莱纳德处理姐姐姐夫尸体时照顾着萝切莉。或许莱纳德本身不想赶尽杀绝?又或许海瑟心中不忍只有18个月大的萝切莉也就此死去?一切似乎都顺理成章。
无论如何,以上就是莱纳德.登勒(Lenard W. Demler)谋杀理论。但问题是,探长休顿此刻没有任何证据。行为反常不是证明谋杀的证据,凭空的推测同样不是证据。
莱纳德.登勒汽车前排车门有点状血迹海瑟.登勒很快被请到警局作询问笔录,并由休顿安排了秘密的指认。目击者罗迪克的答案还是相似。他不能确定,因为这次头发的长度又和他印象中不同。在与次女海瑟的交谈中,探长休顿发现海瑟的话语中更多表露出的是强烈的悲伤,并耐心回答着警方提出的一切问题。
难道,海瑟并未涉及其中? 调查进行到这个阶段,一切似乎就此停滞了。不过,这一切很快就在8月16日这一天再度起了变化。
莱纳德.登勒汽车座椅上的血迹1970年8月16日,距离案发2个月后。在普克卡瓦附近的怀卡托河上,一段被称为“魔鬼弯”河道转向处,一具女性尸体被发现漂浮在河面上。经证实,死者正是之前宣告失踪的克鲁家女主人,时年30岁的珍妮特.丽罗伊.克鲁(Jeanette Lenore Crewe)。
珍妮特的尸体被发现时,身上缠绕着一条电线。稍后的尸检结果表明,死者全身唯一的伤处在其头部且为致命伤。一颗子弹从她头部射入,与头骨碰撞后碎裂成15块,所有弹片均深深嵌在她的头骨中。起出的弹片第一时间被送往位于奥克兰的新西兰科学实验室 (DSIR,ESR的前身),而此时的探长休顿已经指示自己的助手警探约翰逊(Lenrick Johnston),迅速组织打捞。漂浮于河面上的腐烂尸体和缠绕着的电线,无一不显示出珍妮特在死后被人用重物捆绑,沉尸河底的事实。
办案人员在怀卡托河搜索或许是因为河底暗流的冲击导致了捆缚电线松弛,重物与尸体分离,才使得失踪已久的尸体浮上河面。考虑到河水会带着尸体漂流,警方在尸体发现流域以及其上游水域派遣了大量警方潜水员潜入河底,试图找寻捆绑重物。结果让人失望。除了捞起几块疑似重物的石头,休顿一无所获。没有任何能指引警方线索的特别物件。
当然,现在关于神秘女人可能是失踪者珍妮特的可能性完全排除了。特别是法医学鉴证证实了在靠墙角处地摊上的血泊属于珍妮特本人。莱纳德.登勒或者莱纳德与次女海瑟共同作案的可能性再度完全占据了探长休顿的脑海。此刻休顿唯一能做的,就是焦急的等待着珍妮特头部子弹的检验结果。
警方搜寻尸体时,莱纳德.登勒也在现场但并没有协助搜寻奥克兰DSIR弹道学鉴证专家内尔森博士(Dr D. F. Nelson)受命对本案物证进行检验。从珍妮特头部取出的15块子弹碎片在被修复测试后,经分析比对,证明其为一枚点22口径步枪子弹。15块碎片中最大的一块,几乎包括了射入子弹的整个完整基座,上面刻有一个清晰的数字标记“8”。所有在6月的排查中被探长休顿记录在案的调查对象,凡是其名下注册有.22口径枪械的相关人员,都被要求上缴武器。
从珍妮特.丽罗伊.克鲁头部取出的子弹弹头(证物234)休顿的助手约翰逊负责枪械的收缴工作。很快,一共有64把.22步枪被警探约翰逊收集后送往DSIR接受内尔森博士的枪械测试。虽然在6月底已经进行过一次大范围的搜索,但在考虑到珍妮特被射杀的事实以及大卫.克鲁很可能同样是被射杀这一判断,探长休顿觉得依然有必要对案发现场的克鲁家进行第二次细致严密的搜索。
联系到之前的邻居兼报案人欧文.普里斯特夫妇(Mr Owen Priest& Mrs Priest)的证词显示,普里斯特夫人曾在17日晚间听到过三声枪响。那么凶手会不会将射击弹出的弹壳遗落在某个未知的角落呢?
探长布鲁斯.休顿在凶案现场探长休顿命令负责第一次搜索工作的警探杰弗里斯(Detective Sergeant Jefferies)再度领导警方搜索队伍,进行第二次搜索调查。其搜索范围是包括宅子,前院和后花园在内的整个克鲁家宅院,搜索的重点是弹孔和现场射击遗留物---弹壳。为此,休顿特别为警探杰弗里斯指出了其个人认为需要特别关注的搜索区域。
第二次搜索工作从8月19日开始进行。现场搜索工作负责人警探杰夫斯按照探长休顿的意见,将整个克鲁家划分为6个区域,以A~F标记。警官帕克斯(Mr Parkes), 警官希金斯(Mr Higgins), 警官美伦特( Mr Meurant)都参与了这次搜索工作。他们按照指示从屋子墙角区域开始,不惜翻开花园和花坛里的泥土,用筛子筛选土壤,试图发现凶手可能遗落的一切证物。结果却依然毫无所获。
凶手似乎异常的狡猾和心思缜密,没有在现场留下任何线索。第二次搜索再度以失败告终,探长休顿显得格外沮丧。
办案人员在克鲁农场仔细搜查9月2日,内尔森博士的枪械测试报告被放在了探长休顿的办公桌上。在测试了所有收缴的64支.22步枪后,内尔森的初步鉴证结果得到一个结论。虽然珍妮特头部发现的子弹损害严重,但在所有被测试的.22步枪中,有2把步枪不能被排除是当时射杀珍妮特凶器的嫌疑。
让休顿心情跌落谷底的是,这2把有嫌隙的.22来复步枪里,没有一支是属于他心目中的头号嫌疑人---珍妮特的父亲莱纳德.登勒。 原因很简单。莱纳德.登勒的合法枪支登记记录中,根本没有.22口径步枪。虽然休顿立刻找来助手约翰逊,命令他加大力度去调查莱纳德.登勒是否有私藏其他枪支的可能性。但现阶段,休顿手头已经没有什么能继续跟进的线索了。
莱纳德.登勒1973年3月21日交给警方的WJ JEFFERIES双管步枪颇为无奈的休顿只得将目光从莱纳德身上移开,开始审视起这两支未能排除嫌疑的.22步枪的主人。
露丝.艾瑞(Ruth Eyre),一个独自抚养着十岁出头男孩的单身母亲。她出身于当地大家族艾瑞家(Eyre family),第一支有嫌疑的.22正是注册她的名下。她出现在休顿的最初调查名单中,完全是因为她居住的艾瑞家农场在休顿划定的案发现场5英里范围内。不过艾瑞家农场的很多人都能证明她在6月17日夜晚没有外出。
阿瑟.阿兰.托马斯(Arthur Allan Thomas)当地农夫,是另一支.22的所有者。他家距离案发现场有8英里之遥,已经超出了休顿划定的调查范围。不过警方调查发现,托马斯在学生时代曾经追求过珍妮特.克鲁,因此也将他罗列在内。不过,那已经是十多年前的年轻往事了。现在的托马斯和珍妮特没有任何交集,而托马斯自己也已经结婚4年。并且,他的妻子费雯.托马斯(Vivien Tomas)和他家的一名租客都为托马斯提供了17日晚的不在场证明。
露丝.艾瑞的雷明登步枪-编号C3B事实上,普克卡瓦农场区的居民都很少与克鲁夫妇产生实质性的交集。大卫.克鲁本身是外乡人,而珍妮特.克鲁又长期工作生活于外地。虽然克鲁家的农场在普克卡瓦当地首屈一指,但他们在这里附近几乎没有任何朋友。他们的朋友社交圈都集中在他们相遇相爱的伍德维尔(Woodville)和旺加努依( Wanganui)地区。
初步的调查结果没有发现露丝.艾瑞和阿瑟.阿兰.托马斯具有犯罪动机。而最有动机和可能的岳父莱纳德又偏偏没有.22口径步枪。
凶手究竟是谁?是之前的头号嫌疑人莱纳德?还是新出现的艾瑞或托马斯?又或者是依然未知的某人? 探长休顿毫无头绪,调查工作又一次受阻。
阿瑟.阿兰.托马斯(右)和妻子费雯.托马斯(左)有的时候你必须承认,这个世界真是充满了神奇。或许是冥冥中的天意,又或许是不可预知的巧合。
就在珍妮特的尸体被发现整整一个月后的同一天---1970年9月16日---,俩名男孩正在普克卡瓦附近的,怀卡托河某段河道边的河滩上嬉戏。忽然,他们发现河中央的水面开始不断泛起气泡。不久后,已经失踪近3个月的31岁男子大卫.哈维.克鲁(David Harvey Crewe )几近腐烂的尸体自河底浮起,重见天日。大卫.克鲁尸体的出现,让整个案件瞬间折向了一个无法预测的全新方向。而很多人的命运也就此改变。
当时媒体报导大卫.克鲁同样是被一枪爆头致命,全身除此再无任何其他伤痕。留在他头部的子弹碎片同样被送往弹道学鉴证专家内尔森博士(Dr D. F. Nelson)处鉴定,鉴定结果同样为.22口径,且两颗子弹来自同一把凶器。虽然大卫头部子弹碎片的损坏更为严重,但在其中一块弹头底部基座碎片上,依然能辨认出数字“8”的印记残余。
不过,发现大卫.克鲁的尸体对整个案件调查来说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与珍妮特头部子弹同样的印记“8”弹头,暗示了这种.22口径子弹有其特殊性。同样缠绕在尸体上的电线,表明大卫.克鲁也是被人沉尸灭迹。 大卫.克鲁的身上也缠绕着一根电线。对警方来说,幸运的是大卫尸体是在目击者的见证下浮出水面的。浮尸地点就是他的沉尸地点。
从大卫.哈维.克鲁头部取出的点22口径弹头(证物289)这次探长休顿亲自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开始打捞。随着警方潜水员潜入其尸体浮起位置不久,一根长条形物件在该位置的河底被潜水员托出了水面。这是一根两端被截断的车辆轮轴。潜水员告诉休顿,河底唯一能值得注意的只有这根轮轴。毫无疑问,这就是凶手用来沉尸的重物。
办案人员在河中搜寻证物轮轴的发现无论是对探长休顿和他的助手约翰逊,还是其他办案探员都是一个巨大的鼓舞。这可不是一块砖头,一块石头,汽车轮轴是有型号的。根据轮轴型号找到其配属的车型,可以进而查到车主。凶手或许在案发现场作的不坏,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线索。但是用汽车轮轴来做沉尸用的重物,就是其致命的疏忽。
这根汽车轮轴最终会将矛头指向谁?是曾经的第一嫌疑人莱纳德.登勒?还是那2把无法从作案凶器中排除的.22的主人露丝.艾瑞或是阿瑟.托马斯?又或是某个之前一直隐藏在暗中的未知者?
发现大卫.哈维.克鲁尸体水域找到的车辆轮轴,警方认为其被用于沉尸(证物293)这根沉尸用的轮轴迅速被警方拿去鉴定。很快鉴证人员便得出结论,这是一辆老式轿车的原装车轮轴,型号:1928-29 Nash motor car series 220。
1970年9月18日晚间,这根三天前在怀卡托河某段最新发现的沉尸物证出现在新西兰国家电视台的电视新闻上。警方呼吁所有知情者能够迅速联系当地警局,提供帮助。9月19日,新西兰先驱报在头版配上了巨大的轮轴照片,呼吁读者提供一切可能相关的线索。
9月20日,探长休顿在办公室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由此为案件调查带来了一丝曙光。
阿瑟.阿兰.托马斯图阿卡(Tuakau)居民谢特克里夫(Mr Shirtcliffe)致电警局,提供了一条关键线索。谢特克里夫在电话里告诉休顿,他看到报纸和电视上出现的那根汽车轮轴应该是自己一辆旧车上的轮轴。这根车轴被他从车上拆下,替换在自己曾拥有的一辆老式拖车上。而这辆拖车被他在1957年卖给了当地一家旧车拍卖场了。
休顿的助手约翰逊随即在当日下午拜访了这名叫做谢特克里夫的当地居民。
轮轴的原配车辆依然停在谢特克里夫家的车库里。约翰逊检查发现,这辆车的前后轮轴都已经被换掉,而且年代久远。根据谢特克里夫提供的旧时修车凭证等相关应文件,证明沉尸重物的轮轴确实为这辆旧车的原配汽车轮轴。
但是,当约翰逊带着谢特克里夫出售拖车的收据调查那家拍卖车行时,却发现该车行几年前就已经不再经营。 线索似乎刚开始就中断了。
不过探长休顿在翻阅约翰逊带回的相关凭证时忽然想到,即使拖车在数年前被拍卖了,但按照谢特克里夫的描述,这辆拖车也已经陈旧。在新西兰的这些小城镇,人事流动性并不大。很有可能,当时买下旧车的也是当地人。那么?休顿的目光集中在谢特克里夫的一张修车付费收据上,心中若有所思。
拉斯姆森(Mr R. M. Rasmussen)经营着图阿卡(Tuakau)最大的修车行。如果有谁能接触到图阿卡及其周边地区最多数量的各式车辆,那一定舍他其谁。
探长休顿带着助手约翰逊在9月22日拜访了这名图阿卡修车行老板。当随行的约翰逊向拉斯姆森出示这根轮轴照片时,拉斯姆森告诉两人,虽然他无法确认自己是否确实见过这根轮轴,但是这根轮轴两端的切除方式很像自己的手法。拉斯姆森表示自己需要看一下实物以便判断。并且他告知两人,自己会查阅车行之前的相关记录,希望能为警方提供帮助。 约翰逊之后被休顿留下继续跟进这条线索。
本案关键证人之一,修车行老板拉斯姆森(近些年拍摄)与此同时,针对头号嫌疑犯莱纳德.登勒的调查始终在进行着。探长休顿还是竭力想把各种线索和莱纳德联系起来。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莱纳德身上的嫌疑开始变得越来越小。
警方经过反复调查,始终未能发现任何证据显示莱纳德有私藏.22步枪的可能。并且,莱纳德的名下也不存在一辆旧式拖车。休顿在走访修车行老板拉斯姆森时,曾提及过莱纳德.登勒。
结果发现,莱纳德是拉斯姆森的客户。但在拉斯姆森的印象中,莱纳德没有来维修过拖车,也没有任何记忆将莱纳德和照片中的轮轴联系起来。拉斯姆森甚至提供了莱纳德数年来的修车记录,里面罗列了莱纳德几次车辆维修时的一些车辆配件信息,没有任何发现。
当时间走进1970年的10月时,探长休顿终于决定,暂时先排除莱纳德的谋杀嫌疑。而促使休顿作出这个决定的原因之一,是弹道学鉴证专家内尔森博士(Dr Nelson)关于枪械测试的最终报告。
现在已经可以肯定,克鲁夫妇是死于同一型号枪支射出的相同类型子弹。因此内尔森博士再度对所有枪支进行了试射和弹头膛线痕迹分析测试。经过反复对比确认,调查报告证实了内尔森自己最初的鉴证结果。
阿瑟.托马斯和露丝.艾瑞的.22来复步枪依然是唯二的两支无法被排除在谋杀嫌疑之外的凶器。不过内尔森博士向探长休顿指出,虽然两人步枪射击弹头的膛线痕迹都与两颗被修复的射杀子弹几乎相同。但是由阿瑟.托马斯的.22射出子弹弹头样本上,有一个特殊的印记。这个特殊的印记,在两颗被修复的射杀子弹中都没有出现过。
所以阿瑟.托马斯也可以被排除了?剩下的最大嫌疑人是露丝.艾瑞?
阿瑟.阿兰.托马斯的勃朗宁步枪(证物317)探长休顿感觉自己智商有点不够用了。无论如何,他都很难想象露丝.艾瑞这个单身母亲能够单枪匹马犯下如此凶残罪行。克鲁夫妇都是死于一枪爆头,如此干脆利落,冷酷血腥。包括之后处理尸体的方式,无不彰显了凶手冷血与缜密。
露丝.艾瑞?休顿发现这里面也有符合逻辑的地方。比如放过了18个月大的萝切莉.克鲁,并在处理尸体期间加以照顾。又比如那个罗迪克目击到的神秘女人。 可惜罗迪克的答案却否决了露丝.艾瑞是神秘女人的可能。因为相比他目击到得女人,露丝.艾瑞年龄有点大。
版面左侧为克鲁夫妇18个月大的女儿萝切莉.克鲁探长休顿决定排除莱纳德.登勒还有另外一个原因,这个原因让他更是头疼。
普克卡瓦的双尸命案现在已经成为新西兰全国最为关注的头条,而调查工作却始终没有进展。
休顿不久前接到通知,饱受媒体诘难的新西兰警察总署决定,特别从基督城调来两名经验丰富的探员加入调查工作,以协助当地警方破案。一时有些接受不能的休顿探长,只感觉自己就像吃了苍蝇一样的恶心。谁会喜欢那些上面委派来的,居高临下的“空降兵”?这摆明了对自己的不信任,是对当地警方能力的最大羞辱。休顿是不可能接受这样的结果的。他已经在莱纳德身上投入了太多的时间。既然证据始终让莱纳德游离在外,那现在必须开辟新的方向,继续前行。
可是,无论露丝.艾瑞究竟是不是真正的凶手,一个新的疑问需要合理的解释。 案发现场的各种状况,始终让探长休顿判断这是熟人作案,这也是锁定莱纳德作为先前第一疑犯的一个重要原因。
大卫.克鲁的血液几乎全部集中在那张扶手摇椅的椅面和椅背,他的一块脑髓组织也黏在扶手上。很明显,大卫是在后无防备的情况下,坐在椅子上被射杀。当然,你可以怀疑凶手是取出了后门地毯下的后备钥匙自己开门入内的。但如果是这样的话,几个疑点需要解释。
房屋东侧(后门) 摄于1970年6月22日首先,能知道后备钥匙在后门地毯下的人肯定对大卫夫妇十分熟识。不过,现在这把后备钥匙上,只有莱纳德的指纹。
其次,即使凶手使用后备钥匙潜入克鲁家,也很难不被发现。客厅和后门距离很近。根据现场电视机依然开着判断,当时时间不会很晚。而大卫的座椅正对着厨房窗户,一旦有不寻常的动静,势必会起身查看。如果现在排除莱纳德.登勒作案的话,我们会发现,无论是露丝.艾瑞,阿瑟.托马斯还是其他未知的人,他们相对克鲁夫妇,都不是熟悉到可以在夜晚毫无顾忌的请进屋中的朋友。
一个关键点必须被注意到,凶器是.22来复步枪。 一个在夜晚背着步枪的敲门访客,不算熟识甚至根本不识,可主人却热情洋溢的将他(她)请入家中? 完全不合常识。
就在休顿和他的调查团队百思不得其解时,他的助手约翰逊突然提出了一种假设。这天是1970年10月11日。几乎没有人能想到,随着警探约翰逊的这种假设,原本一直停滞不前的调查进度在未来几天来开始高速的运转起来。约翰逊提出的这种假设,就是本案后来的一大焦点:“百叶窗外狙杀理论”。
厨房内景及开着的百叶窗 摄于1970年6月22日助手约翰逊告诉探长休顿,自己之前在查看现场照片时,曾发现克鲁家厨房有扇窗户上方的气窗是完全打开的。那扇窗朝向克鲁家后门远处的山坡,内侧的百叶窗则被完全拉起。
于是约翰逊假设了另一种可能。凶手在射杀大卫.克鲁时很可能根本没有进屋,而是在窗外持枪,由打开的气窗向屋内射击,直接狙杀了大卫.克鲁。然后凶手才迅速从后门地毯下取出备用钥匙,进入屋内再射杀珍妮特。
好了,为了便于大家理解,楼主来详细描述下这个“百叶窗外狙杀理论”。
“百叶窗外狙杀理论”大致示意图现场概述:
1. 现场门窗没有损坏痕迹。
2. 现场没有明显打斗挣扎痕迹。
3. 屋中没有任何财物丢失记录,没有任何翻找痕迹。
4.现场没有发现任何弹孔痕迹,也没有发现弹壳。
现场血迹鉴定:克鲁夫妇的大屋有四个卧室。但所有血迹都发现在客厅,而两大片主要血污证明两人在客厅中被杀,之后被人移尸,经走廊从前门运走。
1.墙角地毯处的大片血泊属于珍妮特.克鲁。左下方壁炉边的一处血迹也属于珍妮特.克鲁。
2.客厅中央刻着“哈维椅子”的老式扶手摇椅上及下方地毯处的大量血污属于大卫.克鲁。摇椅扶手上黏着的脑组织碎块同样属于大卫。
警方由此判断在案发当时,大卫应该是坐在这张椅子上被直接射杀。
现场照片描述:
1.在后门同一方向的侧面上,是一组厨房窗户,共有三扇。中间的一扇窗户内侧是百叶窗。百叶窗分成窗户部分和气窗部分,可以分别各自打开。现场照片显示窗户的百叶窗闭合,百叶窗后的玻璃窗户也是关闭的。而上半部分的百叶窗被全部拉起,而对应的上方气窗也是打开的。
2. 后门外的纱窗门,朝门边的厨房窗户方向完全打开。
3.后门与厨房正对着台阶处的一圈砖砌女儿墙,中间有条狭窄的过道。
4. 客厅与厨房之间的活动拉门完全敞开。
5. 厨房的一盏灯亮着。
6.后门的门外照明灯亮着。
警探约翰逊的狙杀推断:凶手在夜间带着.22潜入克鲁家的后院花园,来到后面的厨房窗户位置。厨房外侧窗台与女儿墙之间的过道狭窄,而中间窗户的上方气窗完全打开。凶手后脚蹬住女儿墙,前脚踩上窗台。这样可以将凶手的上身支撑起来。而厨房和后门的灯光,也足以让凶手清晰的观察到屋内的情况和目标人物位置。
凶手将步枪枪管穿过敞开的气窗射击。子弹穿过打开的百叶窗,再穿过开着的活动拉门,射中坐在扶手椅上的大卫.克鲁头部。之后凶手迅速从后门地毯下取出备用钥匙,进入屋内。 此时,正在卧房照顾罗切莉的珍妮特.克鲁听到动静,走过过道前往客厅查看,结果被闯入客厅的凶手射杀在壁炉边。
最后,凶手开始着手处理现场和克鲁夫妇的尸体。需要注意的是,警探约翰逊的这种推断,最重要的是必须依据于三点:
1.大卫和珍妮特必须在厨房气窗相对的视野范围内,且在气窗和客厅间没有任何障碍物。(不能阻挡视线,同时现场未发现任何穿越的弹壳。)
2.凶手在窗外必须能固定自身的平衡和枪械平衡,以便瞄准射击。
3.后备钥匙必须留在后门地毯下。
约翰逊假设的这种颇有让探长休顿眼前一亮的感觉。但是这种假设是否真的能够成立呢?正在探长休顿为此绞尽脑汁时,又一个报警电话被传接到了他的办公室。
1970年10月13日上午,一个名叫考莉(Miss Cowley)的女人致电警局。考莉在电话中告诉探长休顿,她是之前认出警方物证---沉尸重物轮轴---属于自己卖掉旧拖车的图阿卡(Tuakau)居民谢特克里夫(Mr Shirtcliffe)的继女。她的继父向她提及了关于拖车和轮轴的事,而她有条关于这辆被卖掉旧拖车的线索可以为警方提供帮助。
考莉向休顿描述,大约在7,8年前,当时的考莉依然是坐校车上学的学生。那时她经常在路上见到有人驾驶着那辆被自己继父卖掉的旧拖车。而那个车主她非常熟悉,是郊区普克卡瓦的Acre农场拥有者:老托马斯( A. G.Thomas)。 这个老托马斯,正是那两支无法被排除凶器嫌疑的.22来复步枪中的一名所有者,阿瑟.阿兰.托马斯(Arthur Allan Thomas)的父亲。
老托马斯大儿子理查德.托马斯勃朗宁步枪同样被警方带走分析助手约翰逊立刻被休顿派往老托马斯的Acre农场进行调查。 老托马斯对于警方的突然到访感到相当吃惊,而警方对其旧拖车发生的兴趣也令他很是不解。不过他并没有任何迟疑,直截了当承认自己的确有辆二手旧拖车,是1957年从图尔卡的拍车行获得。不过这辆车在几年前曾经有过一次大修并进行了改装,很多部件都被替换了。
约翰逊在获得老托马斯同意后简单观察了这辆旧拖车。当他趴下身,查看拖车底部时,发现车子的前后轮轴并不相同。很快,这个消息就被报告给了探长休顿。约翰逊认为应该申请搜查令彻底检查这辆车的两个轮轴。
这个消息促使探长休顿下定决心。他不但快速向法院申请搜查令,同时联系了DSIR,于当日傍晚前往克鲁家现场,针对约翰逊提出的百叶窗外狙杀理论进行现场模拟重组。
当天傍晚时分,休顿与约翰逊带着警力与犯罪鉴证实验室(DSIR)的调查人员重返克鲁家现场。克鲁家厨房的窗户正对着远处的山丘,在屋子后门台阶的右侧。休顿目测了一下砖砌女儿墙与窗台间的距离,顿时对测试结果开始有了期待。 DSIR的现场调查人员开始重组模拟现场,并在屋内扶手摇椅和所属珍妮特的血泊位置立起标靶,进行射击测试。
皇家检察官大卫莫里斯(Mr Morris)站在女儿墙上观察凶手可能的射击位置经过反复测试,事实证明这种作案过程是可行的。如果凶手前脚踩在外侧窗台上,后脚向后蹬住矮墙,就能保持平衡。将枪管伸入窗口,小心的架在窗框上,就可以以窗框来固定射击重心。当凶手从中间窗户偏左位置登上窗台,枪管侧向右方,由于当时现场状况表明活动拉门是完全敞开的这一点,代表大卫.克鲁的标靶没有丝毫障碍的出现在凶手的射击范围内。
模拟射击后,从取得钥匙进入厨房;与之相对应的是模拟珍妮特从卧房听到枪声后赶到客厅。双方在客厅遭遇后,凶手的第二次射击。一切都得可以完整契合。模拟现场得出的结论,印证了警探约翰逊的推测,也让探长休顿完全跳出了其最初关于只有熟人才可能犯案,射杀必须全部发生在屋子内的思维误区。
现场重建,探长布鲁斯.休顿坐在哈维·克鲁被枪击的位置上 摄于1971年2月24日此刻的探长休顿,已隐隐感觉自己掌握到了破解克鲁家血案的制胜钥匙。他不想,也不可能将自己与办案同僚们之前辛辛苦苦几个月的调查才获得的成果,白白拱手他人。因此当10月14日早晨,两名警察总署委派来的,据说是南岛第一大城市基督城警局资深警员:探长巴克(Baker)和警探多诺万( O'Donovan)走进他的办公室时,休顿毫不犹豫的将最初头号嫌疑人莱纳德.登勒的资料抛给了对方。探长休顿坚信,发生在自己辖区的案子就应该由自己警局来解决。至于两位基督城空降来的“上差”,想在关键时刻横插一脚摘桃子?让这两个趾高气扬的城里人见鬼去吧。
于是从10月14日开始后的2周里,这两名可怜的基督城警官以莱纳德为目标,开始毫无意义的重复起休顿他们过去3个月里已经调查过的冗长繁琐过程。
与此同时,休顿的调查团队则已经完全将目光转向了沉尸重物轮轴的最后归属问题。而这个问题的最终答案,将指引探长休顿找到隐藏已久的血案凶手。
同日上午,警探约翰逊带着警官帕克斯(Parkes)再度拜访了老托马斯。 这次问话的目的很明确,约翰逊将矛头直接指向了旧拖车的轮轴是否更换过,以及更换后原有轮轴的去向。老托马斯给出的答案是,拖车在1965年8月左右有过一次大修,当时的确更换了很多原有部件。这辆拖车在当时的车检中被发现前轮的轮轴已经老化,存在很多问题。于是老托马斯将车送去了图阿卡的一家修车行维修,而负责维修的则是拉斯姆森(Mr R. M. Rasmussen)。
轮轴是否被更换?他并不是很清楚。但是老托马斯随即提供了维修时的一些车辆检测报告以及账单。约翰逊至此确认,老托马斯的旧拖车果然在之前询问过的拉斯姆森修车行出现过。约翰逊立刻嘱咐警官帕克斯对老托马斯的拖车拍照存证,同时带走了相关检测报告以及账单。
虽然拖车已经改装过,但车牌却并没有更换。而原来的车主谢特克里夫(Mr Shirtcliffe)也通过照片确认这是自己卖掉的那辆旧拖车。 现在,皮球被踢回了图阿卡。
托马斯一家10月15日上午10:45,图阿卡修车行的拉斯姆森(Mr R. M. Rasmussen)再度被警方问话。探长休顿示意助手约翰逊向拉斯姆森出示了老托马斯提供的车辆检测维修证明和账单。拉斯姆森随即翻阅了自己之前的相关维修记录后表示,老托马斯的拖车确实在自己这里维修过。拉斯姆森宣称自己认识老托马斯,对方一旦有车辆方面的问题,总是来自己这里维修。
关于1965年这辆旧拖车的回忆,拉斯姆森是这样描述的:老托马斯当时要求他修理拖车前轮的轮轴。而他检查之下发现这辆拖车前轮的轮轴由于损坏严重,已经报废了。既然要更换轮轴,老托马斯索性要求他将旧车改装一番。于是拉斯姆森为拖车更换了大量的部件,其中包括了报废的轮轴。这根报废的轮轴在拆卸时,拉斯姆森亲手将其两端锯断。因此,轮轴加两端的残余部件一共是三部分。
案发时该地大致地图图示至于这根轮轴的下落,拉斯姆森的说辞是:他本来是很想将这些换下的部件留下,以作己用。不过,他当时并不打算为此出钱支付购买费用。在拖车改装完毕后,上门取车的并不是老托马斯本人,而是他的大儿子理查德.托马斯(Richard Thomas)。
于是拉斯姆森试图与理查德.托马斯商量,看看对方是否自愿留下原有部件。结果理查德.托马斯拒绝了拉斯姆森的提议,将换下的旧部件全数带回了老托马斯的Acre农场。 所以轮轴,包括其被锯开的两端和所有换下部件的最终下落,应该是在老托马斯的Acre农场。
现在,探长休顿明确了以下几点:
1.物证轮轴的原来所有者是谢特克里夫(Mr Shirtcliffe),但随着旧拖车一起被拍卖。
2.老托马斯的拖车就是谢特克里夫(Mr Shirtcliffe)卖掉的拖车。
3.拉斯姆森(Mr R. M. Rasmussen)在1965年从拖车拆卸了这根轮轴。
4.这根轮轴被锯断为三部分。
5.拉斯姆森指认,根据物证轮轴的锯断面表明,这是当时被锯断的轮轴中间段。
6.物证轮轴与其两端残余部件,被带回了老托马斯的农场。
皮球被踢了一个来回,再度回到了老托马斯那里。
同日下午2点,约翰逊按照探长休顿的指示,第三次来到了老托马斯的农场。 对于约翰逊指出,那些拆卸下的旧部件已经被老托马斯的长子理查德.托马斯带回农场时,老托马斯表示自己完全不知情。
老托马斯告诉约翰逊,自己从没有关心过这些旧部件的归属,也不知道这些旧部件现在是否还在自己农场,毕竟这已经是5年前的事了。而且,长子理查德早已举家搬迁去了北岛中部生活。
在老托马斯随即联系自己长子,在询问了关于1965年那些拖车旧部件的下落后,老托马斯确认那些拆卸下的部件当时被放置在自己农场西面的一个仓库内。
老托马斯之后提出,自己可以带警探约翰逊和警官帕克斯去农场的各个仓库搜寻那些旧部件。约翰逊对此不置可否。
此时约翰逊心中更感兴趣的是,拥有两支疑似凶器.22之一的阿瑟.托马斯本人,究竟与此之间会有什么联系? 于是约翰逊提议,是不是能让阿瑟.阿兰.托马斯带警方去寻找那些安置在农场某处仓库的旧部件?其实约翰逊是想借此当面观察下,阿瑟.托马斯在得知警方开始寻找那些拖车旧部件时的反应。特别是现在警方已经开始明显怀疑,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沉尸物证轮轴,来自托马斯农场的前提下。
但是很明显,当阿瑟.托马斯得知警方正找寻农场里的一辆旧拖车被拆卸部件时,表现得相当迷茫。至少他在表面上给人感觉,是对此一无所知。
阿瑟.阿兰.托马斯在老托马斯指示他带约翰逊二人去农场西面的仓库帮助找寻时,阿瑟.托马斯没有丝毫的犹豫。
当约翰逊在路上有意无意的提及了警方对沉尸轮轴可能来自托马斯农场的怀疑时,阿瑟.托马斯满脸的惊讶。这个反应显然无法让约翰逊满意,紧接着约翰逊开始旁敲侧击的询问起老托马斯的旧拖车改装后,包括轮轴在内的拆卸部件的具体情况。结果阿瑟.托马斯很是尴尬的一问三不知。至少在随同而来的警官帕克斯看来,托马斯的确对旧拖车以及旧拖车部件的最终下落毫不知情。
不过托马斯相当配合的将约翰逊和帕克斯带到了农场西面一个堆积旧物的小仓库。约翰逊对这一路而来的谈话结果深深失望。不过在三人来到仓库门口时,约翰逊向阿瑟.托马斯提出了一个请求。约翰逊希望托马斯能自动提供其使用的.22子弹,以便警方作更详细的对比。
法医病理学家Ian Morrow博士关于大卫.哈维.克鲁尸体的法医报告这个要求是需要自愿的,因为约翰逊身上并没有带走托马斯.22步枪子弹的搜查令。不过托马斯倒是欣然同意,直接从自己住所取来一盒.22口径标配步枪子弹,交给了警方。此前,约翰逊已经根据从老托马斯处获得的相关检查报告,以及拉斯姆森提供的一些维修记录,罗列了一份大致的拆卸部件清单。
根据这份清单,约翰逊带着警官帕克斯开始在这间堆放杂物的小仓库里搜寻物证,并在不久后发现了几件清单上列出的旧拖车部件。看起来,当年被拆下的旧部件的确堆放在这间仓库里。但是约翰逊和帕克斯两人却没有发现最重要的部件---轮轴两端切割后的残余部件。
在搜索期间,约翰逊又从阿瑟.托马斯处得知,农场里还有另外两间堆放旧物的仓库。但约翰逊似乎并不打算继续搜索下去。
即将离开前,约翰逊看似无意地问起了阿瑟.托马斯,对于克鲁夫妇居住的Chennell Estate农场是否熟悉。托马斯坦然表示自己之前做工时,曾去过那里干过几次活。不过那都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当时Chennell Estate农场的主人还不是克鲁夫妇,而是杰克.汉考特(Jack Handcock)。 约翰逊立刻对阿瑟.托马斯的这段话表示出强烈的兴趣,他要求阿瑟.托马斯亲笔写下上述这段事实,随即带着警官帕克斯离去。
约翰逊与警官帕克斯虽然未能在农场找到物证轮轴的两端残余部件,但是却明确了一个事实,当年那些拆下的确在托马斯农场。这也间接说明,老托马斯的Acre农场极有可能就是沉尸轮轴的最终归属地。
当然在约翰逊看来,这次Acre农场之行的收获远不止如此。他迅速将阿瑟.托马斯的亲笔证词交给了探长休顿,并指出了这份证词中所存在的不同寻常之处。 这个约翰逊认为的不同寻常之处,需要结合阿瑟.托马斯的三份口供来判别。
法医病理学家Ian Morrow博士关于珍妮特.丽罗伊.克鲁尸体的法医报告第一份口供出现在1970年7月3日。背景是探长休顿在立案后,第一次圈定了所有需要调查对象名单。当时负责盘问托马斯和即时记录的是警探休斯(Detective J. R. Hughes)。
第一份口供重点:托马斯承认自己之前作为施肥公司的装卸货司机,曾被派往克鲁家工作,时间是3或4年前。期间他还被邀请到屋子里喝了早茶和下午茶。不过之后再没去过。
第二份口供是在1970年9月初,背景是阿瑟.托马斯的.22步枪成为了两支疑似凶器之一。询问者就是跟着约翰逊前往Acre农场的警探帕克斯(Detective B. M. Parkes)。
第二份口供重点:托马斯表示自己在60年代时,成为了Barr Brothers公司的装卸司机。在工作期间,他曾去过Chennell Estate农场有4~6次。那时是杰克.汉考特(Jack Handcock)管理着农场。托马斯曾在屋子里面吃过饭,时间约为7年前左右。之后再未涉足。
再来看看现在10月15日的手书供词:“我后来又为Barr Brothers公司工作过,成为一名装卸司机。1965年左右,我离开了Barr Brothers公司。我曾经在Chennell Estate农场做过几次工,那时农场的管理者是杰克.汉考特(Jack Handcock)。我和Handcock夫妇在那屋子里吃过饭,当时他们住在那里。”
约翰逊向探长休顿指出两点:第一,阿瑟.托马斯熟悉克鲁家的环境,甚至熟悉其住宅内部环境。第二,阿瑟.托马斯的证词前后不一,伴随着一些证据逐步指向自己,他开始修改自己的供词,试图撇清自己。
在助手约翰逊看来,阿瑟.托马斯的第一份证词证明自己和克鲁夫妇有过交集,并和克鲁夫妇一起在屋内吃过饭。但从.22步枪被认定是嫌疑凶器之一开始,他的证词将前往克鲁家的年份从3,4年前,提前至7年前。将克鲁夫妇,改成了原来的管理者汉考特夫妇。
阿瑟.托马斯与克鲁夫妇的死究竟有没有联系?探长休顿现在决定集中一切调查资源,大力挖掘阿瑟.托马斯的相关背景。
阿瑟.阿兰.托马斯(Arthur Allan Thomas)时年32岁,是当地农场主老托马斯9个孩子中的一个。托马斯于土生土长于普克卡瓦。在当地学校毕业后,他先在父亲的农场帮忙,之后去了叔叔那里工作。在离开自己叔叔的农场后,托马斯又辗转到一家船厂做工。之后托马斯辞去船厂工作,前往自己童年好友巴尔(Mr J. Barr)的Barr Brothers农业施肥公司成为一名装卸司机。 1964年,他和来自英格兰的新移民费雯.卡特(Vivien Carter)结婚。
阿瑟.阿兰.托马斯与费雯.卡特结婚当天婚后他结束了自己的装卸司机生涯,开始辗转在几家农场打着零工,直到1966年6月。最终,厌倦了总是为别人工作的托马斯和自己父亲写下5年合同,再次开始为自己家族在普克卡瓦当地的Acre农场打工。 一些新近出现的疑点,特别是属于托马斯家的汽车轮轴,让探长休顿开始第一次认真审视起阿瑟.托马斯这个人。
不同于克鲁夫妇,作为土生土长的当地人,托马斯带着自己的妻子费雯很容易就和附近的邻居们打成一片。托马斯是个擅于交际的人,他的妻子费雯也不逞多让。所以,想调查托马斯夫妇的事并不困难。
阿瑟.阿兰.托马斯首先,休顿了解到托马斯最近深陷财务危机中。和克鲁家农场的蒸蒸日上相反,托马斯父亲的农场本身就状况不佳,而托马斯自身更是资金周转困难。其次,虽然托马斯和被害人大卫.克鲁没有交集。但是另一被害人,大卫妻子珍妮特却和托马斯很有些瓜葛。
托马斯在学生时代曾热烈追求过珍妮特。最八卦的传闻时,托马斯在毕业舞会上邀请珍妮特共舞,却被当面回绝。总之,这段屌丝单恋女神的结果就是---未果。据说托马斯当时很是愤愤不已。 自身深陷于财务危机之中,却看到过去的恋人现在的农场蒸蒸日上,强烈的嫉妒或许就是杀人的动机?毕竟以阿瑟.托马斯本人的角度设想下,如果当年珍妮特答应了托马斯的追求,并最终结婚,那么现在整个普克卡瓦地区的第一高富帅就应该是阿瑟.托马斯…..
媒体报导更进一步的调查还为探长休顿带来了一些之前忽略的重要信息。根据普克卡瓦当地的警事记录,在过去几年间围绕着Chennell Estate农场的克鲁家,曾经发生了数桩不同寻常的事件:
1.1967年7月29日,珍妮特报案称家中被盗。失窃的物品包括手袋,珍珠项链,订婚戒指,2枚胸针,梳妆盒,梳子等,全部是珍妮特的私人物品。
2.1968年11月7日,克鲁夫妇外出后,克鲁家的一间屋子被人点燃。
3.1969年6月,克鲁家Chennell Estate农场的仓库干草堆又被人点燃。
这三件针对克鲁家罪行的罪犯从未被捕。而当地治安官认为,有人或许出于对克鲁家财富的嫉妒而犯下了一系列罪行。探长休顿同意这种判断。 不过在通过详细阅读了案卷后,休顿有了一个意外发现。在1967年的那次盗窃案中,珍妮特报警时描述了自己被盗的物品。其中有一把梳子在当时被盗的梳妆盒内。
梳子并不值钱,不过珍妮特描述了这把梳子的特征,并指明这是学生时代阿瑟.托马斯送给她的。 探长休顿顿时想到了案发后的现场调查报告。在报告中,现场鉴证人员详细记录了屋内的一切物品及其发现地点。那把与67年案卷中描述一致的梳子却赫然在列。
1970年地形图当沉尸物证轮轴将矛头引向托马斯农场时,休顿终于开始思考这其中的联系。被珍妮特报告失窃的,托马斯赠送的梳子,为什么会在3年后重新回到克鲁家? 难道是托马斯痴迷于珍妮特不能自拔,进而怨恨起珍妮特和其丈夫大卫?在盗窃纵火后犯罪升级,最后杀死2人泄愤,并故意把梳子留在现场作为纪念品?
10月19日,探长休顿召集了警局所有办案探员进行了一次案情讨论。在发现没有明显证据指向莱纳德.登勒的情况下,关于阿瑟.托马斯涉案的可能性被第一次正式的列为议题。 休顿认为,阿瑟.托马斯的犯罪可能性建立在以下几方面:
1.动机:嫉妒。包括之前不成功的追求珍妮特的历史和糟糕的财政状况所导致的心理失衡。
2.武器:唯二的嫌疑.22来复步枪之一。
3.在现场附近居住。
4.有搬运尸体的交通工具。
5.曾经在克鲁家农场工作过,熟悉克鲁家地形。
6.沉尸重物轮轴最有可能来自托马斯农场。
7.失窃后再度出现的梳子。
鉴于以上几点,阿瑟.托马斯瞬间成为了最新的怀疑对象。
探长布鲁斯.休顿坐在办公桌前,桌上是组织上对他调查克鲁谋杀案工作的嘉奖证书10月20日,约翰逊奉命带着警官帕克斯重返托马斯家的Acre农场。这次,他们带来了休顿申请的搜查令。 阿瑟.托马斯的.22来复步枪被再度收缴,同时约翰逊还在试图寻找农场中存有的电线,并最终带走一捆作为证物。而搜索证物轮轴被截去的两端残余部件,则成为了这次搜查的重中之重。
虽然托马斯农场有3个堆放杂物的仓库,但是约翰逊的首选依然是15日搜索过的那个仓库。或许他认为既然清单上的一些旧部件堆放在这里,所以这里更有可能?
在搜查期间,约翰逊甚至取来一把铲子,开始掘开仓库地面的泥土,翻起土壤,观察一切疑似掩埋的痕迹。数分钟后,约翰逊忽然眼前一亮,伴随着一声惊呼,他指向仓库角落里几块木板的下方。
随同他前来的警官帕克斯顺着约翰逊的手指方向看去,看到有两件车轴部件在木板下方。其中一个部件的上半截杵在地表面,下半截埋在仓库的泥地里。 约翰逊迅速将这个部件挖了出来,仔细的查看部件一端的锯断面。很快两人就明白他们找到了什么。这个发现令他们相当的兴奋。不需要再搜索别的储物仓库,两个切割部件居然就在这里被同时找到。对警方而言,这实在是需要足够的幸运。
被切断车轴的其中一端(证物330)两个在托马斯农场仓库发现的残余部件,立刻被拿去和绑缚大卫.克鲁身体沉尸的轮轴断面作正式鉴证比对。鉴定报告表明,两个部件与轮轴两端的锯断面完全重合。 用来作为沉尸重物的轮轴和之前鉴定为两支无法被排除为杀人凶器的.22步枪中的一支,在这一刻一起指向了同一个人。
被切断车轴的另一端(证物331)虽然两项重要物证同时指向了托马斯,并且他也被认为具有行凶的动机。但是对于托马斯到底是不是凶手,休顿依然心有疑虑。从托马斯农场带回的一捆电线也已经送往DSIR进行分析比对。现在困扰着休顿进行下一步选择的,是克鲁夫妇头部起出的弹头问题。
如果大家还记得,前面楼主提到过,克鲁夫妇头部取出的弹头,其弹头基座上都刻有数字“8”的印记。而现在,DSIR鉴证专家内尔森博士使用阿瑟.托马斯再度被收缴的.22步枪,装上10月15日由警探约翰逊带回的那盒,由托马斯提供的.22步枪子弹进行射击测试后发现,射出子弹的弹头基座上却没有数字“8”印记。事实上,整盒.22步枪子弹中,没有一枚子弹的弹头是具有数字“8”印记的。
内尔森博士的研究报告表明,阿瑟.托马斯提供的这盒.22子弹,是其.22步枪的标配子弹。这种子弹与克鲁夫妇头部子弹属于同一生产厂商CAC的同一型号子弹。也就是说,两种子弹是100%相同的。可是偏偏这100%相同的子弹,却被数字8印记的弹头生生区分成了两类。 难道,托马斯其实同样与克鲁夫妇的死亡无关?
探长休顿随即要求对整个Acre农场,特别是阿瑟.托马斯的住宅进行彻底搜查。而头号搜查目标,是一切所能发现的.22步枪子弹。
1970年6月警方在克鲁农场现场采集指纹的清单(部分)10月21日。警探凯茨(Keith)奉命负责整个托马斯农场的搜查工作,整个搜索过程一直持续到下午。期间,警探凯茨曾经又发现了一盒.22口径子弹,但事后证明这是不匹配的鸟枪子弹。似乎一切都表明,托马斯在15日上交给警探约翰逊的那盒.22子弹,的确是属于阿瑟.托马斯本人唯一拥有的.22标配步枪子弹。
但是,当警探凯茨在搜查阿瑟.托马斯弟弟,皮特.托马斯(Peter Thomas)的屋子时,却意外发现了一个弹药盒。这个弹药盒被放置在一个储物间内,而盒中则零星散落着14枚子弹,其中就有.22步枪子弹。 皮特.托马斯的屋子就比邻在阿瑟.托马斯住宅的旁边。而调查表明,阿瑟.托马斯的弟弟皮特.托马斯一年多前已离开了普克卡瓦,至今空置的屋子一直由阿瑟.托马斯的妻子费雯在打理。更重要的是,皮特.托马斯没有注册过任何枪支。
显然,这盒14枚子弹的弹药盒,最有可能是属于阿瑟.托马斯的。 在当日晚间对这盒弹药的测试中,探长休顿发现其中有一枚子弹的型号是与克鲁夫妇头部.22子弹以及阿瑟.托马斯上交的那盒.22子弹完全相同的。神奇的是,这颗子弹的弹头基座上,却赫然刻着数字“8”印记。这枚子弹之后成为庭审中的重要物证之一:证物343. 证物343的出现,让休顿几乎再次摇摆的调查重心又一次聚焦在阿瑟.托马斯身上。
警方证物登记册原件(部分)10月23日,警方开始详细调查托马斯的财务状况。结果发现托马斯是和几名当地农夫一起合股,向自己父亲租赁了Acre农场5年的耕作权。最近,托马斯的经济情况极度恶化。
10月24日,警方第一次将阿瑟.托马斯带到警局作详细笔录。 阿瑟.托马斯对于警方怀疑是他犯下了克鲁家凶案感到极度震惊,他发誓自己和这一切毫无关系。托马斯重申自己在过去4,5年内和克鲁夫妇毫无接触,更无交集。
证物轮轴?托马斯表示自己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个东西存在。 在其弟弟皮特.托马斯屋子储物间发现的.22口径子弹?托马斯表示自己从不会留意弟弟屋子里放置了什么东西,就这么将一颗子弹联系到自己身上简直荒谬。自己使用的.22子弹盒已经很配合的交予警方验证。皮特住所发现的子弹是皮特的,和自己一点关系也没有。
总之,在联系几日的询问中,阿瑟.托马斯将一切推得一干二净,探长休顿束手无策。
警方在托马斯农场的证物发现地点10月27日,多方线索和调查报告的汇总已经进入收尾阶段。探长休顿的直觉告诉自己,他离凶手的距离已经越来越近。但是,此刻身处办案警员往来不息的办公地点,休顿却总觉自己似乎遗漏了什么。
休顿几乎是下意识的询问不远处,两次搜索工作负责人警探杰弗里斯(Detective Sergeant Jefferies),是否在二次搜查过程中,仔细搜查过克鲁家后院的花坛。 警探杰弗里斯的答案是没有。 探长休顿立刻意识到自己疏漏了什么。
既然约翰逊的“百叶窗外狙杀理论”已经被证明是可行的,那么在基于案发时间是夜间的情况下,凶手于后门厨房气窗外向内射击后,其掉落的弹壳有没有可能依然留在克鲁家后院的花园花坛某处,并没有被凶手带走?
休顿马上命令警探查尔斯(Detective Sergeant Charles)和警探帕克斯(Detective Sergeant Parkes),立即前往克鲁夫妇家,再次进行搜查。而这次搜查的重点范围,则主要集中在屋子后门台阶下到屋子栅栏之间的后花园。而模拟测试所得出的凶手可能射击地点,就是这个半圆形搜索范围的中心。
警官查尔斯和帕克斯奉命来到克鲁家,开始了又一次的搜查之旅。在初步搜索未果时,鉴于泥土松软,他们索性再度将后花园的草皮用铲子掀开,对泥土进行筛选。足足两个多小时后,当警探帕克斯在后院花坛边某处,一铲掀起了一块3~6英寸厚的泥土时,赫然发现了埋藏在里面的一枚弹壳。
这枚弹壳是一枚.22口径步枪子弹弹壳,外表已经略微腐蚀,弹壳里满是干涸的泥土小碎块。这枚弹壳,也就此成为本案最具决定性的证物,编号350。而它的埋藏地点,距离警方与DSIR模拟的凶手射击点,只有5码距离。
警探查尔斯指出证物350的发现地点1970年11月11日,弹道鉴证学家内尔森的最终测试报告表明:
这枚在克鲁家后花园发现的弹壳,确认为是.22口径子弹弹壳,确认为是托马斯由的.22步枪射击后掉落,并且确认为只可能是由托马斯的.22步枪射击后掉落。 至此,探长休顿已经完全相信,阿瑟.阿兰.托马斯就是他近四个月来一直苦苦追寻的凶手。 现在只剩下了最后一个问题。那就是始终困扰着探长休顿的,在6月18~21日间出现在克鲁家前院的神秘女人究竟是谁。
本案关键证物350,克鲁屋前发现的点22弹壳不过,在休顿现在看来,这个问题现在已经不是问题。费雯.托马斯(Vivien Tomas)---阿瑟.托马斯的妻子,她为托马斯提供了6月17日晚间的不在场证明。这个不在场证明,在掉落于克鲁家后院花坛的那枚只能是由托马斯.22步枪发射的弹壳面前,完全不堪一击。 很明显,费雯能为自己的丈夫做更多。
10月30日,目击证人罗迪克第三次被带进了同一间屋子。他将在这里,从镜子后的9名女性中,指认出那个神秘女人。
费雯.托马斯当然就在这9名识辨嫌疑者中。所以当罗迪克坚定的告诉休顿“没有”这两个字时,踌躇满志的休顿几乎认为自己是听错了。 目击证人罗迪克没有指认出费雯.托马斯!这个结果让休顿顿感不可思议。费雯就是那个神秘女人,这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现在居然就这样被排除了。
难道阿瑟.托马斯的背后,还隐藏着另外一个未知身份的神秘女人?即使在当地警方与新西兰警察总署通报案情最新进展,讨论是否就此拘捕阿瑟.托马斯时,休顿依然在思考着想要寻求一个答案。 不过探长休顿还是明确的向警察总署表明态度,希望立刻逮捕阿瑟.托马斯。
警方公布的本案时间线(部分)虽然神秘女人是费雯.托马斯的推断错误,但是那捆从托马斯农场取来的电线样本的鉴定结果表明,这捆电线与克鲁夫妇身上缠绕着用来捆绑重物的电线是相同的。在列举了调查过程中所有已掌握的证据后,探长休顿提出了本案中著名的阿瑟.阿兰.托马斯(Arthur AllanThomas)谋杀理论。(前面都在描述怎么一步步锁定阿瑟.托马斯是凶手的,就不啰嗦了)
本案相关证物警察总署同意了探长休顿的提议,申请的逮捕令迅速被法院签发。 1970年11月11日午后,阿瑟.阿兰.托马斯在自家住所被警方逮捕,罪名双重谋杀。
1970年12月22日,阿兰.阿瑟.托马斯(Arthur Allan Thomas)被警方以谋杀大卫.哈维.克鲁(David Harvey Crewe)与珍妮特.丽罗伊.克鲁(Jeanette Lenore Crewe)两项谋杀罪名向法院提起诉讼。
媒体报导在奥克兰下院的听证席上,阿兰.托马斯宣称自己无罪。之后被还押等候奥克兰高院庭审通知。
1971年2月15日,本案在奥克兰高院开庭审理。托马斯的律师关于其当事人无罪的辩诉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控方提出的谋杀动机过于牵强。没有几个人会因为青少年时代一次不成熟的恋情,而在十多年后对昔日恋人心生怨恨到要以谋杀终结。相比珍妮特和大卫的结合时间1966,托马斯更是早在1964年就已经和费雯结婚,并且婚后生活幸福。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嫉恨。 同时,虽然托马斯最近的经济状况确实不佳,但是杀死克鲁夫妇对托马斯的财务问题却没有丝毫本质上的帮助。
其次,是不在场证明。 辩方律师表示,托马斯的妻子费雯可以为丈夫提供不在场证明。在警方判定的案发时间6月17日夜晚,费雯证明托马斯从来未曾外出,但警方却不愿采信。(PS:还有一名不在场证人是托马斯家当时的租客,他应该是有上庭作证的。但没找到他的证词……)
最后,警方没有充分考虑其他嫌疑人的犯罪可能性:
1.珍妮特的父亲莱纳德.登勒。 辩方律师指出,相比自己的当事人,莱纳德更具有犯罪动机,并且能从克鲁夫妇死亡中获益。同时,警方在自己的早期调查报告中特别指明了莱纳德是警方在案发后最主要的嫌疑人,并且在报告中强调了莱纳德在案发后种种反常行为。
2.另一把具有凶器嫌疑的.22步枪拥有者:露丝.艾瑞。警方提供的证据中,始终无法排除露丝.艾瑞的.22步枪作为凶器的可能性。现在的疑似凶器依然是唯二,而不是唯一的。
辩方律师由此提出了一种新的犯罪可能性,也就是本案的第三种假设理论:露丝.艾瑞(Ruth Eyre)谋杀理论。
相关电线证物与大卫.哈维.克鲁尸体上的电线的匹配情况露丝.艾瑞(Ruth Eyre)谋杀理论: 辩方律师指出,露丝.艾瑞十多岁的儿子(因当时未成年,隐去姓名)一直喜欢背着家中那把.22步枪在各处农场游荡。这点在整个普克卡瓦众所周知。这个男孩内向,沉默,对各个农场的情况了如指掌。如果他与克鲁家夫妇产生交集也并不让人惊讶。如果他在6月17日夜晚因为某种原因出现在克鲁家,同样符合逻辑。
克鲁夫妇很可能在17日晚上款待了这个当地男孩。但是晚餐后,双方因某些原因而关系紧张起来。这个“某些原因”导致了以下两种可能结果:
A.内向的露丝.艾瑞家男孩一时激愤,猝然持枪射死了克鲁夫妇,之后跑回家中向自己母亲求助。露丝.艾瑞为隐瞒自己儿子的罪行,处理了克鲁夫妇的尸体,期间还照顾了18个月大的罗切莉几天,并在19日那天上午,被目击者罗迪克见到出现在克鲁家前院的台阶上。
B.在克鲁夫妇家受了委屈的男孩跑回家向自己母亲申诉。露丝.艾瑞爱子心切,跑去与克鲁夫妇理论。双方言语不合,露丝.艾瑞一时失去理智,取过儿子身上背着的.22射死克鲁夫妇,之后沉尸,照顾罗切莉,并被目击到。
轮轴两端曾被切割掉辩方律师特别指出,露丝.艾瑞家男孩整日游荡于当地各个农场。他知道托马斯家旧物仓库里的轮轴,并在血案后为帮助母亲处理尸体,找来托马斯家的轮轴和电线作为沉尸工具的可能性不能被排除。
在案发前,这个男孩在其他农场取走一些不引人注目的东西并不会惹起别人怀疑。他能在夜间进入克鲁家屋内也符合逻辑。归根结底,只是因为所有人依然将他当做一个孩子看待。而这点,正是警方之前一直所忽略的。
检方立刻指责辩方的理论相当无知。露丝.艾瑞已经被目击证人罗迪克指认,不是19日出现在克鲁家的神秘女人。
辩方迅速反驳了这一指责,因为按照警方的理论,费雯.托马斯应该就是那个神秘女人。但是在警方指认程序中,目击证人罗迪克同样否定了费雯。 检方马上回应,那是因为罗迪克之前就认识费雯.托马斯(警方在10月30日的指认之前不知道双方有过交集). 辩方对检方的以此作为反击依据感到可笑。
辩方向法官和陪审团指出,目击证人罗迪克是主动向警方报案,提供了神秘女人这条线索。检方现在暗示罗迪克因为认识费雯.托马斯而使指认结果存疑,这点非常荒谬。辩方质问检方,如果罗迪克因为认识费雯而作假证,那么一个疑问是,既然罗迪克知道神秘女人就是费雯,而他又有意帮费雯.托马斯隐瞒,那罗迪克为什么还要向警方报案,声称在19日见过一个神秘女人出现呢?
检方要求辩方注意一个事实,就因为罗迪克否决了费雯是神秘女人的可能性,所以检方并没有以同谋罪共同起诉费雯.托马斯。检方同时提醒辩方,这是一场关于阿瑟.托马斯谋杀克鲁夫妇的审判,而警方的各种证据将凶手身份只指辩方的当事人托马斯。
本案证物登记册(部分)检方的证据包括:
首先是动机:嫉妒。包括被告托马斯与珍妮特在过去的瓜葛,以及相比大卫.克鲁夫妇的财富,托马斯现在财政上的困窘。
然后,控方向法官和陪审团指出以下事实:
1.捆绑在大卫.克鲁尸体上用来沉尸的轮轴,确认来自于托马斯农场。
2.取自托马斯农场的电线,经检验确认与大卫.克鲁身上捆缚的电线符合,而与其他任何家庭取样的电线不符合。控方特别指出,这个“任何人”包括曾经的第一个嫌疑人---珍妮特父亲莱纳德家的电线,也包括另一把.22的所有者露丝.艾瑞。
3.两名被害人头部子弹的膛线痕迹测试表明,有2把.22步枪不能排除嫌疑,其中一把属于阿瑟.托马斯。而莱纳德.登勒没有.22口径来复步枪。
4.在10月27日由警探帕克斯在现场发现的一枚弹壳---证物350,经鉴证是.22子弹弹壳。反复测试表明,这枚弹壳只能是由托马斯的.22射击后弹出。这枚弹壳具有唯一性,完全排除了露丝.艾瑞的.22来复步枪。
控方最后指出,阿瑟.托马斯就是用这发子弹终结了一名被害者的生命。 控方观点和证据简单直接,且强有力的多。辩方在这方面几乎无法招架。 1971年3月2日,阿瑟.阿兰.托马斯被认定双重谋杀罪名成立,判处终身监禁。
入狱后的托马斯始终宣称自己的无辜。他随即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结果却于1971年6月18日被驳回。
1971年6月18日上诉法院判决(部分)托马斯上诉失败后不久,他的妻子费雯.登勒由于不堪当地居民的不断压力和骚扰,宣布于阿瑟.托马斯离婚。 双重的打击几乎要将阿瑟.托马斯压垮了。但是关键时刻,他的父亲老托马斯(A.G.Tomas)却始终坚信着自己儿子的清白。老托马多方奔走,执着地继续寻求重审机会。
(编者按:如果你以为本案到此就结束了就太图样图森破了,看看进度条,本案最精彩的部分才刚刚开始!)
这时一个关键人物的出现,给托马斯父子带来了一线生机。派特.布斯(Pat Booth)是奥克兰星报的专栏作家。作为普克卡瓦血案的长期跟踪报道者,他始终对最终的判决结果存疑。在老托马斯各方奔走之际,他一直关注着上诉的最新动态。当托马斯的上诉被驳回后,他最终向老托马斯伸出了援手。
奥克兰星报的专栏作家、记者派特.布斯派特.布斯募集资金,成立了托马斯案的民间上诉委员会。他们重金聘请了维瑟(P.G. F. Vesey)作为阿瑟.托马斯的新律师,并由维瑟领导这个上诉团体,多方收集新的证据,向上诉法院提起新的诉讼。
1972年6月2日,维瑟(P.G. F. Vesey)在掌握了大量新证据后,再度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他宣称自己当事人阿瑟.阿兰.托马斯是无辜的。警方调查充满漏洞,刻意忽视多方有利于自己当事人的疑点。
在漫长的等待后,姗姗来迟的听证会在1973年2月6日到15日之间进行。1973年2月26日,上诉法院的裁决推翻了一审结果,本案被发还奥克兰高院重审。
1973年2月26日上诉法院裁决(部分)1973年3月26日,在一审判决2年后,阿瑟.阿兰.托马斯再度站上被告席,等待着自己命运的转机。
作为阿瑟.托马斯新的辩护律师,维瑟(P.G. F. Vesey)在二审的一开始,还是将焦点放在了犯罪动机上。关于犯罪动机的驳斥相比一审并没有多少新意。但是证人巴尔(Mr J. Barr)这次在辩方的努力下,被允许出庭作证。
要知道在一审时,巴尔(Mr J. Barr)是不被允许作为证人作证的。而其中的原因就是,警方指出巴尔虽然是阿瑟.托马斯1965年在BarrBrothers Limited施肥公司工作时的雇主,但同时也是他的童年死党。巴尔的证词不应该被采信。
那么巴尔的证词到底能说明一些什么问题,以至于检方要提请法官拒绝他出庭作证呢?巴尔的证词主要是三点:
1.阿瑟.托马斯在1965年5月28日之后辞职。他的辞职时间在克鲁夫妇搬入Chennell Estate农场的一年前。
2.阿瑟.托马斯在1965~1970之间唯一一次重回Barr Brothers Limited工作,是一天的短工。时间在1967年的某日,但雇主不是克鲁夫妇农场。
3.Barr Brothers Limited公司最后一次被克鲁农场雇佣是在1966年6月。之后再没有被克鲁夫妇的ChennellEstate农场雇佣过。
巴尔的证词全面反驳了前面警方关于---“阿瑟.托马斯三次关于是否在克鲁夫妇农场工作过的证词前后不一,从而证明阿瑟.托马斯有意隐瞒曾经见过大卫.克鲁,掩盖其熟识克鲁农场情况”---这一观点。
当然,辩方律师维瑟(P.G. F. Vesey)之所以需要巴尔的证词,除了驳斥之前警方通过这三份前后不一证词而强加的不利证据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因为阿瑟.托马斯如果是1970年6月17日案发当晚的凶手,那么他势必对室外的地形和室内布局了如指掌,同时还需要确信备用钥匙是在后门地毯下。但现在证人巴尔(Mr J. Barr)的证词已经完全排除了这种可能性。而在排除了这些可能后,没有任何证据显示阿瑟.托马斯是如何做到熟悉克鲁家的一切内外环境的。
但是,如果你以为辩方律师维瑟仅仅是想让托马斯从“百叶窗外狙杀理论”中跳脱出来,那你就错了。
维瑟的心足够大。他在庭上真正想做的,是去证明所谓的“百叶窗外狙杀理论”彻头彻尾就是一场幼稚低劣的推理秀。这个近似于地摊文学产物的理论根本就不成立。
维瑟指出,按照百叶窗外狙杀理论,凶手能在百叶窗外射杀坐在客厅扶手椅上的大卫.克鲁必须取决于以下几点:
1.百叶窗的上半部分必须完全打开。
2.上半部分的气窗必须完全打开。
3.厨房与客厅之间的滑动拉门必须完全打开。
4.大卫.克鲁当时所坐的座椅必须在气窗与拉门的同一视野范围内。
那么在合理怀疑的范畴内,辩方律师维瑟反问检方检察官莫里斯(Mr Morris),这些“必须”是否真的同时成立呢?现在,让我们来看看这些“必须”都是警方基于什么证据来得到的。
答案是现场照片。现场照片显示了厨房中间窗户的百叶窗被完全拉起,上方气窗打开,滑动拉门打开和大卫.克鲁的扶手椅位置。 但是维瑟尖锐的指出,还有一张现场照片被警方无意,但更可能是有意的忽略了---后门的纱窗门同时是完全向着屋外打开的。 那么这扇纱窗门在照片中处在什么位置呢?
开着的百叶窗和纱窗门很明显,纱窗门的位置完全阻隔了所谓的百叶窗外狙杀理论中,阿瑟.托马斯的固定射击位置。在这个位置,阿瑟.托马斯如何做到警方推断的“凶手后脚蹬住女儿墙,前脚踩上窗台。这样可以将凶手的上身支撑起来,足以清晰的观察到屋内的情况。并将步枪枪管穿过敞开的气窗射击?要是所有的现场情况真的都按照现场照片来推断,那阿瑟.托马斯根本不可能完成百叶窗外狙杀。
如果,检方现在要开始假设后门纱窗门位置很可能是由于风力或其他影响,在案发后的18~22日间发生了变化? 那么百叶窗,气窗,滑动拉门在现有照片中的位置则都应该被合理怀疑。
维瑟甚至找到了一名证人---达格(Mr Dagg),是克鲁夫妇住宅附近的邻居。达格告诉法官与陪审团,他在1970年6月22日上午路过克鲁家后院时,看到后门的纱窗门朝着门外台阶处的一圈砖砌女儿墙方向完全打开。
维瑟随即指出,自己有证人证明后门的纱窗门确实在照片显示位置,进而否定了百叶窗外狙杀理论中的射击点。虽然,这名证人的目击证词是在22日早晨,但却依然比22日下午警方到达现场后,取证拍照的时间要早。而警方又有什么证据证明他们自己的那些“必须”条件呢? 维瑟自问自答的告诉陪审团,警方其实也是有证人的。比如莱纳德.登勒。
证据显示,死者之一珍妮特.克鲁的父亲莱纳德.登勒曾在案发现场指出,沾有大量血渍和大卫.克鲁脑组织碎块的那张扶手摇椅并不在莱纳德印象中,该扶手椅原来该在的位置。
辩方律师维瑟指出,这是不是能说明真正的凶手在谋杀克鲁夫妇后曾布置过现场,特意挪动了扶手摇椅的位置?而按照莱纳德的证词,扶手摇椅的原来位置并不在百叶窗外狙杀理论假设的射击视野范围内。维瑟接着挪揄的表示,这个证人的证词显然不符合警方的“百叶窗外狙杀理论”,所以警方自然而然的选择就是看不见。
维瑟随即又打出了另一张更具说服力的牌。假使现场的一切状况都无条件的按照警方的推断成立,托马斯是否能够完成谋杀? 维瑟不容置疑的指出,这依然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维瑟迅速抛出一个观点。警方在进行这段无比幼稚且漏洞百出的狙杀理论前,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去真正考虑一下案发当晚的天气情况。
根据当地气象记录,甚至可以由所有普克卡瓦当地居民来作证,1970年6月17日晚间是一个阴冷,潮湿,刮着大风的冬夜(新西兰在南半球,6月是冬季)。
首先,从被害者大卫.克鲁的角度来看。 一个人在寒冷潮湿大风的冬夜里将厨房气窗完全打开,然后坐在客厅的椅子上,正对着距离窗户数步远的风口吹风的几率有多大?更合乎情理的判断是不是应该倾向于气窗当时是关闭的?
俯瞰克鲁农场然后,从屋外的状况来看。女儿墙的宽度仅仅只有4英寸,而窗台与女儿墙距离至少有33英寸。在当时的天气情况下,女儿墙与窗台肯定是极度湿滑。被认为是凶手的托马斯如果要按照警方的理论完成狙杀,那么他的身手必须异常矫捷。需要做到在双腿前后叉开33英寸的前提下,依靠两处狭窄湿滑的着力点来保持整个身体的平衡。同时他可能还需要自行打开气窗,将枪管伸入窗内,瞄准射击。
在整个过程中,还必须忽略在准备射击期间,可能产生的噪音。比如攀上窗台时发出的声响;枪管在探入窗口时碰撞到窗框的声音;以及瞄准时枪身还不能被风吹动的窗户玻璃敲击到。很明显,异常的响声势必会让坐在正对着窗口扶手椅上的大卫.克鲁有所察觉而起身察看,从而离开扶手椅。
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警方在9月23日模拟重组现场时用了十数次才完成这一射杀过程,并且所选这天的天气情况恰恰是无风晴朗。而托马斯则需要在极度恶劣的条件下,一次性完成整个射杀过程,期间没有任何重新尝试的机会。这种几乎是不可能完成任务的成功性到底有多少?
一名来自军方的专业人员在庭上作证,普通人在上述条件下根本无法做到。 辩方律师维瑟最后摆出自己的观点,阿瑟.托马斯不可能完成“百叶窗外狙杀理论”,而百叶窗外狙杀理论本身也不存在。维瑟在总结时,在庭上向陪审团提出一个问题:一个错误的谋杀方式推论,能够指向一个正确的凶手吗?
千疮百孔的百叶窗外狙杀理论,明显动摇了所谓阿瑟.托马斯谋杀理论的真实性。与之相对,辩方律师维瑟却在庭上抛出了又一个崭新的理论。 这个新理论,其实更可能是为阿瑟.托马斯民间上诉委员会的发起人派特.布斯(Pat Booth)一直以来秉持的理论。
这个理论后来更是被这位奥克兰星报的专栏作家作为核心观点,阐述在其撰写的一本关于本案的新书---无法可依(ABC of Unjustice)里。 于是,关于本案的第四种理论,终于在二审的法庭上闪亮登场了。这个理论被叫做---珍妮特.丽罗伊.登勒(Jeanette Lenore Demler)谋杀自杀理论。 这个理论显而易见的核心观点就是:珍妮特.克鲁在1970年6月17日那个冬夜谋杀了自己的丈夫,然后自杀。
派特.布斯撰写的关于本案的其中一本书根据辩方律师维瑟的描述,事实应该是这样的:
克鲁夫妇的婚姻虽然在表面来看幸福美满,但事实上两人的感情并不如人们眼中那样和谐。珍妮特.克鲁其实一直都饱受自己丈夫大卫.克鲁的虐待。当珍妮特在丈夫的暴力阴影下忍无可忍时,惨剧就此发生。
1970年6月17日夜,再也无法忍受下去的珍妮特在自家的客厅内猝然发难,射杀了自己的丈夫大卫。之后,惊慌失措的珍妮特打电话找来了父亲莱纳德,帮助自己处理尸体。所以,莱纳德.登勒其实的确涉及其中。但却并不如警方之前猜测的那样是凶手,而是帮凶。 莱纳德帮助自己的女儿珍妮特在17日~22日之间处理了大卫的尸体。期间,珍妮特自己依然躲在自己的住所照顾着自己18个月大的女儿罗切莉。
但是,或许是杀人后的恐惧?内疚?又或许是对自己未来的绝望?珍妮特在22日前的某一天,最终选择了在自己家中饮弹自尽。 当处理完尸体的莱纳德回到女儿家中时,发现自己的女儿珍妮特却自杀身亡了。于是无奈的莱纳德为了掩盖珍妮特谋杀后自杀的事实真相,只有将自己女儿珍妮特的尸体如法炮制的弃尸于怀卡托河。伪造成两人同时被谋杀后毁尸灭迹的假象。
派特.布斯(左)在与阿瑟.阿兰.托马斯的父亲老托马斯(中)沟通这个乍看就很是异想天开的理论,比辩方律师维瑟口中那个地摊货文学的百叶窗狙杀理论真的也强不了多少。先看看能通过这个理论解释的问题。
至少在珍妮特.克鲁谋杀丈夫后自杀的前提下,案发现场没有破门而入的迹象,没有打斗痕迹,没有财物损失这三点就能得到了很好的解释。 18个月大的罗切莉在之后几天内也是由珍妮特照顾。目击者罗迪克在19日早晨目击到得神秘女子自然就是珍妮特.克鲁本人。
派特.布斯正在为本案撰写文章毕竟罗迪克目击证词中唯一一点与珍妮特不符的就是头发的颜色。或许是因为阳光照射的关系? 大卫.克鲁与珍妮特.克鲁的尸体不是同一时间被发现,也不是沉尸于同一地点。两人是被分开抛尸,是不是因为有死亡的先后顺序?珍妮特的尸体更早的浮出水面,更早被发现,这个算不算?LZ也不知道…..
珍妮特.丽罗伊.登勒谋杀自杀理论,不但是二审中辩方律师提出的本案假设之一,更是阿瑟.阿兰.托马斯上诉委员会的头号发起资助人---奥克兰星报的专栏作家派特.布斯(Pat Booth)的著作《无法可依》(ABC of Unjustice)的核心理论,并由此穿越了之后的数十年时光。
但是,至少在LZ看来,这个理论其实相当的…不靠谱。先不论阿瑟.托马斯究竟是否是凶手,单从这个理论本身来看,结合着至今为止大家所看到的多种线索,也有太多漏洞了。 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是---凶器。
被害人克鲁夫妇克鲁夫妇名下也没有注册有.22口径来复步枪。如果是珍妮特射杀大卫后再自杀,那么这把凶器.22步枪来自何处,又去向哪里?珍妮特和大卫头部子弹来自同一把.22,且是同一型号子弹。如果珍妮特之后自杀,唯一能使用的武器只能是.22步枪。接下来的疑问是,一个人如何使用步枪自杀? 所谓的吞枪自尽是我们所能想象到得合理的使用步枪自杀的方式吧?
将枪管塞入嘴内缩短长度,便于扣动扳机。注意,步枪是有长度的。但是珍妮特头部子弹射入位置和射入创口不但不支持这种说法,甚至不支持一些勉强成立的举枪自尽方式。
当然,如果珍妮特非要设立个固定枪支定时自动射击装置,然后将自己射杀,以伪装成自己同样是被谋杀的假象?勉不勉强?勉强。有没有可能?有可能。 因为,这应该可以合理怀疑…..
好吧。我们暂时不要纠结在这套珍妮特谋杀自杀理论中,先来看看,究竟什么才是这个案子能够最终翻盘的关键点?
说一千道一万,阿瑟.托马斯被判定有罪的最重要依据是一样证物。而想证明阿瑟.托马斯不是凶手,必须推翻的也是同样的一件证物。 这件证物编号350,是在克鲁家后院发现,位于“百叶窗狙杀理论”的假设狙击地点仅仅5码范围内,埋在花坛草皮下的一枚.22口径子弹弹壳。
这枚弹壳和射入克鲁夫妇头部的弹头属于同一生产厂商生产的同一型号.22步枪子弹。而这枚弹壳同时被证明是由阿瑟.托马斯的.22步枪发射,并具有唯一性。 所以,想通过这枚弹壳来推翻阿瑟.托马斯的谋杀嫌疑,应该完全是不可能的。
在辩方律师维瑟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前,曾经拜访了奥克兰犯罪学鉴定专家吉姆.斯普罗特博士(Dr Jim Sprott )。而斯普罗特博士在仔细研究了相关证物资料后,决心将这一不可能变为可能。
犯罪学鉴定专家吉姆.斯普罗特博士首先,让我们来确认几件涉及到得重要证物编号:
证物350---1970年10月27日在克鲁家后院发现,位于“百叶窗狙杀理论”的假设狙击地点5码范围内,埋在草坪下的一枚.22口径子弹弹壳。这枚弹壳和射入克鲁夫妇头部的弹头属于同一生产厂商生产的同一型号.22步枪子弹。而这枚弹壳同时被证明是由阿瑟.托马斯的.22步枪发射,并具有唯一性。
证物350证物343---警探凯茨(Detective, Keith)在1970年10月21日,于阿瑟.托马斯兄弟皮特.托马斯(PeterThomas)的储物间发现的.22口径子弹。它与证物350属于同一公司生产的相同型号的相同子弹,与射入克鲁夫妇头部的弹头属于同一生产厂商生产的同一型号.22步枪子弹。它的弹头底部基座上刻有数字“8”标记,也与射入克鲁夫妇头部的弹头符合。
证物234&证物289---分别在珍妮特和大卫头部起出的.22弹头。
证物234及证物289证物318---1970年10月15日由探长休顿的助手约翰逊带回的,那盒托马斯提供的.22步枪子弹。这盒.22子弹与证物350,证物343,以及证物234&证物289属于同一厂商同一类型子弹,但弹头底部基座上却没有数字“8”印记。
首先确认一个前提: 证物350,证物343,证物318,证物234,证物289全是相同的子弹。同一厂商,同一型号,同一外形。
证物350:决定性证据,只有弹壳。100%托马斯.22步枪射击过,掉落在现场。
证物234&证物289:克鲁夫妇头部弹头,有数字“8”印记。托马斯的.22是两支不能被排除射击嫌疑的.22之一。
证物318:属于托马斯的一盒。.22子弹,弹头全没有数字8印记。
证物343:第二重要。包括完整弹头+弹壳,弹头上有数字8印记。实际上在相关证物中起的是等号作用,就是:证物318=证物350=证物234=证物289。
废话不多说了,接下来确立一审判定阿瑟.托马斯谋杀成立的最直接证据。 一个简单的加法,一枚子弹=弹头+弹壳。
很明显,阿瑟.托马斯的.22步枪在射杀了克鲁夫妇中的某一人时,证物350弹出,掉落在现场。而证物234或证物289射入克鲁夫妇中某一人的头部,留在其头骨内。
事实俱在,看起来无懈可击。辩方证人,犯罪学鉴定专家吉姆.斯普罗特博士(Dr Jim Sprott )告诉大家,以为无懈可击的你们都错了。斯普罗特博士认为这个所谓的“无懈可击”有漏洞。因为你怎么证明将证物350+证物234 ,或证物350+证物289,能组成同一颗子弹?
换句话说,当子弹从托马斯.22的枪膛中射出时如何确定:与证物350这枚弹壳分离的,一定就是留在克鲁夫妇头骨内的证物234或证物289这两颗致命弹头中的一颗呢?
吉姆.斯普罗特博士(左)与派特.布斯(右)讨论案件细节斯普罗特指出,证物234&289证实是CAC生产.22子弹的弹头,其底部基座刻有数字“8”印记。 而托马斯家中唯一符合条件的子弹只有证物318,但里面却没有一颗子弹的弹头刻有数字“8”印记。 既然证物350已经被确定是来自证物318中的一枚子弹,那么,它的弹头就没有数字“8”印记。 结论:证物350的弹头不可能是证物234或证物289中的任何一个。托马斯谋杀罪名不成立。
检方检察官莫里斯立刻作出反应。他指出证物343是一颗完整的,CAC产的同类型.22步枪子弹。这颗子弹是在警方搜查阿瑟.托马斯住所时,于其弟弟皮特.托马斯(Peter Thomas)曾经居住过的房间储物间内发现。这颗子弹的弹头带有数字“8”印记。这颗子弹完全能证明凶手阿瑟.托马斯可以拥有这种带数字“8”印记的子弹。
派特.布斯(右一)与阿瑟.阿兰.托马斯家人沟通(1974年)辩方律师维瑟针对检方的反应,推出了一名证人:艾特肯(Mr A. M. Aitken)。艾特肯是奥克兰CAC弹药制造工厂的代表,而本案所有相关证物的.22步枪子弹全部来自CAC制造。
证人艾特肯指出,数字“8”标记曾经是CAC出产的.22型号子弹的弹头重要标记。这种.22口径子弹在1948到1963年间大量生产,被命名为8型.22。 但是8型.22在1963年10月10日后已经完全停产。
记录显示,最后一批8型.22的弹头和配套弹壳在组装后被投入市场是在1963年12月8日。 1963年10月10日之后,CAC开始制造出厂的全部是新式18&19型.22子弹。其弹头和弹壳全部采用新的磨具。新型.22的弹头标识是:
1.弹头底部基座不再出现数字标记。
2.子弹头的尖端更尖锐,和8型不同。
3.弹头呈现有两个凹槽。
证物343的弹头经过识别,是CAC早期生产的.22子弹,其弹头基座有数字8标记,最晚也必须是在7年前生产。这和尸体头部发现弹头的年份相同。
辩方律师维瑟迅速提出自己的观点,既然证物318是阿瑟.托马斯使用的.22弹盒。而经过CAC代表艾肯特(Mr A. M. Aitken),警方DSIR代表弹道学鉴证专家内尔森博士(Dr Nelson),犯罪科学鉴证人员库克( Mr Cook ),莱顿 ( Mr Leighton)这三人,以及辩方犯罪学鉴定专家吉姆.斯普罗特博士(Dr Jim Sprott )三方共同经过交叉对比测试后确认,证物318所有子弹均无数字“8”印记,那么证物318不可能是1963年12月8日前生产的旧式8型.22弹药盒。
事实很明显,既然阿瑟.托马斯使用的是新式的18&19型.22子弹,那么现场确认是由阿瑟.托马斯.22步枪射击后遗留下的证物350弹壳,不可能射出有数字“8”印记的旧式8型.22弹头。
这个观点再度遭到了检方攻击。因为现场遗留的证物350不是一枚完整的子弹,而仅仅是弹壳。有什么证据表明这是一枚18或19型的新式.22子弹,而不是旧式8型.22呢?
CAC代表艾特肯(Mr A.M. Aitken)在回答检方检察官莫里斯的提问时给出了答案。 在新式的18&19型.22制造时,不但弹头模具作了更新,而且弹壳模组也重新作了更换。不过,无论是弹头还是弹壳依然是由同一工厂的相同型号机床压制。虽然弹头具有新的标识,但是旧式8型与新式18型,19型的弹壳从外表形状来看没有任何不同之处。
一句话,你无法仅仅通过弹壳来分辨这颗子弹究竟是旧式8型还是新式18&19型。看来辩方饶了一大圈,结果一切又回到了原地。
这时辩方证人斯普罗特博士再一次站了出来告诉所有人,你们又错了。 即使在CAC官方代表艾特肯都明确表示自家工厂的新旧型号.22弹壳无法分辨的情况下,斯普罗特博士却不容置疑的宣称,新旧型号.22弹壳可以被分辨。
1973年4月10日的庭审中,斯普罗特博士出示了一个弹药盒。这个弹药盒中共有4枚产自奥克兰CAC弹药制造厂的.22步枪子弹。而斯普罗特在庭上宣布,自己将通过这4枚.22子弹来揭示CAC出产的旧式8型.22子弹弹壳与新式18&19型弹壳的区别。而区分新旧两种.22子弹弹壳的关键钥匙,就在子弹弹壳底部基座的三个字母标记“ICI”上。所以斯普罗特博士提出的这种理论,又被称为“.22子弹ICI字体标识理论”。
斯普罗特将这4枚.22子弹分别标注为四种不同类型:
I.宽字衬线体
II.标准字衬线体III.无衬线体,小字IV.无衬线体,大字
斯普罗特指出,市面上所有在1963年12月前出产的旧式8型.22子弹弹壳,虽然它们的形状大小与新式18&19型没有区别,但它们的底部基座“ICI”刻字却是有着本质区别的。
弹壳底部ICI标识所有旧式8型.22弹壳的字母ICI刻字都属于现在展示子弹类型的前三种,分别为I,II,III。 而新式18&19型子弹弹壳的ICI刻字只有一种类型,那就是IV。 对于I和II,大家很好理解。 对于III和IV,虽然斯普罗特标注了小字和大字加以区分,但是肉眼几乎分辨不出所谓的小或大的区别。 但是斯普罗特通过显微镜仪器下的测量,为所有人展示了不同。
测量结果表明,旧式8型的子弹,其弹壳底座的刻字印记ICI中的C,其顶端高度相比两侧的I,约高了1.22毫米。与之不同的是,新式18&19型子弹弹壳底部“C”的比两侧的I高1.57毫米。 PS:大致标注下,ICI三个字顶部在局部放大后的差异效果基本就是这样:
_︵_ 旧式8型弹壳的︵高出_1.22毫米,新式18&19型的︵高出1.57毫米。
斯普罗特的理论是建立在对市面上所能找到的,新旧类型CAC产.22子弹的测试以及数千枚试射数据的基础上的。
检方代表---DISR国家科学实验室在测试了这四种类型弹壳后,无奈认同了斯普罗特的理论。因为,检方和DSIR现在根本无法找到一个反例来驳斥。
那么现在的问题就简单了。只要测试证物350,就能得到一个辩方想要的结果。如果证物350的底部ICI刻字高度属于IV,那么它就是一枚新式18&19型.22子弹,也自然不可能射出证物234和证物289这两颗带有数字“8”印记的旧式8型子弹弹头,射杀克鲁夫妇。
无论是庭上的检方还是办案的图尔卡警方,都对这一巨大的转折感到目瞪口呆。以至于当斯普罗特向法官申请检测证物350后,在高院的证物房获取证物350以便检测时,负责本案调查的探长休顿直接冲入了证物房。
探长布鲁斯.休顿当休顿得知斯普罗特博士手里拿着就是的就是证物350时,不由高呼着“谁允许你这么做的,你偷换了证物,你偷换了证物。” 即使在证物房的法警将探长休顿拉出房间时,休顿依然指着斯普罗特大喊“你们应该逮捕他。”
斯普罗特本人并没有被这个插曲所干扰。探长休顿的失控行为在他看来,明显是其历经数月的办案程序即将被彻底推翻前的怒极攻心而已。但是,斯普罗特确信探长休顿最终将阿瑟.托马斯推上法庭就是不可饶恕的错误。而阿瑟.托马斯却因为休顿的错误,坐了近3年得冤狱。
证物350的最终测试结果很快揭晓,它是符合IV型的新式18&19型.22子弹弹壳。DSIR在随后的复查测试中证实了这一结果。证物350的确是由阿瑟.托马斯的.22步枪射击。但无论这枚弹壳为什么会在现场被找到,它都不可能是射杀克鲁夫妇中任意一人的弹头原配弹壳。
辩方律师维瑟向法官和陪审团指出,证物350是指认阿瑟.阿兰.托马斯为这起双重谋杀案凶手的最直接证据。现在证物350被推翻了,阿瑟.托马斯应该无罪。 检方并不同意这种说法。检察官莫里斯马上提出了一种新的假设:64年新出厂销售的新型.22子弹中,是否可能混有63年产的旧式弹头?
检方的意思是,虽然证物350被证明是新式18&19型子弹的弹壳,但有没有可能它的弹头仍然是旧式8型,是带有数字“8”印记的旧弹头? 检察官莫里斯的依据在于,辩方认为证物350是证物318这盒新式18&19型.22中的一枚,所以不可能射出旧式8型弹头。但证物318的出产日期是1964年1月,而旧式8型子弹最后一次被组装出厂是在1963年12月8日,之后使用的弹头模具与弹壳模具都是新浇筑的。
检方的疑问是,如果CAC厂方在旧式8型最后一次组装出厂后,依然遗留有多余的旧式8型弹头,会不会混合在新式18&19型弹头中,与新的18&19型弹壳一起组装销售。
CAC代表艾特肯(Mr A. M. Aitken)再度被要求出庭作证。艾肯特表示,新式18&19型弹头的压制机床虽然与旧式8型相同,但模子已经全部更换了。所以新式18&19型的弹头底部基座不可能出现数字8印记。
检方迅速指出,检方的问题是“多余的旧式8型弹头,会不会混合在新式18&19型弹头中,与新的18&19型弹壳一起组装销售。” 艾肯特回答说他对此无法说一定。但很明显,他个人认为几乎是不可能的。检察官莫里斯立刻抓住了“几乎”这个词,提出这种可能无法被排除。
但是这种“几乎”不可能的事件发生的依据是,除非能找到一盒弹药中存在这种特例,才能证明其可能存在性。现在问题是,控方能不能提供这个特例? 检察官莫里斯表示,他们需要时间。
辩方律师维瑟对此嗤之以鼻。维瑟指出,斯普罗特博士的研究提供了大量的测试样本,得出了之前的结论。而检方却连哪怕一枚特例的子弹都不能提供。维瑟要求法官即时宣判被告阿瑟.托马斯无罪。
辩方律师维瑟的攻势咄咄逼人,而检方却节节败退,疲于招架。 但是,虽然证物350已经被测试确认为新式18&19型子弹弹壳,不过证物343也同样需要被测试。 再次重申,证物343是在阿瑟.托马斯兄弟皮特.托马斯(Peter Thomas)的储物间发现的CAC产.22口径子弹。证物343是在证物345---那盒共有14枚.22子弹的弹药盒中发现的。它是一枚完整的子弹,且弹头具有数字“8”印记,所以一直被警方认为这是表明疑犯托马斯具有数字8印记弹头子弹的证据。
显然,在检方不能提供特例的情况下,证物343被动成为了检方的潜在特例。因为,如果检方现在依然坚持要直指阿瑟.托马斯为凶手,那就必须证明证物343是来自于证物318这盒中的特列。
简而言之,证物343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旧式8型的弹头,新式18&19型的弹壳。 一旦证物343的弹壳被测试证实,不属于斯普罗特博士提出理论中的IV,而是属于III,那么一切可以即时被完全推翻。阿瑟.托马斯势必无罪释放。 证物343会是检方的救命稻草吗?
旧式弹头底部有明显的“8”印记斯普罗特博士率先测量了证物343,并在庭上公布了其测试数据。证物343的ICI刻字中的“C”的高度为1.22毫米。事实俱在,证物343的弹壳是属于旧式8型,没有新型弹壳配旧式弹头的特例。
检方所属DSIR之后对证物343进行了复测。结果数据呈堂后显示,证物343弹壳的ICI刻字中的“C”的高度为1.57毫米,证物343的弹壳属于斯普罗特理论中的IV,也就是新式18&19型,而弹头属于旧式数字8印记弹头。 证物343就是特例。
二审中最离奇的事就此发生,一切伴随着两份截然不同的数据测量报告而再度逆转。主审法官立刻要求第三方重新当庭测量证物343,给出数据结果。结果显示证物343的ICI刻字中的“C”高度为1.57毫米。 辩方律师维瑟和斯普罗特简直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检方检察官莫里斯立刻当庭发难,指控斯普罗特篡改测量结果,作下伪证,要求迅速立案调查斯普罗特。而辩方律师维瑟反斥检方,这是国家科学实验室DSIR偷换证物,干扰司法公正,同样要求立案调查。 双方各持一词,庭上充满了火药味。
但事情也远远不止如此的简单。很快,又一幕离奇情节上演了。在针对这个证物343到底是1.22毫米还是1.57毫米调查的一开始,DSIR的弹道学鉴定专家内尔森博士(Dr Nelson)就毫无预兆的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
大家还记得内尔森博士吧?从一开始立案调查起,所有的枪械子弹都是由他检测,所有弹道膛线痕迹分析报告全是由他填写。现在,问题出现在他的一份证词上。
在证物343的戏码还没上演前,内尔森博士在1971年的一审时作为检方证人,在关于证物343为何涉及到疑犯阿瑟.托马斯为凶手时,曾出庭作证。 而他的证词在描述证物343的弹壳时,原话是“一枚射击过的.22子弹弹壳”。
那么,在斯普罗特博士前往物证室领取证物343后进行测试前,其在测试报告中填写的是“一枚未射击过的.22子弹弹壳。” 最后在DSIR的测试报告中,证物343的弹壳同样被描述为“一枚未射击过的.22子弹弹壳。”
乍看好像没什么问题。看上去的确是斯普罗特调换了证物343的弹壳,伪造证物。 但问题是,如果是斯普罗特调换了证物,那么他势必要将弹壳换成了旧式8型的弹壳,也就是其理论中的III:无衬线体小写的1.22毫米,来符合他的理论。那么DSIR的测量数据,同样也是最后由第三方当庭测试的测量数据怎么会是1.57毫米?难道DSIR又私自调换一次?
相反,如果证物343一开始就是被内尔森或者警方或者检方在测量前调换了?这样的话,这三方是利益共同体,肯定是直接换上旧式8型子弹的弹壳。所以在这个版本中,剧情应该是斯普罗特在测试中再次调换了弹壳?然后DSIR在发现情况不对时,再做第三次调换?
无论如何,斯普罗特直接篡改数据或者虚报数据的可能性最低。因为一下就会被揭穿的把戏没有任何意义。所以我们来简单终结下上面的两种流程:
1.斯普罗特调换证物343---DSIR再调换证物343
2.内尔森或警方或检方或DSIR(好多或…)调换证物343---斯普罗特再调换证物343---DSIR再三调换证物343。
不过,因此而被请上庭的内尔森博士却有不同说法。他告诉法官,自己当初在出庭作证时,关于证物343的弹壳是被射击过的一说是口误。 内尔森当时证词的原话是:“1970年11月19日,我收到凯茨警探送来的证物343,包括一枚基座底部刻有数字8的未射击铅制弹头,和一枚射击过的弹壳。”
(On 19 November 1970, I received fromDetective Keith exhibit 343, comprising an unfired lead bullet bearing thefigure 8 on the concave base and a *fired* shellcase.)
内尔森现在告诉法官,他当时其实想说的是“face”而不是“fire”。简单点来说,就是当时哥上下嘴皮子没碰利索。大家相信他的解释吗? 为什么内尔森一定要咬定自己口误,坚称证物343的弹壳是没有射击过的呢?如果他不澄清这点,不是更能证明斯普罗特博士调换弹壳,伪造了物证吗?
可以来私自揣摩一下。只要证物343的弹壳是未射击过的,那么虽然斯普罗特因此就没有了调换物证的嫌疑,但检方可以通过一口咬定斯普罗特伪造测量数据来达到自己的最终目的。一方面,斯普罗特只是伪造测量数据而不是调换物证,那么之后复测的DSIR就可以以此摆脱调换物证的嫌疑。另一方面,这个最终的测试结果恰恰说明了---新式18&19型子弹里,虽然弹壳是新型的C字高度差为1.57毫米的弹壳,但依然混有数字8印记的旧式8型弹头。 这就是检方所需要的最完美结果。
辩方律师维瑟出离愤怒了。维瑟单刀直入的向主审法官直指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阴谋。证物343原本就是一枚射击过的子弹。检方根本无法反驳斯普罗特博士的“.22子弹ICI字体标识理论”,于是铤而走险的调换证物,陷害辩方。
维瑟认为,事实的真相是这样的。 警方或DSIR首先将证物343射击过的原始旧式8型子弹弹壳,更换为未射击过的旧式8型弹壳。在斯普罗特测试完毕后,交由DSIR复测时,再度更换为新式18&19型的.22弹壳。
那么为什么在斯普罗特测试时,就更换一次证物343的弹壳? 因为如果原始证词和斯普罗特的记录都显示证物343的弹壳是射击过的,而DSIR测试的弹壳为未射击过的话,调换证物太明显。 如果检方真的调换证物的话,为什么不索性制造两枚射击过的弹壳?
因为调换一枚弹壳不惹人注意,而伪造射击过的弹壳需要证物317---阿瑟.托马斯的.22步枪。从高院证物室私自取走.22步枪目标太大。 当然,还有诸如为什么确信那枚证物343的弹壳被调换了?为什么确信那一定是一枚旧式8型的弹壳等等等,可以被无限循环的继续下去的问题。
但是辩方随即找到了一名重要证人,来证明证物343的弹壳的确是被射击过的。 这位重要证人就是在1970年10月21日的搜索过程中发现了证物343的当事人警探凯茨。而警探凯茨同样出现在内尔森博士的之前证词中出现,是将证物343交付给内尔森的当事人。
警探凯茨告诉法官,就在他将证物343带回警局的当晚,探长休顿就使用之前收缴的阿瑟.托马斯的.22步枪进行了试射。探长休顿当时急于知道结果,又认为直接拆卸下弹头不安全,所以在拍照存证之后试射了证物343,最终发现证物343的弹头上有数字8的印记。不过,走上证人席的探长休顿坚决否认自己试射过证物343.而当时在场的其他警员则纷纷在庭上表示,时间间隔太久,记不清了。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控辩双方继续各执一词,在法庭上口沫飞溅。似乎,这次庭审已经不是关于普克卡瓦血屋之谜,也不是关于阿瑟.托马斯是否是凶手之谜,而成了证物343七十二变之谜的分析推理大会。 无奈之极的主审法官只能宣布暂时无限期休庭,并给出了两个具体解决措施。
首先,新西兰警察总署的助理警察总监沃特森(Mr R. J. Walton)亲自领衔,协助法庭对证物343的可能调换之谜进行调查。同时,所有的相关证物包括证物350,证物343,证物234,证物289,证物318,证物314,证物315,甚至是另一支.22步枪所有者露丝.艾瑞的.22步枪和子弹等等相关证物全部打包,寄往英格兰的苏格兰场(编者按:苏格兰场,即伦敦警察厅的代称)进行相关测试。
苏格兰场1973年6月,苏格兰场在收到邮寄包裹后,指派诺丁汉犯罪鉴证科学实验室(Nottingham Forensic Science Laboratory)对相关物证进行取证测试,首席鉴证专家普雷斯(Mr Price)受命负责了整个调查。
鉴证专家普雷斯关于利用弹头印记设计变化进行批次判别的论文(部分)不过在这次相关证物的英格兰之旅中,发生了个小插曲。诺丁汉科学实验室的普雷斯在按照清单对照所有物证时发现,物证344中应有的14枚子弹少了一颗。
我们知道,物证344是警探凯茨搜索托马斯住宅时,在其弟弟皮特的房间储物间内发现的。这个弹药盒中,包括之后专门列出的物证343,总共是14枚子弹。 现在普雷斯发现,即使算上物证343,物证344中也只有13枚子弹。那么,还有一枚子弹去了哪里?在与新西兰奥克兰警察总署的沟通后发现,消失的那枚子弹在宣布休庭后,被探长休顿申请带回警局自行调查了。当所有物证被打包寄往英格兰时,探长休顿并没有归还证物。 但是当奥克兰警察总署开始调查时,探长休顿最终还是归还了证物。
按照休顿自己的说法,他只是想研究一下看看有没有新的线索。这个托辞很勉强,但经过和存档证物照片对比,归还的证物并没有任何值得怀疑的地方。因此这件事最终不了了之了。
同样不了了之的,居然还有新西兰警察总署的助理警察总监沃特森(Mr R. J. Walton)亲自领导的证物343调查小组。在忙活了半天之后,这位助理警察总监给出的结果居然是---没有结果。
在控方检察官莫里斯和辩方律师维瑟继续互喷各自升级版本的对方惊天阴谋时,助理警察总监沃特森却羞羞答答了半天后挤出三个字“不知道”。 但是,英格兰的诺丁汉犯罪鉴证科学实验室却在测试了相关物证后给出了结果。于是,本案重新开庭。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当然不记得只有去翻翻前面了……在DSIR弹道学专家内尔森博士1970年10月给探长休顿的测试报告中曾经提到过,托马斯的.22步枪射击后的弹头膛线痕迹中会产生一个特殊的印记。这原本是质疑托马斯的.22究竟是不是凶器的证据,并且在一审二审中都被辩方律师利用过。但是现在,诺丁汉犯罪鉴证科学实验室的普雷斯直接否定了这种说法。
首先,在1970年得测试中,内尔森就用托马斯的步枪试射了3枪,而其中只有一颗弹头具有特殊印记。而普雷斯在英格兰做过数次测试后,却没有发现这种特殊印记出现。同时他利用科学仪器仔细研究了那枚唯一有印记的弹头,最终证实这是一次突发性的轻微卡壳造成的。因此这枚有特殊射击印记的弹头不能作为托马斯.22步枪不是凶器的依据。
这位诺丁汉专家的主要研究重点在于珍妮特头部那颗被修复的弹头。这枚弹头修复后几乎完整,因此被标记为“F”,与托马斯.22步枪射击后的弹头以及露丝.艾瑞.22步枪射击后的弹头对比。 在经过反复的膛线痕迹比对后,普雷斯将测试过程中书写的所有研究数据,照片,结论随同所有物证一同寄回新西兰。
在普雷斯的结论中,他表示在经过显微镜下的数十次对比和数据记录,根据相关弹头膛线痕迹特征,虽然他不能100%肯定珍妮特头部弹头是由托马斯的.22射出,但是相比露丝.艾瑞的.22,托马斯的.22更有可能是凶器。这个结论虽然不是决定性的,但却是极度不利的。因为,疑似.22凶器一共只有2支。真正压垮辩方的一根致命稻草却是检方出示的新证据。
检察官莫里斯突然呈堂了整整一盒CAC制造的.22子弹。这盒子弹的弹壳底座ICI刻字标准,全部符合新式18&19型的IV标识。它们的“C”相对双I都高了1.57毫米,它们的弹头底座却全部是数字8印记的旧式8型。 斯普罗特的理论被证明是完全错误的。 陪审团由此迅速达成一致,阿瑟.阿兰.托马斯再度被宣判双重谋杀罪名成立。二审依旧维持原判,结果为终身监禁。
1973年7月11日上诉法院判决(部分)不少童鞋说子弹鉴别那些太枯燥,太麻烦,看不明白。所以LZ决定再解释下哈。 这个案子的确很长,不过应该算是新西兰历史上最经典的一个案例了。小破国家没什么历史,人口也少,经典的成色有限,标准也就低… LZ写这个是直接参考了80年新西兰皇家调查委员会的最终调查报告一共有100多页,全部看完后才写的。关于子弹鉴别还有不少数据和图表。事实上,论证起来比LZ写的还复杂许多许多。
其实要证明这些证物都是同一厂商制造的同一型号子弹,还要测试鉴证材质成分什么的,LZ已经简化了。毕竟“ICI”这三个刻字有大小这点还比较好理解,分析子弹构造,成分什么的就真太专业了。当然,LZ自己完全弄清楚这些也花了大把时间。 好了,LZ废话太多,一大清早的,还是抓紧时间。
首先来回答前面一个同学的问题,为什么要抓着托马斯和露丝.艾瑞的.22步枪不放? 这个和克鲁夫妇头部中弹的两颗弹头有关。说的不专业,包涵包涵。 子弹弹头从枪管高速旋转射出后,弹头表面和枪管膛线摩擦,形成膛线痕迹。这个膛线痕迹就类似于DNA或指纹。可以通过鉴别来知道弹头是哪支枪射击的。
所以,在警方圈定的调查对象中,最后剩下2把.22步枪最有可能符合。别的都被排除。 (弹头在从枪膛高速旋转射出,膛线摩擦弹头表面,最后弹头上的痕迹被分成6个“Land”区域。
鉴证时就是一个个“Land”区域的比对下来。只有托马斯和露丝.艾瑞的步枪射击后,弹头表明形成的这6个"Land”区域里,有5个区域和珍妮特头部的弹头的“Land”区域完全吻合。关键就是比较第六个区域。但是,珍妮特的头部弹头碎成15块。修复后,第六个区域很难识别,也就更难比较。所以才造成有2把枪不能排除。大卫头部弹头损坏情况更严重。)
再所以,杀死克鲁夫妇的弹头,不是露丝.艾瑞的枪射击的,就是托马斯的枪射击的。 当然你可以说,我要调查整个新西兰的所有.22步枪,那是不是就有4,8,10把符合呢? 这个当然是可以的。但理由呢?打个比方,LZ之前在惠灵顿,也有.22步枪。但我和这事有任何联系吗?警方不能把我和这个案子联系起来,就没有任何理由申请搜查令来测试我的.22步枪的可能。
杀死克鲁夫妇的弹头,它们的证物编号,一颗是证物234,一颗证物289. 第二,最后警方在克鲁家现场的花园里,从草皮下发现了一枚弹壳。这枚弹壳被证明唯一的可能性就是托马斯的.22步枪发射的。这个就是证物350. 一颗子弹被射击时,撞针撞击弹壳底部,弹壳弹出。弹壳表面也会留下痕迹。所有调查对象的.22步枪被收集起来进行射击测试,比对掉落弹壳的痕迹。 测试结果:只有托马斯的.22步枪射击后掉落弹壳上的痕迹,和证物350表面痕迹是100%相同的。所以,证物350只能是托马斯步枪射击后掉落。
最后来看看所有子弹本身。它们被证明是同一厂商,同一型号,同一外形。如果不能理解,再打比方。你买一包烟,牌子是红壳万宝路。里面20根是不是都是一样的?你再买一包红壳万宝路,现在是不是两包40根烟还是一模一样的? 证物350是现场掉落的弹壳,证物234&证物289是克鲁夫妇头部所中的弹头。 简单说,证物350是万宝路的烟嘴,证物234证物289是万宝路的烟身。
现在来整理下当时的共识,一道证明题:因为克鲁夫妇头部中弹,弹头为CAC制造商出产的标配.22步枪子弹弹头。能射出这颗弹头的,不是露丝.艾瑞的.22,就是托马斯的.22。又因为,现场掉落的弹壳也是CAC制造商出产的标配.22步枪子弹弹壳,这枚弹壳只能是托马斯的.22射击的。 同时,托马斯的.22就是使用CAC制造商出产的标配.22步枪子弹。 所以,托马斯射杀了克鲁夫妇。 这个推论题对吗?
二审再次被判有罪的阿瑟.阿兰.托马斯被带回监狱辩方认为不对。辩方认为掉落在现场的弹壳,也就是证物350,它的弹头,既不是珍妮特头部的弹头,也不是大卫头部的弹头。 因为,克鲁夫妇头部弹头上有一个数字“8”的印记。而托马斯身边能使用的子弹里,没有一颗子弹的弹头有“8”的印记。
弹头有数字8的是旧型号.22子弹,没有数字8的是新型号子弹。前者已经停产,被后者替代。 但是怎么证明辩方的观点?因为弹头可以用“8”印记区分,但弹壳外形没有区别。而现场掉落的只有一枚弹壳。辩方认为,弹壳是有区别的,区别就在于弹壳底部的三个字母“ICI”
把ICI在显微镜下放大,C的顶部“︵”比I的顶部“_”高,基本就是这个效果:_︵_ 那么C的顶部比I的顶部到底高多少呢? 有数字8印记的弹头,它的弹壳上的字母ICI,C比I高1.22毫米。 没有数字8印记的弹头,它的弹壳上的字母ICI,C比I高1.57毫米。
测量后,现场掉落的弹壳,它的弹壳上的字母ICI,C比I高1.57毫米。证明它的弹头肯定是没有数字8印记的,也就不可能是克鲁夫妇头部所中的弹头,所以托马斯没有杀人。(至于这枚肯定是托马斯.22步枪射击过的弹壳怎么会在现场被找到的,现在不讨论。)
之后,检方又提出一个新的观点,会不会有新弹壳配旧弹头的特例存在?也就是弹壳上的字母ICI,C比I高1.57毫米,但弹头却是有数字“8”印记的。这就涉及到证物343. 我们暂时不要管它哪里来的,我们只要知道它也是CAC制造的.22步枪子弹,它的弹头证明有数字8印记,弹壳还没测试。
按照辩方的理论:因为它的弹头有“8”,所以它的“C”的高度差必须是1.22毫米。检方要证明的特例就是:虽然它的弹头有“8”,但是它的“C”的高度差必须是1.57毫米。 测试顺序是: 辩方先测试,结果是1.22毫米。 检方后测试,结果是1.57毫米。 第三方当庭测试,结果是1.57毫米。
结果就是: 检方说,辩方负责测试的斯普罗特博士篡改证物343的测量数据。 辩方说,检方负责测试的国家科学实验室直接调换证物。 当时证物343是唯一的特例。但是争吵了个把月后,检方找到了一整盒特例。 结果,辩方二审再次败诉。
二审判决注定了阿瑟.托马斯要继续自己的终身监禁之旅。而作为本案的重要辩方证人,犯罪学鉴定专家吉姆.斯普罗特博士(Dr Jim Sprott )自己也惹上了麻烦。 在二审裁决后,斯普罗特博士开始被纠缠在二审证物343是否被调换的相关调查中。
但是相比阿瑟.托马斯的律师维瑟(P.G. F. Vesey)在焦头烂额的多方奔走中,反诉检方代表国家科学实验室DSIR调换证物不同,斯普罗特博士始终泰然处之。他依然沉迷在对奥克兰CAC弹药制造厂的.22口径子弹的研究当中。 虽然检方在最后时刻拿出了一整盒的特例子弹,彻底推翻了他的理论。但他始终坚信证物350,那枚留在现场的决定性弹壳,不是射杀克鲁夫妇弹头的匹配弹壳。 那么,为什么会有整整一盒特例出现呢?
不得不说,斯普罗特博士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科学研究工作者。纠结是谁调换了证物343,对他这样的人来说毫无意义。他唯一坚信的就是事实证明一切。而这个需要被证明的事实就是,旧式.8型.22弹壳和新式18&19型.22弹壳可以被准确划分鉴别,不会存在特例。
针对证物343变换的调查,在之后悄然流逝的时光中,逐渐成为了一个谜。但是在二审过去一年多后,斯普罗特博士却解开了.22子弹弹壳的特例之谜。 斯普罗特博士确信,这一次不会再有任何特例。新式18&19型.22子弹的弹壳是具有唯一性,检方的那盒所谓的特例,从来就不存在。斯普罗特博士的研究结果,极大鼓舞了辩护律师维瑟的信心。很快,新一轮艰难而又漫长的上诉之旅开始了。
维瑟向上诉法院上诉,被驳回。再上诉,又被驳回。愤怒的维瑟索性向新西兰总督提交申请,要求关注本案上诉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公正性。由于本案在二审时已经被炒的沸沸扬扬。所以当维瑟通过媒体继续施压时,总督府被迫出面,要求奥克兰上诉法院受理律师维瑟的上诉。 历经千辛万苦后,上诉法院的听证会终于在1974年12月8日到1975年1月8日之间进行。
1975年1月29日,上诉法院的5名法官经过讨论后一致裁决,关于证物350所对应的弹头判定,上诉法院采信检方所述事实:克鲁夫妇头部所中弹头,确认是从证物350这枚弹壳中被射出。所以,阿瑟.托马斯双重谋杀罪名的判决完全公正,没有任何异议。上诉法院维持原判,本案无需重审。
随着时光推移,维瑟始终没有放弃调查,执着地追逐着每一条可能的线索。随着更多新证据的出现,维瑟带着最后一丝希望,在1978年直接向英格兰的伦敦枢密院提起上诉,要求重审此案。 (新西兰是英联邦国家,伦敦枢密院是英联邦国家的终极上诉途径)
英国枢密院二审时,我们提到过,维瑟心足够大。所以在这次上诉中,维瑟不但凭借最新证据而要求对阿瑟.托马斯重审,还反控新西兰奥克兰高院相关人员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因玩忽职守而导致关键物证被调换。 结果伦敦枢密院表示,针对涉及新西兰司法体系相关人员的指控,枢密院没有管辖权。本案不予受理。
伦敦枢密院不予受理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本案已经被彻底画上了休止符。因为你再也不可能找到任何有效法律途径提起下一次上诉,也就永远被断绝了重审翻盘的机会。 维瑟和他当事人阿瑟.托马斯的最后一许期待,就此破灭。
如果说发起托马斯民间上诉委员会的派特.布斯(Pat Booth),是阿瑟.托马斯牢狱生涯中第一个救世主的话,那么他的第二个救世主亚洛普(Mr D. A. Yallop),就在最令人绝望的时刻降临了。
亚洛普(Mr D. A. Yallop)亚洛普(Mr D. A. Yallop)是一名从英国旅居澳洲悉尼的作家。在阿瑟.托马斯的二审期间,他开始对普克卡瓦血案产生出强烈的兴趣。二审过后,特别是看到了辩方证人,犯罪学鉴定专家斯普罗特博士的最新证据后,他便从此成为阿瑟.托马斯无罪论的最坚定支持者之一。
通过对各种新证据的仔细研究和大量调查,亚洛普在1978年根据此案撰写出版了一本小说:《超出合理怀疑》(Beyond Reasonable Doubt)。这本书问世后迅速在新澳两国出版发行,并由此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超出合理怀疑》亚洛普著特别是在新西兰国内,书中的一些观点激发了民众对警方办案方式的极度不满,并随即上升为对整个新西兰警察系统的强烈质疑。《超出合理怀疑》的核心观点对于新西兰读者来说,基本可以算是惊天动地。这个观点打破了他们一直以来对某些习惯性的认知。
基于《超出合理怀疑》改编的同名电影简单点说,理想世界破碎了,梦醒了。他们要求新西兰警察总署作出解释,这本书里描述的内容,究竟是真是假。新西兰警察总署对此保持沉默。 于是很多民众都愤怒了,他们要求重新审理普克卡瓦血案,因为他们需要知道真相。阿瑟.托马斯究竟是血腥的凶手,还是蒙冤的羔羊?
《超出合理怀疑》预告片https://www.zhihu.com/video/1112076403717242880这时,本书作者亚洛普特突然派人前往普克卡瓦,邀请普克卡瓦血案的神秘女子目击者---罗迪克前往澳大利亚的悉尼。在一处公寓中,亚洛普向罗迪克展示16张照片,希望他指认里面有没有当年的那个神秘女子。
其中,有2张照片被罗迪克指认为相似。它们的编号分别是11和7。 11是罗迪克的第一选择,罗迪克确信这就是他在克鲁家见到的女人。 第二选择是7,因为罗迪克认为这张照片上的女人,其穿着和当时女人一模一样,是同款上装加绿色裙子。但是这个女人年纪更大点。
这次非官方识别结束后不久,已经成为家喻户晓人物的亚洛普马上接受了新西兰奥克兰星报的采访。而采访他的正是托马斯民间上诉委员会的发起人,派特.布斯。
奥克兰星报记者和专栏作家派特.布斯所著关于本案的书亚洛普宣称,自己暗中调查当年那个喂养罗切莉的神秘女人,已经很久了。他将自己调查所得怀疑对象的照片,混合在其他15张照片中,给罗迪克指认。罗迪克的第一选择证实了自己的猜想,因为照片上的女人在事发时,就身处普克卡瓦。而罗迪克的第二选择,则是一名从未去过新西兰的苏格兰模特。
亚洛普接着宣布,自己不会公布第一选择照片中女人的名字。但是他已经将名字和照片一起,寄给了时任新西兰总理罗伯特.马尔登(Robert Muldoon)。他呼吁新西兰总理罗伯特.马尔登能够重视自己提供的线索,交付新西兰警察总署展开调查。
时任新西兰总理罗伯特.马尔登这篇采访第二天就迅速登上了奥克兰星报头版,时任新西兰总理的罗伯特.马尔登顿时焦头烂额,只觉亚历山大。 亚洛普+派特.布斯,两个阿瑟.托马斯无罪论的铁杆支持者,利用自身资源自导自演,这是实实在在的所谓造势。 LZ确信,大家现在看到的不是什么政治剧阴谋剧。这种极富戏剧色彩的桥段,在当年是真真实实上演的。
现在,LZ想稍微小插一下,来描述一段分支剧情… 上面亚洛普关于“第一选择证实了自己的猜想,因为照片上的女人事发时,就身处普克卡瓦。”所提到的女人,后来被专栏作家克里斯.伯特(Chris Birt)作为佐证,引用到自己关于本案的专栏文章《最后一章》中 。
专栏作家克里斯.伯特这位专栏作家克里斯.伯特,关于本案也有自己的一套理论。这套理论当时还相当有市场,被称为莱纳德.登勒(Lenard W. Demler)谋杀理论II。 为什么是II?因为第一版本莱纳德.登勒谋杀理论的版权属于探长休顿。 II的核心观点,其实和LZ开头就列出的莱纳德.登勒谋杀理论大同小异。唯一的不同点,就是这个关键的神秘女人。
克里斯.伯特所著《最后一章》探长休顿在一开始就怀疑过,珍妮特的父亲莱纳德是凶手。但是休顿认为被目击证人罗迪克看到的,在18~22日间照顾18个月大罗切莉的神秘女人,应该是珍妮特的妹妹,莱纳德的次女海瑟.登勒。 但是目击证人罗迪克没有指认出海瑟.登勒。 现在这位专栏作家克里斯.伯特也认为,神秘女人的确不是海瑟.登勒。 那么是谁?答案是莱纳德.登勒的第二任妻子。
莱纳德.登勒在自己女儿珍妮特死后没几年就再婚了。这让一些有心人感到很突兀。于是有人就开始调查莱纳德的第二任妻子的背景情况。 这个女人宣称自己在1972年之前,从来没有到过普克卡瓦当地。但是,调查者发现她在说谎。
克里斯.伯特所著关于本案的另一本书有证据显示她不仅在1972年之前有到过普克卡瓦,而且她第一次出现在当地的时间,更是早在案发前一年。本来一个人想去哪都是自己的自由,关别人毛线事。但是当人们联想到这个女人现在却和莱纳德.登勒结婚了,情况就完全不同。
案发前一年,是1969年。当时连莱纳德的原配,珍妮特的母亲梅西.登勒都还活着(梅西.登勒是在珍妮特被谋杀前四个月病逝)。 有这么巧? 后面可以联想的空间可就大了,请大家发扬八卦版精神,自行脑补。
克里斯.伯特认为莱纳德谋杀自己的女儿女婿的动机,还是为了财富。两人死后留下的普克卡瓦第一大农场;还有珍妮特拥有的,莱纳德自己农场的一半所有权(被梅西.登勒的遗嘱指定继承)。不过LZ是完全不了解,如果克鲁夫妇死前没有留下遗嘱,财产会是怎么继承的。毕竟他们的女儿罗切莉还活着,虽然当时才18个月大。
法官和陪审团成员在二审时到现场查看(1973)当然,克里斯.伯特是提供了一些佐证的。比如莱纳德.登勒在审理期间,被发现频繁出没在奥克兰高院附近的酒吧喝酒,肆无忌惮的和办案警员喝酒,并探听和讨论相关案情。又比如,有证据证实,当年的办案警员很早就知道阿瑟.托马斯的妻子费雯,不可能是那个神秘女人。
这个后来成为莱纳德第二任妻子的女人,当年就曾经被警方讯问过。(据说探长休顿的助手约翰逊,其当年的工作记事本上有警方讯问这个女人的记录。)扯远了,我们还是快速回到正题。
本来就因为《超出合理怀疑》一书导致的公众舆论沸腾,又加上了作者亚洛普一番参访声明和一封信,新西兰总理罗伯特.马尔登感觉自己一下就被逼到了墙角。 此时此刻,这位时任新西兰总理觉得自己到了必须要做些什么的时候了。 一切为了民意,一切为了支持率,一切为了…德玛西亚。
新西兰总理罗伯特.马尔登迅速约见了自己的法律顾问,御用大律师亚当斯.史密斯(Mr Adams-Smith, QC),并要求对方马上就阿瑟.托马斯所涉及案情,给出一份完整的报告。
1979年1月6日,御用大律师亚当斯.史密斯向总理罗伯特.马尔登提供了两份详尽的案情报告。在仔细研究了两份报告后不久,新西兰总理罗伯特.马尔登宣布成立皇家特别调查委员会,调查此案。(编者按:皇家委员会是对某些君主制国家(如英联邦国家)中重要且有争议的问题进行的一项特别的正式公开调查。它拥有相当大的权力,有些时候甚至比法官的权力还要大,但仅限于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高院的退休法官泰勒(R. L. Taylor)被邀请来领导这个调查委员会。 在二审过去了整整六年的漫长时光后,辩护律师维瑟和犯罪学鉴证专家斯普罗特博士终于等来了,这个属于他们的翻盘机会。
犯罪学鉴定专家斯普罗特博士人的一生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对犯罪学鉴定专家斯普罗特博士来说,这一次,他绝不允许自己再度犯错。遗落在现场的弹壳证物350,对控辩双方来说,都是各自在本案中最为关键性的证据。
斯普罗特向调查委员会指出,CAC出产的新式18&19型子弹,其弹头没有数字“8”印记。而证物350就是新式18&19型子弹的弹壳,所以它的弹头不可能射出克鲁夫妇头部所中子弹。没有任何新意。因为现在的问题是,检方最后提交了一整盒特例。
二审证人,CAC弹药制造厂的代表艾特肯(Mr A. M. Aitken)再度被要求作证。奥克兰CAC弹药制造厂在1963年为了新式18&19型.22子弹的上市,曾经制作销售过一批试用品。这批试用品的特征是:
1.弹头用的是有数字“8”印记的旧弹头。
2.弹壳用了试用型弹壳模具“E”,其底部ICI刻字中的C,高度差为1.57毫米。
3.这个弹壳模具“E”是试用模具,总共就使用过这一次。
4.这批试用品也只销售过一次,时间在1963年8月。
因为它弹壳底部ICI刻字中C的高度差同样为1.57毫米,与新式子弹相同,与证物350相同,所以它就是特例?
斯普罗特表示这是完全错误的,所谓的特例根本不存在。这批子弹依然是旧式8型子弹,它只是一种新的旧式8型种类,这个种类被称为“宽I”。 “宽I”虽然刻字C同样有1.57毫米的高度差,但是它本身又有两个独特的新特性:直接甩一张图,很好区别。
上下两个弹壳底部“I”的距离有些许区别1.在字母C吻合情况下,下半张图中的两个I,距离更宽。
2.大家想象一下,将右侧的白色边缘对齐。那么下半张图的“ICI”字母中的“IC”两个字母都偏离了上半张图的对应字母。
上半张图是现场掉落的弹壳,关键性证物350。下半张图是有数字“8”印记的特例,也就是变幻之谜的主角,证物343。 上述结果以数千枚子弹比对结果为样本得出,而且图片应该很直观,LZ就不啰嗦了。
现在斯普罗特博士宣布,没有数字“8”印记的新式.22子弹,其弹壳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掉落在现场的证物350,不可能具有克鲁夫妇头部的弹头。
辩方律师反问参加听证会的,两次庭审的检方检察官莫里斯,你同意辩方观点吗?你还能找出新的特例吗?检方却再也无法找到,并提供哪怕一枚新的特例。虽然他始终坚称有特例的存在,比如证物350就是特例……
所谓的特例就此被彻底推翻。皇家调查委员会接受辩方证人,斯普罗特博士的整套子弹鉴定理论。作为掉落在现场的弹壳证物350,不再被定义为射杀克鲁夫妇的子弹弹壳。
最具决定性的证据被排除,那么阿瑟.托马斯的谋杀罪名自然就不成立。此刻的检察官莫里斯在犹豫了半天后,最终还是孤注一掷的提出了一点质疑。 二审时被发现证明是特例的第一枚子弹,是证物343。而现在辩方却没有完成和证物343的实体对比,只是通过同一比例的照片作得对比。 什么意思呢?
还是这张图。上面半张照片是皇家特别调查委员会召开听证会后,在实验室公开拍摄的。下面半张则是1973年二审时拍摄的,证物343的老照片。 那为什么不再拍一张新的来对比呢?
因为证物343,那枚在二审中上演七十二变掉包好戏的子弹已经不存在了。它被警方在二审后销毁了。不但证物343被销毁了,其他的重要证物全部被警方在二审结束后的十几天内销毁了,这其中包括: 证物350:掉落在现场的,证明由托马斯.22射击掉落的弹壳,本案的最决定性证据。证物343:弹壳测试数据反复变化,弹头具有数字“8”印记的子弹。第一枚所谓的特例子弹。证物234&证物289:射杀克鲁夫妇的两颗弹头。 证物318:探长休顿的助手约翰逊,从疑犯托马斯处获取的那盒没有弹头数字“8”印记的新式.22弹盒。 证物344:从皮特.托马斯的储物间里找到的一个弹药盒,里面总共有14枚子弹。证物343就是其中的一枚子弹。
而现在仅存的,只有: 证物361:检方最后拿出的一盒所谓的特例子弹。这是检方最后时刻大翻盘的证据。现在被放置在新西兰科学实验室DSIR。 证物317:阿瑟.托马斯的.22来复步枪。现在被归回给老托马斯。 亲自监督销毁这些证物的,正是负责本案调查的图尔卡警局探长布鲁斯.休顿。
探长布鲁斯.休顿曾荣获新西兰警界最高内部嘉奖现在所有人得疑问是,探长休顿究竟是想要干什么?
时间拨回到1973年7月11日。二审胜诉的检方检察官莫里斯立刻致电探长休顿,告诉他这一消息。 探长休顿在电话中突然询问“现在是否还有任何理由保留这些证物吗?按照正常程序,它们应该被销毁。” 检察官莫里斯回答休顿“看不见任何原因去反对这种正常的程序。”
1973年7月12日,探长休顿让警官凯茨陪同他去高院物证室,打包了证物回到警局。7月27日,休顿将大量证物放在一个盒子里,搬到警车后座,开车前往奥克兰附近的怀特福德,销毁了它们。
以上是探长休顿销毁证物的全过程。 检察官莫里斯在听证会上辩解说,探长休顿只是按照程序办事,在归还家属包括血衣在内之类证物后,其他一切销毁。 但是这个按照程序的界定是什么?新西兰每年的刑事案件中又有几例是在庭审结束后马上销毁物证的?你就保证对方不会再上诉?不会再重审?
辩护律师维瑟形容警方在本案中所表现出来的行为,简直绝无仅有。
很明显,检察官莫里斯在这个话题上越是辩解,越是显得苍白无力。于是他迅速转进并指出,即使证物350和克鲁夫妇头部所中弹头不匹配,也不足以证明托马斯不是凶手。
证物350是确定被托马斯的.22射击掉落的弹壳,它在现场被发现。按照辩方证人斯普罗特博士的理论,证物350代表了一枚区别于克鲁夫妇头部弹头的独立子弹,那么证物350+珍妮特头部弹头+大卫头部弹头,正好是三颗子弹。 接着检察官莫里斯迅速指出,克鲁夫妇的邻居,欧文.普里斯特(Owen Priest)的妻子在1970年7月作证说,她在6月17日的案发当晚总共听见了三声枪声。
阿瑟.阿兰.托马斯在皇家调查委员会上维瑟立刻反问莫里斯,现场是否有找到第三枚子弹的弹头?或者说,现场是否有留下任何弹孔来证明第三颗子弹的存在性?答案是没有。 维瑟乘势要求检察官莫里斯来回答一道逻辑题。 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凶手射出三枪,射杀两人,结果只带走两枚弹壳和一枚弹头,却偏偏在现场留下第三枚弹壳,以便让警方找到自己?
万一凶手忘了呢?维瑟提醒莫里斯,百叶窗理论已经被认为是不存在的。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凶手有在屋外直接射杀克鲁夫妇的可能。很明显,克鲁夫妇是在屋内被射杀的。那么这枚弹壳为什么会出现在屋外?
莫里斯回答,或许是凶手从屋内地上捡起来,反手掷出屋外的。维瑟讥讽莫里斯,这真是一个极具想象力的答案。(莫里斯当时就是这么解释的)
维瑟随即在听证会上表示,自己知道这枚证物350为什么会在留在屋外,并被找到。因为警方负责本案调查的探长休顿和他的助手约翰逊,合谋伪造证物,栽赃陷害他的当事人阿瑟.托马斯。 辩护律师维瑟最终图穷匕见,将矛头直指办案警方。
这种指控警方伪造证物,栽赃陷阱的性质是极其严重的。那么维瑟的指控有合理并让人信服的证据吗?维瑟表示自己有大量证据。
让我们一起拨转时光,再度回到1970年的那个10月(记不清的童鞋可以回看前文)。我们会发现,直到10月19日之前,阿瑟.托马斯依然不是探长休顿心中所怀疑的头号目标。但是我们暂时先把时间再向前拨一点点,定格在1970年10月11日。这一天,发生了二件事。
第一件事就是“饱受媒体诘难的新西兰警察总署决定,特别从基督城调来两名经验丰富的探员加入调查工作,以协助当地警方破案。”。
正当探长为之心有不甘,愁眉不展的时候,紧接着又发生了第二件事。他的助手约翰逊如同及时雨一般,让“百叶窗外狙杀理论”横空出世了。 然后当13日的一个报警电话,将拥有沉尸重物轮轴的旧拖车下落,指向老托马斯的Acre农场时,时间开始变快。休顿的助手约翰逊指出旧拖车的前后轮轮轴不一,然后警方迅速在当晚带领国家科学实验室DSIR的鉴证人员赶往案发现场,模拟测试“百叶窗外狙杀理论”的可行性。
暂停一下。辩方律师维瑟要求探长休顿出席听证会作证。维瑟向探长休顿提出一个问题,既然13日当晚的模拟测试结果证实了所谓的“百叶窗外狙杀理论”可以实现,那么警方为什么不在当时就搜索狙杀位置附近地面,确认现场是否有凶手遗落弹壳的可能性?特别是后来那枚决定性证物弹壳,也就是证物350 ,是在试射地点5码左右距离范围内被发现的。
探长休顿表示,自己忘了。维瑟马上追问,为什么又在10月27日下令搜索该区域? LZ在这里代替探长休顿回答一下,多简单的事,想起来了呗。
维瑟尖锐的指出,这个忘了和想起来之间的时间间隔是足足两周。特别是联想到探长休顿作为本案的调查负责人,具备相当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足够侦查经验的前提下,这种疏漏简直业余。
那么,来看看休顿在之后的那天做了什么?他将自己关于莱纳德是否谋杀的调查方向,甩给了两名抵达普克卡瓦的基督城探员,让对方毫无意义的重复着自己调查过程。好了,现在探长休顿自己的调查进度开始飞速递进。让我们快速的来到10月27日那天…
别急,先来仔细看一下10月15日发生的一个细节。警探约翰逊在老托马斯的Acre农场搜索包括轮轴在内的旧部件时,要求阿瑟.托马斯提供了一盒标配.22步枪子弹。而托马斯则非常合作了给予了警方一盒.22步枪子弹,这就是后来的证物318.维瑟马上提示听证会委员,这盒.22子弹从来就没有被清点过,也从来没有任何数字记录显示,当约翰逊获得这盒.22子弹时,里面究竟有多少枚子弹。
这下时间终于可以走到10月27日了。探长休顿也到了想起应该搜索”百叶窗外狙击理论“中,假设狙杀者位置附近地域的时刻了。 关于为什么会想到搜索“假设狙杀者位置附近地域”?探长休顿的说法是,当时召集所有办案人员开了一个会议。在讨论案情的过程中,作出了决定。维瑟立刻指出,探长休顿在说谎。10月27日当天根本就没有什么会议,因为根本没有官方的会议记录来证实这件事的发生。
警方1970年8月的某一会议纪要(部分)27日当日在现场有探长休顿,两次搜索调查负责人警探杰弗里斯(Detective Sergeant Jefferies),警探查尔斯,警探帕克斯以及其他一些相关人员。 现在除了探长休顿和搜索调查负责人杰弗里斯外,其他所有人都不记得当年有过这样一次会议。当然,他们的理由是已经过了近十年时间,太久远。
但是警探查尔斯,帕克斯等人却记得在27日那天,探长休顿和警探杰弗里斯之间有过这么一场对话。 当时休顿问杰弗里斯,是否检查过厨房窗外的花园和花坛。杰弗里斯回答没有。因此休顿详细的向警探查尔斯和警探帕克指示了,当日需要重点搜索范围,然后派两人前往搜索。
维瑟告诉听证会委员们,这场对话发生的场景非常古怪,时机相当离奇,内容更是诡异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因为无论是探长休顿,还是搜索调查负责人警探杰弗里斯都应该很清楚的知道,花园花坛到底有没有被搜索过。
在当年10月27日之前,警方已经进行过了2次大规模的搜索行动,下面直接引用LZ自己前面写的话了。 案发后:“与此同时,一支警方搜索队伍在警探杰弗里斯(Detective Sergeant Jefferies)的带领下,开始在克鲁家住宅以及其附近范围内,搜寻克鲁夫妇的行踪或可能的埋尸地点,以及相关证据。”
8月:“第二次搜索工作从8月19日开始进行。现场搜索工作负责人警探杰夫斯按照探长休顿的意见,将整个克鲁家划分为6个区域,以A~F标记。警官帕克斯(Mr Parkes), 警官希金斯(Mr Higgins),警官美伦特( Mr Meurant)都参与了这次搜索工作。他们按照指示从屋子墙角区域开始,不惜翻开花园和花坛里的泥土,用筛子筛选土壤,试图发现凶手可能遗落的一切证物。”
事实很明显了,为什么探长休顿在13日模拟现场测试结束后,没有进行搜索?他根本不是忘记,而是他早就知道这里已经被彻底搜索过了。 休顿和杰弗里斯之间的这段古怪离奇的对话,其实不过是说给在场的警员听众们听的。为的,只是一个重新搜索一个已经彻底搜索过地方的借口。
探长休顿对这个推测结果表示不能接受。他指出自己在10月27日布置搜索的区域,在8月底的搜索中并没有被搜查过。维瑟对此嗤之以鼻,并马上提供了两个证据进行佐证。
证据1:1970年6月24日新西兰先驱报新闻图片显示,6月23日警探帕克斯和警探美伦特在屋子的后门区域挖掘。证明第一次搜索就包括了弹壳证物350后来被发现的区域,而当时什么也没找到。
有证据表明警方在抵达现场后对房屋周边进行过搜查证据2:1971年一审后的年底。新西兰先驱报出了本年签,介绍本年度发生的一些大事。在这本年鉴的34页,克鲁家谋杀案这章,有张标注为“1970年10月27日,警方第三次搜索克鲁家的照片”的插图照片。其拍照时间被证实拍摄于标注时间。照片背景明显显示警方搜索人员在后门花园区域挖掘。
而这本年鉴的一名读者赫森(Mr Hewson),是克鲁夫妇在伍德维尔(Woodville)的密友。他在处理好友克鲁夫妇善后时,曾来到普克卡瓦协助警方调查克鲁家宅院。他后来联系了托马斯的律师维瑟,说花园区域已经在案发当年的8月21日被警方搜查过了,而他当时在旁边协助。 他的证词,被当时帮助清理垃圾的货斗车司机杰夫(Mr Jeff)证实。
由此我们已经知道,证物318(一盒托马斯的.22步枪子弹)在15日被探长助手约翰逊获得,确切子弹数目从来没作记录。10月20日,约翰逊又带着搜查令重新收缴了托马斯的.22步枪。这样就留给了探长休顿和助手约翰逊一周的时间来栽赃。 探长休顿强烈抗议,认为这种恶意中伤完全是对他人格的污蔑。但是维瑟示意他稍安勿躁,因为辩护方需要两名证人登场。
本案的报案人之一欧文.普里斯特(Owen Priest)和他听见了三声枪响的妻子坐上了证人席,开始描述他们在案发当年10月下旬某一天的经历。
下午,普里斯特夫妇从自己家外出。当他们沿着路边散步时,突然听到了2声枪响。枪声从克鲁家后院传来。 没多久,当他们从路边赶去想看个究竟时,却发现探长休顿和其助手约翰逊钻进了停靠在克鲁家门前的车里。他们顿时明白,刚才这两人在托马斯家试射了2枪。
探长休顿质问对方 “你们凭什么这么说?” 普里斯特夫妇回答 “我们听到了你们的对话。” 探长休顿没有在开口。 (以上原话) 辩方律师维瑟最后的一道杀手锏,则是由一个问题开始的。
维瑟询问探长休顿,是在什么时候见过那枚在27日被发现的弹壳证物350的? 休顿当然表示在27日,证物发现当日。 于是维瑟要求休顿形容下弹壳的颜色,休顿回答是黑褐色。 维瑟随即拿出了一摞文件,指出这些全是他申请获得的,探长休顿从办案开始书写的数份调查报告原件。
维瑟在听证会上宣称,探长休顿的所有调查报告中,只有一份报告在描述证物350这枚掉落在现场的弹壳时,用到了“黑褐色”字眼。这份报告的提交日期是在一审结束之后。
维瑟提醒大家注意一个事实。探长休顿在一审期间,曾在斯普罗特博士获取证物350作测试时,闯入高院证物房。当探长休顿见到斯普罗特博士手中物证袋里的那颗弹壳时,是什么反应呢?
还是引用LZ自己前面写的了-------当休顿得知斯普罗特博士手里拿着就是的就是证物350时,不由高呼着“谁允许你这么做的,你偷换了证物,你偷换了证物。” 为什么休顿会认为证物被偷换了?因为探长休顿此前一直认为这枚弹壳证物350,表面是深蓝色。
维瑟扬了扬手中的文件,告诉听证会委员,休顿在他之前的每一份报告中,都把这枚证物350形容为“含有深蓝色火药腐蚀”的弹壳。只有在一审结束后的最终报告中,才将弹壳形容为黑褐色。维瑟认为事实俱在。一审时的证物房内,才是探长休顿第一次真正看到这枚在现场被发现的弹壳。
为什么呢?稍等一下,先让我们来看看现场发现这枚弹壳证物350的警探帕克斯和警探查尔斯,以及在证物350发现第二天负责测试的DSIR鉴证人员沙纳汗(Mr Shanahan)是怎么形容这枚弹壳的。
鉴证人员沙纳汗(Mr Shanahan)对弹壳腐蚀情况的鉴定报告(部分)警探查尔斯说,他发现弹壳时,呈现为失去光泽的黑褐色。比通常颜色更黑,比正常黄铜颜色要黑。警探帕克斯说,弹壳比正常的褐色深一点,一种黄铜的铜褐色,黑乎乎的。 鉴证人员沙纳汗(Mr Shanahan)说,像沾了一块黑色污渍。
现在来回答,为什么探长休顿之前的报告中一直形容为“含有深蓝色火药腐蚀”?因为他忘记了一点。当他在用托马斯的.22步枪和子弹射击后,将这枚“含有深蓝色火药腐蚀”的弹壳证物350埋进花园草皮下,黄铜弹壳会在之后到27日的几天内氧化。
探长休顿当然不会束手就擒,他坚称自己在发现证物350的当天,就仔细观察过这枚弹壳。于是,竭力想证明自己的休顿开始描述了他在1970年10月27日的一段经历。只是人们很快会发现,休顿这段经历的版本居然有三个。
为了更好的了解当年休顿这段经历的真伪,还是让我们首先来听听在27日那天,发现证物350的搜索警探帕克斯和查尔斯的描述:
1970年10月27日,被探长休顿特别派遣去搜查花园&花坛的警探查尔斯和帕克斯,于上午10点左右到达了克鲁家。 他们仔细搜索了该区域,拨开花坛里的杂草,寻找到一些稀疏的植被。在这个过程中他们还发现了突兀的,被置放在花园里的一个大花盆。两人不记得曾经移动过这个大花盆。因为在他们的印象中,这个花盆原来是放在后门边台阶上的。这点后来由1970年6月23日拍摄的现场照片确认。 在花盆附近不远处,他们又发现了一个已经模糊的十字标记。这是他们在8月的第二次搜索中,对已经搜索过区域的标注记号。
探长布鲁斯.休顿正在接受质询其实这一切都说明了,该区域在第一次和第二次搜索中,都已经被搜索过了。到了大约10点30分左右,一无所获的两名警探开始再度动用工具,筛选花园表面的土壤。很快他们就发现,草皮土壤非常潮湿松软。最后,警探帕克斯的一铲掀起了一块草皮。而那枚.22弹壳就在这时被发现,其埋藏深度约为2~3英寸。
尽管土壤很潮湿,但弹壳当时看起来却相当奇怪。弹壳里面的泥土全都干裂了。当查尔斯拿起时,干土直接从里面掉了出来。
发现弹壳的两人回到警车旁,用车载警用无线电试图联系探长休顿,但没有联系上。他们推测,可能当时的休顿正在找托马斯夫妇问话。两人继续回去搜索,直到下午1点。 此时警探帕克斯联系上了探长休顿,于是双方约好在克鲁家邻居,欧文.普里斯特(Owen Priest)夫妇住宅附近见面。(普里斯特夫妇真是忙碌的NPC,到处都有他们的身影)
下面重点来了。他们向休顿展示了自己发现的弹壳,当时拿着证物袋的是警探帕克斯。两人同时确认,休顿的确是看了一眼,但却没从帕克斯手中要过证物袋,近距离观察过,而是直接要求警探帕克斯自己收起来,第二天交给国家科学实验室DSIR检测。
克鲁夫妇凶案重要事件时间点之后三人先一起先回到克鲁家,由两名警探指明了发现证物的确切地点,作了标记。之后拜访了附近的普里斯特夫妇家。这个确切地点的位置,在位于厨房窗户边约15英尺10英寸左右距离,距离模拟狙杀地点仅仅5码。
终于轮到探长休顿讲故事了。休顿的证词中没有提及他是被两名警探以警用无线电联系,相约在普里斯特夫妇家附近见面的。
休顿的版本是:他当时正在普里斯特夫妇家吃午饭,帕克斯和查尔斯跑来要求见他。两名警探当场向他出示了找到的证物350,他拿在手里看过。休顿指出,当时普里斯特夫妇也在场。
但勤劳的NPC普里斯特夫妇又是什么说辞呢?他们的证词是,探长休顿和警探帕克斯&警探查尔斯三人是一起结伴而来。休顿根本就没有在他们家吃午饭,他们的记忆里,也不存在曾出示过证物的场景。
好了,探长休顿错漏百出的故事版本到此为止。最后的一幕是,警探帕克斯之后一直将证物袋中贴身包管。晚上将其锁在自己的办公室抽屉里一整晚,第二天交给了DSIR。期间,探长休顿再没关心过这枚决定性证物。
皇家特别调查委员会最终根据大量事实证据,裁定探长休顿和他的助手约翰逊联手伪造证物,栽赃陷害阿瑟.托马斯。 不过在整个听证会过程中,助手警探约翰逊都没有出场。因为约翰逊已经在一年前,即1978年去世。但是,辩方律师维瑟却并没打算因此放过这位已故警探约翰逊。
其实如果我们仔细分析,认定阿瑟.托马斯的证据链是很强大的。 证物350---掉落在现场的托马斯.22步枪射击过的弹头。 证物沉尸轮轴---直接被证明最后属于老托马斯农场所有。证物捆尸电线---比对后符合老托马斯农场中发现的一捆电线。 这其实是一个完美的铁三角。当然,现在一个最关键支点被打破了。辩方律师维瑟当然不会就此罢手。现在他马上将要打破的是第二个支点:沉尸重物轮轴。
维瑟指出:虽然他不确信探长休顿是否涉及其中,但是他确信休顿的助手警探约翰逊不但参与伪造物证350,而且还利用沉尸重物轮轴,栽赃陷害他的当事人阿瑟.托马斯。
我们首先要确认一个事实,沉尸重物轮轴是真实的从怀卡托河里打捞出来的,地点就在大卫.克鲁尸体浮起的地点。有现场围观者作证,还有现场鉴证人员即时取证照片作证。它绝对是没有被调换过的。
那么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维瑟要指控警探约翰逊栽赃陷害他的当事人阿瑟.托马斯呢? 接下来,我们就来好好了解下这位探长休顿的好助手,已故警探约翰逊在这件案子中究竟扮演了多少角色。
警探兰瑞克.约翰逊兰瑞克.约翰逊(Detective Sergeant Lenrick Johnston),图尔卡警局警探,探长休顿的助手,1970年普克卡瓦血案的调查过程中的亲历者之一。死于1978年。
纵观整个普克卡瓦血案,从跟随探长休顿第一次抵达案发现场开始,直到二审结束为止,他的身影似乎无处不在。如果从某一时段的特定角度来看,约翰逊是个称职的警察,忠心的下属。对案件侦破,他尽职尽责,四处奔波;对上司心意,他洞察若悉,雪中送炭。
我们知道,警察也是一项职业。职场中应该有的,这里自然一样不缺。当探长休顿因为警察总署质疑,基督城“空降兵”迅临而为伊消得人憔悴时,约翰逊果断挺身而出。他设想的“百叶窗外狙杀理论”横空出世,瞬间为探长休顿那风雨飘渺的职业前程开辟了一条新航向。
之后的约翰逊,在整个关于轮轴的调查搜索取证过程中独领风骚。从沉尸轮轴原主人谢特克里夫(Mr Shirtcliffe)的家到老托马斯的Acre农场;再从图尔卡拉斯姆森(Mr R. M. Rasmussen)的修车行,追踪到老托马斯农场的仓库。几乎凭借一己之力,约翰逊拨开层层迷雾,窥见了沉尸轮轴所指向的终点。最后,约翰逊还亲自在老托马斯农场的仓库挖出了铁证---轮轴被截断的两端残余部件。并顺带从托马斯农场收缴了此后本案的又一有力证据---电线。
其实约翰逊做到的还有更多。比如从未清点过的那盒.22子弹,为探长休顿伪造证物提供便利。又比如,陪同休顿前往克鲁家埋下证物350….。
1979年,律师维瑟在听证会上针对证物沉尸轮轴提出了几点质疑:
1.如果阿瑟.托马斯是凶手,那么在当时的环境下,沉尸轮轴的照片已经登上报纸和电视,他不可能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托马斯为什么不更隐蔽的藏匿轮轴两端残余部件,反而积极配合的带领警探约翰逊来到最后残余部件被发现的仓库。完全不合乎情理。
2.证据显示,旧拖车维修和更换轮轴的事只有老托马斯和大儿子理查德.托马斯知道。没有证据表明阿瑟.托马斯知道仓库里有废弃轮轴的存在。
3.沉尸证物轮轴的最初拥有者:谢特克里夫(Mr Shirtcliffe)宣称自己将这根轮轴改装在拖车上,拖车后被出售。可是没有人能证明他的说辞。有证据显示,改装在拖车上的轮轴和沉尸重物轮轴很可能不是同一个。(没找到这个证据)
证物293及警方在托马斯农场发现的轮轴两端被切割掉的部分,证物330及证物331随后维瑟提请听证会注意以下两个事实(大家注意前面有讲):
1.10月15日,警探约翰逊就已经搜索过这个仓库,结果却一无所获。
2.10月20日,警探约翰逊的第二次搜索,依然首选15日已经搜索过的同一仓库,而完全不优先考虑其他两个未搜查过的仓库。
针对以上两个事实,维瑟紧接着指出他对警探约翰逊找到这两个残余部件的三个疑惑:
1.太过轻易:一个部件只埋一半,另一半伸出在泥土表面。另一个没有掩埋。
2.太有效率:只搜索了三个仓库中的一个。
3.太不可思议:同一仓库,第一次一无所获。第二次在短短数分钟内发现。
最后维瑟给出了自己的结论。所谓的沉尸轮轴最终归属是老托马斯的Acre农场,这个观点完全是无稽之谈。事实是警探约翰逊故意将两个沉尸轮轴的残余部件,栽赃在农场仓库中。 鉴证专家莫布里教授(Professor Mowbray)随即被要求出席听证会作证。
维瑟在盘问开始时提了一个问题:什么导致了沉尸重物轮轴的最终归属地点,被指向老托马斯农场?答案是图尔卡修车行的拉斯姆森给出的证词。
拉斯姆森证明自己在1965年亲手将这根轮轴锯断;拉斯姆森证明这根被锯断的轮轴(一共三部分)随同其他被换下的部件被理查德.托马斯带回了老托马斯农场。(忘了的童鞋继续翻前面) 当然,现在看来这点不重要了。因为老托马斯自己亲口承认那些部件的确在自己农场,放置在农场西南的旧仓库里。但是老托马斯承认是因为儿子理查德.托马斯告诉他,换下部件全被带回来了。
关于阿瑟.阿兰.托马斯案的相关文件(第一次报告,1979年,部分)理查德.托马斯认为自己带回了全部换下部件,是因为拉斯姆森告诉他,所有换下部件都在这了。问题是,在凶案还没有发生的1965年,谁会去关心一根被截成三段,且根本无法使用的轮轴,究竟在不在旧部件中。
维瑟的下一个问题是,轮轴和残余部件真的在1965年被带回了老托马斯农场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的关键,就在于鉴证专家莫布里教授的测试结果。
莫布里教授告诉听证会委员们,自己已经对轮轴和它的两端残余部件进行了严密的检测,结果他发现了两个疑问。如果这根沉尸重物轮轴,真的是在1965年被锯断后带回农场,那么这两个疑问将无法被科学的解释。
首先,轮轴两端残余部件在与车轮的结合处,有使用机油的痕迹。同样的机油在沉尸轮轴上也被发现。这种机油是在1967年后才上市的。换句话说,这根轮轴在最早1967年依然被使用。但是有谁见过断成三节的轮轴,还能带动两个轮子以让汽车行驶的先例?
其次,莫布里博士在复原了这根轮轴后发现,这根车轴已经彻底报废了。其损坏程度根本无法让拖车在路上行驶。那么老托马斯是如何在1965年,将拖车开到拉斯姆森的修车行,让他检修的? 根据图尔卡修车行的拉斯姆森的证词和老托马斯的亲口确认,这辆拖车在1965年开进拉斯姆森车行时,依然在使用这根轮轴。
记不住前面的同学看线下,LZ直接把前面写的贴在下面,便于大家参照:
“拉斯姆森宣称自己认识老托马斯,对方一旦有车辆方面的问题,总是来自己这里维修。关于1965年这辆旧拖车的回忆,拉斯姆森是这样描述的:老托马斯当时要求他修理拖车前轮的轮轴。而他检查之下发现这辆拖车前轮的轮轴由于损坏严重,已经报废了。既然要更换轮轴,老托马斯索性要求他将旧车改装一番。于是拉斯姆森为拖车更换了大量的部件,其中包括了报废的轮轴。这根报废的轮轴在拆卸时,拉斯姆森亲手将其两端锯断。因此,轮轴加两端的残余部件一共是三部分。至于这根轮轴的下落,拉斯姆森的说辞是:他本来是很想将这些换下的部件留下,以作己用。不过,他当时并不打算为此出钱支付购买费用。 在拖车改装完毕后,上门取车的并不是老托马斯本人,而是他的大儿子理查德.托马斯(Richard Thomas)。于是拉斯姆森试图与理查德.托马斯商量,看看对方是否自愿留下原有部件。结果理查德.托马斯拒绝了拉斯姆森的提议,将换下的旧部件全数带回了老托马斯的Acre农场。“
看来现在唯一的可能就是拉斯姆森说谎。轮轴在1965年很可能根本还没损坏到无法使用的情况,也没被锯断。拉斯姆森可能私留下来,用作修车替换轮轴,卖给其他顾客。也可能,轮轴之后一直被拉斯姆森使用,直到真正报废。拉斯姆森随后出席听证会,坚持自己之前的证词。轮轴就是在1965年被锯断后,由理查德.托马斯带回了农场。
1981年副检察长关于起诉探长布鲁斯.休顿的意见(部分)拉斯姆森表示,自己将一切原始单据,记录以及拆下部件的清单都交给了警探约翰逊。 不但是拉斯姆森,老托马斯也将所有原始账单,收据和修车行维修清单,全部交给了约翰逊。
但是这些所有被警探约翰逊带走的单据,现在已经全部丢失。唯一留下的,就是当年约翰逊手写的一份旧部件清单。而这份清单内的许多部件,都没有在轮轴残余部件被发现的那个仓库中找到。相反,根据清单找到的部分部件中,有几件却根本与旧拖车毫无关系。 比如在清单中列出了拖车后厢木板2块,结果拖车木板却并没有更换过。又比列出车牌,但拖车牌照在使用中从未更换过。 沉尸重物轮轴的最终归属是老托马斯的Acre农场?这一观点正式崩塌。
而亲自主导了整个轮轴调查取证过程的警探约翰逊,却已经死于1978年。只留下了围绕着轮轴归属的种种谜团,引发人们不断的猜想。 两个残余部件是从沉尸重物轮轴上截断的,这点无容置疑。
人们疑惑的是,如果真的是约翰逊栽赃,那他怎么会有这两个轮轴残余部件。而最可能拥有沉尸轮轴两端残余部件的,不正是是凶手吗?终于到了本案第五个谋杀理论的登场时间了。这个理论,被称为办案警员谋杀理论。
能在夜晚进入主人家中,并让主人毫无戒备的坐在椅上与之攀谈的,除了亲人,密友,还有警务人员。如果是一名警察制造了这起血案,并且他还能在调查时直接参与其中? 要考虑凶手是不是办案警员中的议员,有三个人是必须被包括在内的。
伪造证物证物350的探长休顿;共谋伪造证物350,同时还被怀疑栽赃轮轴残余部件的助手约翰逊;为探长休顿作伪证的警探杰弗里斯。
警探杰弗里斯?搜索工作的负责人,最大问题就是帮上司作了伪证,直接跳过。 探长休顿?探长休顿有没有伪造证物350?板上钉钉被确认的事实。那探长有没有可能涉及到用轮轴残余部件栽赃阿瑟.托马斯?
至少,还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休顿有参与其中。剩下大家自行脑补。助手警探约翰逊?上面在轮轴这个证据被逆转了之后的问题,用常理是无论如何也解释不了的。但是,约翰逊已经死了。而且死亡的时间也很巧合,在1978年。当时正是《排除合理怀疑》这本书空前火爆,公众质疑声极高的时候。
现在大家也应该明白这本书为什么掀起了这么强烈的舆论反响了吧?排除合理怀疑,那就是有罪定论。被排除的对象不是指阿瑟.托马斯,这本书的矛头就是直指警方伪造证物陷害无辜。
我们再次总结下约翰逊在这起案子中的足迹:出警---百叶窗理论---调查轮轴去向---带走拖车维修拆卸部件的所有相关文书证据(已丢失)---收缴托马斯.22弹盒(没记数)---找到两端残余部件---带走电线---第二次收缴托马斯.22---陪同休顿伪造证物350。其实还有… 在证物房中,约翰逊曾经留下过两次进出签名。
新西兰警察总署的助理警察总监沃特森(Mr R. J. Walton)在调查二审时证物343七十二变之谜的过程,后来被认为根本就是敷衍了事。辩护律师维瑟后来在听证会出示了约翰逊的签名。但助理警察总监沃特森含糊的表示在当时,警务人员进出证物房,如果不是入证取证,并没有被规定必须签名。所以他认为这份数年后拿出来的的记录签名是伪造的。只是,笔迹鉴定证实签名与约翰逊的笔迹相同。
此时我们或许隐隐会有一种感觉,与其说是探长休顿主导了一切,不如更大的可能是约翰逊在暗中引导了整个案件的走向。
现在我们发现,曾经强大的铁三角:证物350,沉尸重物轮轴,捆尸电线这三项铁证中的两项已经被排除了。剩下的只有捆绑尸体的电线,与老托马斯农场取证的电线相符合。 关于电线,维瑟还是有话要说。
从左至右,证物288(1), 证物311,证物313维瑟关于电线的观点,LZ总结起来就是两句话:在最初锁定了上百调查对象,收缴64把.22步枪测试的图尔卡警方,却只采样了包括老托马斯农场在内的10户居民电线样本作比对。这个比对结果不具备任何说服力。
一方面来说,如果警方采样100户,1000户…随着样本基数的增多,使用和老托马斯农场相同类型电线种类的住户肯定不止一家。 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质问,为什么2把嫌疑.22凶器中你就有一把,比对电线又是你家符合? 这个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关键在于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或者可以召唤“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神龙?
最后,我们再来简单看看出现在这件案子中的那些NPC。可能你会有种疑问,为什么出现在这起凶案中各种形形色色的人,都有点让人看不透呢?
1.谢特克里夫(Mr Shirtcliffe),沉尸证物轮轴的最初拥有者。报警指认轮轴的是他,最后反被辩方律师质问,轮轴究竟有没有改装到拖车上的也是他。感觉挺热心一市民,最后看着也有点诡异的样子。他的继女考莉(Miss Cowley)后来又报警指出拖车现在属于老托马斯。已经被案子逼疯的LZ觉得有很浓重的阴谋气息…为毛谢特克里夫(Mr Shirtcliffe)你自己不再打个电话,为毛你们父女不早几天先沟通一下…
2.欧文.普里斯特夫妇。男的是发现现场的报案人之一,女的听到3声枪响。指认休顿和约翰逊跑克鲁家偷偷开了两枪的是他们。否认休顿在他们家观察过证物350的也是他们。知道你们和克鲁家住的近,是邻居,所以八卦多。但有意思的是,你们这么有吸引力,总让事情主动找上你们。那18~22日间出现的神秘女人,你们为了毛线就始终也没目击到?
3.拉斯姆森,图尔卡修车行老板。说实话,从最后轮轴的论证来看,他之前的证词错漏百出。轮轴到底有没有在1965年被截断,到底轮轴在哪里,太多疑问了。又森森感觉到了阴谋气息。不过…LZ有点丧失耐心。累觉不爱,不多分析了。
终于,天天望眼欲穿且已足足坐了九年牢的阿瑟.托马斯,可以开始期待自由了。
1980年皇家调查委员会关于阿瑟.阿兰.托马斯谋杀克鲁夫妇案的报告(部分)持续数月的皇家调查委员会听证会结束后,又经过了无数次对各项证据以及证物的研究分析,皇家调查委员最终认定,指向阿瑟.托马斯谋杀的3项重要证物,证物350,沉尸重物轮轴和捆尸电线全部不成立。 皇家调查委员会随后向新西兰总理罗伯特.马尔登提交了一份详细的调查报告。其中指出:
1.调查委员会完全同意辩护方证人:奥克兰犯罪学鉴定专家吉姆.斯普罗特博士(Dr Jim Sprott )关于子弹鉴别的整套理论,承认该理论在本案中的决定性和权威性。
2.调查委员会裁定,证物350是由时任案件调查负责人布鲁斯.休顿(Detective Inspector Bruce Hutton)及其助手兰瑞克.约翰逊(Detective Sergeant Lenrick Johnston)伪造,并栽赃嫁祸阿瑟.托马斯。
3.调查委员会接受辩护方证人,鉴证专家莫布里教授(Professor Mowbray)关于沉尸重物轮轴的鉴定结果。相比沉尸重物轮轴来自于老托马斯Acre农场的观点,调查委员会更倾向于沉尸重物轮轴不属于托马斯Acre农场所拥有的结论。
4.调查委员会认为电线种类并不具有唯一性特征。鉴于取证样本范围过小,捆绑尸体的电线与老托马斯农场的电线的比对结果,不具备足够的说服力。
1980年皇家调查委员会关于阿瑟.阿兰.托马斯谋杀克鲁夫妇案的报告(部分)在调查报告被提交后,立即释放阿瑟.阿兰托马斯的决案被提上了日程。 而听证会后遭受巨大舆论压力抨击,早已焦头烂额的新西兰警察总署此时决定,寻找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他们迅速致电当年在二审时,负责比对两把嫌疑.22步枪和珍妮特头部弹头的英格兰诺丁汉郡科学鉴证实验室。想看看时隔7年之后,对方是否能够在弹道痕迹比对上提供新的帮助。
当年负责鉴定工作的首席鉴证专家普赖斯(Mr Price)此时已经退休,现负责领导实验室的是弹道学鉴证官普雷斯科特(Mr Prescott)。 PS:当年首席鉴证专家普莱斯(Mr Price)的鉴定结果LZ复制下前面写的“在普莱斯的结论中,他表示在经过显微镜下的数十次对比和数据记录,根据相关弹头膛线痕迹特征,虽然他不能100%肯定珍妮特头部弹头是由托马斯的.22射出,但是相比露丝.艾瑞的.22,托马斯的.22更有可能是凶器。”
诺丁汉实验室的现任主管普雷斯科特(Mr Prescott)于是接过了这项调查工作。当年首席鉴证专家普莱斯(Mr Price)取证测试时的弹道痕迹照片,依然存档在诺丁汉实验室。普雷斯科特又重新分析对比了所有照片(包括珍妮特头部子弹,托马斯.22射击的子弹,露丝.艾瑞.22射击的子弹)后,这位主管给新西兰警察总署发去了一份鉴定结果声明。其原话是:“我认同之前普莱斯的观点,托马斯的.22步枪更有可能是射杀珍妮特的凶器。”
新西兰警察总署立刻将这份声明转交给皇家特别调查委员会,并提议调查委员会在裁定最终结果前,应该邀请诺丁汉鉴证科学实验室的现任主管普雷斯科特(Mr Prescott)来新西兰,亲自测试阿瑟.托马斯.22步枪的弹道痕迹,给出一个更具备权威说服力的结果。 调查委员会在商议后同意了该提议。给出的依据是---鉴于诺丁汉鉴证科学实验室前后两任主管的鉴证结果,具有高度的统一性。
皇家调查委员会随即正式发出了邀请函,并同时希望新西兰国家科学实验室DSIR,分别准备好两枚1970年收集的托马斯.22子弹和露丝.艾瑞.22子弹。结果DSIR回复调查委员会,这两人当时被收集的.22子弹找不到了…当年根据最初调查名单,总共收集了64把.22步枪的各自.22子弹。其中58支.22步枪的取证子弹都在,其余6支的丢失。偏偏,最关键的两支.22的子弹没有了。
当诺丁汉鉴证科学实验室的现任主管普雷斯科特(Mr Prescott)到达时,他只能找新子弹代替以作测试。当然我们前面已经知道了,珍妮特头部弹头---证物234更是早在1973年二审结束后,被探长休顿销毁了。 这个测试过程其实就演变成了,用替代子弹射击后分析其弹道痕迹,然后和珍妮特头部弹头的弹道痕迹鉴证照片进行对比。
不过这位普雷斯科特最后所获得的鉴定结果,符合其之前发出的声明函上给出的初始结果---托马斯的.22步枪更有可能是射杀珍妮特的凶器。
但是他通过这次测试,得到了一个新的结论。露丝.艾瑞的.22射击后,其弹头弹道痕迹根本不存在第6个“land”区域。 也就是说,露丝.艾瑞.22射出弹头只有5个“land”区域,而珍妮特头部弹头的弹道痕迹却有6个“land”区域。普雷斯科特指出,他不知道当年DSIR的内尔森博士为什么连这么明显的区别都看不见,但事实证明内尔森博士的测试结果完全错误。(关于“land”区域,前面解释过了。)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阿瑟.托马斯的.22其实从64支.22步枪测试的开始,就是唯一有嫌疑的凶器。那为什么普雷斯科特的结论依然是“托马斯的.22步枪更有可能是射杀珍妮特的凶器。”?
为什么都“唯一”了,还只是有嫌疑呢?前面解释过,珍妮特头部弹头的弹道痕迹第6个“land”区域损坏,已无法识别。而大卫头部弹头的损坏更为严重。所以,虽然阿瑟.托马斯.22射击后的弹头,6个“land”区域中有5个区域与珍妮特弹头完全匹配,但恰恰最后一个区域却无法比对。这基本就是晃过门将后,面对空门了,结果终场哨响的节奏。
下面就是调查委员会计算概率后的取舍问题。估计这个问题其后被他们来回纠结了许久,以致于在他们裁定结果后上交的最终调查报告上,对裁定的理由,前前后后反反复复解释了多遍。委员会的主要观点认为托马斯.22依然只是有嫌疑,而不是确定。
与此同时,仅仅奥克兰的合法注册枪支就有超过80万。其中的.22步枪射击后,弹头有5个“land”区域匹配的基数很大。(这个吓尿。奥克兰现在才百多万人,30多年前那就是人手一枪啊,还不算没注册的非法枪支…不过LZ前面那贴有写过,90年南岛海滨小镇阿拉莫阿娜的屠杀案后,新西兰国会出台了限枪令,现在很难拿持枪证了好像。)委员会相应的也指出了另一方面。即使托马斯的.22就是凶器,也无法排除他人使用其步枪杀人的可能。
皇家特别调查委员会的最后裁定就是,阿瑟.阿兰.托马斯应该被释放。 1979年末,时任新西兰总理罗伯特.马尔登宣布了皇家特赦令,赦免阿瑟.托马斯。
时任新西兰总理马尔登宣布赦免https://www.zhihu.com/video/1112084076663701504在历经9年得牢狱之灾后,阿瑟.托马斯终于重获自由,个人也因此获赔95万纽币(NZ$950,000) 。(95万纽币在当时应该算是很大一笔钱了。LZ在新西兰时,房东和LZ提过以前的物价。大家知道新西兰一贯主体是前英国移民,炸鱼薯条人人爱。就是90年我那房东刚到新西兰的时候,一条炸鱼好像是2毛还是4毛,现在应该是2.7刀吧。那时一包烟才3刀,现在最便宜16刀。)
阿瑟.阿兰.托马斯获释后和父亲老托马斯阿瑟.托马斯自由了,那么到底谁是凶手呢? 这里首先说明下,LZ上面所有证据判定都来自于皇家调查委员会的最终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不是叙事的,而是论实的。换句话说,它不是给你从头到尾讲这个故事如何发生发展反转结局的。
获释后的托马斯和一直帮助他的派特.布斯因为讲故事要修饰,就不精确。这份报告只对涉及本案的所有相关证物证词进行辨析论证,然后给出结论。因此,它基本囊括了本案几乎所有相关证据。而我们现在可以发现,有两个可以确定谁是凶手的证物没有能给出确切答案。而这两件证物,分属两个不同的人。
媒体报导凶手1:阿瑟.阿兰.托马斯(Arthur Allan Thomas) 在被调查的对象中,拥有唯一一支射击后弹道痕迹有6个“land”区域,同时其中5个区域完全匹配的.22步枪。这是关键性证据。唯一的问题就是珍妮特头部弹头的第6个区域损坏,导致无法比较。其他证物包括了电线和梳子。电线前面说过了,下面简单说说梳子。其实梳子LZ也解释不了。因为本来感觉这梳子失而复现,就是幕很狗血的陷害剧情。但调查会报告把它作为事实证物,没有任何质疑。
所以,LZ必须要把它写在帖子里。但梳子具体的来龙去脉,后续发展,LZ真的什么消息也没有。其实说穿了,老托马斯农场的每个人都有嫌疑。即使凶器真的是阿瑟.托马斯的.22,也不一定就是阿瑟.托马斯本人干的对不?阿瑟.托马斯住在农场里,但又不是每日枪不离身。他还有4个兄弟,4个姐妹。还有他老爸,老婆,嫂子,小姨子,姐夫,妹夫…一大堆没法数。而电线也不是他屋子里的,而是农场里的。就是梳子的问题,一想又是各种脑补。
蒙冤在监牢度过了9年后,托马斯获释返回家中凶手2:警探莱利克.约翰逊(LenrickJohnston) 警察。晚上进别人家方便快捷,对方没有任何不信任感。 同时,警察具备强大的侦查能力和反侦察能力。大家可以发现,克鲁夫妇的屋子里没有找到任何有价值线索,凶手清理现场能力及其彪悍。70年代虽然古老了点,但至少指纹鉴定什么总是有的吧。结果呢?除了那把梳子。 最大的疑点自然在于,约翰逊最有可能是沉尸重物轮轴两个残余部件的拥有者。在轮轴残余部件的搜索发现过程中,约翰逊各种不符合逻辑的行为,前面都详细解释过了。
获释后的托马斯享受着重获自由的喜悦你拥有残余部件不一定是凶手。你不但拥有残余部件,还用它去栽赃,那就是凶手。问题还有,每一个关键时刻都有他。比如他提出百叶窗理论;轮轴部件;伪造证物350;二审证物343变换时,他留在证物房的两个签名。 我们要确定一个事实,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探长休顿有知道或涉及在轮轴残余部件相关事件中。所以,轮轴残余部件这事应该是约翰逊一人为之。那么他这么做的目的又是什么呢?无奈的是,约翰逊已经死了。所以没办法听到他的任何解释了。 不过前面有童鞋提到,即使他死了,警方只要继续查下去,不就知道答案了?
可是警方偏偏就没有再调查过。
晚年的托马斯一直希望能够得到警方的道歉阿瑟.托马斯被赦免后,新西兰警察总署将本案就此搁置,再也没有重启过调查。伪造证物的探长休顿,共同伪造证物的已故警探约翰逊,作伪证的警探杰弗里斯,没有一个人因此受到任何处罚。
晚年的探长布鲁斯.休顿1970年的普克卡瓦血案也由此成为了,整个新西兰警察系统历史中最为羞于启齿的一页。 时代在变迁。但新西兰警察总署一旦涉及到普克卡瓦这个地名,就开始表现出极其顽固的鸵鸟精神。公众和媒体抨击它,警察总署就装听不见,也看不见。
2014年关于本案的独立审查报告公众和媒体要求继续调查,警察总署就宣布内部查阅案卷。然后他们得出结论,没有任何有价值的新线索,支持本案重新展开调查。
托马斯救星之一,派特.布斯(晚年)1992年,莱纳德.登勒病逝于普克卡瓦自家农场。
托马斯救星之一,斯普罗特博士(晚年)2010年,普克卡瓦血案40周年。当年18个月大的遗孤罗切莉.克鲁公开呼吁,要求警方重启调查,找出真相。
托马斯救星之一,作家亚洛普(晚年)同年,阿瑟.托马斯的前妻费雯.托马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支持罗切莉.克鲁的呼吁,警方应该追查凶手,为其前夫阿瑟.托马斯正名。 其中费雯还谈到当年自己在托马斯一审被判罪名成立后,所受到的当地居民巨大敌意。她表示,自己始终相信托马斯是无辜的,但不堪负荷的压力导致她被迫要求与阿瑟.托马斯离婚。
托马斯的前妻费雯.托马斯晚年时接受媒体采访警方是如何回应的呢?向上数三段就是答案。
2012年,费雯.托马斯病逝。
2013年,前图尔卡警局退休警官,探长布鲁斯.休顿病逝于奥克兰。同年,新任新西兰警察总署署长上任。阿瑟.托马斯的弟弟在其上任第一天,要求其代表警方正式道歉,未果。
被害人克鲁夫妇墓碑漫长的44年,流逝的时光,淡漠了1970年那个冬夜的血腥记忆。普克卡瓦血案在经过无数作家评论家们笔下的流转,早已渐渐失去其本来面目。它变得遥远而又神秘,或许终将成为一个永远的未解之谜。
(本案后续补充信息已发到评论里,感兴趣的朋友可以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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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最后,一曲“怀卡托河上的迷雾”作为本案的结尾:
怀卡托河上的迷雾https://www.zhihu.com/video/1112104323827335168There's a river mist rising up from the Waikato
怀卡托河上升起滚滚迷雾
A cold grey mist like that night so long ago...
就像多年以前那个寒冷的夜晚一样
My wife came running down to the milking shed
妻子跑到挤奶棚对我说
"Have you heard the news about Jeanette and Harvey Crewe" she said
珍妮特和哈维.克鲁家出事了
"There's bloodstains all around Len Demler says he found
莱纳德.登勒发现房子里遍布血迹
His wee granddaughter crying in her bed."
他幼小的外孙女在婴儿床上不停啼哭
And a cold grey mist rolled up from the Waikato
怀卡托河上升起滚滚迷雾
The months went by and suspects they found none
数月已过,警方却没有找到任何嫌疑人
So Bruce Hutton fired a bullet from my gun
探长布鲁斯.休顿使用我的步枪
He threw the shell case down Near the bloodstains on the ground
伪造证据陷害于我
Then straight round to arrest me he did come
不由分说将我逮捕
Through the cold grey mist rolling up from the Waikato
穿过怀卡托河上冰冷昏暗的重重迷雾
At both my trials the judge was half asleep
法官被蒙蔽了双眼
The jurymen led on like mobs of sheep
正义无处伸张
Dr Sprott stood by me
斯普罗特博士给我信心
"See that shellcase, bright and shiny!"
他的坚持让我重燃希望!
But for nine long years in prison I did sleep
九年冤牢又让我心灰意冷
Dreaming nightmare dreams of mist on the Waikato
在狱中我寝食难安,噩梦连连
I was falling, drowning, deep in the Waikato
不停梦到自己坠入怀卡托河
In the cold and murky depths of the Waikato
拖入寒冷黑暗的深渊
The Commission set me free, said I'd been framed
委员会为我洗脱罪名,使我重获自由
Gave me a million dollars, cleared my name
给我百万赔偿,并证我清白
Now I've bought myself a farm
现在,我有自己的农场
I've no one any harm
我没有伤害过任何人
But life for me has never been the same
但我的生活却再也回不到从前
Since that cold grey mist rolled up from the Waikato
自从那滚滚迷雾在怀卡托河上升起
And the mist still rises up from the Waikato.
至今仍未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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菠萝啤属于碳酸饮料,碳酸饮料对身体来说可谓是一把双刃剑。好处咱就不说了,单说说害处吧: 一、对牙齿不好。 美国牙科学会临床刊物《全面牙科》杂志上发表的一项研究指出:“非苏打饮料和运动饮料对牙齿珐琅质的损害程度要大大超过可乐,其危害分别是后者的3倍和11倍。其中,高能饮料和瓶装柠檬茶对牙齿的危害最大。与一般可乐相比,运动饮料的添加剂里含多种有机酸,能分解钙质,进而侵蚀到牙齿的珐琅质。 罐装或瓶装的冰茶也具有类似的危害,其对珐琅质的伤害是普通茶叶或咖啡的30倍。 牙医建议,如果一定要喝运动饮料,就尽量快喝,而不要小口抿。或者用吸管也行,因为这样做可以减少饮料和牙齿接触的时间。还要记住,喝完后不要立刻刷牙,最好是先用清水漱口,半小时后再刷牙,否则对珐琅质的伤害更大。 二、对胃不好。 爱喝碳酸饮料的您要注意啦!健康专家提醒您,长期饮用碳酸饮料会导致夜间胃痛。 碳酸饮料是一种被充入二氧化碳气体的软饮料,也就是我们生活中常说的汽水。之前有研究称,长期饮用碳酸饮料非常容易引起肥胖和糖尿病;碳酸饮料中的磷酸会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体骨骼,导致骨质疏松等。这是发表在美国著名医学杂志《胸》上的文章。 睡觉时胃痛一直以来不为人所重视。睡眠质量不高成为阻碍现代人白天有效地进行工作生活的重要因素之一。研究中专家定义,如果您每月在睡觉的时候经受两次或两次以上胃痛侵袭,那么您就是有睡眠胃痛的疾病。通过对15315名美国人进行的相关调查,专家结果发现,过多饮用碳酸饮料会导致睡眠时出现胃痛。因为碳酸饮料中含有较多的酸性物质,从而导致胃中酸度增加,进而产生不良的刺激作用,甚至会损害胃黏膜;而释放出的二氧化碳很容易引起腹胀,可能造成肠胃功能紊乱。 三、导致肥胖 美国当地时间8月16日,可口可乐公司和美国饮料协会签署一项协议,根据该协议,美国可口可乐公司的产品将在美国中小学校园实行限额销售。该协议主要包括3方面的限制:在小学校园内的自动售卖机,只卖瓶装水及百分百果汁;在初中校园内的自动售卖机,主要售卖瓶装水、纯果汁、运动饮料、不含热量饮料及低热量果汁饮料,而全热量饮料及果汁饮料只在课后时间售卖;高中校园的自动售卖机内,软饮料的比例不超过50%。 这是今年美国可口可乐公司在美国校园市场上第二次遇到类似的阻力。3个月前,美国康涅狄格州议会通过法案,从今年5月26日起,禁止向该州中小学生销售高热量碳酸饮料和垃圾食品,原因是可口可乐致使儿童肥胖。另外,百事可乐以及其他的一些软饮料生产商也遭遇“肥胖”的困扰。 欧洲有几个国家举行活动,要求禁止在校园出售软饮料。可口可乐(中国)有限公司表示,目前尚未得知其在美国退出小学市场的计划是否会被引入中国。从其电视广告和各种促销活动来看,两可乐公司的目标受众正趋向20岁以下的人群。 肥胖是人体能量摄入大于能量消耗所造成的。饮食是造成人体肥胖的重要因素。在美国,软饮料被认为是造成肥胖问题日益严重的主要原因之一,美国的“可口可乐化”或“麦当劳式”的饮食和生活习惯,决定了美国近30%的肥胖发病率。据了解,一罐375毫升的罐装可乐所含的热量约为147卡路里,相当于正常人一天所需热量的八分之一左右。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的资料显示,北美地区16%的儿童和青少年体重超标。 英国医学杂志《柳叶刀》今年的一篇研究报告显示,每个孩子平均每天喝一听软饮料,体重超重几率增加60%。曾有一幅漫画说:碳酸饮料、快餐对美国人的危害是香烟的3倍。 肥胖是整个社会面临的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儿童肥胖可能使其更易患心理障碍、高血压、动脉粥样硬化、冠心病、糖尿病、脂肪肝、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及易致生殖系统发育不良等。 四、影响处在发育期的孩子长高。 碳酸饮料影响人体对钙离子的吸收,所以长期饮用肯定是会造成缺钙的。对正处在成长发育期的少年儿童来说,最好不要喝碳酸饮料,喝些纯果汁饮品多好呀。90后老了的感慨说说。
准备走的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