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往事之黑道风经典语录
“都他吗给我消逼听的。。。。”
“你咋这么牛逼呢。”
“我靠我自己力气赚钱,有他吗啥丢人的。”
“我草你妈”(拉长音注意看嘴型)!
“我跟你们说,咱们这伙人,讲话了。。。好歹也是江湖正派是吧,咱不能干那种趁人之危的事,就李老棍子这B虽说找人各应。。。”(哎妈呀 笑死我了)!
“给白傻子买瓜子去!人家本来就傻,你还他妈逗人家?傻子不是人啊,傻子不是爹妈养的啊,傻子就他妈活该让你逗啊!扣痞子,挂马子,追疯子,操傻子,还有你们好不出来的吗?谁要是在再欺负白傻子,讲话了,全TM给你们剁喽,***!”
“我最后问你一次 你滚不滚”
“你怎么砍的他,我怎么砍你,没特么脾气吧?”
“黄老邪,你跟我俩装那是不”
“扣痞子,挂马子,追疯子,操傻子,还有你们好不出来的吗?谁要是在再欺负白傻子,讲话了,全TM给你们剁喽,***!”
“李老棍子: 柱子,你就不能改改你那脾气,跟我好好说话。刘海柱: 咋的,还让我给你吟首诗阿。诗: 李老棍子贼牛逼。 阿....”(哈哈,看这段没乐死我。)
“拿个棒子一边跟赵山河对磕一边喊“我去你M 我去你M””
“到现在你还在这跟我装B 你实在真J8有魄力了”
“棍子~你这个牛B吹的真是响当当啊~讲话了~我就在这呆着~我看咱俩谁能整死谁!”
“叨bi完没?叨bi完了滚犊子!”
“讲话啦啊,有事说事、没事赶紧滚犊子、别急吧搁这儿瞎比叨叨!”
《黑道风云》
这是唯一一本我看了九遍而且还爱看的书。其实我最早看的是《黑5》,我还记得当时书的封面上写的是:“这是一部由亲历者向您讲述的黑道故事。作者孔二狗,自小成长在一个充满血腥与杀戮的环境中;犹如来自黑道社会内部的深喉。翻开本书,带你直击黑道病态生存现状。”当时我就乐了。我乐了,并不是因为我产生了类似于“众里寻他千百度”的情感,而是我觉得这简介写得也太牛逼了点儿!还“亲历者向您讲述”、“黑道社会内幕的深喉”、“直击黑道病态生存现状”?其实我一直不爱看黑道小说,因为我特别不爱看一个小人物偶然抓住了一个什么机遇然后就扶摇直上混成大boss的故事。那是武侠,是郭靖杨过张无忌,是虚竹胡斐令狐冲,金庸剧虽然引人入胜,但说白了就是扯。所以当我看到《黑风》的简介我乐了,当时我想的是,简介挺牛逼呗,现在的书简介都很牛逼,连明晓溪写的那种烂书,都能起个“会有天使替我爱你”的煽情书名,再在封面上若有若无来上几句“即使你已经不爱我了,即使你已经忘记我了,即使我已经从这个世界消失,我依然会爱着你,我会去找一个天使让它替我来爱你”的煽情桥段,就能赚取无数销量。至于读者被封面误导买下书之后是不是会被雷的外焦里嫩,作者可不管,写简介的出版商更不管。但就是这个牛逼的简介,让我有了看看这书的冲动,因为我想看看,这书到底能写出什么花样儿来。谁知道看了5觉得不错,就本能的去找了1234。当然后来我发现,《黑风》这本书,其实看到4就足够了,因为和1234一比,5简直有赚出版费的嫌疑,完全没有剧情的实质性进展,也就是没有看的必要。但即使5比1234差了这么多,在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我仍觉得这书很好,由此可见,1234是真的很好。所以下边我说的一切,只围绕1—4。在第一部的引子里面,二狗讲了一个故事。是二狗的一个很朴实乖巧的农村同学光辉,和学校里的小霸王发生了冲突,老师认为光辉被打是光辉的错(这种观点就像强奸罪要怪女人太性感的观点一样野蛮),光辉一怒之下杀了小霸王并入狱,然后成了众人眼中二狗学校“建校百年来最大的流氓”。而小霸王的母亲,则因为失子之痛而几乎疯癫。二狗在原文中说,之所以讲这个故事是想说:“1.该死的人总是不死,不该死的人却早早死去,这是天意吗?2.人在犯了错以后,受到更大惩罚的可能是他的父母和那些爱他的人。3.或许善良或曾经善良的人由于种种原因却成为人们眼中十恶不赦的恶棍。4.在某些人变为恶棍的过程中,一些看似正派的人士本应该为其承担责任。《黑风》中,几个曾在祖国南疆的老山前线上为保卫祖国领土和人民安全而浴血奋战、在潮湿的猫耳洞中度过自己战斗的青春、在越南鬼子的隆隆炮声中奋勇杀敌的退伍兵。在退伍几年后,他们的三棱刮刀和双管猎枪却转向自己曾愿付出鲜血和生命为之保卫的同胞,这又是为什么?这几个人身上所发生的事情,或许还有光辉的影子。在1—4中,第一部古典流氓,第二部拜金流氓,第三部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第四部黑社会。前两部用一个字,就是爽,在前两部里,没有主角死去,也没有所谓的“太子党”出现,虽然到了90年代初已经变成了拜金流氓的时代,但整个社会或多或少还保留着古典流氓的气息。但第三部,因为特权阶级的出现,张岳死了。至于不幸的第四部,写的是2000年至今,暴露了更多人性的变迁,没有黑道小说中固有的爽和过瘾,只剩下无限唏嘘。但比第四部更不不幸的是,我们就生活在第四部往后的时代,1—3的故事、人物、时代背景已经都离我们远去了。不过既然要说《黑风》,必须得先说二狗序里的一段话(原文),这也是我能看九遍还不烦的原因:“这篇文章绝对不是为了教唆小朋友学坏,我相信,80%的小朋友看了这个帖子都会下定决心一辈子不混黑社会;同时我希望,正在混社会的或者正在当大哥的网友看到这个帖子,能少一些暴戾。可能这篇文章会写的很长,写上几十万上百万字。虽然文章里基本全是20几年来我家乡地痞流氓和黑社会的事儿,但是我希望大家看到的并不是这些。我希望大家看到的是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在过去20几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变迁,在这个社会里的人的精神又有怎样的变化。我想拷问的是:社会与人性。”看前边那几遍的时候,我只是觉得二狗的立意很高端,但看的遍数越多,就越有“兴衰之感”,心情就越沉重。兴衰之感,必得先说主角。书的主角如果只能说一个肯定是赵红兵。如果再加几个,就是由红兵、沈公子、张岳、李四、费四等八人组成的团伙。二狗在书中说了,这些人每年腊月二十三都会凑在一起照一张相,不变的是红兵总坐在中间,变的是这八个人中活着的人越来越少,眼神越来越复杂。先说最让我有兴衰之感的人物。赵红兵:两个字“沉稳”。看第一部的时候红兵是我最喜欢的角色,因为我喜欢沉稳这种性格。但越往后看,我就不喜欢他了。原因是自从到了第四部,红兵给我的感觉就特别像大家都知道的某位伟人,是政治天赋让他活到了最后,但也正因为他的政治色彩和阶级斗争,我才越来越不喜欢他。尤其是第四部中红兵和李武之间的战争,政治斗争是可以被平反的,在混子界却没人替李武平反(当然我不是想洗白李武)红兵从第一部里的义薄云天变成第四部里李四嘴里的“狠”,也许是因为我不愿意接受他的变化,更不愿意接受他的这套才是对的是最适合混下去的,所以我宁愿不再喜欢红兵。与其说不喜欢,不如说,我不愿意接受他反映的这个现实。张岳和李四死在红兵前面,因为不接受“招安”。也许正如二狗所说:“受招安是黑社会分子的宿命,不被招安总有一天被干掉。然而被招安的人结果又是如何呢?尽管所有的读者都不愿意见到宋江被招安,但是施耐庵还是这样写了,他写出了一个真实的血淋淋的真实的社会,一个人吃人的社会。晁盖不投降,死在了曾头市。张岳不投降,死在了刑场上。宋江投降了,封官加爵。”赵红兵也投降了,所以他活到了最后,所以他直到最后还是首屈一指的社会大哥。但在这二十年中,兴衰已经太多。兴衰之感,只说红兵一个人就够了。下边说几个让我印象很深的配角的故事,主角最后再说。1.潘大庆和刘歌的“海枯石头烂”潘大庆抢了三扁瓜的“小马子”刘歌,被三扁瓜砍的毁容,但刘歌却因此与潘大庆产生了“海枯石头烂”的感情。这种感情就产生在了世人眼中的一个小混子和一个破鞋中间。按常理度之,这样的感情貌似应该发生在柳永和李清照这样的才子和才女之间才是。但柳永和李清照各自的爱情又是如何呢?恐怕说出来,会让人失望吧。2.范进之死范进是赵红兵的小弟,考了八年大学都没考上,一怒之下离开学校成了混子,后因为帮费四看赌场的场子被砍死街头。每当逢年过节,红兵、李四、费四总有三个人拎着大包小包去范进家看望范进的母亲。“看了没,那三个人就是老太太的干儿子,都不是什么好人,黑社会”邻居总是这样品头论足。“老太太的儿子就是黑社会,死了,黑社会就是这下场,知道不?”邻居总是拿范进当反面教材教育那些7,8岁并不认识范进的孩子。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3.刘海柱借钱赵红兵问刘海柱借200万,有风险,而且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还上,这钱是刘海柱辛辛苦苦半辈子一个螺丝一个螺丝的拧出来的钱,血汗钱。但刘海柱说:“如果我想借钱给你,那我一定做好了你还不上的准备才借给你的。但是呢,我琢磨着就算你还不上我,这辈子你还是我的兄弟,咱们这关系还是和现在一样。这200万就算是给你,也值。”4.沈公子和三姐一向骄傲的沈公子暗恋已婚的赵红兵的三姐,坚持了七年,但三姐一直都在拒绝他。就像公园里的旋转木马,一前一后两个木马离得很近,但是,后面的那个木马永远也追不上前面的那个木马。长大了的孩子还会愿意玩这世界上最残酷最折磨的旋转木马的游戏吗?后来沈公子终于放弃了,老老实实和别人结了婚,两个人都分别过的很幸福。所以二狗认为真正睿智的人需要懂得两点:1、拒绝,2、放弃。《黑风》这本书好就好在,主角的故事好,配角的故事也好。配角的故事就说到这里,最后说我很喜欢的角色,李四和张岳。在第三部的最后,张岳死了,死在他只是黑社会性质的团伙,而不是黑社会,这让我想起,类似《水浒》一样所有落草为寇而拒绝招安的流氓的下场。在第四部的最后,李四也死了,李四和结拜兄弟李武在同一天死在了对方的手上,这让我想起,当时红兵、张岳、李四、李武等八个人对天结拜,“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最终这两个貌合神离的兄弟死在了一起,可见誓言不能乱发。而李四死后,我已经没有看《黑风》的热情了,因为我喜欢的人,也只有张岳和李四而已。张岳:狂、狠、霸道、不要命。张岳是我最最喜欢的人物,是因为在他身上完全没有兴衰之感,第三部死前的张岳,和第一部的张岳仍然是一样的。我喜欢张岳,比其他所有书里电视剧里的男主都更喜欢,如果再加一个,可能会是《甄嬛传》里文武双全的允礼。张岳是匪气,天不怕地不怕的狂;允礼是潇洒,纵情诗酒明哲保身。但正如眉庄说的,整天清醒克制有什么用,允礼再自抑,不还是得亲手把甄嬛送回宫,不还是得无助的死在甄嬛的怀里?甄嬛再谨慎,不还是靠着像纯元皇后的脸才能笑到最后?到底都比不上轰轰烈烈不可一世的华妃能得到雍正的一点儿真心。所以,张岳虽然是死的最早的,但是他老婆李洋在他死后的很多年还是笼罩在他幸福的余荫里,所有的人都公认他是唯一领导群雄的社会大哥,说其他仍会毫不犹豫的竖起大拇指。跟张岳的轰轰烈烈快意恩仇一比,允礼实在是太软弱,用二狗的话说,就是“没刚儿”。李四:书中的一个字是“阴”,但这是褒义的阴,不是贬义的,因为四儿总能让身边的人感到舒坦,却总让自己的对头连饭也吃不安稳。我喜欢李四,李四不管是对红兵、沈公子、张岳、王宇王亮这样的嫡系兄弟没得说,就算自己已经是有钱有势有家室的大哥,还肯为自己小弟的小弟去卖命。就像二狗说的,只有李四这样的人,手下才会死士如云,才会有那么多人愿意为他去死。李四睚眦必报,喜欢下黑手阴人,所以纵横江湖,老了却突然善良了。正如“有些人”说的,如果他一直阴狠下去,也许他不会死。因为喜欢张岳,所以下边的篇幅我主要说说张岳。至于李四,虽然和张岳的性格不同,但说到底精神大同小异,就不专门赘述了。1、关于张岳和他的小弟们。在张岳的团体中,富贵和马三都曾对他真心实意的一跪,虽然张岳总是对发小孙大伟虽然呼来喝去,但只要是孙大伟有事儿,张岳肯定冲在最前边,我喜欢的就是张岳的义气。以下附原文:①【见面的第二天,一向同情弱者的张岳就花了700块钱给富贵买了一套新西装,又花了150块钱给富贵买了双新皮鞋。据说,这是富贵20年来第一次穿新衣服和新鞋,在此之前,从来没有人把富贵当成一个人,包括他的姑姑和姑父。以前他身上所有的衣服和鞋子,都是他姑姑家的哥哥穿剩下的。“大哥!”富贵实在想不到传说中的江湖大哥张岳竟然对他这么好,让他第一次有了做人的尊严。当场,富贵眼含热泪给张岳跪了下来“大哥,我这条命,从今天开始,就是你的。”富贵并不是为了这不到千元的衣服和鞋子把命卖了,而是为了张岳对他的尊重把这条命卖了。人,就是需要相互间的必要的尊重,这一点,张岳做得很好。士为知己者死,男人间的感情,就是如此。“张岳是我的大哥,谁动他一指,我就要了谁的命。”富贵当天就对表哥说。】②【“我去找他去!”(张岳)“大哥……”(马三)“别费话了。”(张岳)“大哥……”(马三)“你是我兄弟。”(张岳)第二天晚上,当年那个蹂躏马三的中队长左眼被打瞎,左侧耳膜被重击至穿孔,肋条断了七根,左手五根手指全被折断。此案究竟是谁做的,到现在受害者不知道,公安局也不知道。马三听到这件事以后给张岳跪下了,“大哥!你就是我大哥!”马三又哭了。张岳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收的四个江湖大哥级别的小弟中,马三和富贵都曾给张岳跪下,都是心悦诚服地一拜,人家土匪头子张岳就有这本事。】③【“孙大伟,你有钱没钱啊?”“大伟啊,你又倒腾甜草又倒腾羊皮的,这几年赚那点钱够今天输吗?”“你输了明天不给钱怎么办?” 三虎子说完以后,大家开始纷纷质疑孙大伟了。甚是聒噪。三虎子“啪”的扔在了桌子上3万块钱:“敢接吗?”“接”孙大伟很淡定。三虎子之后,大家纷纷往桌子上扔钱,边扔边说:“你要是没钱明天我就住你家……”正在众人对孙大伟唇枪舌剑加扔钱的时候,桌子上空又掉下一把车钥匙。众人再次寂静,再次回头。车钥匙是一直没说话坐在旁边磕瓜子的张岳扔的。众人看张岳,张岳还是一语不发。起身,开门,走人,关门。大家都明白了张岳的意思:不管孙大伟输多少,帐记在我张岳身上。你们信不过孙大伟还信不过我?今天,我这车就押在这里了。孙大伟的车2万块,张岳的车可是至少80万,虽然没有一个人敢开走张岳的车,但是张岳是我市头号江湖大哥,肯定不会少了他们的一分钱。孙大伟为费四出头,现在张岳又为孙大伟出头。这,就是赵红兵这个团伙长盛不衰的魅力。当自己的兄弟在外人面前有状况时,绝对不惜代价不计后果帮忙。这样的几个兄弟,问世间有多少?别看张岳成天对孙大伟呼来喝去连损带骂,但别人绝对不可以侮辱孙大伟。这就是张岳的原则。】2、关于张岳的狂。书里说张岳剃了个光头、白净消瘦、看起来斯斯文文,不像别的江湖中人一样爱穿夹克衫和T恤衫,最爱穿西装,黑西装加上李洋熨得板板正正的白衬衣,看起来格外精神。但这并不能掩饰张岳的狂,张岳早死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阶级斗争,因为张岳拒绝“招安”,因为太狂不屑于和庙堂打交道,因为太狂所以鄙视袁老三那种太子党。是大志和九宝莲灯对“衙内现象”的阶级斗争害死了张岳。他有机会跑路,但他没有,因为张岳要是真跑路了,就不是张岳了。我正是喜欢他“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匪气,早死晚死,对张岳来说,其实并不是事儿。重要的是,他和他爷爷镇东洋一样,也成了传奇。下边还是几段原文,我所有喜欢的张岳都在这里:①【“这事情很麻烦。”“兄弟,有把握吗?”“不敢说。”“有多大把握?”“不知道。”“…………”九哥以为张岳不愿意尽力。“九哥,这样说吧,如果这事儿我干不成,那你也就不用再找其他人了。”张岳笑了。“哈哈哈哈哈,兄弟,你真是好样的。”】②【可能有人会问,张岳出狱以后都干什么呢?这个问题实在太难回答,恐怕张岳自己也回答不上来,因为这世界上有多少行业,人家就“涉足”多少行业,来钱的路子不是野,是忒野。反正人家张岳不偷不抢,就靠名片上“张岳”那俩字吃饭。】③【啤酒厂要倒闭了这么办啊?厂长得想办法啊?厂长就找到张岳了。“现在咱们市的啤酒市场都让外地啤酒占了,啤酒厂都快倒闭了,工人也快下岗了。张总是咱们市的社会名人,也照顾照顾咱们市的企业,想想办法呗?”“行啊,我想想办法去,给我个独家代理吧?”“谢谢张总了!”“客气,有多少力出多少力。”】④【“我是张岳,你小舅子欠的钱什么时候还? “现在手头没钱。”(勾疯子)“那好,我要你小舅子的人。”(张岳)“扯淡。”(勾疯子)勾疯子说着就脱下了棉袄,用力的摔在了雪地上,棉袄里,连件背心都没有,完全是光着膀子,在路灯和饭店照出来的灯光下,可以清楚的看到他的身上起码至少有10处刀疤,长的刀疤痕迹起码有三条,看起来像蜈蚣一样。据说,打架前先脱光膀子是勾疯子的习惯性动作,无论春夏秋冬,他都会做这一动作。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曾有很多勾疯子的粉丝也学着勾疯子的样子在每次打架前都脱光膀子赤膊上阵以显示其气势,但自从这次勾疯子被张岳彻底打垮以后我市的混子再打架时已很少有人再做同一动作。张岳看着脱了光膀子的勾疯子,笑了笑。的确,张岳有他笑的道理,他打的架肯定不比勾疯子少,但是身上只有张浩然当年捅在他大腿上的一道刀疤,而且,当年捅他的这个人,已经被他杀了。】⑤【据说老古和张岳遭遇的那天在下雨,但不是暴雨,是绵绵细雨。他俩就遭遇在本市当时最大的歌厅的一楼大厅里。1998年时本市的歌厅并不像是现在一样基本全是包房,而是一楼大厅里有大概七八张桌大家轮流唱,二楼才是包房。那天张岳就带着十几个人在二楼的包房里唱歌,而老古恰巧找到了这里。或许,老古也不希望以这样的方式遭遇在一起。当被十几个人簇拥着的张岳唱完歌走到一楼大厅的门口时,老古带着几个小兄弟正好进门。依然留着狼尾发型的老古40出头了,一双眼睛已经浑浊了。光头新造型的张岳正值壮年,神采奕奕,两只大眼睛炯炯有神。四目相对。张岳用他那一贯的斜着脑袋棱着眼睛的标签式表情蔑视的看着老古,老古报以同样的眼神。不同的是,张岳是真的蔑视老古,老古则是装作蔑视张岳。“看我干啥?”张岳冷笑着说了一句。“看你犯法吗?”老古说张岳是老江湖,就这一问一答,张岳就判断清楚了:老古是在穷咋呼,他根本就不敢出手,如果老古敢出手,根本就不会费话。“你不是找我呢吗?”张岳斜着眼睛问。老古没答话,拽出了猎枪,指向了张岳的脑袋。老古的兄弟们拔枪,张岳的兄弟们也齐刷的拔出了枪。张岳倒是稳如泰山,连枪都没掏。“你敢吗?操!”张岳走上前去,棱着眼睛撇着嘴,食指用力地戳了戳老古的脸。被盛气凌人的张岳手指头戳了脸的老古一言不发且一动不动,恶狠狠地看着张岳。戳完老古的脸,张岳又走向了老古身后那几个手里端着枪的小兄弟。“你敢吗?”“你敢吗?”“……”张岳把老古的小兄弟的脸挨个用手指头戳了一遍。并且,对每个人都棱着眼睛咬着牙问了一句“你敢吗?!”张岳就是这么狂。据说,老古情绪还算稳定,但是他身后的那几个小兄弟有两个当时就哆嗦了,不知道是气的,还是被张岳这气势吓的。但还真就没人敢开枪。毕竟如果老古这边一开枪,张岳手下的兄弟们肯定乱枪齐发。张岳是亡命徒,不怕老古和老古的手下开枪,但是老古和他那几个手下显然没有一个是敢拿自己命玩儿的主儿。“真他妈的没刚儿!滚吧!操!”张岳说完抬手打了老古一耳光。这事儿没多久就在社会上传开了。“全市,还是张岳最猛!最有实力!别人谁也不行。”社会上人都这么说。】⑥【据说张岳受审期间胆气极壮,根本就不在意审讯他的那些警察。“张岳,你知道你犯的是什么罪吗?”“我没杀人,没放火,你说我犯的是什么罪!”“你这是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呵呵,你非说我是,那我就是了。我就承认了,行了不?”“你这是什么态度?”“不就是我的朋友捅死了那姓袁的吗?如果他不是有个当官的爹,你们会抓我?就算你们说我组织黑社会性质的团伙,那按你们说的,我也组织很久了,你们怎么今天才想起来抓我?”“……你这是什么态度?!是你指使杀死的袁老四。”“我怎么指使了?”“你说的:给我打,打死他。”“那就是我一句口头语。如果我说句我“草你妈”你还判我强奸未遂啊?”“……”张岳的铮铮铁骨,怎么会服那些小警察?】张岳死了,李四也死了,但这个故事和这个社会并没有结束。活着的人,只会是像红兵一样“比张岳还狠,比李四还阴”的人。五百年自有王者兴,但像张岳和李四一样的人,再也没有了。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最后用一首李四常常在南山上张岳墓前用口琴吹的《送战友》作结,送我最爱的张岳李四,也送被招安的红兵和千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