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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经典语录穿旗袍
我会想到这幅画。
张爱玲经典语句穿旗袍
旗袍最能突出东方女性的优雅气质
我们只看见我们自己的脸,苍白,渺小:
我们自私与空虛,我们恬不知耻的愚蠢
—谁都像我们一样,然而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
《張愛玲說》
张爱玲经典语录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
红致瑰久而久之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粒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回忆永远是惆怅的愉快的使人觉得
可情已经完了不愉快的想起来还是伤心,
以酒在肚子里,事在心里,中间总好象隔
层无论喝多少酒都淹不到心上去
女人一旦爱上一个男人,如赐女人的一杯毒酒心甘情愿的以一种最美的姿势一饮而尽,一切的心都交了出去,生死度外
张爱玲: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子,上面爬满了虱子。
这是出自张爱玲的《天才梦》。《天才梦》一文为张爱玲18岁时的创作散文,也被她视作自己文学生涯中的"处女作"。 该散文为当年的上海《西风》杂志获奖征文,当时的张爱玲尚为香港大学一年级的学生。
《旗袍裹不住的倾城之恋》文:小山水 小山水喜欢穿旗袍,也特别喜欢穿旗袍的女子,比如张爱玲。 此时此刻,小山水在整理张爱玲的经典语录和与胡兰成的相爱往事,拐了好几个弯,想了好多事儿,本想说说女人和旗袍的那些话题,这会儿感觉自己有写情书的冲动了。...畅读版【O网页链接】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吗?”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爱情本来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不是“我爱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吗?对不起。 失望,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有所期待所以才会失望。因为有爱,才会有期待,所以纵使失望,也是一种幸福,虽然这种幸福有点痛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思念你,我就不会妒忌你身边的异性,我也不会失去自信心和斗志,我更不会痛苦。 如果我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如果情感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扔到海中,那么,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你的言语,我爱听,却不懂得,我的沉默,你愿见,却不明白。 你问我爱你值比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 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 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都是严格的考验。 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语言,随身带着的是袖珍戏剧。 要做的事情总找得出时间和机会;不要做的事情总找的出藉口。 如果你不调戏女人,她说你不是一个男人;如果你调戏她,她说你不是一个上等人。 回忆永远是惆怅。愉快的使人觉得:可惜已经完了,不愉快的想起来还是伤心。 一个知己就好象一面镜子,反映出我们天性中最优美的部分。 替别人做点事,又有点怨,活着才有意思,否则太空虚了。 书是最好的朋友。唯一的缺点是使我近视加深,但还是值得的。 一个人在恋爱时最能表现出天性中崇高的品质。 这就是为什么爱情小说永远受人欢迎——不论古今中外都一样。 人因为心里不快乐,才浪费,是一种补偿作用。 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块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 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一般的说来,活过半辈子的人,大都有一点真切的生活经验,一点独到的见解。 他们从来没想到把它写下来,事过境迁,就此湮没了。 男人做错事,但是女人远兜远转地计划怎样做错事。女人不大想到未来——同时也努力忘记她们的过去——所以天晓得她们到底有什么可想的! 男人憧憬着一个女人的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到她的灵魂,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 惟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 要是真的自杀,死了倒也就完了,生命却是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变的更坏,更坏,比当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还要不堪。 太大的衣服另有一种特殊的诱惑性,走起路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有人的地方是人在颤抖,无人的地方是衣服在颤抖,虚虚实实,极其神秘。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 短的是生命,长的是磨难。 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笑,全世界便与你同声笑,哭,你便独自哭。 硕达无比的自身和这腐烂而美丽的世界,两个尸首背对背栓在一起,你坠着我,我坠着你,往下沉。 但是,酒在肚子里,事在心里,中间总好象隔着一层,无论喝多少酒,都淹不到心上去。 男人彻底懂得一个女人之后,是不会爱她的。 他看着自己的皮肉,不像是自己在看,而像是自己之外的一个爱人,深深悲伤着,觉得他白糟蹋了自己。 女人还没得到自己的一份家业,自己的一份忧愁负担与喜乐,是常常有那种注意守侯的神情的。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善良的人永远是受苦的,那忧苦的重担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因此只有忍耐。 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我爱你,为了你的幸福,我愿意放弃一切--包括你。 小小的忧愁和困难可以养成严肃的人生观。 女人……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远永远。 无用的女人是最最厉害的女人。 人生最大的幸福,是发现自己爱的人正好也爱着自己。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 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象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听到一些事,明明不相干的,也会在心中拐好几个弯想到你。 你死了,我的故事就结束了,而我死了,你的故事还长得很。 你年轻么?不要紧,过两年就老了 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我爱你,关你什么事?千怪万怪也怪不到你身上去。
张爱玲小的时候就很臭美,很喜欢穿衣打扮。她有一篇文章就写了她对穿的看法,穿旗袍那是女性的一种美。
我只是想纠正一下上面那位。张的祖父不是李鸿章,是张佩纶,李的门生。而张的祖母才是李鸿章的女儿。张没有特别喜欢穿旗袍啊!楼主不要臆测,只是那个年代通常都穿旗袍。张审美独特。晚年的一些衣饰其实很偏向西方化。不要误解了。
1散文
(写完这个标题发现题目问的是“张爱玲的小说”T.T。。。不过既然写了,就舍不得删了~)
散文首推《更衣记》,观点非常有趣,讨论服装变化与政治局势的互动。这篇文章没法摘抄,整篇都是关于衣服的描写。
《更衣记》的观点在《怨女》里面借着银娣的口又说了一遍——虽然是借个神经质的老太婆之口:
哦,现在旗袍又兴长了,袖子可越来越短。不是变长就是变短,从来没个安静日子,怎么怪不打仗?几时袍子袖子都不长不短,一定天下太平了。2小说
2.1 半生缘
作为张爱玲第一部完整的长篇小说,《半生缘》里面关于服装的描写其实并不多,不过长篇的好处是,服装的变化可以看到人物性格的变化,而且有些衣服会不止一次地出现,还有些衣服在某种程度上会推动情节的发展。
2.1.1 曼桢和翠芝
世钧第一次和曼桢见面,世钧眼里的曼桢是一个普通而文静的少女:
新年里面,也没有什么生意,一进门的一张桌子,却有一个少女朝外坐着,穿著件淡灰色的旧羊皮大衣,她面前只有一副杯箸,饭菜还没有拿上来,她彷佛等得很无聊似的,手上戴着红绒线手套,便顺着手指缓缓地往下抹着,一直抹到手丫里,两只手指夹住一只,只管轮流地抹着。这件大衣似乎是曼桢仅有的一件外套,她和世钧、叔惠一起出去拍照的,她穿的也是这件大衣:
她穿著的淡灰色羊皮大衣被大风刮得卷了起来,她一只手掩住了嘴,那红绒线手套衬在脸上,显得脸色很苍白。曼桢的打扮始终是比较朴素的,因为家境贫寒,也因为她的性格是内敛而沉毅的,她工作时候穿的衣服甚至像学生装一样:
她在户内也围着一条红蓝格子的小围巾,衬着深蓝布罩袍,倒像个高小女生的打扮。蓝布罩袍已经洗得绒兜兜地泛了灰白,那颜色倒有一种温雅的感觉,像一种线装书的暗蓝色封面。——继续说刚才的灰色羊皮大衣,曼桢去世钧南京的家里,穿的也是这件大衣——这是在很多年之后由翠芝说出来的:
我知道,就是你们那个顾小姐,穿著个破羊皮大衣到南京来的。翠芝眼里的曼桢,穿着一件“破羊皮大衣”,这一方面是因为翠芝此时说的是自己丈夫的前女友,肯定不会有什么太高的评价,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翠芝自小就是家里的小公举,吃穿用度都是曼桢所不能比的。是世钧说的:
这位小姐呀,就是穿一件蓝布大褂,也要比别人讲究些。她们学校里都穿蓝布制服,可是人家的都没有她的颜色翠——她那蓝布褂子每次洗一洗,就要染一染。她家里洗衣裳的老妈子,两只手伸出来都是蓝的。在曼桢穿着“破羊皮大衣”到南京的时候,碰巧在南京遇到翠芝,翠芝穿的是一件豹皮大衣(感觉完全不是一个重量级的有木有……),而且还是一件上好的豹皮大衣:
豹皮这样东西虽然很普通,但是好坏大有分别,坏的就跟猫皮差不多,像翠芝这件是最上等的货色,颜色黄澄澄的,上面的一个个黑圈都圈得笔酣墨饱,但是也只有十八九岁的姑娘们穿著好看,显得活泼而稍带一些野性。(我一直觉得在曼桢到南京那次是张爱玲安排的一个意味深长的大聚会:当时见面的一堆年轻人——世钧&曼桢、一鹏&翠芝、叔惠、窦文娴——有情侣有朋友,但后来世事变迁,情侣关系重新排列组合……假如人物在以后回忆起当年的那次聚会,不知应当如何唏嘘)
2.1.2 曼璐
曼璐一出场便是一副风尘相:
她穿著一件苹果绿软缎长旗袍,倒有八成新,只是腰际有一个黑隐隐的手印,那是跳舞的时候人家手汗印上去的。衣裳上忽然现出这样一只淡黑色的手印,看上去有一些恐怖的意味。头发乱蓬蓬的还没梳过,脸上已经是全部舞台化妆,红的鲜红,黑的墨黑,眼圈上抹着蓝色的油膏,远看固然是美丽的,近看便觉得面目狰狞。后来她嫁给祝鸿才,一方面祝鸿才赚了钱,一方面她自己年纪也大了,她的打扮也换了:
曼璐现在力争上游,为了配合她的身分地位,已经放弃了她的舞台化妆,假睫毛,眼黑,太红的胭脂,一概不用了。她不知道她这样正是自动地缴了械。时间是残酷的,在她这个年龄,浓妆艳抹固然更显憔悴,但是突然打扮成一个中年妇人的模样,也只有更像一个中年妇人。曼璐本来还不觉得,今天到绸缎店去买衣料,她把一块紫红色的拿起来看看,正考虑间,那不识相的伙计却极力推荐一块深蓝色的,说:"是您自己穿吗?这蓝的好,大方。"曼璐心里很生气,想道:"你当我是个老太太吗?我倒偏要买那块红的!"虽然赌气买了下来,心里却很不高兴。曼璐真的不知道自己已经人老珠黄了吗?她知道,她知道自己不仅老了,而且知道自己在不成器的丈夫眼中一天比一天失去地位,所以当她去见豫瑾的时候,她在努力挽回自己青春的记忆,她选的衣服也是别有用心的:
豫瑾来了,正在他房里整理行李,一抬头,却看见一个穿著紫色丝绒旗袍的瘦削的妇人,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进来的,倚在床栏杆上微笑望着他。豫瑾吃了一惊,然后他忽然发现,这女人就是曼璐——他又吃了一惊。他简直说不出话来,望着她,一颗心直往下沉。……他注意到她的衣服,她今天穿这件紫色的衣服,不知道是不是偶然的。从前她有件深紫色的绸旗袍,他很喜欢她那件衣裳。冰心有一部小说里说到一个“紫衣的姊姊”,豫瑾有一个时期写信给她,就称她为“紫衣的姊姊”。她和他同年,比他大两个月。张爱玲是个非常狠心的作者,对于这件紫色的旗袍,她在后来又补了一刀——在曼璐设计把曼桢叫到家里,准备让祝鸿才和曼桢发生关系的那天,原本曼桢计划第二天和母亲去参加豫瑾的婚礼,曼桢的母亲在临走前还在念念叨叨跟曼桢说话:
顾太太道:“你不要回来换件衣服么?你身上这件太素了。这样吧,你问姊姊借件衣裳穿,上次我看见她穿的那件紫的丝绒的就挺合适。”——无法想象如果曼桢真的穿着那件紫色的旗袍去参加豫瑾的婚礼,豫瑾的心会碎成什么样子。
我没有看过《半生缘》的电影电视剧——绝大部分喜欢的文学作品被改编成影视作品后都让人看得比较失望——电影里面的曼桢是吴倩莲演的(电影《半生缘》许鞍华1997年的作品,演员阵容炒鸡华丽:沈世钧-黎明饰;顾曼桢-吴倩莲饰;顾曼璐-梅艳芳饰;祝鸿才-葛优饰;许叔惠-黄磊饰;石翠芝-吴辰君饰;张豫瑾-王志文饰),电视剧里面的曼桢是林心如演的,其实我觉得林心如的气质更符合曼桢,但是百度了一下剧照觉得林心如在戏里的衣服未免太华丽了,不像吴倩莲穿的那么朴素:
2.2 其他短篇、中篇小说
2.2.1
张爱玲的小说里随处可见对于服装的描写,看起来只是闲闲几笔,但是却非常准确与传神,而且有很多独到的见解。比如她好像很喜欢穿着宽大袍子的女性:
闻名不如见面。她那肥皂塑就的白头发下的脸是金棕色的,皮肉紧致,绷得油光水滑,把眼睛像伶人似的吊了起来。一件条纹布浴衣,不曾系带,松松合在身上,从那淡墨条子上可以约略猜出身体的轮廓,一条一条,一寸寸都是活的。世人只说宽袍大袖的古装不宜于曲线美,振保现在方知道这话是然而不然。——《红玫瑰与白玫瑰》她这件衣服,想必是旧的,既长,又不合身,可是太大的衣服另有一种特殊的诱惑性,走起路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有人的地方是人在颤抖,无人的地方是衣服在颤抖,虚虚实实,实实虚虚,极其神秘。——《花凋》2.2.2
张爱玲曾经在散文《童言无忌·穿》里面提到:
张恨水的理想可以代表一般人的理想。他喜欢一个女人清清爽爽穿件蓝布罩衫,于罩衫下微徽露出红绸旗袍,天真老实之中带点诱惑性,我没有资格进他的小说,也没有这志愿。虽然张爱玲说自己没有这志愿,但是也许张恨水的这个想法给张爱玲留下了太深刻的印象,以至于她在小说《五四遗事》里面让男主角在农村的原配妻子又依样打扮了一遍:
罗直到下一个星期六方才回家。那是离杭州不远的一个村庄,连乘火车带独轮车不到两个钟头。一到家,他母亲大声宣布蠲免媳妇当天的各项任务,因为她丈夫回来了。媳妇反而觉得不好意思。她大概因为不确定他回来不回来,所以在绸夹袄上罩上一件蓝布短衫,隐隐露出里面的大红缎子滚边。2.2.3
《色戒》关于服装的描写在张爱玲的小说中并没有多少特别,但是由于李安的电影,给我们一些直观的视觉感:
王佳芝的出场:
酷烈的光与影更托出佳芝的胸前丘壑,一张脸也经得起无情的当头照射。稍嫌尖窄的额,发脚也参差不齐,不知道怎么倒给那秀丽的六角脸更添了几分秀气。脸上淡妆,只有两片精工雕琢的薄嘴唇涂得亮汪汪的,娇红欲滴,云鬓蓬松往上扫,后发齐肩,光着手臂,电蓝水渍纹缎齐膝旗袍,小圆角衣领只半寸高,像洋服一样。领口一只别针,与碎钻镶蓝宝石的“纽扣”耳环成套。和王佳芝一起打麻将的太太
左右首两个太太穿着黑呢斗篷,翻领下露出一根沉重的金链条,双行横牵过去扣住领口。战时上海因为与外界隔绝,兴出一些本地的时装。沦陷区金子畸形的贵,这么粗的金锁链价值不赀,用来代替大衣纽扣,不村不俗,又可以穿在外面招摇过市,因此成为汪政府官太太的制服。也许还是受重庆的影响,觉得黑大氅最庄严大方。看到这个图之前我一直想象不出来这种戴金链子的黑呢斗篷长啥样——其实电影对于这个黑大衣的太太也就是一闪而过,但是看到这个截图才恍然大悟。
网上有很多分析电影《色戒》的衣服、首饰的帖子,我上面的截图就都来自于下面两个帖子:当年你真的看懂《色戒》了么?快来看看你忽略掉的;【热】从王佳芝818对女明星们来讲困难度最高的旗袍装(第2页)_娱乐八卦)。
3从《小团圆》看张爱玲自己
小团圆里面的九莉即以张爱玲为原型创造的,从九莉的着装大概可以看到张爱玲穿衣服的风格。其实张爱玲自己的#穿衣观#在她的很多散文里也有体现,用现在的说法是比较“非主流”的,基本以奇装异服为主旋律。
我在网上找小团圆文本的时候看到了这样一篇文章:《小团圆》 线头尚未剪净(组图)_网易新闻中心,作者刘晶晶,这篇文章基本把我想说的话说完了…………摘抄几段如下:
张爱玲很喜欢写布料花纹,九莉更是在香港读书的时候就爱买布:“她新发现的广东土布,最刺目的玫瑰红地子上,绿叶粉红花朵,用密点渲染阴影。”回到上海,这块刺激的花布做成旗袍与简化西式衫裙,“像把一幅名画穿在身上,森森然快乐非凡,不大管别人的反应。”“森森然”本来多见于古典艳情小说的秽亵描写中,可见对张爱玲来说穿衣之乐真是有大于人欲也。但是,奇装异服的九莉并不自信。去画家徐衡家里偶遇邵之雍夫妇,九莉“穿件民初枣红大围巾缝成的长背心,下摆垂着原有的绒线排穗,罩在孔雀蓝棉袍上,触目异常。他显然对她印象很坏,而且给他丢了脸”。为去浙江探望逃亡的邵之雍,“……做一件蓝布大棉袍路上穿,特别加厚。九莉当然拣最鲜明刺目的,那种翠蓝的蓝布。”
九莉参加沦陷区文人鸡尾酒会的装扮:“戴着淡黄边眼镜,鲜荔枝一样半透明的清水脸,只搽着桃红唇膏,半卷的头发蛛丝一样细而不黑,无力地堆在肩上,穿着件喇叭袖孔雀蓝宁绸棉袍。”这样的打扮不仅怪而且僵,所以“不大有人跟她说话”。这应该就是身体和衣裳彼此叛逆的结果。
人生是一袭华丽的旗袍
束身旗袍,流苏披肩,阴暗的花纹里透着阴霾
人生是一袭华丽的旗袍 爬满了虱子 追答 出自张爱玲散文《天才梦》
因而有了旗袍或旗装之说,是一种习惯。 喜欢真的不需要理由,喜欢是一种早就注定的情愫;她拥有女性的细腻与古典的美感。 她的旗袍不追求时髦时尚。 独一无二的张爱玲喜欢不需要理由 , 却常自称是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我行我素,独标孤高,张爱玲生来就是为了穿旗袍的。 张爱玲的祖父就是传说中的李鸿章,她父亲也是清末著名大臣,因此出生就与旗袍结下不解之缘,一种缘分。 旗袍源于古代蒙古系游牧民族女子的袍服,清满族承袭了此服装,是为衬衣和氅衣。衬衣不开叉,氅衣左右开叉至腋下,开叉尽头各饰云头纹,称如意。满族旗人女子常穿,常常自己设计让人裁做。 只有了解了张爱玲,只有明白了旗袍,才能知道旗袍做出来就是为张爱玲这样的女人穿的, 她出身名门之后, 是贵妇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