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围棋说说
不用啊,开心的玩就行了
下棋前说:请多指教。
认输:通常将两枚棋子同时放到棋盘上,或者将盘上己方棋子反转表示认输。
下完棋说:谢谢指教。
往简单了说,用手下,用脑子下。
往深层一点想,下了快20年的棋,我到现在也没弄明白围棋究竟该怎么下,从围棋出现开始,全世界最顶尖的棋手们都在思考这个问题,AI不分日夜的计算,还是没有得出最优解,知道规则就知道围棋怎么下,但是至今还没人能解决围棋该怎么下的问题
这应该联系对弈人的年龄和棋龄吧?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围棋的棋具 一、棋盘 盘面有纵横各十九条等距离、垂直交叉的平行线,共构成361个交叉点(以下简称为“点”). 在盘面上标有几个小园点,称为星位,中央的星位又称“天元”,见图一。 ┌┬┬┬┬┬┬┬┬┬┬┬┬┬┬┬┬┬┐ ├┼┼┼┼┼┼┼┼┼┼┼┼┼┼┼┼┼┤ ├┼┼┼┼┼┼┼┼┼┼┼┼┼┼┼┼┼┤ ├┼┼╋┼┼┼┼┼╋┼┼┼┼┼╋┼┼┤ ├┼┼┼┼┼┼┼┼┼┼┼┼┼┼┼┼┼┤ ├┼┼┼┼┼┼┼┼┼┼┼┼┼┼┼┼┼┤ ├┼┼┼┼┼┼┼┼┼┼┼┼┼┼┼┼┼┤ ├┼┼┼┼┼┼┼┼┼┼┼┼┼┼┼┼┼┤ ├┼┼┼┼┼┼┼┼┼┼┼┼┼┼┼┼┼┤ ├┼┼╋┼┼┼┼┼╋┼┼┼┼┼╋┼┼┤ ├┼┼┼┼┼┼┼┼┼┼┼┼┼┼┼┼┼┤ ├┼┼┼┼┼┼┼┼┼┼┼┼┼┼┼┼┼┤ ├┼┼┼┼┼┼┼┼┼┼┼┼┼┼┼┼┼┤ ├┼┼┼┼┼┼┼┼┼┼┼┼┼┼┼┼┼┤ ├┼┼┼┼┼┼┼┼┼┼┼┼┼┼┼┼┼┤ ├┼┼╋┼┼┼┼┼╋┼┼┼┼┼╋┼┼┤ ├┼┼┼┼┼┼┼┼┼┼┼┼┼┼┼┼┼┤ ├┼┼┼┼┼┼┼┼┼┼┼┼┼┼┼┼┼┤ └┴┴┴┴┴┴┴┴┴┴┴┴┴┴┴┴┴┘ 二、棋子 棋子分黑白两色,均为扁园形。 棋子的数量以黑子、白子各180个为宜。 第二条 围棋的下法 一、对局双方各执一色棋子,黑先白后,交替下子,每次只能下一子。 二、棋子下在棋盘的点上。 三、棋子下定后,不得向其它点移动。 四、轮流下子是双方的权利,但允许任何一方放弃下子权。 第三条 棋子的气 一个棋子在棋盘上,与它直线紧邻的空点是这个棋子的“气”。棋子直线紧邻的点上,如果有同色棋子存在,则它们便相互连接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它们的气也应一并计算。 棋子直线紧邻的点上,如果有异色棋子存在,这口气就不复存在。如所有的气均为对方所占据,便呈无气状态。无气状态的棋子不能在棋盘上存在。 第四条 提子 把无气之子提出盘外的手段叫“提子”。提子有三种: 一、下子后,对方棋子无气,应立即提取。 二、下子后,双方棋子都呈无气状态,应立即提取对方无气之子。 第五条 禁着点 棋盘上的任何一点,如某方下子后,该子立即呈无气状态,同时又不能提取对方的棋子,这个点,叫做禁着点”,禁止下子如图二的甲、乙 、丙三例的A点都是黑方的禁着点。 ├┼┼┼┼┼┼┼┼┼┼┼┼┼┼┼┼┼┤ ├┼┼┼┼┼┼┼┼○○○┼┼┼○┼┼┤ ├┼○○○┼┼┼┼○●○┼┼○●○┼┤ ├┼○A○┼┼┼○●A○┼┼○A○┼┤ ├┼┼○○┼┼┼○○○○┼┼┼○┼┼┤ ├┼┼┼┼┼┼┼┼┼┼┼┼┼┼┼┼┼┤ └┴┴┴┴┴┴┴┴┴┴┴┴┴┴┴┴┴┘ 第六条 禁止全局同形再现 第七条 终局 一、棋局下到双方一致确认着子完毕,为终局。 二、对局中,有一方中途认输,为终局。 第八条 活棋和死棋 终局时,经双方确认,不能避免被提取的棋,都是死棋。 终局时,经双方确认,不能被提取的棋,都是活棋。 第九条 计算胜负 双方下子完毕的棋局,计算胜负采用数子法。 先将双方死子全部清理出盘外,然后对一方的活棋(包括活棋围住的点)以子为单位进行计数。 双方活棋之间的空点各得一半,一个即为一子。 胜负的基准以棋盘总点数的一半180又1/2 点为归本数。凡一方活棋与所属空点的总和大于此者为胜,小于此数者为负,等于此数者为和。 采用贴子方式的棋局,胜负标准另行规定。 第二章 竞赛规定 第十条 先后手的确定 对局的先后手,由大会抽签编排或对局前猜先决定。 第十一条 贴子 为了抵消黑方先手的效率,现行全国性正式比赛在终局计算胜负时,黑方需贴出2又3/4 子。 第十二条 计时 计时是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之一。一切有条件的比赛应采用计时制度。 一、时限 根据比赛性质的不同,应事先规定一局棋的每方可用时限。棋手用时不得超过规定时限。规定一局棋的时限可长可短,基层比赛可规定为 1至2小时,全国比赛要求在一天之内结束。 二、读秒 在采用读秒的比赛中,应事先规定在时限内保留几分钟开始读秒。全国比赛保留五分钟读秒,基层比赛亦可保留一分钟开始读秒。 读秒时,凡一步棋用时不足一分钟的不计时间。每满一分钟则在保留时间内扣除一分钟,但不得用完规定时间。 读秒工作由裁判员执行。在30秒、40秒、50秒、55秒、58秒、一分种时各报秒一次。每扣除保留的一分钟,裁判员应及时通知棋手“还剩×分钟”。最后一分钟读秒的方式是30秒、40秒、50秒、60秒、然后、1、2、3、4、5、6、7、8、9……以准确的语声逐秒报出。最后的报法是“10,超时判负”。 快棋比赛的读秒办法,可根据具体情况由竞赛大会另作规定。 第十三条 终局 一、除总则第七条的规定外,凡比赛一方弃权或因各种原因被裁判员判}负、判和的对局,也作终局处理。 二、双方确认的终局,确认的次序应是,先由轮走方,后是对方以异色棋子一枚放于已方棋盘右下角的线外。 第十四条 对局的暂停和封棋 在规定有暂停的比赛对局中(如一日制比赛,中午须暂停等)暂停时间不计入对局时限。 重大的比赛,可采用封棋制度,当比赛到规定的封棋时间,而对局尚未结束,已下过子的一方应立即退场,轮下子的一方思考后,把准备下的点写在记录纸上,然后密封交裁判员。续赛时,裁判员当场启封,按所标记的位 置下子,比赛继续进行。 第十五条赛场纪律 一、对局者不得无故弃权和中途退出比赛。 二、比赛时,对局者不得有任何妨碍对方思考的行为。 三、比赛中,对局者不得和其他人议论对局的棋势,或查阅有关资料。 四、比赛中,对局者不得随意在赛场来回走动,观看他人的棋局。 五、对局者应注意言行文明,保持衣着整洁。 第十六条 对局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读秒时,有询问已方还剩几分钟的权利 二、如出现足以妨碍自己正常比赛的现象或发现问题,有向裁判员提出意见的权利。但除较紧迫的事件外,对局者应在自己走棋的时间内提出。 三、终局计算胜负时,对局者有要求纠正数子和计算胜负失误的权利。 四、裁判员作出判决,对局者必须服从,如有疑义应通过组织程序立即向大会提出申诉。 五、对局者有遵守赛场纪律的义务。 六、在对手离席时下的子,有告诉对方棋子下在哪里的义务。 七、比赛终局后,对局者有整理好棋具和立即退场的义务。 第三章 裁判法 第十七条 行棋 一、一方并未表示弃权,另一方连走二步,判连走二步者为负。 二、棋子下完后,又从棋盘上拿起下在别处。判棋子放回原处,警告一次。如棋子确系掉落,允许其拣起后任选着点。 三、对局中途如发现前面下的棋子已有移动,在征得对局者一致意见后,可判移动之子挪回原处,或者判移子有效。 在对局者意见不一致时,应立即报请裁判长处理,裁判长可根据移动之子对棋局进程的影响程序,判: 1、移动之子挪回原处; 2、移动之子有效; 3、和棋; 4、重下。 如属故意移子,应判移子者为负。 四、对局中,因外界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棋局散乱,应经双方复盘确认后,继续比赛。如双方没有能力复盘,则判和或重下。 如对局者确属无意散乱了棋局,可复盘续赛。不能复盘的,则判散乱局一方为负。 第十八条 提子 下子后,误将对方有气之子提取,判误提者警告一次,把有气之子放回原处。 第十九条 禁着点 棋子下子在禁着点上,判着手无效,弃权一次。 第二十条 全局同形再现 一、劫争马上回提,判回提者着手无效,弃权一次。图三 二、终局时,按照禁止全局同形再现的原则,不允许如图三所示的“假生”作为活棋。 三、对双方互不相让的三劫、四劫循环、长生、双提二子等罕见特例,可判和棋或者重下。见图四、图五、图六、图七。 四、根据禁止全局同形再现的原则,对局不得把如图八或类似的情况作为不能终局的理由。 图四 图五 图六 图七 图八 第二十一条 终局 一、轮走方确认终局,着手随之弃权,如对方不同意终局,可再下子。此时弃权方恢复着手权利,对局继续进行,直至双方确认终局. 二、双方都表示终局后,如棋盘上尚留有双方可争之点,按双活处理。 三、对死棋和活棋的确认,必须对局者双方意见一致,如有争议,以实战解决。 第二十二条 封棋 续弈时,封局方必须按封棋的点下子。如封棋之点已有棋子时,判弃权一次,轮对方下子。 第二十三条 计时 在有计时制的比赛中: 一、一方迟到超过赛场规定时间,判其弃权作负。 二、双方迟到超过赛场规定时间,则判双方弃权作负。 三、一方或双方迟到均未超过规定时间,则在一方或双方时限内分别扣除各自的迟到时间。 四、提子时,必须把棋子提清后方可按钟,违者劝告或警告一次。但在读秒时,提子不计时间。 五、对局者用时(包括读秒)超过时限,一律判负。 六、读秒时间棋手离席,裁判员应按规定继续计秒计时,超时判负。棋手如急需离席,须在对方思考时提出,并征得裁判员同意,但每局只限一次。 第二十四条 赛场纪律 一、对局者在比赛中,无故中途退场,警告一次并申报大会组委会。 二、对局者如有妨碍他人思考的行为,给予劝告或警告一次。 三、对局者在比赛未终局时,查阅资料或与他人交谈棋势者,根据情节判警告一次或判负。 第二十五条 其他 一、凡裁判法所未包括的犯规现象,裁判员根据总则或竞赛规程的精神,作合理的判决,对不能确认的判例,应及时申报裁判长处理。 二、对局者被判的警告,应记录在案,在一局棋里满二次者,判该局为负。 第四章 比赛办法 第二十六条比赛种类 一、个人比赛 二、团体比赛 有两队以上参加,每队人数相同,通过事先规定的比赛方法决出名次或分出胜负。 团体赛有:分台定人制、分台换人制、临时定台制、全队轮赛制、队员总分制等。 全国团体比赛一般采用分台定人制。各队按棋手的段位高低或棋艺水平排定台次,台次排定后不得更动。 在有替补队员的团体赛中,替补细则由比赛大会另订。 三、段、级位比赛 段 一、淘汰制。分单败淘汰、双败淘汰和多败淘汰三种,凡被淘汰者,即失去续赛资格。淘汰制比赛适用于人数多,赛程短的情况。 二、循环制。由一个棋手(队)与参赛的其他棋手(队)逐个轮流进行比赛。 循环制适用于参加人(队)数不多,赛程又允许的情况。 循环制通常采用一局制,也可采用每个对手下二局的双循环制。 三、积分编排制。以积分的相同或相近为主要原则而进行编排的比赛,为积分编排比赛。由于它的轮次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减,赛程介于淘汰制和循环制之间。 四、多局决胜制。适用于两个人的比赛,一般是三局两胜制、五局三胜制、七局四胜制,或十局制。 五、全队循环制。适用于两个队的对抗赛,即一方队员逐一和另一方所有队员轮流对弈。 六、擂台赛。用打擂台的方式进行团体对抗。 参加擂台赛的双方人员,必须依次排好顺序。打擂台的方式为每次只赛一局,负者淘汰,胜者接着和对方加一人比赛,凡一方最后一位棋手败北,擂台赛好即结束。 第二十八条 成绩计算 一、个人赛 记分办法。每局棋的结果,在成绩表上,胜者记2分,负者记0分,和者各记1分。 名次确定: 1、采用循环制的比赛,计算成绩时根据个人积分排定名,积分高者列前,如遇积分相同,则按下列原则依次比较,并区分名次。 A、累计个人所胜对手积分,加上所和对手积分的一半进行相互比较,分数高者列前。 B、整个比赛,警告次数少者名次列前。 C、名次并列。 D、如名次不允许并列,应加赛或抽签区分名次。 2、在积分编排制的比赛中,采用比较总得分的方法区分名次,总得分高者名次列前。总得分的计算公式为: 总得分=个人积分+{[对手积分总和÷(最高积分/2)]-轮次数} 如总得分相等,则按上项B、C、D三条区分名次. 二、团体赛 记分方法:团体赛每人局分的记法和个人赛相同.每场比赛根据两队间局分的多少记场分.局分多者为胜,场分记2分;局分少者为负,场分记0分;局分相得为平,场分各记1分. 名次确定: 1、在循环制的团体赛中,各队所得场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场分相等,局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局分相同,比第一台棋手的局分,高者列前;以下台次相比,如全部一样,允许并列。 2、在积分编排制的团体赛中,团体成绩根据总得分的高低区分名次,总得分为: 总得分=场分+{[对手场分总和÷(最高场分÷2)〕-轮次数} 如相同则依循环赛顺序区分名次。 三、区分名次的加赛 如比赛不允许名次并列,可安排加赛。加赛的细则,包括局数、时限、团体人数等,由竞赛组织机构事先规定。 第二十九条 棋手退出比赛,按下列办法处理: 一、比赛尚未开始,有棋手退出比赛,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应重新抽签。 二、在循环制比赛中,如果棋手退出比赛,其已赛局数不足总轮次的一半,则其已赛成绩全部无效。如果已赛局数达到轮次的一半,则以下弃权的各局,都作对手胜。 三、在积分的循环的比赛中,棋手退出比赛,其已赛成绩有效,以后各轮比赛,不再编排。 计算与该棋手已同过的对手分的办法:已赛部分积分有效。 未赛部分应为A(即积分÷已赛局数)×未赛局数。A如大于1,则接1计 算。 四、在对抗赛或团体赛中棋手中途退出比赛,已赛成绩均有效,末赛部分均作对方胜。 第五章 竞赛组织及其它 第三十条 竞赛组织 根据各种比赛的需要,建立相应的竞赛组织机构,负责比赛的筹备工作,处理竞赛中的问题,做出比赛善后工作。 比赛的筹备工作主要是: 一、根据比赛的规模和条件,聘请相应数量的裁判员,并指定裁判长。如裁判员人数较多,也可增设副裁判长。 二、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比赛的方法和赛程。 三、准备比赛的场地和器材。 第三十一条 裁判长的职责 一、草拟本次比赛的补充规定,提供组委会讨论通过执行。 二、组织裁判员学习规则和规程。 三、对裁判员明确分工,对严重失职的裁判员有撤消裁判资格的权利。 四、主持比赛的首轮抽签,监督比赛的编排及成绩公布。 五、检查比赛场地、设备及用具。 六、及时处理裁判员上报的各种问题,处理竞赛工作特殊事例。 七、比赛结束后,向大会宣布优胜名次。 八、做好赛后总结,对裁判员写出评语。
规则[编辑本段]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围棋的棋具 一、棋盘 盘面有纵横各十九条等距离、垂直交叉的平行线,共构成361个交叉点(以下简称为 “点”)。 在盘面上标有几个小圆点。称为星位,中央的星位又称“天元”。二、棋子 棋子分黑白两色。均为扁圆形。 棋子的数量以黑子181、白子180个为宜。第二条 围棋的下法一、对局双方各执一色棋子,黑先白后,交替下子,每次只能下一子。 二、棋子下在棋盘的点上。 三、棋子下定后,不得向其他点移动。 四、轮流下子是双方的权利,但允许任何一方放弃下子权。第三条 棋子的气 一个棋子在棋盘上,与它直线紧邻的空点是这个棋子的“气”。 棋子直线紧邻的点上,如果有同色棋子存在,则它们便相互连接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它们的气也应一并计算。 棋子直线紧邻的点上,如果有异色棋子存在,这口气就不复存在。如所有的气均为对方所占据,便呈无气状态。无气状态的棋子不能在棋盘上存在,也就是第四条--提子。 第四条 提子 把无气之子提出盘外的手段叫“提子”。提子有二种:一、下子后,对方棋子无气,应立即提取。 二、下子后,双方棋子都呈无气状态,应立即提取对方无气之子。拔掉对手一颗棋子之后,就是禁着点(也作禁入点) 第五条 禁着点 棋盘上的任何一子,如某方下子后,该子立即呈无气状态,同时又不能提取对方的棋子,这个点,叫做“禁着点”,禁止被提方下子。 第六条 禁止全局同形再现 第七条 终局一、棋局下到双方一致确认着子完毕,为终局。二、对局中,有一方中途认输,为终局。另一方中盘胜第八条 活棋和死棋 终局时,经双方确认,不能避免被提取的棋,都是死棋。 终局时,经双方确认,不能被提取的棋,都是活棋。 活棋有两只或以上真眼,死棋没有两只真眼。第九条 计算胜负 双方下子完毕的棋局,计算胜负采用数子法。 先将双方死子全部清理出盘外,然后对一方的活棋(包括活棋围住的点)以子为单位进行计数。 双方活棋之间的空点各得一半,一个点即为一子。 胜负的基准以棋局总点数的一半180又1/2点为归本数。 凡一方活棋与所属空点的总和大于此数者为胜,小于此数者为负,等于此数者为和。 采用贴子方式的棋局,胜负标准另行规定。 第二章 竞赛规定 第一条 先后手的确定对局的先后手,由大会抽签编排或对局前猜先决定。第二条 贴子 为了抵消黑方先手的效率,现行全国性正式比赛在终局计算胜负时,黑方需贴出三又四分之三子。 第三条 计时 计时是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之一。一切有条件的比赛应采用计时制度。 一、时限 根据比赛性质的不同,应事先规定一局棋的每方可用时限。棋手用时不得超过规定时 限。 规定一局棋的时限可长可短,基层比赛可规定为1-2小时,全国比赛要求在一天之内 结束。 二、读秒 在采用读秒的比赛中,应事先规定在时限内保留几分钟开始读秒。全国比赛保留五分 钟读秒,基层比赛亦可保留一分钟开始读秒。 读秒时,凡一步棋用时不足一分钟的不计时间。每满一分钟则在保留时间内扣除一分 钟,但不得用完规定时间。 读秒工作由裁判员执行,在30秒、40秒、50秒、55秒、58秒、一分钟时各报秒一次。 每扣除保留的一分钟,裁判员应及时通知棋手“还剩 X 分钟”。最后一分钟读秒的 方式是30秒、40秒、50秒、然后1、2、3、4、5、6、7、8、9。。。以准确的语声逐秒 报出。最后的报法是“10,超时判负”。 快棋比赛的读秒办法,可根据具体情况由竞赛大会另作规定。 第四条 终局 一、除总则第七条的规定外,凡比赛一方弃权或因各种原因被裁判员判负、判和的对局, 也作终局处理。 二、双方确认的终局,确认的次序应是,先由轮走方,后是对方以异色棋子一枚放于已方 棋盘右下角的线外。第五条 对局的暂停和封棋 规定有暂停的比赛对局中(如一日制比赛,中午须暂停等)暂停时间不计入对局时限。 重大的比赛,可采用封棋制度,当比赛到规定的封棋时间,而对局尚未结束。已下过子的一方应立即退场,轮下子的一方思考后,把准备下的点写在记录纸上,然后密封交裁判员。续赛时,裁判员当场启封,按所标记的位置下子,比赛继续进行。第六条 赛场纪律 一、对局者不得无故弃权和中途退出比赛。 二、比赛时,对局者不得有任何妨碍对方思考的行为。三、比赛中,对局者不得和其他人议论对局的棋势,或查阅有关资料。 四、比赛中,对局者不得随意在赛场来回走动,观看他人的棋局。五、对局者应注意言行文明,保持衣着整洁。第七条 对局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读秒时,有询问已方还剩几分钟的权利。 二、如出现足以妨碍自己正常比赛的现象或发现问题,有向裁判员提出意见的权利。但除 较紧迫的事件外,对局者应在自己走棋的时间内提出。三、终局计算胜负时,对局者有要求纠正数子和计算胜负失误的权利。四、裁判员作出判决,对局者必须服从,如有疑义应通过组织程序立即向大会提出申诉。 五、对局者有遵守赛场纪律的义务。六、在对手离席时下的子,有告诉对方棋子下在哪里的义务。七、比赛终局后,对局者有整理好棋具和立即退场的义务。 第八条 行棋 一、一方并未表示弃权,另一方连走二步,判连走二步者为负。 二、棋子下完后,又从棋盘上拿起下在别处。 判棋子放回原处,警告一次。如棋子确系掉 落,允许其拣起后任选着点。 三、对局中途发现前面下的棋子已有移动,在征得对局者一致意见后,可判移动之子挪回 原处,或者判移子有效。在对局者意见不一致时,应立即报请裁判长处理。裁判长可 根据移动之子对棋局进程的影响程度,判: 1。 移动之子挪回原处; 2。移动之子有效; 3。和棋 4。重下 如属故意移子,应判移子者为负。四、对局中,因外界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棋局散乱,应经双方复盘确认后,继续比赛。如 双方没有能力复盘,则判和或重下。 如对局者确属无意散乱了棋局,可复盘续赛。 不能复盘的,则判散乱棋局一方为负。 如对局一方故意散乱棋局,判负。 第九条 提子下子后,误将对方有气之子提取,判误提者警告一次,把有气之子放回原处。第十条 禁着点 棋子下子在禁着点上,判着手无效,弃权一次。 第十一条 全局同形再现一、劫争马上回提,判回提者着手无效,弃权一次。 二、终局时,按照禁止全局同形再现的原则,不允许以“假生”作为活棋。三、对双方互不相让的三劫、四劫循环,长生、双提二子等罕见特例,可判和棋或者重 下。四、根据禁止全局同形再现的原则,对局者不得将其作为不能终局的理 由。 第十二条 终局一、轮走方确认终局,着手随之弃权,如对方不同意终局,可再下子。 此时弃权方恢复着 手权利,对局继续进行,直至双方确认终局。二、双方都表示终局后,如棋盘上尚留有双方可争之点,按双活处理。三、对死棋和活棋的确认,必须对局者双方意见一致。如有争议,以实战解决。第十三条 封棋 续弈时,封局方必须按封棋的点下子。如封棋之点已有棋子时,判弃权一次,轮对方下子。 第十四条 计时 在有计时制的比赛中: 一、一方迟到超过赛场规定时间,判其弃权作负。二、双方迟到超过赛场规定时间,则判双方弃权作负。三、一方或双方迟到均未超过规定时间,则在一方或双方时限内分别扣除各自的迟到时 间。四、提子时,必须把棋子提清后方可按钟,违者劝告或警告一次。 但在读秒时,提子不计 时间。五、对局者用时(包括读秒)超过时限,一律判负。六、读秒时间棋手离席,裁判员应按规定继续读秒计时,超时判负。棋手如急需离席,须 在对方思考时提出,并征得裁判员同意,但每局只限一次。 第十五条 赛场纪律一、对局者在比赛中,无故中途退场,警告一次并申报大会组委会。 二、对局者如有妨碍他人思考的行为,给予劝告或警告一次。 三、对局者在比赛未终局时,查阅资料或与他人交谈棋势者,根据情节判警告一次或判 负。第十六条 其他 一、凡裁判法所未包括的犯规现象,裁判员根据总则或竞赛规程的精神,作合理的判决, 对不能确认的判例,应及时申报裁判长处理。 二、对局者被判的警告,应记录在案,在一局棋里满二次者,判该局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