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年的说说
在回答一个让有些人不舒服的答案。 在无重大过错的情况下,17万被判无期徒刑。 在强大舆论压力下才改判的。 领导贪污170万。1700万,有判无期的吗?领导他们还可以保外就医。老百姓可以吗? 同一片蓝天下,法律面前,人人不等。这就是我们的社会。 编辑又不高兴了,再扣我7000分吧我正愁的分数没有办法处理。 千万别采纳我的答案,我已经不需要积分了,希望采纳其他朋友的答案。
一、网络的威力巨大。 二、法院乱判案。 三、中国的司法正逐步健全。
中国司法的随意性. 从法院记者会发言看,问题太大啦!!!! 最最关键问题不提(为何由盗窃金融系统罪变盗窃罪),却说什么理性执法. 那么第一判决肯定就是暴力执法啦.是否可以怎么理解??? 改判轻罪是长理,可本案问题依然存在.大的环节上ATM机是否算金融系统没定义就不提啦.说个判决中的小实际现实问题.判许赔归还17万.确实正常,可问题是,ATM厂商已经换银行这笔钱啦.后续问题就是ATM厂商是否应该民事起诉许赔偿他们的17万损失.(要是之后,真起诉,笑话可就大了去啦,呵呵)
一、法院量刑的随意性太重,从无期到五年他们都能说依法判处,想起这样的法真让人毛骨悚然。 二、我国的网民是很极得让人尊敬的,许霆和大多数在网发言的人可以说毫无关系,但绝大多数人都会站出来为许霆说句公道话,这就很值得称赞。 三、现在还是有一些有良心的律师和法官,能够听取人民的意见,否则改判是不可能的。 四、许霆的最后判决我以为还是比较公正的,故意提取不是属于自己的钱财应当得到一定的惩罚,否则难以惩戒有同样心理的人。 五、银行那个什么科长有失做人的道德,本来许霆曾和他联系过还款的事,是他把许庭吓走的,才有后来的逃逸。如果许霆是他的亲人这件事恐怕不会有后来的判无期了。 最后希望全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多一份爱心,每个人也多一份自尊,这种类似的事别再发生了。
我认为这次判决比较合理。说是替银行保管纯属胡说八道。把17多万元据为己有,而且携款逃匿,确实有罪,判处5年应该是合理的。原来判处无期就有些离谱了。通过这件事也可以看到网络的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