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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燮《原诗》经典语录
叶燮《原诗》经典语句
对于唐、宋两代的散文,后人没有大多的轩轾之见。可是唐诗和宋诗之优劣,却引起了后代旷日持久的争论。宗唐还是宗宋,甚至成为后代诗坛宗派门户的标志。这就给人一种错觉,仿佛宋诗与唐诗毫无共同之处。
事实上,从中唐开始,唐诗就有向日后的宋诗演变的趋势。而宋诗的许多特征,都可在杜甫、韩愈的诗中找到滥觞。从整个诗歌史来看,宋诗正是唐诗发展的必然结果。唐诗与宋诗、本是一脉相承的。
例如,诗歌在题材和语言上趋于通俗化,描写平凡、琐细的日常生活,并采用俗字俚语,这种趋势是从杜甫开始的,中唐韩愈、白居易、孟郊、贾岛及晚唐皮日休、罗隐等人又有所发展,而宋代诗人则沿其流而扬其波。
又如在诗歌中发议论,也是从杜甫、韩愈开始,在晚唐杜牧、李商隐的诗中已屡见不鲜,入宋以后则发展成为诗坛的普遍风气。宋代诗人正是充分吸取了唐诗的营养,才创造出别开生面的一代诗风。杜甫、韩愈对宋诗的启迪作用尤其重要。
宋人曾说:“工于诗者,必取杜甫。”(黄裳《陈商老诗集序》,《演山集》卷二ー)清人则认为:“韩愈为唐诗之一大変,其力大,其思雄、崛起特为鼻祖。宋之苏、梅、欧、苏、王、黄,皆愈为之发其端,可谓极盛。”(叶燮《原诗》卷一)这些论述都是符合实际的。宋人的可贵之处,在于他们对唐诗并非亦步亦趋,而是有因有革,所以能创造出自成一代诗风的宋诗。
仰望唐诗,犹如一座巨大的山峰,宋代诗人可以从中发现无穷的宝藏,获得丰富的启迪。但这座高峰也给宋人造成了沉重的心理压力,他们必须另辟蹊径,才能走出唐诗的阴影。
宋人对唐诗的最初态度,是学习和模仿。从宋初到北宋中叶,人们先后选择白居易、贾岛、李商隐、韩愈、李白、杜甫作为典范,反映出对唐诗的崇拜心理。待到宋人树立起开创一代新诗风的信心之后,他们就试图摆脱唐诗的藩篱。然而极盛之后,难以为继。宋诗的创新具有很大的难度。
以题材为例,唐诗表现社会生活几乎达到了巨细无遗的程度,这样宋人就很难发现未经开发的新领域。他们所能做的,是在唐人开采过的矿井里继续向深处挖掘。宋诗在题材方面较成功的开拓,便是向日常生活倾斜。琐事细物,都成了宋人笔下的诗料。比如苏轼曾咏水车、秧马等农具,黄庭坚多咏茶之诗。有些生活内容唐人也已写过,但宋诗的选材角度趋向世俗化,比如宋人的送别诗多写私人的交情和自身的感受,宋人的山水诗则多咏游人熙攘的金山、西湖。所以宋诗所展示的抒情主人公形象,更多的是普通人,而不再是盖世英雄或绝俗高士。这种特征使宋诗具有平易近人的优点,但缺乏唐诗那种源于浪漫精神的奇情壮采。
宋诗的任何创新都是以唐诗为参照对象的。宋人慘淡经营的目的,便是在唐诗美学境界之外另辟新境。宋代许多诗人的风格特征,相对于唐诗而言,都是生新的。比如梅尧臣的平淡,王安石的精致,苏轼的畅达,黄庭坚的瘦硬,陈师道的朴拙,杨万里的活泼,都可视为对唐诗风格的陌生化的结果。然而宋代诗坛有一个整体性的风格追求,那就是以平淡为美。
苏轼和黄庭坚一向被看做宋诗特征的典型代表,苏轼论诗最重陶渊明,黄庭坚则更推崇杜市晚期的诗,苏、黄的诗学理想貌似有异,其实是殊途同归的。苏轼崇陶,着眼于陶诗质而实绮,而实腴”(见苏撤《子和陶渊明诗集引》,《城后集》卷二);黄庭坚尊杜,着眼于晚期杜诗的“平淡而山高水深”(《与王观复书》之二,《豫章黄先生文集》卷一九)。可见他们追求的都是“平淡”那是一种超越了雕润绚烂的老成风格,一种炉火纯青的美学境界。
唐诗的美学风范,是以丰润华美为特征,而宋诗以平淡为美学追求,显然是对唐诗的深刻变革。这也是宋代诗人求新求变的终极目标。
唐诗和宋诗,是五七言诗歌史上双峰并峙的两大典范。宋以后的诗歌,虽然仍有发展,但大体上没能超出唐宋诗的风格范围。
元、明、清的诗坛上有时宗唐,有时宗宋,或同时有人宗唐,有人宗宋。甚至在一个人的诗集中,也有或学唐体或效宋调的现象。
唐宋诗的差异是多方面的。
南宋严羽推崇唐诗,批评宋代的诗人“以文字为诗,以才学为诗,以议论为诗”(《(沧浪诗话·诗辨》),实即总结了宋诗异于唐诗的一些特征。但这种归纳,主要着眼于艺术手法和功能,尚停留于浅表的层面。
到了近代,学者对唐宋诗的差异有了更深刻的阐述。如说:“唐诗以韵胜,故浑雅,而贵蕴藉空灵;宋诗以意胜,故精能,而贵深折透辟。唐诗之美在情辞,故丰腴;宋诗之美在气骨,故瘦劲。”或谓:“唐诗多以丰神情韵擅长,宋诗多以筋骨思理见胜。”这种着眼于美学风格的论述,揭示了唐宋诗内在本质的差异。相对而言,宋诗中的情感内蕴经过理性的节制,比较温和、内敛,不如唐诗那样热烈、外扬;宋诗的艺术外貌平淡瘦劲,不如唐诗那样色泽丰美;宋诗的长处,不在于情韵而在于思理,它是宋人对生活的深沉思考的文学表现。
唐宋诗在美学风格上,既各树一帜,又互相补充。它们是五七言古典诗歌美学的两大范式,对后代诗歌具有深远的影响。
(以上内容全部摘抄自《中国文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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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燮(1627~1703),字星期,号已畦,嘉兴(今属浙江)人。晚年寓居吴县横山,人称横山先生。清前期文学家。康熙五年(1666)叶夑中举人。九年成进士,选授宝应知县。不久因亢直触忤上司而落职。后纵游海内名胜,潜心撰述。
叶燮叶燮在古代文学批评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以论诗见长,他的诗论著作《原诗》对古代诗歌发展规律、创作因素以及艺术风格等方面作了一系列的总结和探索,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意见。《原诗》分内外篇,“内篇,标宗旨也;外篇,肆博辨也”(沈珩《原诗叙》)。关于诗歌发展的历史过程,叶燮以源流正变递相推进的论点加以概括。他说,“诗有源必有流,有本必达末;又有因流而溯源,循末以返本”,“未有一日不相续相禅而或息者也”。又说“惟正有渐衰,故变能启盛”。所谓“正”即“源”,“变”即“流”。“诗之源流、本末、正变、盛衰,互为循环”。
据他看来,诗歌的历史处于一个由盛到衰、由衰向盛的不断变化的状态,但它并不是停滞不前的,而是在变化中逐步迈进,即“踵事增华,以渐而进”,“前者启之,而后者承而益之;前者创之,而后者因之而广大之”。同时,也正因为诗歌的发展是个循环交替的过程,也就无所谓“非在前者之必居于盛,后者之必居于衰也”。基于这样的观念,叶燮反对一味崇古的做法,而主张有继承又有创新的作诗态度,既要学习“古人之自命处、着眼处、作意处、命辞处、出手处”,又要“能去古人之面目”,“我未尝摹拟古人,而古人且为我役”。在这方面他特别推崇杜甫、韩愈、苏轼等人的创作,将它们看成是“包源流,综正变”,独成自家“面目”的典范。
在《原诗》中,叶燮对诗歌创作的多种因素也作了重点的述,他将这些因素分成诗歌所反映的客观事物与作诗者主观条件两大部分,前者他以“理”、“事”、“情”三者来包括,认为“此三言者足以穷尽万有之变态”,这是就“在物者”而言;后者用“才”、“胆”、“识”、“力”加以说明,指出“此四言者所以穷尽此心之神明”,这是就“在我者”而言。作品正是这两方面相结合的产物,“以在我之四,衡在物之三,合而为作者之文章,大之经纬天地,细而一动一植,咏叹讴吟,俱不能离是而为言者矣”。
具体来说“之一木一草,其能发生者,理也;其既发生,则事也;既发生之后,天乔滋植,情状万千,成有自得之趣,则情也”,这三者大致表示一切事物的性质、规律以及情态,在具体事物中,它们互相不可割裂,“三者缺一,则不成物”。作诗之道,重要的是如何去揆度、表现“理”、“事”、“情”,这里叶燮又提出一个法的问题。他认为法有“活法”与“死法”,要求创作者根据“理”、“事”、“情”三者特点,神而明之,使得“当乎理,确乎事,酌乎情”,如此便是“活法”的体现,而不应被一些格律、声调等的“死法”所拘限,以免对“理”、“事”、“情”无从加以把握。
至于“才”、“胆”、“识”、“力”,叶燮认为有受之天赋,也有靠后天锻炼所得,四者“交相为济”,相辅相成,其中尤以“识”为最重要,对其他三者起着先导作用,“四者无缓急,而要在先之以识,使无识,则三者俱无所托”。“识”主要是指作者的识别能力,它在分辨事物“理”、“事”、“情”各因素中还显得十分关键,无识则“理、事、情错陈于前,而浑然茫然,是非可否,妍媸黑白,悉眩惑而不能辨”,有识则可以“是非明”,“取舍定”,“不但不随世人脚跟,并亦不随古人脚跟”。说明以“识”为核心的主观因素成为创造性地反映客观对象的必需条件。
对于诗歌创作的艺术风格,叶燮主张多样并存,不拘一格,他指出:“平奇、浓淡、巧拙、清浊,无不可为诗,而无不可为雅。诗无一格,而雅亦无一格。”(《汪秋原浪斋二集序》)同时他又认为多样的风格应建筑在真实、自然、独创基础之上,强调“抒写胸襟,发挥景物,境皆独得,意自天成”。他还以为如诗家所提到的“体格”、“声调”、“苍老”、“波澜”等与风格相关联的一些创作要求,只是“文”或“皮相”,还必须以“性情”、“才调”“胸怀”“见解”作为“质”或“骨”,“质具而骨立”,才不至于空浮无实。著有《己畦文集》二十二卷、《诗集》十卷、《残余诗稿》一卷、《原诗》四卷、《己畦琐语》一卷、《江南星野辨》一卷、《汪文摘谬》卷。
作者介绍:我是“可可聊历史”,执笔走天涯,与大家一起分享、了解中国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