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有雾的说说
安徽蚌埠市公安局官方通报:
2019年10月3日6时30分许,G36宁洛高速下行线(太残忍了,我们本地人看原始视频心都揪去了,孩子的父亲都神智不清满果园找老婆孩子南京方向)196K+070m至196K+250m之间,因突发团雾相继发生4起交通事故,共造成9人当场死亡,1人因抢救无效死亡,7人受伤,17辆车不同程度受损。10时17分,事故路段单幅双向开始通行,13时30分现场救援结束,全面恢复通行。 事故发生后,省、市领导及公安、应急、交通、卫生等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指挥和开展现场救援、医疗救治、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目前,事故受伤人员均得到妥善治疗,事故处理正在有序进行中。
搜了下事故的现场视频,可以看到现场是一片拥堵。唉,国庆本身高速上的车就多,司机们真的要打起十二分精神,格外小心些!
至于团雾的影响,这位网友的亲身经历更能说明一切:
”团雾真的太吓人了,八年前我们这里的环城路上,我开车经过,就有严重的团雾,车大灯,雾灯,全开,但是还是看不见前面三米的路,全凭感觉,压着白虚线走,不停地按喇叭,因为什么都看不见,只能凭喇叭的声音感知车辆距离,然后我正开车呢,突然发现到了路边了,吓得我赶紧刹车,险些把命就交代在那儿了。”
团雾属于特强浓雾,具有突发性、局地性、尺度小、浓度大的特点。团雾外视线良好,团雾内一片朦胧。因为难预测,团雾很容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团雾”又名坨坨雾,其本质上也是雾,是受局部地区微气候环境的影响,在大雾中数十米到上百米的局部范围内,出现的更“浓”、能见度更低的雾。团雾外视线良好,团雾内一片朦胧。团雾区域性强、预测预报难,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团雾会导致能见度的突然变化,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极具危害性,容易酿成重大交通事故。
去年青银高速高唐段21车相撞的惨烈事故,就是由团雾引起的!
说起来,团雾很难治理和即使发现。真的要交警第一发现并实施限速或者封路管理不客观。在高速上,第一时间发现团雾的应该是司机。感觉应该交给司机处理。如果就此打住,那么小编肯定会挨骂。因为司机也有事啊,人家没有这个管理权限啊!甭急,接着往下瞅!
第一发现者应当即时停车于应急车道,立即报告交警部门。然后开闪灯鸣长笛向后面的车辆示警。有关部门应当给予第一发现人重奖(若第一发现人因这事有啥损失应当给予补偿),对不理第一发现人示警的司机重罚!这一条应当形成规定。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当然,这条建议肯定有缺陷和不足,希望网友们及时补充,大伙一起呼吁有关部门重视”团雾”问题!
网友评论。
”团雾确实可怕,司机朋友们开车千万得聚精会神啊!安全才是到家最快的捷径!”
”国庆出去玩,玩好了是享受,玩不好是难受,注意安全吧,提醒广大司机注意车距,别有一点小缝就想超车,先考虑下有没有安全距离!”
”个人体会大雾不能开大灯,因为会有反射。雾灯必须打开。马上减速,可以鸣笛让其他车辆知道自己位置。假如看不清楚路面可以看地上白线并沿着白线慢慢爬行。有一次我就是这样做的并安全走出雾区!”
最后,小编提醒:
秋天到了,会经常会有雾,司机师傅们要注意,有团雾的地方要减速慢行,不然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