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说说
民间借贷的案子可以是原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
材料:如果请律师,律师会帮你起诉,你只需要按律师要求提供证据即可。如果不请律师:
起诉状(每个被告和法院各一份);主体材料(你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据复印件(借条,汇款凭证等等)
无罪。不过你也因此放弃了维护自己合法权利机会!
一、法院向你发出的传票,你可以签收,也可以不签收。
法院送传票,这是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法定程序向你发出的一种告知程序,就是通知你的意思,你不接收传票或不到庭参加审理,则错过了你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最佳机会。法院在说了原告的一面之词后,可以缺席判决,这样做对你是极其不利的。
二、如果在审理阶段,要求你到庭接受询问或交换证据的传票。
你若拒绝签收且不到庭,则视为放弃陈述权利或放弃举证。这时法院只能根据对方提供的证据、证言进行审理,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三、如果你是必须到庭的被告,则人民法院可以对其拘传。
根据《民诉意见》第112条规定: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
其他案件,你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四、如果案子已经到了执行阶段。
执行阶段的被执行人,如其拒不到庭申报财产或履行义务,执行局可以对其予以15日以下的司法拘留。
五、你拒绝签收,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在实践中,有很多人立案之后,被告拒不接收法院传票,法院可以留置送达,什么叫留置送达呢?
留置送达是指是指受送达人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把诉讼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如果留置送达也送达不到,那怎么办呢?那就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民事诉讼法》规定: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建议:积极应诉,提出你的意见和证据,千万不要让法官听对方的一面之词,如果缺席判决,结果对你极其不利,最后对方如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你就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最后吃大亏的还是你啊!如果你自己实在不想出庭,可以请你近亲属或律师作为你的诉讼代理人出庭,总之,法庭审理时,要有人出庭为你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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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不接受法院传票不构成犯罪。拒绝应诉,法院有缺席审理,缺席判决的权利
你不签收传票,法院可以留置送达,如果经过传票传唤,邮寄送达,还是没有送达成功,法院会对你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正常开庭,视为您缺席,可以直接判决。相当于您放弃了答辩,举证质证的权利。
根据民诉法第一百三十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扩展资料:
如果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就说明已经被人起诉到法院,做了被告。这时,应该按照法院的指示和法律规定,积极应诉,同样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
二、当事人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
三、提交答辩状。法律规定,被告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四、收集、提交证据。一定要详细阅读法院的《举证通知书》,严格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举证。
参考资料:中国普法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不接受法院传票不构成犯罪。
根据民诉法第一百三十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诉讼作为人们解决纠纷的一个重要途径,如何提起诉讼、诉讼要注意什么这些问题关乎着诉讼当事人能否实现自己的权益。结合自己的一些办案经历,现说说诉讼前的准备工作。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从这一条规定,我们可以这样说,要提起诉讼,必须成为一个适格的“人”和找对一个适格的“人”。成为一个适格的“人”是说你作为原告起诉,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比如说:您父亲的私房长期被他人租住,而您要结婚急需住房,于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腾房,法院就不会手里,因为,您不是房产的所有人,不符合做当事人的条件,作为当事人,应该符合以下特征:
(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如果以他人的名义参加诉讼,则是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而不是当事人。
(2)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也就是说是为自己的民事权益而参加诉讼的,法院保护的民事权益属于自己管理、支配。
找对一个适格的“人”,首先也要是对方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如果对方与本案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则原告的起诉会有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诉讼请求等风险。其次,“明确的被告”是指:一是被告的基本情况要清楚,如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要明确、具体。二是指控对象要实际存在,已死亡的公民或已注销的法人不能作为当事人。
主体的问题即适格的“人”解决后,则是起诉的地方。您要起诉,想到法院讨“说法”,首先,您这事得归法院管,凡是根据法律规定属于法院主管的案件,法院必须受理、审判,想不管都不行;凡是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就不能行使审判权,想管也管不了。民事纠纷种类繁多、数量巨大,诉讼并非解决民事纠纷的唯一途径,此外还有人民调解、仲裁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主要有以下几类:
(1)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财产所有权、债权、著作权、人格权、身份权等案件。
(2)因婚姻家庭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案件等。
(3)因商事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票据、股东权益案件等。
(4)因经济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各类合同案件等。
(5)因劳动关系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案件。如开除、辞退案件等。
(6)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案件等。
您的事情应该法院管,但是,一个地方有区法院有中级法院您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呢?这就涉及到法院的管辖了。管辖是指在法院系统内部,确定各级法院之间以及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打官司到法院您只能算是找对了地儿,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您才算是找对了门儿。法院的管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级别管辖,是指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管辖。法律规定: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是也有例外,同样是离婚官司或经济合同纠纷的官司,有的由基层法院一审,有的由中级法院一审,这也是法律规定的。
(2)地域管辖。如果级别管辖是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的管辖范围,那么,地域管辖就是划分同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案件的范围。我国对一般地域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被告的住所地在哪个法院辖区,就由哪个法院受理。
如果您告的是某个人,比如:他的户口所在地是端州区工农路1号,但他长期居住在鼎湖区,这时,您就应该到鼎湖区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还有特殊地域管辖或专属管辖,具体内容为:“①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③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④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⑤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⑥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⑦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⑧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⑨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⑩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是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所确定的管辖。
当事人还可以依照法定条件,通过书面协议约定管辖法院,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找对了人,找对了地方,最后就是提出正确的主张,也就是有具体的事实和理由。那么起诉到法院提出你的主张,必然离不开起诉状。
起诉状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当事人的自然情况、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地。这里,告诉您一些特别要注意的地方:
(1)当事人的自然情况要准确、具体。自然情况包括: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工作单位、住所地;法人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其中自然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应与身份证、营业执照一致,当事人的住所地要准确、详细,要具体到门牌号。
(2)在起诉状重要列明案由。案由通俗的说就是打的是什么官司。比如:您打的是离婚官司,案由就写离婚;您因为讨债打官司,案由就写借贷。
(3)在诉讼请求部分,您要写明请求法院解决什么问题,要具体明确。比如:请求离婚、履行合同、要求赔偿等。有几项诉讼请求的,要一一列出。比如:在一名誉权纠纷案件起诉状中,其诉讼请求为:“一、要求被告停止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二、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名誉权损失1000元;三、要求被告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向原告赔礼道歉,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4)在事实部分,要明确写清双方纠纷的原因、经过、现状等。在理由部分,要针对事实,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引用相关法条加以证明。
(5)要注明致送法院的名称。如例:致 ×× 市××人民法院。
(6)在起诉状的末尾,还要写清时间。自然人当事人要由本人签字,法人当事人要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的公章。
搜集证据,写诉状。向人民法院起诉。律师费要与律师面谈。
不接收法院传票不构成犯罪。
拒绝接收传票的,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条 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者盖章,拒绝签收或者盖章的,适用留置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有关基层组织和所在单位的代表,可以是受送达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以及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一百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的,可以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当事人到达人民法院,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人民法院可以在当事人住所地以外向当事人直接送达诉讼文书。当事人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第一百三十二条 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达人送达,也可以向其诉讼代理人送达。受送达人指定诉讼代理人为代收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时,适用留置送达。
扩展资料:
不接收传票不到庭的后果:
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院可在查明事实后缺席判决,如果由于被告缺席,导致有利于被告的证据未能举证和质证,那么被告可能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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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不接受法院传票不构成犯罪。本人也可以选择不签收,但是并没有任何意义,法院可以留置送达。一直找不到被告人的话,法院可以按照送达规定,通过公告送达,登报两个月然后可以视为被告人已经收到传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