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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来到另一个城市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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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者对第二个单位隐瞒和其他单位有劳百动关系
或者第二个单位虽然知道并且允许劳动者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但是劳动者的行为给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这两种情况 ,第二个单位可以度辞退劳动者,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版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权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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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这样,后一单位不用补偿。当然后一单位应当当初用工的时候就要求劳动者提交一个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来备案的,这一点上说明要加强管理。

《北爱》里的一段话:你不主动,我不主动,然后我们的关系就慢慢消失了,人与人之间没有谁离不开谁,只有谁不珍惜谁,一个转身,二个世界。一生之中有一个爱你,疼你,牵挂你的人,这就是幸福。万人追不如一人疼,万人宠不如一人懂。世界上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掏心掏肺互诉衷肠。路过的都是缘,擦肩而过的都是客。

今天和河南老家的妈妈视频聊天,妈妈说她下午刚去给爷爷奶奶和姥爷上坟了,又到清明节了,想念我的爷爷奶奶和姥爷了。

明天我也要随宝爸去他的老家祭祖,海南省临高县。来到海南后才发现南北方清明节祭祀的风俗真的有很大的不同,其他地方的风俗不了解,下面就说说我的河南老家和宝爸海南老家的清明节风俗不同点。

1.参与人不同

在河南老家,一般是儿子或者女儿为去世的亲人祭祀,儿子和女儿都可以去,没有限制。

在海南临高,则是只有男丁这方的人才可以参与祭祀,女儿是不可以参与的。这一点让我感到了深深的男女不平等。而且一般都是一个家族一起祭祀,比较隆重一些。

2.重视程度不同

在河南老家,清明节哪个孩子在家,哪个孩子就去祭祀,并没有要求所有人都参加,比如在外地工作或者生活,不方便回去的,也没有人强求。

在海南,清明节是一个很重视的节日,只要不是至关重要的事情耽误,所有人都会赶回老家去参与,每年清明节高速都很容易堵车,尤其是乡间小道,到处都是出来祭祖的车。

每到清明放假回老家,宝爸都是天没亮就喊我们起床,怕出发晚了堵在路上,有一年和宝爸回去的晚了,在乡间小路被堵了几个小时,回到家差点错过祭祖。

3.祭祀对象范围不同

在我的河南老家,一般只需要祭祀去世的直系亲人,比如我的爸妈一般只需要祭祀我去世的爷爷奶奶和姥爷。在海南的范围就会广泛一些,比如宝爸他们一个家族的人会一起祭拜整个家族所有去世的亲人。

清明时节雨纷纷,清明节是一个伤感的节日,每年的清明节要么下点小雨,要么阴着天,给人增添一丝伤感!

清明节是一个缅怀的节日,在这一天,我们缅怀去世的亲人,感恩祖先!

朋友们,你的家乡的清明节祭祖风俗有什么不一样吗?欢迎留言!

这里是潇宇妈妈生活录,感谢您的耐心阅读!

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只有靠自己努力 虽然会有不舍,但是为了理想背井离乡的人有很多 我们绝对不孤独 给你介绍一首歌 越单纯越幸福 歌词 你说起那条回家的路 路上有开满鲜花的树 秋天里风吹花儿轻舞 阳光会碎落成一面湖 陌生的城市让人想哭 又一次爱情已经辜负 能不能把未来看清楚 寻着流星方向可不可以找到幸福 越害怕越孤单谁的付出多一点 越躲藏越相爱越怕输 越长大越怀念少年时有多勇敢 骑单车摔多痛也笑着哭 越单纯越幸福心像开满花的树 努力的深爱过就不苦 越单纯越幸福心像开满花的树 大雨中期待着有彩虹 越单纯越幸福心像开满花的树 王筝-越单纯越幸福 陌生的城市让人想哭 又一次爱情已经辜负 能不能把未来看清楚 寻着流星方向可不可以找到幸福 越害怕越孤单谁的付出多一点 越躲藏越相爱越怕输 越长大越怀念少年时有多勇敢 骑单车摔多痛也笑着哭 越单纯越幸福心像开满花的树 努力的深爱过就不苦 越单纯越幸福心像开满花的树 大雨中期待着有彩虹 越单纯越幸福再回想起的时候 希望你明白 也希望我的回答没跑题

先说说背景。15年我全面铺开,全力以赴地找工作,准备离开呆了五年的城市A,回去家乡城市。之前都是零零散散在看机会,这个决定中,换工作和那里有我特别珍惜的朋友是契机,当然回去也会安逸一些(这是周围人都觉得很吸引人的点但我直到现在对此不感冒)。但没想到这一折腾,却折腾了一年才将工作定下,却不是回到家乡,而是16年7月因为生活上的一些变化去了另外一个城市B。其中的滋味和承受的压力现在想来真是感慨万千。说到体验,我想到当时家里一位亲人的话,换城市你要想清楚是你想要什么。简单的换城市生活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事情的解决(职业发展和感情生活的发展,这是大部分人最关注的)仍是需要一步步一点点的来实现。当时的我还未离开,却是非常认同。为什么说一定要想清楚是为了什么换城市工作生活?当你换到另一个城市时,在一段时间内你的内心会不断地去比较这两个城市的好与坏,这种比较是自发的且很难压抑下去。像我这种对城市的喜好憎恶没有那么分明的人,也是这样,我与同样变动城市的朋友们沟通过,无一例外都有这个过程。可能以前你觉得A城市的某些方面不好,结果发现B更糟糕,完全不是你之前想的那样。可能你离开A是因为生活成本高,而你来了B之后B的房价一夜飙升到让你觉得A竟然是个良心城市。而当初你选择离开A和最后为什么来到B的初衷这个时候能帮助你不去care一些方面的差异,至少不去放大差异。第二个就是朋友圈,年轻人的话换城市生活对周围环境的适应能力非常强,基本一个月就可以非常自如。但是朋友圈确实需要时间来拓宽。我自己的话,本身不擅长交际,在B相熟的朋友几乎没有,这个对于我来说是非常难受的在一开始。即使到目前,8个月过去,仍是比在A时一个人宅的时候居多,这个也是我目前最为苦恼,有时也难以抑制的怀疑这个选择的一个方面。第三个就是工作氛围,我是从北方换到南方,切身体会到工作氛围不同,周围同事的性格和处事方式和之前有很大差异,工作节奏也不一样。之前的北方城市A的那份工作要偏安逸一些,而B的这个工作节奏要快很多。综合起来最大的感受是适应的时间有点长,工作生活停滞了几个月才步入正轨。换城市也会带来一系列实际问题需要处理,比如社保,公积金的转移,户口迁转,差不多需要3-6个月的时间办理妥善,甚至更长时间。但总体来说,我通过这次换城市,看待问题变得更加全局观一些,之前在意的一些点竟然因为这次变动而觉得没那么重要了。更加清晰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了。我想,这也就是成长了吧。

  1,关于第一个问题,你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330326633描述的情况,目前是职场司空见惯的事情。很多人都是这样兼职搞创收的。但是你描述的性质不是兼职。
  看下面第四条的描述,你可以和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你虽然没有与后一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存在劳动的事实,当然和后一家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只要不对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就行。 同时满足上述两点,第一个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劳动者在未按法定程序解除与原用人单位的合法劳动关系之前,不能与另一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对原用人单位来讲,劳动者属单方违约,是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要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后一个单位可以不给你赔偿金和二倍工资。
  你在获取第二家单位工作的时候涉嫌欺诈手段,掩盖了自己已经和其他单位有劳动合同的事实,你与后一家单位的劳动合同无效。(有没有签署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本案中你只有和后一家单位存在劳动事实,当然成立劳动关系)。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保同因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而无效。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制造假相或隐瞒事实真相,欺骗对方,诱使对方形成错误认识而与之订立劳动合同。欺诈的种类很多,包括上述你的行为。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约而不用支付你赔偿金以及二倍工资。
  3,一般来说第二家单位如果知道你已经在一家单位有劳动合同,那么是不会给你工作的。因为: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要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建议你第二份工作不要搞的那么冠冕堂皇,就当是个兼职算了,符合上面第一条的描述,只要不影响本职工作,原单位也会理解的,如果你要鱼和熊掌兼得,很难啊。弄不好还会被原单位辞退,赔偿原单位的损失,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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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的情况下到另一个单位受聘,给原单位造成损害的,原单位可向来该劳动者和后一个单位索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并且原单位可立即无偿辞退该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
从上述的劳动法条来看,现行的劳动法律只认可一种双重或多重自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即非全日制劳动关系(见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三节),除此而外的相关或拟制劳动权利义务关系都只是普通民事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律的保护,后一个百单位辞退劳动者当然也就没有法定的赔偿金或二倍工资权益了(除非双方事先合同有度约定);一般不在劳动法律调整范畴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但有时仲裁委可能会给予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