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眠不醒经典语录
谢邀。
首先要知道一点:在上个世纪,所有文艺批判家清一色对通俗小说不待见的时候,雷蒙德·钱德勒的作品就被选入了美国文库。而雷蒙德·钱德勒也早早就对朋友说过,想找出一种雅俗共赏的写法。他是在这个出发点上第一个成功并就此影响了后世诸多小说的类型小说作家(把类型小说推到了经典小说的高度。大仲马和这里的情况不同,所以排除,在此不多做解释)。由此可以看出,钱德勒在文学性上肯定是高到能让大部分人(乃至那些刻薄的文艺批判家)认可的。
那么问题来了:钱德勒的文学性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他的小说其实全都在同一条高水平线上。在钱德勒写完他的第二部小说《再见,吾爱》时,就出现了模仿者。他想达到一个别人都赶不上的境界,于是就有了《高窗》。想要知道《漫长的告别》为什么好,肯定得知道作者钱德勒朝哪个方向发力。而《高窗》则是往那个方向发力最狠的一次冲锋。到了《漫长的告别》,钱德勒的文笔也确实到了无人能及的地步。
先谈《高窗》。
《高窗》是一部很实验性的小说。换句话说,是一部非常冗长的小说,比前他前两部还要冗长。但神奇的是,冗长对于钱德勒不是缺点。相反,还是他的一大特色。
《高窗》翻译成中文也就十二万字。但钱德勒在小说中什么都要描写一下。主角马洛每进入一个房间,便必然出现摄像头似的说明文:靠窗的地方有一张桌子,桌后有一张椅子,桌面上有两支铅笔,一盏铜制台灯,一本打开的笔记本。笔记本上面压着一支钢笔。(我即时编的)
这样的描写在小说的三十多个章节中,随处可见。
更过分的是,还有不少章节,在马洛把东西看完,从房间里走出来后,就结束了。如果把这些描写删掉(这类过分的描写有害于情节,绝大部分情况下,编辑会建议删掉,因为你不是钱德勒,你不是大师),《高窗》完全就是一篇短篇。
值得一提的是,《高窗》的结尾很后现代——但钱德勒绝不会像后世模仿乔伊斯却没有资本的人那样,导致语言苍白无力——内容是一般推理小说结尾时,对结束的案件进行说明。很俗套,但重点是他的文体。当看似俗套的内容结束,在末尾,钱德勒笔锋一转,用马洛独自一人在客厅里下象棋这个意象引渡这本小说的写作。于是整篇小说出现了一个很精致的反讽解构。
读者能从《高窗》中看出,钱德勒是一个野心才华都极高的人。他不甘心给世人读一个消遣故事。读者只需看他的行文节奏如此冗长缓慢就能得知。但是,他的冗长缓慢却让人像吸卡洛因似的上瘾。不过到了现在碎片化阅读的影响下,再加上一般读者以为这只是拿来打发时间的小说,从而未能注意其中的语言,很多人体味不了其中让人上瘾的滋味。
而《漫长的告别》,则是钱德勒这些技巧文笔,语法文体的集成巅峰。这部小说不只如此,其中的内核继承自《了不起的盖茨比》。无论从何种角度看,它都是一本彻底地经典小说。如果把它当作普通的侦探推理小说,读者的需求和小说的供给就错差了。
问题描述中,题主认为这是美式的自以为是,其实完全错误。因为作者与美国之间有母语语境这个本质上的文化差异。尽管钱德勒在小说中极力重现战后美国社会,他的视角也不是传统美式的。当然,这是说过去。而在钱德勒之后,经过大批人不着调的和还算可以的模仿,以及一些颇有才华的人在美学上的更新,终于成为了现在题主所说的美式自以为是。
不过其中的绝对性差异——也就是他们终究成为不了钱德勒的关键——在于,硬汉派小说的鼻祖在他的硬汉派小说处女作上(《长眠不醒》),就解构了硬汉这个概念——也就是说解构了题主所说的美式自以为是以及随意。在我看来,这简直就是在智商、观察视角,甚至是美学哲学上的碾压。实在比那些学形不得神的模仿者高到不知道哪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