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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克里斯多夫书中经典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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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克里斯多夫书中经典语录



约翰克里斯多夫书中经典语句



-1这部十卷本的小说,无论题材还是体量,都是当之无愧的大书。书中多次对《神曲》、《圣经》等的征引,既是解题,亦见出作者的雄心——罗曼·罗兰实在是以一种平视的眼光,去看待这些不朽巨著的。《约翰·克里斯多夫》以一个现代人的一生作为素材,人物蓝本大抵参照贝多芬,因此看是书后再看《名人传·贝多芬》,会发现许多相似的情节、风格。书的传主是音乐家,另一广为称道的特点,是本书字里行间弥漫的音乐感。从出生,到青春,到壮年,到老迈,叙述结构恰如一部交响曲。更奇异的是傅雷先生把那种音乐的感觉给翻译出来了,不用说「江声浩荡,从屋后上升」那个酷似交响乐的开头,就随便引用书里的一段:只有他们两人,彼此可并不瞧一眼,都屏着气,似乎不知道各人身边还有一个人。远处的田里传来一阵新近割过的草原的香味,邻家的平台上飘来种在盆里的丁香花的香味。空气静止。天河缓缓的在那里移转。一座烟突的上空,大熊星和小熊星的车轴在滚动;群星点缀着淡绿的天,像一朵朵的翠菊。本区教堂的大钟敲着十一点,别的教堂在四周遥遥呼应,有些是清脆的声音,有些是迟钝的声音,家家户户的时钟也传出重浊的音调,其中还有喉音嘶嘎的鹧鸪声。我不是音乐工作者,偶尔会听贝多芬的交响乐。所以下面的话只能算我一己的感受:交响乐给我的印象是:结构,节奏,力量,以及自由变换的意象。这些东西,在《约翰》这部小说里又通过文字的形式展现出来,故而令我感觉这是一部音乐的小说。下面我分而述之。2在傅雷先生翻译的《约翰·克里斯多夫》中,可以看到一个完整且统一的结构,比如十卷本的小说,卷下又分为部。卷/部前多有序曲、引言。它如以童年、青年、壮年等年龄阶段分人的一生,恰如将要处理的素材分为多个乐章。统言之,即是其显著的结构性。节奏与力量弥漫于字里行间。力量时强时弱的奔突,构成和缓、凝滞、急促的节奏,这一点几乎贯穿于全小说的每一段、每一句,令人深深浸入其中,待看完后掩卷深思,见云在青天水在瓶,恍若过了一世。自由、变幻的意象,在上述所引的文字中足可看出来。意象的变幻如白云苍狗,是非逻辑性的、自由的,如生命的倒影。这些意象不断出现,适足构成了行文的流动性、音乐感。中文适用短句,方显出脆亮,但是像《约翰·克里斯多夫》这样的小说则必须用欧化的句子不可。傅雷先生的翻译,美丽炫目的长句、大段迭出,且无不令人拍案叫绝。就算原著在欧洲未必受重视,单是傅雷的译本也足称经典。我常想这本书是如何建构出如斯风格的?下面是一些浅显的体会。一个是视角问题。第三人称是本书的主要视角,但是罗曼·罗兰极度频繁地加入心理描写,甚至说本书是克里斯多夫一生的心灵活动也不为过。克里斯多夫的艺术观、世界观、喜怒哀乐,通过这种奇特视角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在风格上,则构成了一种癔症式的行文。这种癔症式的行文可与陀思妥耶夫斯基做一对比。如果说后者采用的是一种带有癫痫气息的病态视角,罗曼·罗兰则展现出一个心胸豪阔、精神健全的现代人眼里的世界——我们知道,健壮、敏感,正是克拉夫脱家的遗传性格。克里斯多夫祖孙三人在这一点上保持了高度一致。3一种近似心理描写的手法,构成本书的主要写作方法,但是这种笔触并非是静态深挖式的,而是充满了戏剧性。不可控的冲突,心灵蜕变的痛苦,似乎时刻隐藏在黑暗的角落,为激荡的叙述埋下持续性的不安感。举凡普鲁斯特的意识流,好比一只青蛙跃入古池,一圈圈涟漪由此荡开,扩大,并最终再次归于寂静。阿尔贝蒂娜一走,我想起曾答应斯万给希尔贝特写信(鹅注:「写信」这一行为,触发了事件),觉得还是立即动笔为好。然而,我却毫无激情,像是写上烦人的课堂作业的最后一行字,在信封上写下了希尔贝特·斯万这一姓名,往日,我在练习本上涂满了她的芳名,想入非非,给自己制造与她书信往来的幻觉。究其原因,倘若说昔日书写这一姓名的是我本人,那么今日,这一任务已被习惯的力量移交给某位秘书,习惯的力量常为自身早就众多的秘书。它最近就在我的体内委派了一位,为我效劳,正因为此秘书与希尔贝特素昧平生,只听我提起过她,仅仅知道那是位我昔日曾经钟情的少女,无法将希尔贝特这几个字与具体现实联系起来,所以他提笔书写希尔贝特的姓名时,心底可以更为坦然平静。我不能责怪她冷酷无情,如今正视希尔贝特的我,是了解她过去为人如何的精心挑选的见证。小包、玛瑙弹子转送给了阿尔贝蒂娜,它们在我心目中的分量就是当初在希尔贝特心目中的力量,只要不赋予它们内心情感火焰的反光,在任何人心目中大抵都会有这一分力量。阿尔贝蒂娜再次对我表示谢意(鹅注:嗯,涟漪要归于寂静了):我多么喜欢绿松石啊!我当即回答她说:千万别让它们死亡!……(引自《追忆逝水年华》第四卷)而罗曼·罗兰则不然,他的文字有一股力量,催逼着情绪往前赶、去冲撞:他的身心老是在跃动,飞舞回旋,教他喘不过气来。他像一条小壁虎日夜在火焰中跳舞。一股永远不倦的热情,对什么都会兴奋的热情。一场狂乱的梦,一道飞涌的泉水,一个无穷的希望,一片笑声,一阕歌,一场永远不醒的沉醉。人生还没有拴住他;他随时躲过了:他在无垠的宇宙中游泳。他多幸福!天生他是幸福的!他全心全意的相信幸福,拿出他所有的热情去追求幸福!……可是人生很快会教他屈服的。(鹅注:下面就开始练克里斯多夫小子了)4不知道此前是否有人提过类似的观点,在我看来,《约翰·克里斯多夫》背后隐藏着一个巨人。这巨人不是贝多芬,而是拿破仑。克里斯多夫在非常乃义务的年龄,就已经从祖父老克拉夫脱口中听说了拿破仑的故事。在祖父的眼里,拿破仑是英雄。但是出于民族情绪,这英雄又是坏蛋。这般英雄故事的讲述令克里斯多夫自小就产生了做个牛批青年的想法。另一方面,拿破仑的出现带给整个社会的,还有一股沛然莫之能御的平民气息。毋宁说,这股平民气息构成了克里斯多夫(贝多芬)身上一种极突出的气质。他自尊的形成,他幼时对不公的抗争,他青壮年时对小布尔乔亚之浅薄的不耐烦,对歌德等艺术家尊崇贵族的不屑,无不源自于这股平民气息。我认为这也是当前自居高眉阶层的知乎er们所极为缺乏的。最后偏要插播广告,欢迎大家关注:凯常家的鹅——一个多次被怀疑停更实际上并没有的公众号。

《约翰·克里斯朵夫》,作者罗曼·罗兰(1866--1944年),是法国著名小说家、剧作家和评论家,出生于一个小职员家庭。他受家庭氛围熏陶,酷爱音乐,并以一篇关于意大利歌剧起源的论文获得博士学位。这部小说创作于1904年至1912年间,他因这部小说一举成名,并获得1915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喜爱。这部小说共有十卷,讲述了主人公约翰·克里斯朵夫在充满庸俗、倾轧的社会里的奋斗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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