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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泪笑残阳心酸看过往的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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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主已经很老了。曾经最爱的肉肘子已经啃不动了,只能和闺蜜吃些花生糖解闷。公主一辈子未婚,原因很简单,她太胖,没人肯娶她回家做夫人。其实,公主没好意思讲过……十六岁的时候,她也有个意中人。那人,也曾说要娶她回家。2公主十六岁的时候,就突破了两百斤,皇兄亲自给她取了一个雅致的外号:肉金刚。各路臣子生怕皇上把这坨金刚搬到自己家,适龄的小公子们一看到公主出行,各个开始抖腿抠鼻屎,也是京城一景。公主心宽体胖,并不计较,另外她忙着往嘴里塞肉肘子,那一口油酥肉软,保管你什么男人都想不起来。但麻烦并不准备放过她,那一年西北军大捷,皇上大宴群臣,几个世家子弟在御花园里酒后闲聊。一个说:如果皇上能在那些武将里给公主定下婚事,咱们几个就安全了。宰相家的张小公子深深叹了口气,说:是啊,我鼻子已经被挖大了两圈,昨日我爹还骂我没有为国献身的精神,圣贤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其他人:那世兄你怎么回答的?张公子:我表示如果他要我将肉金刚娶回家,我立刻为国捐躯。彼时公主正在附近树荫底下乘凉,出去也不是,不出去也不是。只能暗自数数这几个公子九族都有谁,诛起来费不费劲。这时候,公主头顶的树上传来一个轻飘飘的声音。“诸位这些酒囊饭袋,我瞧公主也未必看得上你们。”正是杏花开的时候,那少年坐在花朵缭乱的树杈上,看着他们挑眉一笑。张公子恼羞成怒,指着他发难:“哪里来的贼人!非礼勿听不懂吗!还出言侮辱……”“贼人?”少年从树上跃下来,几个看不清的错身,就把那张公子反剪在树上。“张公子也习过武吧?就这等身手,还说不是酒囊饭袋?”周围一阵哄笑,张公子脸涨得通红,却死命也挣脱不开。“听闻公主三岁能文,六岁能诗,十岁做百寿图为先皇贺寿,如此女子,却让你们这些无能之辈来挑三拣四,你们有什么?无非是家世背景,和生为男子的傲慢罢了。”少年笑起来时,眉眼生辉,好似骄阳。一松手张公子便一个踉跄摔在地上。其余人惊怒交加:“你到底是何人!”少年只留一懒洋洋的一句话:“西北军无名之士罢了。”3那一晚,公主在铜镜前站了许久,第一次恼恨自己,为何胖的镜子也装不下。她找到了那个“无名之士”,这并不难,毕竟生的好看的年轻将领并不多,而且这人也并非无名,参军一年便屡立奇功。隔了个屏风,她召见了少年。“那天御花园,谢公子为我说话。”公主想了半天,才选好话题。少年长时间的沉默,正当公主以为他吓破了胆子的时候。他说:“早知道公主听到了那些混账话,我该打折他们一条腿才是!”公主被他逗笑了,两个人便隔着屏风说些闲话,这样洒脱不羁的少年,公主还第一次见。最后,公主终于慎之又慎的提出了那个问题。“公子可愿做我的驸马?”西北军明日便要再次出征,此战凶险,她不提便没机会提了。“战场刀剑无眼,公子若是同意,便可留在都城,无须出战了。”多可悲,公主想,她终究要用这样条件,来留住心上人。可是少年,仍然长时间的沉默。公主心酸的笑了,问:“公子可是嫌我体肥貌丑?”“不不不不”少年否认的很彻底:“公主性子洒脱,才华横溢,乃天下女子之表率,我怎会嫌你?只是……”
屏风外,少年挺直了脊背,郑重其事的说:“为国而战,是军人的责任,此次出征,若我能活着回来,我便娶你。”
4
西北军出征那天,公主开始减肥。
女为悦己者容,肉肘子也是可以抛下的。一天只吃几片白菜叶,脚上绑着沙袋绕着御花园跑。跑一次便在假山上写四个字——“待君凯旋”,瞧着,便有力气继续跑了。
西北军苦战两年,偌大一座假山,再找不到可下笔的地方。
因士气不振,皇上想御驾亲征,但他尚无子嗣,大臣们不让。
公主:我与皇兄一母同胞,我去吧。
皇上:你一个女人家添什么乱
公主:皇兄一看你就是没挨过女拳毒打啊……
最后,公主替皇上去慰问西北军,陪同正是张公子,临行前,皇上亲切的当面把他的九族又数了一遍。
这一走就是两个月,终于走到黄沙漫天的西北军领地。
长公主的到来让全军士气大振,士兵们口耳相传:“朝廷没有放弃我们!”“公主来了!此战必胜!”
然而,那么多兵士中,却没找到她的少年,这就是战争,每天都有无数少年埋骨沙丘。
张公子在一旁小心翼翼的劝:“要不先去接见一下主帅?”
苦战两年,将军换了几茬,公主掀开大帐的时候,便看见了她的意中人。
少年黑了,壮了,穿着将军的盔甲显得十分英武,笑起来,还是那么神采飞扬
“公主,你怎么瘦成这样了!”他说:“不过真好看!”。
公主的眼泪夺眶而出,她说,你没死,这真是太好了。
她说:“两年,减掉了整整一半的自己,就是为了漂漂亮亮的问你这句话,可愿娶我?”
少年一怔,许久才道:“抱歉,我不能”
公主傻了,她做梦也没想过这样的答案,她条件反射开始算少年的九族,却发现她根本不知道少年的全名。
“你全名是什么!”公主声严厉色。
“臣名……花木兰”
5
少年解开铠甲,把公主的手放在他的胸上。
公主:??
少年:不好意思,我忘了我没长胸。
就算没长胸,外加又黑又瘦,少年也是个如假包换的女人。
“我爹年纪大了,我弟又是怂包,而我从小就想参军报国,所以征兵的时候,我就来了。”少年说:“你跟我说的时候,我都傻了,但你是个好姑娘,我不想你难过。”
公主怔怔的坐在地上,半晌,起身把木兰的佩剑抽出来,抵在她脖颈:“你把我当成什么?你把皇家尊严当成什么?”
“我没想过我能活着见你”木兰说:“我觉得反正要我是要战死沙场的,你只需知道,你是个好姑娘,有个英勇的战士曾想要娶你就好……”
木兰说不下去了,她只能在地上磕头:“求公主赐我战死!”
张公子扑过去,声泪俱下哀求:“公主三思,三军不可无帅!”
公主冰冷的看着她,良久,剑被扔在地上,清脆的一声:“死太便宜你了,花木兰,我命你活着,打败柔然,若你敢死,我诛你九族!”
6
公主坐在车上,一口一口吃着肉肘子,仍然是油酥柔嫩,却不知道为什么,总吃不出味道。
“天家脸面不容亵渎,若他肯,便是当朝驸马,若他不肯,立斩无赦!”
这话两年前皇兄就说过一回,公主的两次回答也都一样:“你要杀他,先从我尸体上踏过去。”
皇帝这次叹了口气,说:“朕护不住你了。”
西北久战,民间怨声载道,此时敌国通过朝臣提出和谈,割让两城,长公主和亲。
老臣们跪了一殿,求皇上怜悯百姓,结束战乱,由张公子为首的年轻臣子跪在另外一边。
张公子是时年状元,脊背挺直,再也无半分纨绔之气“要公主委身恶贼,我辈男儿,有何颜面苟活于世!”
这话传到公主耳朵里,她笑笑,说:“这人仍是看不起女子啊!”
长生殿前天子震怒,九龙柱下血流成河,而公主仍是嫁了,带着两座城池的嫁妆。
7
敌国的狼主胡子满脸,已经够做公主的祖父了,也半分没有什么行婚礼的意思,只是坐在狼皮椅子上傲慢的瞧着公主,说:“那妇人为何不跪!”
公主的红嫁衣在草原的风中猎猎作响,她从来没有像此刻这样美丽过,她说:“我乃天家皇室,上跪神明,下跪天子,君乃何人?可受得起我一跪?”
那狼主一个耳光扇过去把公主打翻在地上:“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母狗!你们那软弱的皇帝迟早也要跪在我脚下!”
这时候,凌空一箭,死死钉在那狼皮椅上。
呐喊声四起,尘土中,一张写着【花】字的大旗,在风中猎猎作响。
那是三军主帅的姓氏!那是把柔然狼群克制了两年的西北铁骑!
“为了公主!”
为首的年轻将军,举起长刀,愤然而吼。
他身侧是刚死谏完,磕的满头是血的张公子,他亦在马上随军队嘶吼:“为了公主!为了公主!”
少年时笑谈,娶肉金刚便是“为国捐躯”,可是战场上的血与尘沙,才让当年的少年真正明白,什么是死生卫国!
“花家小儿!赶来找死!”狼主大怒,操起长刀便大步向下走去。
然而,他走到半路,就发现眼前的视野模糊了。
血,无数的鲜血奔涌而出。
一只长钗,贯喉而过。
那柔弱的公主退后一步,全身已经被鲜血染红,却痛快的笑了。
今以你命,祭我百姓
今以你血,慰我忠魂
8
公主跟闺蜜说:“当时,我原本是要和那狼主同归于尽的,至少也让他知道,我们女人也有利爪钢牙,可没想到,你竟然来救我了。”
花木兰看着天边的暮色,像极了那天血染残阳。
“怎么能不来呢?我当初披上甲胄,拿起长刀,便是希望,像公主这样的人能好好的在家啃肘子。”
公主笑了:“好像我瘦这么一回,就是为了让那狼主失去警惕。”
此后痛痛快快的啃了几十年肘子,再也没瘦过。
“天色不早了,我啊该回了。”
“是啊,张老丞相该急了。”
两个人笑着,慢慢蹒跚着走进了夕阳里。
“木兰,谢谢你啊。”
“这老太婆又说怪话,谢我干嘛啊?”
谢谢你,让我遇见你,一生荣耀孤苦,甘之如饴。
谢谢你,让我成为我,半世不为任何人而活,做一女子,从容自在
原回答:《瓦片里阿飞》
夜班车去春风吹拂的峡谷
白梨、稠李和晚樱开满山坡
像海浪暗涌,又像飞沫舍身
还像身不由己的这些年
——倪湛舸《夜班车》
《瓦片里阿飞》
1
如果说我这辈子曾爱过什么人,那一定是十六岁的他。
高个白净少年,爱穿米白色的夹克,总是骑着摩托在巷子口呼啸而过,衣服被风鼓起来,像是半片翅膀。
那时候,我独自一个人住在瓦片里最破的一栋房子里,隔壁是五十多岁,做皮肉生意的女人,每天晚上都有她的客人敲我的门,问我什么时候卖。
我用木板堵住门窗,不泄露一点光线,直到巷口的摩托车声响起的时候,才慢慢的搬开,等着他出现,他一手扶着把,带着些轻佻问:“衣服洗好了吗?”。
瓦片里的女孩们,像我这个年纪都已经早早出去打工了,有些着急的,已经做了母亲,而我还在上学,奶奶说,潘潘要读大学的,所以我咬着牙上了高中,学费是奶奶的退休金,生活费就靠给这些男孩子洗衣服。
他们因为刚工作,正是肆无忌惮手头松的年龄,总不耐烦搓揉那些洗不干净的工装和油污的外套,于是便扔给了我。
我没有洗衣机和任何设备,我用一个补了又补的小铜锅,把河水煮沸了洗,再用烧热的铜锅底一点一点熨平。洗一夜衣服,是五块钱,正好是我一天的餐费。
那时候,我贫穷而沉默,从不招惹任何人,但是这并不妨碍我成为别人眼中的异类,瓦片里的人觉得我上学是一种无法理解的败家行为,而我的同学则喜欢在我经过之后做作的咳嗽,他们叫我“潘公交”,这个小城,瓦片里的女孩就是野鸡的代名词。
有一天晚自习结束之后,几个女孩子带着他们的男朋友拦住我,原因似乎是我没有借其中一个女孩抄卷子,我记不清了,我只记得她们嬉笑着把我一下一下推到角落里。
“你不是很拽吗?怎么这怂样了?”
“听说你堕过好几次胎,身上都是杨梅疮?”
“你不是骚吗?让我们看看吧!”
她们上来扒我的衣服, 男生们嬉笑着录像,我跟她们撕打着,发出野兽一样的咆哮,这情景落在她们眼中越发好笑起来,他们用打火机烧我裙子的时候,突然不远处传来摩托车轰鸣。
那时候我和他还没有说过话,但我知道他,瓦片里的小混混,我几乎是失声叫出来:“阿飞哥!阿飞哥!”
这是我十六年来,对外界发出的唯一一声呼喊。
他一脚踩在地上,看了一圈,认出了我,说:“怎么着?欺负我们瓦片里的人啊?”
“有你什么事儿!滚边儿呆着去!”一个强壮的男生对他吼。
他似乎有些好笑,一遍摘头盔一遍自言自语:“小兔崽子”。
那几个男生比他年纪小,又是学生,根本没有到他以一敌十的把他们打趴下这个桥段,他揍了两个,这几个人就四散着逃走了,他粗鲁的扯着为首的那个女生的头发,指着我说:“这是我妹妹知道吗?再惹她老子剐了你的脸。”
那个女生的男朋友已经跑远了。
整个过程很平淡,不会超过五分钟,对于爱上一个人来说,已经足够了。
2
在这件事之前,我对他的印象只是,骑摩托车,叫阿飞的少年。
他住在瓦片里最外面的一栋房子里,爸妈都是吸毒佬,一年有三百多天在戒毒所里,因此他上到初中就辍学去打工,现在大概是在酒店里当保安。
他是瓦片里男孩的头,夏天的时候经常撞见他们在巷口聚在一起抽烟,一群赤膊男孩当中,只有他穿着白背心,像老式港片里那些落拓又漂亮的古惑仔,总有不同的漂亮女孩,翘着穿黑丝袜的大腿靠在他旁边。
那天,他把外套朝我兜头扔下来,嗤笑:“有什么好哭的啊?读书把脑袋都读傻了。”
我哆哆嗦嗦的捡起衣服披起来,努力克制着抽泣。
他把我送到家门口,他又说:“你奶奶在家吗?”
我点点头。
他含义不明的笑笑:“那我走了。”
后来我把衣服洗干净还给了他,他说我衣服洗的干净。后来就常找我洗衣服,包括他周围那些男孩,有这些年轻的混混在我家附近转悠,那些心怀不轨的人也很少来砸我的门了。
我们还是很少说话,偶然碰见了也不会打招呼,瓦片里的人几乎都是这样。
就这么来往了半年,我放寒假那天,他正在巷口打牌,脸上七横八竖的贴了很多纸条,见我来了像是找到借口,把牌往桌上一扔,说:“不打了,取衣服去!”
激起一阵抱怨声,他一个叫肉头的兄弟大声说:“馋成什么样了,就那么猴急?”。
他懒洋洋的给了肉头一个脑瓢:“别他妈胡说八道,人还是学生呢!”
“学生怎么了?学生妹搞起来最带感!”
后面传来龌龊的笑声,他一手揽着我,一手头也不回的竖了个中指。
而我已经面红耳赤。
他从耳后拿下一颗烟,问我:“你考的怎么样啊?”
“你怎么知道我考试……”
“我是文盲,又不是傻。”
打火机一闪即过的映亮了他好看的眉眼,他熟练的吐出一口烟雾。
我讷讷的说:“还可以。”
走到他家门口,他说:“我有两件衣服要洗,你跟我进去拿一下。”
不远处传来他那群朋友不怀好意的哄笑,我局促的低下头:“我在这儿等你吧。”
他笑了,强硬的一把把我拉进去:“我还能吃了你?”
他们家很黑,就像一个深不见底的地窖,
3.
在深圳,地铁轰鸣着穿入黑暗时,我总是恍惚,以为我回到了我的十六岁,那个黑暗的、混乱的房间,叫阿飞的少年穿着白衬衫,在不远处抽着烟。
但是玻璃上的倒影会让我立刻清醒起来,三十七岁的女人,眼袋和嘴角同样下垂着,油腻腻的饭盒悬在手腕上,我看起来像是五十岁。
然而这时候电话响了,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起来,
“潘潘?还在深圳发财……啊”这声音来自于瓦片里,我曾经的邻居王娟花,她的声音还是那么媚气:“也没什么事,还是告诉你一下,那个谁,阿飞出来了。”
那一瞬间,我只觉得灵魂出窍,翕动着嘴唇,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谁知道他怎么出来的呢?他在找你”她愉快的说,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幸灾乐祸:“我肯定是不想说的,但是你也知道,他可是杀过人的……”
我把电话挂了,浑浑噩噩的往家里赶,对,我得回家……快点回家。
推开门之后,一股扑面而来的恶臭袭击了我,“贱货,你特么跑哪去了!”子权躺在一滩屎尿上,声如洪钟的叫骂着。
“你就不能憋一会吗?”
无论第几次看到这个画面,都会让我生理性的开始反胃。
“我忍住了还要你这个杂种X的贱货的干什么!你就是盼我早死!好图谋我的房子!”
在不绝于耳的骂声中,我将一屋子屎尿收拾好,然后打开窗户抽烟。
这就是我的生活,我抽着烟想,我还有什么可以被毁灭的呢?我从来都是一无所有。
阿飞出来了,他会来找我的,毕竟,是我把他送进了精神病院。
我们在一起的那辰光,为了养他,我昼夜颠倒的打工,炒菜时失手将热油倒在脚背上,留了很深的疤,他还打我,下死手,我到现在还有耳鸣的后遗症。
他被抓的时候,赤红着眼睛朝我吼:“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后来,我就嫁给了子权。
中产家庭的独生子,从来不知道有个地方叫瓦片里。他以为我只是个有点腼腆,普通的女大学生。后来,他知道了我的过去,我们还没来得及离婚,他就出了车祸,在瘫痪中逐渐走向死亡。
等死的过程逐渐催生出了一个普通男人内心所有恶毒,他一日赛一日的乖戾暴躁,折磨我是他最大的快乐,我瞧着他,偶尔会有恍惚,觉得那是一只獠牙发黄,涎水直流的怪物。
这怪物笃定我不敢离婚,因为我还想要他的房子。
我也是一只怪物。
4
不知道是不是幻觉,出门的时候,感觉在我后面跟着人。
我回了几次头,都没发现人,只是隐约的看到一个头发很长的女孩子,鬼鬼祟祟的走过去。
我年轻的时候,也有那么一头长发。子权喜欢我,先是打这一头长发来的,后来他瘫痪了之后,喜欢用沾满屎尿的手去拽我的头发, 我便剪掉了。
别说有人尾随,就算是天塌下来,我也不能不去上班,房贷还在我肩头压着。
只是上班的时候,我隐隐有点心神不宁。给子权打了两个电话,没人接。
直到中午的时候,我的脑子才轰的一声。
因为被阿飞的事情占据了脑海,我居然没有认出来那个女人。
子权出轨的对象。
那是我们结婚的第三年,他搂着一个女人回来,长发、漂亮,有些像年轻的我。他吆喝着:“愣着干什么,做饭啊!”那个女人二十岁左右,小鸟依人的依靠在她身边。
我毫不犹豫的和她厮打起来,被我的丈夫一个窝心脚,踹倒在了地上。
后来,他瘫痪了,那个女人也不知所踪了。
这理所当然,爱情嘛,怎么能沾染着屎尿蛆虫?
那些自然是要留给妻子的。
我一把抓起包就往家里跑去,我已经忍得没了半分尊严,但是那个女人进到我的家来,我绝不允许。
我怀着一颗泼妇的决心上楼,哆哆嗦嗦的找钥匙,然而,门虚掩着。
然后我便看见了那个女人。
多年不见,依旧漂亮,只不过她的脸是绛紫色的——她被一根粗绳,吊在了天花板上,长发如云的披散下来,一只苍蝇落在她的舌头上,被我一惊,便飞走了。
我晃了一下,坐倒在地上。
子权在一边,咧着嘴嚎啕:“救救我!那人是个疯子!是个疯子啊!”
5
阿飞一开始当然不是疯子。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还是个漫不经心又漂亮的男孩。我们在他狭窄的房间不知疲倦的接吻,昏黄的灯光下,我疲倦的躺在他怀里,轻声说:“我给你生个孩子吧?好不好?”
我已经不记得我为什么要这么说了。大概是某种柔情涌上心头的时候,人是没有理智的,我确定当时我真的很想有一个和他的孩子,眼睛要像他,让人迷醉的漂亮。
他笑笑,一手点起一根烟:“我们这种人,生什么孩子?”
当时年轻的我,只觉得浑身上下都冷却下来。
“我没跟你说过吗?我爷爷奶奶是近亲,我们家精神病好几个了,这东西遗传,而且我爸妈。”他勾起嘴角,笑了:“我爸妈又是在嗑high了情况下有的我,你看我挺好的吧?不知道什么时候,发起病来吓死你。”
昏黄的灯光下,他的身体每一寸都美的如同神像,他微笑着哄骗着说:“要什么孩子,你还得上学呢小潘潘。”
那时候,我只当是他骗女孩的把戏,还想着,他究竟和几个女孩说过这样的话。
直到后来,我大三那年,他真的发病了。
那时候他在餐厅打工,一点口角,他砸碎了好几张桌子,吓跑了很多客人。
我赶过去的时候,他抱着头蹲在地上,咯咯咯的笑着,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我走过去,慢慢把他抱在怀里,心里想,他清醒过来的时候该有多难受,他那么要面子的一个人。
后来,他的病越来越严重,清醒的时候和正常人一样,一旦犯起病来就攻击性极强,那时候所有人都劝我把他送进精神病院去,可是我舍不得,就算他发起病来会要我的命,我也舍不得。
6
“都是你这个贱女人!警察都说了,那个疯子是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他把小柔当成你了!因为你小柔才会死!”
子权又声嘶力竭的吼着,说真的,我总怀疑我和他到底谁才是濒死之人。
“他为什么会把她当成我?”我说:“你们在做什么?她来我们家干什么?”
子权明显心虚了一下,但强装着理直气壮:“这是我的房子,我高兴谁来我就让谁来!”
我懒得戳穿他,用脚趾都能猜到,那个女人为什么会来看一个一无所有,大小便都会失禁的男人,他一定许诺了什么,比如这个狭窄又阴暗,却因为地段价值几百万的房子。
想到他偷偷摸摸的、猥琐又可怜的求那个女人的样子,我就想吐。
“其实你俩挺配的,你世间少有的贱骨头,她是世间少有的不要脸,幸亏她死了,要不然我回来,是不是正好能撞见她为了一套房子,在这屎掺尿尿掺屎的床上跟你睡?”
我很少这么顶撞他,他愤怒的打起哆嗦来,朝我吼:“你特么懂什么!你以为人人都像你这个人尽可夫的女表子一样?我和小柔是爱情!”
我看着他,突然笑了:“爱情?你懂什么叫爱情?”
说完,我便摔门走了。
“潘潘,你为什么……和那样的人在一起啊?”
大学寝室的卧谈里,我的上铺这么问我。
当时我有点不好意思的回答:“就,就因为爱情啊。”
那时候,是我和阿飞在一起的第三年,我上大一,他来到深圳,到餐厅做学徒。
所有人都觉得我们在一起怪异极了,可是我自己并不觉得,我反而觉得特别幸福,他穿着满是油污的背心,在我们宿舍门口等我让我觉得幸福,他学了新菜,做给我吃让我觉得幸福,他下了班,骑着摩托带我兜风让我觉得幸福。
我们去海边旅游,在破旧的小旅馆里,我给他敷面膜,他枕在我膝头,漫不经心的说:“以后等我出师了,就能当主厨,再然后回瓦片里,开间小店怎么样?”
“不许再回瓦片里了!”我说。
他沉默了一会,道:“可是那是我们的家啊。”
“你才是我的家。”我斩钉截铁的说。
“好”他说:“那我们就在靠海的地方买房子,安家。”
海风从窗户里吹进来,很舒服,我会一辈子记得那个瞬间,因为那是爱情。
后来,他浑身是血的坐在出租屋里,抬头朝我笑,说:“潘潘,我早晚会杀了你的”
我说:“好啊,那我们就死在一起。”
那一刻,我也会一辈子记得。
那也是爱情。
7
我站在小区楼下婆娑的树影里,抽烟,轻声说:“你杀错人了你知道吗?”
四周一片静谧,只有夜风和蝉鸣,我却觉得,他一定在。
“你不是恨我吗?就出来杀死我吧!”
无人出来,无人应答,一如这十几年一样。
我蹲下来,死死抓住头发,我听见我喉咙里野兽一样的呜咽:“你出来啊!你出来让我看看你!就算你杀了我,我也想再看你一眼!”
阿飞并不是刑满释放的,他是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
他的病越来越严重,且具有极强烈的攻击性。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还幻想着,有朝一日,他的病会好。
时不时的发病让他没有办法工作,我只好拼了命的赚钱,但是还是赶不上他破坏的速度,那时候他一感觉要发病,就用粗壮的锁链一圈一圈把自己锁起来,但是,还是会时不时的跑出去闯祸。
直到有一次,他跑回了之前打工的餐厅,打伤了之前的老板。
“念着他是我们员工的份上,上次他砸的那些东西,我可都没计较,现在怎么办?他把我给打了!”
“赔钱?你赔得起吗?”
“我要是报警,他是没什么事儿,但是肯定会被抓进精神病院里去的!”
“别别别,女孩子,又这么漂亮,不用下跪,要不叫我一声叔吧”
“嘿嘿,我还没睡过女大学生呢!”
那时候,我已经心力交瘁,对那个夜晚,我整个记忆都是模糊的,我只记得无数个声音在耳边嗡鸣:“潘公交!潘公交!潘公交!”
那来自瓦片里,我从未离开的瓦片里,
8
那个老板真的放过了阿飞,还给了我们一笔钱。
我回家的时候,他正在清醒,一边抽烟一边颠勺炒菜,见我回来,边带着回头笑:“回来了?菜马上就好。”
我从背后抱着他,我说:“只要有你,我什么都能做,什么都能忍。”
“我也是。”他把烟摁在旁边,笑了:“哪怕活的像个畜生,我也想呆在你身边。”
那几日,如同暴风雨之前总会有的平静。
他的病情好转了,即使发病,也不会挣脱锁链,好的时候,还能帮我干干活,做做饭。
我总在想,如果没有那个老板,我们的生活会不会就这么进行下去。
还是,像我们这样的蝼蚁,终究会被现实压垮。
那个老板大概是食髓知味,又或者,我是他能睡到的,最廉价的女人。
他拿着偷拍的视频找我,笑的十分狰狞,他说:“你要是不跟着我,我就把这个视频给阿飞看,哦对了,我还要发到你们学校论坛上,让他们看看你有多骚。”
我嗫嚅着,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任他猴急的把手伸进我裙子里,说:“你跟着我吧,我保证让你——”
他保证让我如何,我一辈子也不可能知道了。
阿飞站在他身后,平静的看着倒在地上的尸体,他手里,是一把水淋淋的刀。
哦,那天晚上,我们本来,是要吃鱼的。
9
那天晚上,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清醒的阿飞,他抱着我,很温柔的说了很多话。
“本来想给你幸福的,对不起,我没做到。”
“我再发病,你就把我送到精神病院去吧,听话,我迟早会杀了你——这比让我死还难受。”
“潘潘,找个好人,嫁了吧,我们俩有一个人幸福,就够了。”
“或许有一天,我的病好了,我就会回来找你,又或者”他开了一个并不好笑的玩笑:“我彻底不清醒了,也可能会靠着本能来找你。”
我笑着说:“无论你疯成什么样,别忘了我,好吗?”
他粗鲁的抹掉眼泪,捧着我的脸亲了一下,说:“我死都不会把你忘了的。”
后来,他就彻头彻尾的疯了。
再后来,我给警察打了电话。
他因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而被强行送往了精神病院。
他临走前,一直朝我嚷,说要杀了我。
我看着他,目光温柔的像个小母亲。
当然温柔了,他疯了,傻了,恨我了,也是阿飞啊。
全世界,我最喜欢阿飞了。
10
冬天来得时候,子权死了,我如愿继承了他的房子。
警方百思不得其解,一个精神病人,为什么蛰伏了这么久才犯案,还有,他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杀错人。
那天,我们公司团建,我很晚才回来。
发现屋子里没有屎尿的气息,反而被打扫的干干净净。餐厅里摆着一条色香味俱全的糖醋鱼。
子权在屋里,胸口插着一把刀。
“我们一直以为,嫌疑人是在发病状态作案,其实正好相反。”警察冷冰冰的说:“作案的时候,恰恰是他为数不多清醒的时候,他想杀的人从来不是你,对吧?”
眼泪缓慢的流下来,我笑着看着这个年轻人,如果我和阿飞第一个孩子生下来,恐怕也有他这么大了。
“能先让我把鱼吃完吗?”
“据医生推断,他的病情已经很严重了,不但没有痊愈的可能,而且以后,很难再有清醒的时候了。”
“哦,是吗。”
“无论他是怎么想的,他都会本能的来找你,发病的时候也是。你的人身安全会遭到严重威胁,你必须提供线索。”
“好”
“你一定要一边吃一边回答我的话吗?”
“不好意思,我真的很久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了。”
11
我把房子买了,把钱打到某个账户上去,那是个有遗传病的孩子,被一对很疼爱的乡下夫妻收养,今年十四岁了。三百万,够他过下半辈子了。
办完这一切之后,我回到了瓦片里。
那里马上就要拆迁了,只剩下萧索的瓦砾,晦暗而凝重。
没有暖气,没有自来水,可是这本就是我从小长到大的环境,我独自在那里住了几天,直到一天夜里,我听见了烟花的声音。
哦,是除夕。
那些富裕家庭,会在这一天,放漫天的烟花,瓦片里的小朋友,也可以怯生生的跟着看看。小时候的我,小时候的阿飞,都是这么长大的。
突然,传来轻轻的敲窗声,我打开窗档,便看见了烟火下,那个人。
他已经将近四十岁了,常年受疾病的折磨,头发斑白,形容憔悴,可是我看不见,我只看见那个穿着白色夹克的清爽少年,扶着摩托车,朝我笑。
“对不起,不争气,病没好,让你等久了。”
“没事,得有个念想,我才能活这么多年啊。”
他拿着一个大桶,走进屋里。
“你怎么知道我会来这里?”他与我并肩坐着,问。
“因为拆迁,我害怕,所以你肯定会来。”
他已经病入膏肓,却还在为数不多的清醒时刻,为我的幸福而努力。
一如当年。
奶奶去世之后,我没有钱葬她,而那笔退休金,是我全部的生活来源。
我在屋子里,挖了一个很大很大的洞,把她放进里面。
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秘密。
“没关系”
二十年前,在那个黑暗的小屋里,他在我耳边说,然后抱着浑身发抖的我。说:“别怕,以后跟着我,你只管往前走,什么都不用怕”
他也真的做到了,那些年,他揍每一个欺负我的人,打工供我上大学。觉得自己妨碍到我幸福的时候,毅然决然的消失掉了。
“我自己知道,我的脑子越来越乱,可能以后,就再也清醒不了了,我本来想在那之前看看你,你知道我他妈……太想你了。可是正好听到那个女的和你丈夫,商量着怎么害死你,吞掉那个房子。这怎么能行呢?妨碍你幸福的人,都得死。”
“他们跟我想到一起去了啊。”我笑着说。
“本来想一起杀了的。可是正好你回来了,我就藏起来了,下次再清醒的时候,已经是很久之后了。”
“你傻啊你,你浪费在这种事情上干嘛,清醒了就来看看我啊!”
他看着我,笑了:“你才傻呢,我一共能清醒几次?我得趁着清醒了,赶紧帮帮你。”
他的手臂上,用刀刻着笨拙的字:杀瘫子—烧房子—潘潘。
我抱着那只手臂,眼泪就那么落下来。
“你老说要给我幸福,其实我早就得到幸福了。”
遇到你,瓦片里阿飞,就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福。
我站起来,把他带来的大桶汽油,洒在地上,说:“阿飞,我们也来放烟花好不好?”
“好啊”
烈火燃烧起来,吞噬着瓦片里,吞噬着凄苦、灾难与命运。
而我们,我们紧紧拥抱在一起,又是十六岁的潘潘和阿飞啦。
“我告诉你个秘密,当时,我怀了你的孩子,他是个到人间受苦的小天使。所以我一定要那个房子,给我们的孩子治病。”
阿飞抱紧了我,他似乎在发病,又似乎没有,他只是一遍一遍叫着我的名字:“潘潘,潘潘,潘潘。”
被火焰包裹的瞬间,我觉得自己轻飘飘的,比烟火轻,比烟火还要美,就这样到达天空吧,和我永远的少年,阿飞。
3、《小玫瑰》(更新)
这是一个关于那个过去时代的故事,那年我们看着安妮宝贝,用按键手机发短信给喜欢的人,网络兴起,我们用QQ空间记录自己的故事,在肯德基或是麦当劳里一见钟情。
那是土气的、过去的、我们还没有分别千禧年。
写给我爱过的人以及我的小玫瑰
1
北方的冬天总是特别像那么回事儿,你必须从头到脚的把自己裹得厚厚的,才能安全到达下一个温暖的地方。
子楠到办公室之后,先给自己倒了杯热水暖手,一边把围巾手套挂整齐,一边听着办公室外小姑娘们的八卦。
“你说他也算一代人的回忆了,安静的吃老本不好吗?这样特别败好感。”
“就是,上回撕抄袭,这回又撕出轨。就不能消停两天?”
“其实我觉得他写的最好的还是《霓裳与光》,小玫瑰真的是可爱!”
“求别提!知道小玫瑰的原型是瑞贝卡之后,我分分钟自尽!”
子楠打开微博,在热搜前十看见了“一里”
一里是个网文作家,写了十三年,作品改编无数,都称得上叫好又叫座,而小玫瑰是他的代表作,《霓裳与光》的女主角,常见的人设,却可爱到成就了一代经典,在网文女主的人气中长期盘踞在前五。
那几个小姑娘说一里是一代人的回忆是没毛病。只是最近大概是人到中年。作品更新频率下降,倒是乱七八糟的事情多了,之前他在微博上撕另一个大神级作者抄袭,就闹得满城风雨,现在上热搜的是他女朋友瑞贝卡,她发了长文《是的,我被出轨了》。
总之就是一个同甘共苦多年,却遭到抛弃的糟糠之妻。
子楠甚至被几个过于煽情的词逗笑了。
底下评论大部分都是支持,“渣男!心疼小姐姐”“果然男人有钱就变坏”“小玫瑰还是小玫瑰,屠龙少年已经变成恶龙了”。
也有几个粉丝在控评,画风也大概是“虽然里大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没人觉得这女的语气贼烦吗?”“没有石锤之前,吃瓜谨慎吧!”
一条回复突然猝不及防的出现。
“从一无所有陪他走到现在太扯了吧,瑞贝卡和里大在一起的时候,里大已经是网文圈封神的人物了,倒是瑞贝卡当时就是个十八线小主播,到底谁一无所有?”
底下有零星的几条回复:“对,当时好多人都想去看小玫瑰的原型才知道她的”
子楠喝了一口热水,翻到最后一条评论:“作为一个老粉想说,讨厌里大,粉瑞贝卡可以,请别打着小玫瑰的旗号,瑞贝卡从来不是小玫瑰,真正的小玫瑰是里大当时的女朋友小南,你们看了微博就明白了【网页链接】”
子楠关上网页,从办公室走出去,用指节轻轻敲敲桌子:“可以开始工作了吗?”
刚才还叽叽喳喳的小姑娘们吐吐舌头,顿时安静下来。
2
十年前,小南从绿皮火车上费力的拖下自己的行李,呼出的白气儿,就像神仙吐雾,她穿着一件白色的粗毛线外套,在北方的冬天里,就像离开巢的雏鸟。
她踮着脚,在电话亭哆哆嗦嗦的打那个烂熟于心的电话,机械地女声一遍一遍的说: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于是雏鸟同学呆呆的,冒出了鼻涕泡儿。
3
那年月还流行着《第一次亲密接触》和《告别薇安》,奔现这个字眼儿还没真正出现,新闻联播里每天都在字正腔圆的报导网络是如何的洪水猛兽。和网友见面的姑娘们,会被一群大妈们悲悯的认为,她一只脚已经踏进了火坑。
小南出来之前,室友们问她:“如果他是个坏人怎么办?”
“他写那么好的文章,怎么可能是个坏人”
“如果他是个青蛙怎么办?”
请别见怪,那年月的大学生,就是这么形容丑人的。
“我不在乎。”
“如果他,他要对你干坏事儿怎么办?”
小南才终于有些忧虑,思来想去,她决定去都市丽人买一套成熟款的内衣。
4
他并不是什么网友,而是一个……网络作家。
那是2003年,小南一边在刷快乐男声,一边漫不经心的点开一个连载小说的帖子,非常文艺的名字——《偷光》,写了八十多万字,她看到凌晨三点,最后一次更新是男主一无所有的站在海边,时间停滞在半年前。
无数跟帖在问:
“楼主下面呢?”
“楼主下面没有了!”
……多么古早的笑话。
而小南偏偏就为一篇太监文较起真来,她跑到作者贴吧、书友群、各种读书的论坛上,找这个作者,他叫一里,一里地的一里。网上流传的照片里,他在昏暗的网吧里,杀马特发型,丧丧的下垂眼,你看了就会掉头就走的那种。
后来,小南加到了一个有他的书友群,再后来,小南加到了他的QQ。
他的空间根本不像是个作家,大多数都是游戏相关的东西,偶尔几条动态,也能看出生活似乎有些许落魄,比如他深夜发一碗自己煮的面,八十年代的木桌上全是洗不干净的油渍,再比如他说原来抽什么烟,现在只能抽另一种了,小南查了一下,那是两种最便宜的烟。
小南总是缠着他说话,然而偶像要有偶像的矜持,他不爱搭理她,但是对她也总比别人热络一点,小南是学美术的,他偶尔会问她一些美术的问题。
后来,小南在微博上写:“如果那天,我没有问那个问题,疯狂女粉丝和落魄作家可能根本不会有故事。”
可是她问了。
5
“《偷光》里,嘉儿为什么离开小书?”
12月24日十一点,耶稣诞生的前一夜,小南的窗外正飘着雪。
嘉儿和小书是一里小说里的男女主人公。
小南一直有这样的执念,她觉得这世界上谁放弃小书,嘉儿也不会的,她那么爱小书,怎么会嫁给别的男人呢?
那时候小南的世界只有她的大学校园那么大,她不会知道千里之外的北京有零下五度的出租屋,那里面有一个喝的酩酊大醉,正在傻笑的男孩。
“正在输入中”进行了好久,一里回答:
“你知道小书为什么叫小书吗?”
“因为他一直在输啊”
输了高考,输了前程,输了喜欢的姑娘,家徒四壁,两手空空。
6
那是一里第一次给人讲他的故事。
关于一个一事无成的小男孩。
他出生在一个月收入不到一千块的家庭,他是第三个孩子。初中毕业父母就叫他去工地打工,他没去,他觉得自己的人生不止于此。
于是上了高中,成绩稳定在年级第一。然而高考,砸了。
不信邪,第二年高考。
又砸了。
只能去工地搬砖。
搬了一年,体力不行,又不甘心这辈子如此,跑去北京,房产销售、保险推销、课程顾问……什么都干。
什么都干不好。
喜欢的姑娘名字里有一个嘉字,是他高中时同桌,这姑娘在北京读大学,似乎也挺喜欢她。
但是一个loser怎么敢说什么喜欢不喜欢,只能傻傻的,装作什么都不懂,偶尔见她笑,就开心好几天。
然而半年前,她说她要结婚了。
依旧是眉眼弯弯,笑眯眯的好模样。盯着他,落了泪。
“我要结婚了”
他说着恭喜,手足无措,提前给了份子钱。
那钱是他写小说的稿费,他原本准备鼓起勇气,在圣诞节约她出去,去一次他们曾经路过的二环路旋转餐厅。
浑浑噩噩酩酊大醉的作家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他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了。
电脑QQ打开着,是【南方小南】。
“那我替她陪你过圣诞节呀!”
7
小南坐在行李箱上,从正午,等到黄昏。
青春就是这样,它只管燃烧,并不管你死活。
她给一里发了短信——昨天他喝醉了,给了她电话号码。
“我在这等你到十二点”
那天雪下得很大,洋洋洒洒,是南方姑娘没见过的浩瀚。
夕阳西下,一里在大雪里穿梭,焦急的寻找着那个素未谋面的姑娘,他路过一个又一个小吃摊,煎饼果子和烤肠香气诱人,火车站灯光昏黄,出站口睡着许多的流浪汉。
他看到小南的时候,这姑娘正在路灯下吃烤肠,她穿着白色毛衣,带着乳黄色绒帽,小脸冻得通红,眼睛很大,圆溜溜的,等瞧见他就掩耳盗铃的扔掉烤肠,一边捂着嘴艰难的吞咽一边朝他挥手。
小南已经做好了见一个杀马特青年的准备,她没想到的是,一里剃着干净利落的短发,还戴了一副眼镜,整个人就像一个清隽的小书生。
但是很奇怪,她看他第一眼,就知道他是一里,大概因为他慌里慌张的跑,而且小圆眼镜后面那双眼睛,眼角是下垂的,像一只丧丧的狗。
一里走过来,有些不安:“对不起……我昨天喝多了,那个……你冷不冷?”
他没有责备她的不请自来,也没有抱怨她的麻烦,只是忐忑的笑。
“我不冷”
小南一边说,一边吸了吸到嘴边的鼻涕
8
小南在微博写:“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呢?已经记不清啦,但我知道地点一定是在火车站。”
那一瞬间,他慌里慌张的跑向她,随着火车的光一起涌进她的视野。
她决定喜欢他,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如果有,也是一定是因为那是个一见钟情的年代。
小南离开北京的时候是个晨曦,天还没有亮,两人各捧着一个烤地瓜,哈气成雾,小南说:“一里,我好像喜欢你了。”
一里看起来吓了一大跳,他并不像网上那样能言善道,结结巴巴的半天没有说话。
“如果你愿意喜欢我的话,就继续写吧,我想看完,如果不愿意……不愿意就算了”
不远处的音像店,杨千嬅用慵懒的粤语腔在唱:
爱你不用合情理
但愿用直觉本能去抓住你
一想到心仪的你
从来没有的力气
突然注入渐软的双臂
一里的慌乱中,小南跳上火车,从车窗钻出头来,笑眯眯的和他告别。
9
《偷光》阔别多年的更新,第一句话是:“小书终于从海边离开,他明白,他再也不会被命运玩弄,因为从今天起,由他来吞噬命运。”
小南没看懂这是什么意思,她只知道,从今天开始,她就是一里的女朋友了。
她有一个影集,放所有和一里有关的东西,等到她大学毕业那年,光火车票已经有186张了,她第一条微博就是厚厚一沓火车票的照片,配文:以后再也不分开啦!
大学毕业之后,她去了北京。父母都反对,可是他们各自有自己的家庭,也没人真的花时间管束她。
北京很大,很空。
可是这里有他。
一里站在火车站的广场上,穿着一件天蓝色的卫衣,像个还没毕业的学生。
小南把行李扔在地上,埋怨:“你怎么才来啊!”
“路上堵车”
“堵车你就让我等这么久啊!”
“好了好了,回家吧。”
“不好!”
小南伸出手臂:“还没有抱抱呢!”
一里就伸手抱了抱她,她在他怀里闷闷的说:“我要吃好吃的!”
他当然不会知道,她悄悄地在他怀里哭了一下。
就一小下。
10
子楠翻着当年的微博,那个微博是2011年申请的,叫【小南的一里】。
简介写着:我就是这么喜欢你,像冬天的熊,笨拙又有趣。
为什么是冬天的熊呢?
那年她莽撞的来找一里,晚上只能住在他家。
其实小南并没有想过要发生什么,因为当时她对这些事情还很懵懂,但是她凭着不知道从哪来的孤勇,觉得发生什么也无所谓。这样又蠢又天真的姑娘并不常见,大多都出现在法制新闻里。
那天一里找出了自己所有的被子,铺的厚厚的,可是那个板床还是那么硬,那个出租屋还是那么的冷。
小南穿着自己所有的衣服,外面还套着一里的羽绒服,只露出一张小小的脸,就像一只冬眠的熊。一里睡在地上,因为太冷了两个人就不停地聊天,直到晨曦初露。
而她毕业来北京之后,一里专职写作,收入并不稳定,而她刚刚毕业,月薪也很低,因此他们俩仍然租了很便宜的出租屋,一到冬天,就把所有的衣服穿在身上,像两只在洞穴里过冬的熊。
她在微博上写【一个人的冷是冷,可是两个人的冷就变成暖和了,真奇怪】。
配图是她从后面抱着一里的后背,四十五度角自拍。山寨手机的垃圾像素,可笑的真甜啊。
11
“觉得小玫瑰是小南的是认真的吗?我把她微博翻了遍感觉都是自说自话,一里根本就没怎么互动过好吗?”
“加一,里大和瑞贝卡好的时候每天撒狗粮”
“感觉小南就是千里送X吧”
网上的舆论已经跑偏了。
会议中,子楠拖着腮,听手底下的小姑娘讲自己的策划。
笔无意识的在笔记上划来划去。
等回过神来,她才发现,整张纸写满了“千里送X”。
粗俗的脏话,力透纸背。
人是贪心的物种。
远隔千里的时候,他是偶像你是粉丝,他回复你一个笑脸,你都要珍藏好久,可是真的在一起了,你又会斤斤计较一些根本无所谓的事情,你会害怕,始终是你爱他更多。
小南就是这样。
她和一里在一起将近十年。她都不知道,一里是不是爱她。
喜欢是一定喜欢的,一个尚算好看的女孩,不计回报的对你好,一腔执着的跟着你,甚至养着你,没有男生会不喜欢吧?
可是喜欢不是爱。
在一里身上,她看不到那些像他一样燃烧的热情,她每天,都有那么多的话想要对他说。
“我下班了,抱抱!”
“今天写的怎么样?有没有想我啊?”
“今天京客隆的鱼打折,我们有水煮鱼吃,就是没买到豆芽。”
“我跟你说,新来的主管烦死啦!又要快,又要质量,三千块钱!她雇个神仙好不啦?”
“中午同事给了我几个橙子,特别甜,给你剥好啦。”
“吃饭啦!吃饭啦!”
一里总是沉默的,她一直觉得,他不爱说话。
晚上洗了澡,他就坐在桌前写作,她躺在床上看书,偶尔发个微博,会抱怨一下:“一里同学,你怎么从不给我点赞评论啊。”
“我哪有时间啊”
“哼,一定是怕那些女粉丝知道你有女朋友”
一里没有继续这个有点无聊的问题,他那时候在写《霓裳与光》,日更两万字。
而小南第一时间看完更新之后,就心满意足的睡去。
她总觉得他是真的忙,他不喜欢在社交平台上秀恩爱。
她自以为很了解他。
但是在很多年后,他出书,写剧本,在综艺节目里侃侃而谈,瑞贝卡的每一条下的第一条评论永远是他,哪怕是没有任何营养的自拍。
瑞贝卡说:“最近胖胖哒”
一里:“再胖也是小仙女”
12
下午的时候,“小南的一里”,粉丝突破十万。
小南的最后一条微博,是2014年6月“我走啦!你保重。”
那时候一里已经名声鹊起,底下有很多人问“嫂子怎么了?”
她回复:“以后别叫我嫂子了,我们分手了。”
“天啊,因为什么啊!”
她没有再回复。
其实原因特别简单,她不喜欢他了。
那时候,《霓裳与光》一炮而红,一里的下一本书《偃师千秋》开文即登顶。
那时候小南也升了职,他们终于不用忍受饥寒,可以租个LOFT,干净温暖的生活。
结婚顺理成章的提上日程。
一里没什么所谓的态度,说:“我们跟结婚也没区别啊!”
“那怎么一样,结婚了我们才能要小孩啊!才是一个家啊!”
“可是……”他犹豫了一下:“我不喜欢小孩。”
“为什么!我特别喜欢小孩!”
“随便吧。”
一里又继续打字了,小南站在在那里,愣了很久。
她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她每隔一周,就拎着行李换一个家住,无论是爸爸家还是妈妈家都没有她固定的房间和东西,她睡了好多年的沙发。
所以她小的时候就偷偷发誓,她长大了,要有自己的家,爸爸妈妈和孩子,不多不少。
后来遇到一里,她觉得就遇到她的家了。
可是,看起来,他并不是很情愿。
“喂”她走过去,第一次打扰他写东西:“你是不是不想结婚?”
一里叹了口气,转过头来:“我只是觉得我们现在还没有结婚的条件。”
“结婚需要什么条件?我不明白……”
一里看了她一眼,似乎想说什么,又重新盯回电脑屏幕:“随便吧”
小南眼泪就这么奔涌出来,她抹了把眼泪,什么也没说,就回到房间。
一里那个时候开始有了很多的饭局酒局,在外面,他是自然淡定,爱说爱笑的人。
只是回到家,又安静的像不存在一样。
小南一直以为,这样的安静是他们俩的默契。可是现在,她突然明白。
他不是安静,是冷漠。
13
两个人之间一旦产生裂缝,就似乎会越来越大。
小南不再和一里絮絮叨叨的说话,她后知后觉的感觉到自己的惹人厌烦,再加之工作忙碌,她回家,洗了澡就睡觉,一里在家的时间变少了,他总有那么多应酬。
那时候,两个人就像寄居在同一个屋檐下的房客。小南没有力气吵架,也不知道从何吵起,无论她说什么,一里都会同意,他说:“随便”。
一里似乎没有觉察出俩人之间有什么问题。他热情的参加饭局,热情的写书,热情的接待读者。
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小南在网上看到了一里和另外一个女人的合影
一里搭着她的肩膀,笑的很温和,女生黑长直,有些丰腴。
小南没见过她,但是第一眼她就知道,这个女孩子是嘉儿。
《偷光》的女主,一里的早早嫁做他人妇的初恋。
小南蹲下来,手指插进发间,这么多年,她始终留着短发,因为嘉儿是短发,可是她终于知道,和她长发短发其实没什么相干,他不爱她,仅此而已。
小南听见自己喉咙里压抑的哭声,就像一只嘶吼的兽。
分手其实并没有微博那样平静。
两个人牵绊太久,已经密不可分。
“你闹什么闹!你不就是想结婚吗!我们结婚!结婚行了吧!”
那是一里最后对她吼的话,她看着他,他已经发胖了,脸颊发红,穿着不得体的衬衫,像是任何一个臃肿油腻的男人,他再也不是冬天的熊,不是在火车站跑向她的男孩。
小南头也不回的走了。
14
网上的舆论,已经发酵到不可控制。
“就小南那个颜值怎么可能是小玫瑰?”
“不是讨论一里出轨吗?这该不会是小南的买的热搜吧? ”
“瑞贝卡和小南,傻子都知道怎么选”
瑞贝卡是主播出身,她精修的照片,和当年小南放在微博上的照片放在一起,是真的傻子都知道怎么选。
子楠在卫生间的洗手的时候,旁边的小姑娘小心的说:“陈姐,你看了今天的热搜吗?那个小南长得好像你啊!”
子楠笑一笑:“是吗?我感觉我比她漂亮多了。”
她回答办公室,打开微博,试了很多次。
终于登录了当年的账号。
所有的提醒都是99+,她直接点开了第一条微博,是火车票的照片,配文“以后我们再也不分开了。”
点击删除。
“淘宝到了好看的布,把房间装饰了一下,前后对比,请叫我居家小能手。”
点击删除。
“某人晚上打键盘的声音真是太响了,完全睡不着,结果他不打了,更睡不着了,我这是什么毛病TAT”
点击删除。
子楠有些疲惫的笑了。
当年的她和一里当然算不上好聚好散。
他坚决否认出轨,只是说在饭局上遇到。
而她满心疲倦,到最后已经不想争论。
没有像瑞贝卡一样闹到大庭广众之下,除了没有什么石锤,就是因为不忍心。
她不想把自己的爱情,变成一场彻头彻尾的笑话。
把微博全部删完,就像把那段人生重新走了一遍。
一里发了稿费,他们第一次去吃海底捞,被殷勤的店员弄得诚惶诚恐,因为吃撑了,在小区里遛弯到半夜,一仰头看着满天星星,碎钻一样。
某年除夕,两个人在出租屋里过,穷的没有钱买年货,煮了一袋水饺,你一口我一口。后来跑到天安门看升旗,广场上人来人往,他在身后小心的抱住她。
大半夜的,她发了高烧,他爬起来背着她去医院打针,她躲在他怀里难受死了,他说我给你讲故事吧,从前有只熊啊什么什么,讲到中间他口渴喝了口水,全病房的人 一起问:然后呢?
删到最后,已经是下班时间了。
火烧云退却余温,夜幕黯蓝
三三两两的同事下班,办公室外人声嘈杂。
子楠趴在办公桌上,慢慢落了泪。
不是因为难过。
而是因为,时至今日,她才突然地明白,其实在爱情退却后,那些你死我活的痛苦和怨恨中,她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他们曾经在一起走过了十年。
她最好的十年,也是一里最好的十年。
在这十年,他们相互搀扶着行走,从彼此身上汲取力量,学习如何去爱人以及被爱。
如果没有她,一里不会是今天的一里。
而如果没有一里,她也不会是今天的她。
15
小南清空了微博
微博上,各种各样的争论和猜测却没有停下过。
直到下一个热点事件将这个八卦淹没。
万事皆是如此,其实没人关心你生活,他们只在乎自己今天能不能找到乐子。
一个一里的老粉扒了时间线。
“里大从来没说过小玫瑰是谁,瑞贝卡自己给自己加戏,总模仿小玫瑰打扮自己才有人说她像小玫瑰,注意是‘像’!《霓裳》完结于2013年7月,那时候里大和瑞贝卡互相都不认识!还原型?在搞笑吗”
“小南是不是小玫瑰我不知道,但是《霓裳》连载的时候,他们俩绝对在一起!改签名事件!我不信只有我一个人记得!”
下面有别人的跟帖
“23333我记得!当时里大更新完,突然把签名改成【已有女朋友,望周知】,然后有人在群里问他,他说小南不喜欢读者觉得他没女朋友,这是什么神仙脑回路?”
“对对对,里大那时候可乖了!”
他写完的时候,女孩已经睡熟了,桌边的台灯映亮她光洁的脸,看起来就像黑暗中小小的光源。
他给她掖掖被子,从背后抱着她睡了。
她身姿娇小,很好抱,他时常想世间怎么会有这样的姑娘,如此契合他的怀抱,就像是他天生缺失的一部分。
他一直记得在火车站看她的第一眼,她穿着白色的毛衣,坐在路灯下,朝他挥手,喧闹的火车站瞬间没了声音,只能听见胸口的心跳在鼓噪。
后来,她向他告白。
他回去,脚步轻飘飘的,对着电脑把坑了好久的作品填上,他不再害怕命运,在她仰头说喜欢他的那一刻,他人生的所有的愿望,都已经全部实现。
异地恋真的苦涩,三年,她后来说他没爱过她,他觉得可笑,如果不是爱,怎么坚持?整整三年啊!抱不到她,牵不到她,甚至不敢太想她,因为会难受的什么都干不下去。
终于在一起的时候,她对他张开手臂说抱抱,他幸福的说不出话来,只想紧紧的抱住她,再也不松手了。他不善言辞,他以为她懂。
幸福的像是做梦的七年,现在想起来他都觉得,是不是现在的一切才是一场噩梦,梦醒来的时候,她还在睡在他怀里,软软的,香香的。
他到现在为止也不知道她怎么得出“你不爱我”这个结论的,他的世界就只有她一个,他以为她也一样,他们就像生活在孤岛里的两个孩子,互相看着就足够了。
可是生活不是孤岛。
她爸爸在她来北京的第一天就给他打了电话。
“我知道我做长辈的跟你说这个不合适,但是你体谅一下可怜天下父母心,小南我是管不了她了,她跟着你能有什么?你们俩在北京能干什么?你们不会有结果的,我看你也是个懂事儿的孩子,趁早分开对你俩都好”
他局促的,对电话几乎是点头哈腰。
“叔,叔叔,您放心,我会照顾好小南的,她不会什么都没有的,房子,车,我都会有的。”
挂了电话,她正好进屋,一边问:“谁的电话?”
他不露痕迹的擦干净眼泪,笑笑:“没谁,骚扰电话。”
所以那个时候,真的是拼了命一样,每天两万字,保质保量。
他不能再输了,他输不起了。
后来,他略有起色,结婚?结婚当然好了,其实他是真的觉得,结不结婚,对他们俩已经没有分别了,他早知道她那么不喜欢“随便”,他就不说了,可是本来就是随便,一切的一切,只要她高兴,他都随便。
虽然还没攒够买房的钱,但是可以贷款。
他再努努力,再多写一点,在饭局找一些机会,就会好的。
饭局遇到嘉儿,很意外,她含情脉脉的问他过得好不好,他点头,真的再好也没有了。
他不知道为什么拍一张合照,这些“好”就全部都没有了。
他回到家,看她在黑暗里坐着。
“干嘛在地上坐着”多凉啊。
他伸手就拉她,她躲开了。
那一瞬间他才突然想起来,她最近,似乎非常反感和他有肢体接触。
“怎么了?”
“我们分手吧”
这是他人生分手分的最难看的一次。
哭闹,嘶吼,把家里所有的东西都摔的稀巴烂,他把这十年欠的话都说了,求她不要走。
可是她不听。
二十九岁的女人,仍然有着十九岁那年的任性,十年前,她莫名其妙的喜欢他,不管不顾跟着他到一个贫穷逼仄的出租屋过日子,没抱怨过一句。
十年后,她莫名其妙的不喜欢他了,无论他怎么解释,无论他怎么做,她都不管不顾的要走。
她走的那天,他吼:“你闹什么闹!你不就是想结婚吗!我们结婚!结婚行了吧!”
她走了,头也不回。
他对着空无一人的房间,神经质的吼“不结婚了吗?你不是想结婚吗?我们不结婚了吗?去结婚好不好?不要走!不要走!”
16
一里对着暗下来的天空,抽了颗烟。
他拥有这个顶楼的一整层,站在天台,一整个北京城都在脚下。
手里的微博刷新了很多次,然而“小南的一里”主页,仍然是一条微博也没有了。
关于网上的风波,一开始他没有什么感觉,如果有,也只是为了瑞贝卡过于矫情的几个用词。
其实到了他这个程度,名声与否,早就不在意了。说到底瑞贝卡还是瑞希卡,他都已经记不太清,他只是很喜欢这种女孩子,她们不要爱,只要他有钱就可以持续的、安全的拥有她们。
他没想到还会被催生出真切的愤怒和恨意。
一里又抽了一只烟,拨通了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
17
子楠穿上厚厚的外套,戴上围巾和手套,走在灰暗的大街上,就听见包里手机响起来,她嫌麻烦,没有接,可是手机响的不依不饶。
18
“你知道吗?我恨你”
男人木木的声音,被天台的风吹得断断续续:“我这辈子除了你,没爱过别人,为什么你就是不肯相信?我这辈子,日子都灰的不成样子,久了就习惯了,你偏偏却要走进来,我以为你是礼物,我想我倒霉了这么久,命运终于肯放过我,可是你不是,你是陷阱,是毒药,我这辈子就想要你,想要爱,可是你都不肯给。你走了,我也已经是个庸俗浮肿的中年男人了,没人会像你那样爱我了,而我也没办法再爱上别人了,除了花钱买爱情,没有女人让我有安全感。我恨你,你让我一生孤独”
19
“我在单位楼下呢?怎么了”
子楠接了电话,轻声说。
“今天天气不是冷吗?我提前接了闺女,现在去接你了,你找个暖和的地方等我两三分钟。”
“嗯,你开车小心。”
子楠放下手机,霓虹和车流让这个冰冷的城市看起来明亮而温暖,她丈夫的车停下来,一个穿着玫瑰色小斗篷的小女孩欢天喜地的跑下来,叫着:“妈妈!”
“今天在幼儿园乖不乖呀?”
子楠伸手抱住她,她小小的、温暖的身体驱散了冬天的寒冷,于是那些年少的往事,也慢慢想不清了。
“在外面吃了吧,想吃什么?”丈夫一边开车一边说。
“听小玫瑰的吧。”
“我想吃必胜客!”小姑娘奶声奶气的说。
她很早很早之前就想好,她一定要生一个漂亮的女孩,要双马尾,要小裙子。
要叫做,小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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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拨打的电话是空号……”
天彻底暗下来,一里熄灭了烟,回了屋里。
灯火嘹乱的商务派对,杯酒正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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