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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X的献身陈婧经典语录
あなたに幸せになってもらえなければ、私の行为がすべて无駄になるのですから
嫌疑人X的献身陈婧经典语句
唐川开始是发觉石泓的语言不像石宏的风格(石泓开始羡慕唐川长相年轻),然后他开始介入调查。之后唐川受往事的启发,抛开惯性思维,分析石泓的逻辑,加上他们两个本来就是知己,于是唐川看出了陈婧杀死前夫的案发时间
第一点,石泓根据自己天才的大脑设了一个永远都解不开的迷,他根本就没想到会有人能解开,所以在他眼里,为了救自己心爱的女人,就不会有流浪汉白白送死的问题。
第二点,死了一个流浪汉在现实中是不会有人关注的,更别提吸引警察的注意力了。
追问
你没明白我的意思,如果石泓不杀流浪汉,而是只把傅坚的尸体处理一下不让警察找到不就完事了,为什么还有在杀一个人去假扮傅坚,那样不是更吸引警察的主意力吗
你没明白我的意思,如果石泓不杀流浪汉,而是只把傅坚的尸体处理一下不让警察找到不就完事了,为什么还有在杀一个人去假扮傅坚,那样不是更吸引警察的主意力吗
因为林心如杀前夫是11号,如果河滩边尸体是前夫的话,那么尸检结果就是11号死亡,那么林心如就没有不在场证明。所以数学老师在12号杀了流浪汉,让林心如准备12号的不在场证明,这样就不会认为林心如有罪。警方找到的尸体确确实实是12号死的,就不可能找11号林心如的不在场证明,11号林心如在干啥都不会和12号有关系。如果不杀流浪汉,把11号死的前夫变成12号死,是有难度的有破绽的,数学老师做不到,毕竟他不是刑警队专家。
《嫌疑人X的献身》的疑点一
石泓杀流浪汉的意义在于为陈婧母女制造杀人时间上的不在场证据,真正的傅坚死于流浪汉死亡时间的前一天,警察发现流浪汉的尸体并经过石泓的一连串的处理后被混淆成傅坚的尸体了,警察通过尸体推理出死亡时间,即使怀疑陈婧却没有杀人时间,案件调查被排除嫌疑后也不会有警察上门询问。
此部电影改编自东野圭吾同名小说,是由苏有朋执导的第二部电影。当电影发布会一出就有很多人期待,但是更多人在怀疑小清新苏有朋能不能拍出这种烧脑的推理剧情,能不能把其中的复杂心理问题表现的淋漓尽致。当电影上映后还是让人们感到很惊喜的,小编认为苏有朋版本虽然比不上日本的版本经典,但是影片的逻辑推理还是在线的,还是很能吸引观众走进剧情,把自己带入荆角色的。
影片一开始,和女儿相依为命的陈婧搬家到了深居简出、孤独冷漠老师石泓家的隔壁。石泓除了数学符号,没有其他朋友,陈婧善良温和,女儿聪明开朗,他们如明媚阳光一样闯入了封闭阴暗的石泓的世界,让本因为走进数学困境而想要自杀的他重新感到了生活的希望,放弃自杀。
石泓每天早上去陈婧工作的早餐店买一份招牌套餐,看一看她的笑脸,每天晚上听着隔壁母女俩欢声笑语,就觉得非常满足。好景不长,陈婧的前夫傅坚闯入陈婧母女的生活,隔三差五就来要钱甚至殴打母女,在一次殴打过程中女儿失手砸晕傅坚,陈婧冲动的勒死了傅坚。这一切被石泓听到,石泓过来要帮陈婧母女解决尸体,并给他们创造不在场证据。石泓是一个数学天才,心思缜密,为了不被警察查到母女二人,他残忍的杀害了一个流浪汉。把指纹烧点,脸砸烂制造一个假象为陈婧母女二人逃脱。
这时警察唐川出现,唐川是石泓的老同学,深知石泓的逻辑思维缜密。两石泓也了解唐川是绝顶的聪明人,时间一长早晚会暴露陈婧母女。所以,他改变了计划,天天骚扰陈婧,找人打和陈婧约会的人,并跟踪偷拍、恐吓陈婧,最后亦扬言要伤害她的女儿,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偷窥跟踪狂,并招认是自己喜欢陈婧杀害了傅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故事的最后,唐川最后揭开了真相,石泓和陈婧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感性的小编很佩服石泓,觉得他是那么的伟大而深沉,不求回报甚至愿意付出自己的生命,只为心底那一点点美好,这种境界很难有人达到。但是话说回来没有人可以践踏法律,无视他人的生命。即使你再聪明,再爱一个人,都要拥有一颗负有责任的心。总体来说这部影片真的很不错。
这部电影其实是 石泓杀流浪汉才是完美的犯罪,唐川解不出来,到最后石泓问这个问题难么,难!
小说里的意思,是为了让女主安心,怕总有一天找到前夫尸体,女主过的不踏实
个人认为,陈婧是否存在防卫过当很值得一辩,从两点来分析。当然,司法机关是怎么掌握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的,完全不懂。1. 从前夫的侵害行为来看,陈婧似不构成防卫过当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对于行凶、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采取防卫措施致使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构成防卫过当,不承担刑事责任。从前夫将陈婧压在沙发上说“你还是跟我过吧”,并伴随撕扯衣物、压制反抗、强吻的行为,在头部被女儿砸伤后停止,个人理解符合强奸未遂的外观要件。因此,如果法官对此也认同,那么按照我国刑法上述规定,自然不构成防卫过当。2. 从陈婧的防卫行为看,陈婧也可能不构成防卫过当我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当时的场景是在家中,而正常来讲,家中不会备有专门自卫的物品,如棍棒等(写到这句小火车开过!)。此外,从电影里陈婧就近拿起电熨斗的电线、而非拿起家中的 等锐器,个人理解陈婧已经尽到了避免发生防卫过当情形的注意义务。此外,从前夫被女儿砸伤后继续殴打女儿来看,为使防卫行为达到必要效果,必须使前夫被勒晕,否则很可能遭受前夫报复。而陈婧作为普通人,即使在正常情况下也很难要求她把握“勒晕”与“勒死”之间那几秒钟难以界定的差别(不用说不同的人被勒晕和被勒死的时间差不一样,即使是同一人这个时间差也可能不一样),更何况是在人身安全遭受威胁的紧急情况下。因此,个人理解,陈婧的防卫行为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不应承担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业务中刑法基本没碰过,纯从兴趣角度探讨。Preliminary opinion and subject to further discussion.
你可以说的再清楚一点吗? 你说的是电影版的还是小说版的,小说版是哪一版的小说? 不是一个版本的小说的封面是不一样的。 最好是你能截个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