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不平等经典语录
卢梭认为人类之中存在的着两种不平等:自然不平等也就是生理上的不平等和 社会不平等也就是即精神上或政治上的不平等。社会不平等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法律和私有财产权的设定;第二阶段是官职的设置;第三阶段是合 法的权力变成专制的权力。 第一个阶段实际上就是私有制的产生。私有财产的出现导致原来在自然状态 下微不足道的自然差异产生了不同的结果,有些人变成了富人,有些人则无法维持 生活,穷人和富人的分化就越来越严重,性格的差异也越来越大,富人想的是保护 自己的财产、掠夺和奴役穷人,而穷人则被迫要么接受掠夺要么掠夺富人的命运。 于是就产生了暴力和掠夺的关系,而少数的富人认为自己不占据优势,于是就和穷 人商量订立了契约,国家由此成立,官职也由此出现,富人对穷人的统治被合法 化,不平等由此进人了第三个阶段。穷人和富人订立契约的初始目的是保障社会的 安定,但是因为法律使富人的豪夺变成了合法的权利,结果富人获得了新的统治力 量。 随着政治和法律制度的发展,私人开始拥有了部分的公共权力,合法的权利也 慢慢地变成了专制权利,统治者将自己看成是主人,将臣民看成是奴隶,这就是不 平等发展的第三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