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经典语录
教师和公务员收入的差距主要不是来自工资。
注意,
是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中央三令五申,年年都三令五申:
“教师工资不得低于公务员。”
其实都是不深入基层不调查研究得出的简单化政策。
以为这样就可以让教育这只母鸡不挨饿。
都是南辕北辙了。
别的答主早已指出,公务员有这津贴那补助,教师没有,还要被地方政府以这绩效那绩效巧立名目七扣八扣,甚至死不要脸挪用、欠薪拖薪。只听过教师维权讨薪的,什么时候听说公务员维权讨薪的?
只要根本态势不变,教师基本收入不低于公务员就不可能解决。
根本态势就是,地方政府在财政上优先自己人,教师作为弱势群体被政府克扣剥夺了,求告无门、监督无地。
社会上有很多爱死必总喜欢说:“教师就应该甘于奉献,要什么待遇?”
我用以下有力的警句掷地有声地给这些爱死必打脸:“教师们也是人。没有人是天生应该奉献多于回报的。教师们甘于奉献不甘于奉献要求待遇不要求待遇是他们的品德问题,社会其他人给不给他们的劳动以相应的待遇是社会其他人的品德问题。社会上任何不公平的交易都不可能长期持续,若不公平的交易长期持续,所有人都将受害,包括在不公平交易中的受益方。因为器官畸形会产生毒素,毒素积聚会传染到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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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一说起教师工资和收入问题,立即会有汤姆这种经典语录:
汤姆说:“老师收入不低啊,老师能补课兼职,赚钱的很嘞。”
杰瑞说:“我来揭穿你的初级诡辩术。倒果为因和以偏概全。”
“某些老师补课兼职,正常的逻辑,是
因为收入低,所以老师补课兼职。
汤姆的逻辑,是
因为补课兼职,所以老师活该收入低。
这叫倒果为因。”
“汤姆看到身边有的老师补课兼职,就暗示所有的老师都补课兼职,这叫以偏概全。”
教师的收入分为三种,
甲:公家应该发给教师的待遇,这部分收入;
乙:某些教师私自补课兼职的课外收入;
丙:甲加乙的收入之和。
汤姆还犯了偷换概念的问题,
他把甲、乙、丙的概念混淆在一起。
“老师收入不低啊,老师能补课兼职,赚钱的很嘞。”
这句话里,大家体会体会,“收入”这个词到底指的是甲是乙还是丙?糊涂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