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随笔经典语录赏析
洪迈(1123 ~ 1202年),字景庐,别号野处。饶州鄱阳(江西波阳)人,洪皓 第三子,南宋著名文学家。洪皓使金,遭金人扣留,洪迈时年仅7岁,随兄洪适、 洪遵攻读。他天资聪颖,“博极载籍,虽稗官虞初,释老傍行,靡不涉猎”。10岁 时,随兄适避乱,往返于秀(今浙江嘉兴)、饶二州之间。 绍兴十五年(1145年), 洪迈中进士,因受秦桧排挤,出为福州教授。其时洪皓已自金返国,正出知饶州。 洪迈便不赴福州任而至饶州侍奉父母,至绍兴十九年(1149年)才赴任。二十八年 (1158年)归葬父后,召为起居舍人、秘书省校书郎,兼国史馆编修官、吏部员外郎3 三十一年,授枢密院检校诸房文字。 三十二年春,洪迈以翰林学名义充贺金国主登 位使。金大都督怀中提议将洪迈扣留,因左丞相张浩而罢。洪迈回朝后,殿中御史 张震弹劾洪迈“使金辱命”。乾道二年(1166年),知吉州(今江西吉安),后改知赣州(今江西赣州)。洪迈到任,重视教育,建学馆,造浮桥,便利人民。 后又徙知建宁府(今福建建瓯)。淳熙十一年(1184年)知婺州(今浙江金华)。在婺州大兴水利,共修公私塘堰及湖泊837所。后孝宗召对,洪迈对淮东抗金边备提出很好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